关于云南烟草发展策略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云南论文,烟草论文,几点思考论文,策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时下正值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新的跨世纪的“九五”计划已经制定,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云南烟草业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烟草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赶超糖、茶而成为全省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为云南的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显著贡献。在全国烟草业中,云南烟草业创造了六个第一,即“两烟”实现税利全国第一,技术装备水平全国第一,实施出国办厂经营战略全国第一。从而有不少人称云南是“烟财政”,“烟经济”省。
云南烟草如此巨大的成就,确实不可否认。但并不是说云南烟草不存在问题和矛盾,就此可以高忱无忧了。正确的态度是:居安思危,正视实际,面对新的困难和挑战,处理好新形势下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否则,今天的优势就将削弱,最终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特别是在全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谁能够抓住机遇,深化改革,适应新形势,制定新对策,解决新问题,谁才能成为未来的成功者。云南烟草业理应如此,也可以如此。
一 协调矛盾,在发展中正确处理计划与实际的关系
考察云南烟草的发展,不能不注意到烟草业的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其“垄断经营”及“专卖性”,它是在国家专营指导下的高税收产品,具有价值高、投入少、产出多,见效快的特点。
正是鉴于烟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不能象一般商品那样随便生产和任意流通的特殊性,国家才对其产供销各环节实行全面的专卖管理,其目的就是要在生产和流通上实施一定的限制,我国从1983年正式实施烟草专卖制度,1992年1月1日起《烟草专卖法》开始实施。
事实证明,烟草专卖是一项成功的改革政策。自其实施十二年来,在烟草产供销各个环节都起到了积极的限制和协调作用。促进了烟草行业经济效益的逐年提高。如果不实行专卖制度管理,不可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这样大的贡献。
但是也应当看到,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也对烟草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是造成了计划和实际相脱节的矛盾。对云南烟草来说,这个矛盾更为突出。因为云南烟草的国家计划与实际相差太大。
其一,烤烟种购受粮食生产制约,不可能有较大的发展,如果计划下大了将造成生产波动:如果烤烟上调计划再增加,将影响云南卷烟生产。
其二,国家卷烟生产计划小于实际生产量,执行国家计划,将严重影响企业、地方和国家利益。
其三,正因为卷烟计划小于实际生产量,使国家控制的主要卷烟辅料难以解决,不能维持现有生产水平。
其四,卷烟企业的基建技改工作难以开展,引进设备和新增设备难以进行,发展后劲将会削弱。
其五,如果国家为了控制总量实行税制改革,将超计划生产实现的税金全部上交中央,对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必然带来不利影响。
如何切实解决计划和实际相脱节的矛盾,既使烟草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又确保云南烟草业的健康发展呢?
首先,要认识到《烟草专卖法》的实施,对云南烟草业的发展有弊,但也有利,而且利大于弊。因为专卖法是对全国卷烟产量实行总量控制,其核心是控制全国卷烟盲目发展的局面,但这一实质性的硬措施,从总体来讲无疑对云南是有利的。由于“两烟”税利高,现行财政体制中的“两烟”产品税又是环比超基数分配政策,各省都将发展“两烟”生产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捷径,盲目发展,出现难以控制的势头,甚至有的地方还实行地方保护,进行地区封锁和行政干预。这无疑影响了云南烟草的优势发展。而国家对此实行专卖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顺理关系,就能在全国范围内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云南烟草已经在全国烟草业中取得了绝对优势地位,眼下又有《专卖法》的保护。无疑给其优势的保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其次,顺应新的形势,改变传统的运行方式和策略,调整产品结构,从追求数量增长向提高质量和增加效益转变。
《烟草专卖法》从数量上对卷烟生产进行强制性控制,因此,要进一步发展烟草业,只有从进一步提高质量入手。云南烟草势必走一条结构高档化之路。全省各级政府,烟草企业和烟农要把全部精力集中投入到提高产品质量,搞好产品结构优化上来,为实现质量,结构档次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有力保证。
八十年代,云南烟草走的是一条速度效益型的路子。这一方面是由于受财政包干体制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也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所致,在数量(扩张)初期这是必然的。但是,随着卷烟生产的发展,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其缺陷也逐步显示出来。为此,省级领导部门曾作过优化产业结构的决策,但由于数量扩张还有较大的空间和吸引力,这一决策始终未得到很好落实。我们知道,云南卷烟虽说紧俏,但各种牌号的竞争力却大不相同。有相当多种牌号的卷烟,需要名烟,“二名烟”的搭配助销。这显然是云南“两烟”的一大潜在危机。
因此,在《烟草专卖法》实施的情况下,必须认识到“背水一战”的形势,坚持结构效益型的发展路子,实行结构优化的策略。
最后,要在今后的改革和发展中正确处理好烟草专卖管理和企业自主权之间的关系。
烟草企业和其它企业一样,理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所以在当前,要确实认真贯彻《企业法》的精神,把企业的各项权利和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但是烟草企业又有其特殊性,作为执行《烟草专卖法》的主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专卖法律、法规,用其来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又应该善于运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二、加快烟草企业的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纵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企业的改革,基本上是沿着实行两权分离,扩大企业自主权以搞活企业的思路来进行的,所实施的改革措施,对搞活企业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最根本的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有企业的活力仍然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从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从明确产权关系入手,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实行新的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根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因为这种制度下,国家作为投资者享有和其他投资者一样的权益,却不能再直接支配自己投资的那部分财产,也无须承担对企业的无限责任。政府可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但不能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由以前的政府的附属物变成了具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的经济运行主体,因而能够有效的发挥其活力。这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一个质的飞跃和突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企业制度,是我国深化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
烟草行业是专卖垄断行业,但这一特殊并不是说它可以独立于这一改革发展方向之外,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有企业都要朝这个方向努力。”烟草行业置身于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大潮之中,也毫不例外地要朝这一方向发展;唯有这样,才能和国家制定的市场经济体制接轨,适应新的形势。
我省烟草行业自1983年以来,围绕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进行了一系列以政策调整为特征的改革,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烟草行业改革毕竟起步较晚,企业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主要体现在政企不发,产权关系不明确,经营机制未得到根本落实,从而影响了企业积极性的发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云南烟草业要克服这些问题,也只有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烟草行业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把其置于专卖和垄断条件下,考虑烟草行业的特点及实际。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有益的探索。”所以,很显然公司制是今后烟草行业现代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公司制既是实行以公司法人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企业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公司制才适合云南烟草行业呢?
根据四中全会决议及《公司法》,我认为国家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不是适合的。因为:
一、所谓国家独资公司是指“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公司和军工企业,”这一般是指造币公司,黄金公司,军工企业等,而烟草业不属于这一特殊行业。尽管烟草实行专卖,而那是因为吸烟有害健康之故,但它又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积累的高税商品,它直接面对的是千千万万消费者,各烟草行业又直接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没有必要将其改为国家独资公司;
二、烟草实行国家专卖,不宜在社会上公开募集股份和公开发行股票,所以直接从事“两烟”生产经营的企业也不宜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可行的是将其改组为法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烟草专卖主要是指“两烟”由烟草行业独家经营,其它行业和个人不能直接插手。但是,在烟草系统各企业法人之间,烟草系统和相关的配套工业如卷纸、铝箔、丝束、包装等企业之间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与此并不矛盾,是极为可行的。
因为这类公司由法律规定了一定数量的股东(2—50人), 以多个投资主体的资金联合为基本特征,股东的股权不能随便转让,而且由于股东之间相互熟悉和信任,因此具有一定的人和因素和相对稳定性。这类公司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享有与其投资额相应的权益,但却不能直接支配自己投资的那部分财产。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投资者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这样,股东无权直接参与烟草专卖品的经营与销售活动,烟草按专卖渠道进行生产经营,从而无需担心因烟草企业的改组而直接影响专卖管理。所以,可以将烟草企业改组为法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此基础上,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烟草企业集团。
所谓烟草企业集团,是指以实力雄厚的烟草企业为核心,以拓宽市场为基点,通过设立、合并或兼并等方式形成的,依照烟草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遵照专业化协作原则,以资金、产品或技术等为纽带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
组成烟草企业集团,对促进烟草行业的总体发展和企业自主经营,鼓励竞争,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它有利于烟草行业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济,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布局的合理规划,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促进科研、生产、销售、服务的结合,增加市场开拓率和竞争力。和单个企业相比,企业集团具有“系统”的功能,具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
二、它有利于烟草公司进一步转变职能,在新形势下有效管理下属企业。建立烟草集团公司,将实现省烟草公司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由实行人财物的直接管理向以实行经济办法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管理的转变,使烟草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总体由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以资本(投资)为纽带的利益分配关系。
三、这也是与云南经济的客观相适应的,云南作为边疆落后省份,基础建设薄弱,大部分地区都以烟税为财政收入和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若不建立一个企业集团,而是多个企业在市场上各自为战,势必形成争市场,争原料,争资金,争人才的过度竞争格局,对云南烟草业已经形成的整体优势造成不利影响,降低竞争力,进而直接影响到云南经济的健康发展。
由此看来,云南烟草业组成企业集团是充分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对抗财税体制改革后各省烟草业逐渐形成的集中力量的企业经营战略思路。
三、面向市场 走向市场
烟草产品尽管有特殊性,但它毕竟是商品,因而具有商品的一般特点。商品生产出来,必须通过市场才能实现其价值。如果产品卖不出去,其价值便不能实现。所以,企业必须根据市场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才能占领市场,进而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云南烟草行业历来重视市场的开拓建设,这也是云南烟草业能有今天这样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
党的十四大以后,云南烟草业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建了云南“两烟”批发交易市场。自1993年3 月10日开业以来,共进行了6次卷烟交易,上市30 多个品种牌号的卷烟产品,成交量40.2万箱,成交金额48亿多元。到目前为止,进入交易市场的共有全国烟草系统内合法经营企业810家会员单位, 已辐射到全国除台湾省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这一举措,在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
确实,十几年来,云南烟草在适应市场、开拓市场和占有市场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市场问题上,云南烟草行业还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努力。分析云南烟草目前面临的问题,就不难发现这点。
近年来,云南烟草业面临着优质烟叶供求矛盾突出的问题。烟草是卷烟的原料和质量基础。因此,这已成为云南烟草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国家对烟叶生产的政策不稳定,十多年来基本是“多了砍、少了赶”的政策反复;二是,自然灾害频繁。除了这两条外,更为主要的一点是种烟的比较效益下降了,致使农民种烟积极性下降。
近几年来,由于化肥、农药、塑料薄膜以及其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扬,劳动力比价大为提高,使种烟成本明显提高;但是,烟叶的收购价格却没能相应调到与市场物价同步,因为烟叶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物资,其收购牌价受国家物价部门严格控制,虽然不时地进行了调整,但始终没能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与此同时,粮食价格却上涨迅猛。这样相比下来,种烟的比较效益下降。从而使烟农种烟的积极性被削弱,而且,从非法收购中也流失了部分烟叶。
市场是无声的调节者和指挥师,它又是无情的。哪边利高,人们倾向哪边。这一客观经济规律,我们只有去适应利用它,若与之对抗,必将遭到惩罚。所以,企业和生产经营必须以市场为导向,逐步走向市场。这是克服云南烟草业现存问题的需要,也是适应全国和烟草行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走向。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一个社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都是由市场决定。
烟草行业和其它国有企业一样同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应当顺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走势,自觉走向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这就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市场。市场是复杂多变的,企业必须面向市场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但是市场是经济运行的一个环节,也遵循一定的经济规律,企业应当摸索掌握其变化发展规律,变被动跟着走为主动适应,按客观经济规律来组织生产经营。总之,要以市场作为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及经济活动的主要调节者。
同时,云南烟草业要成功地走向市场,还需考虑到其行业的特殊性及其在省内经济中的特殊性,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既做到对已形成利益不产生大的冲击,又积极地从计划体制下摆脱出来。这要求我们既积极又稳妥,努力把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烟草的特殊性有效地结合起来,从云南烟草的实际出发,慎重地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促使云南烟草走向市场,参与竞争,迎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