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产业化经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区党委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就农业产业化的有关论述,为我们加快西藏农牧区改革,积极发展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保证,对实现我区农业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西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
西藏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与全国相比,面临着许多的制约因素,突出地表现在农牧业基础脆弱,农牧区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低下,经营管理水平和思想观念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科学普及程度低,资源的利用效率低,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增长方式落后,农牧区市场发展缓慢,流通体制改革后,农牧民的家庭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结构单一,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农牧民的收入渠道狭窄且增大乏力,生活质量相对较差,还有宗教迷信和陈规陋俗束缚人们的思想等。这些制约因素,在推进西藏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将会产生很大的阻力。此外,我区农业的增长方式,一向以资源密集和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又极为分散,加上农村经济的依附性,即被动发展,自身动力不足,自下而上的等靠要和盲目信仰宗教等的影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确实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为由,等待时机成熟。既然农业长期滞留于粗放型而得不到有效的发展,既然农牧民时时遇到“买难”、“卖难”、“运难”等问题,而苦于势单力薄,我们就应该积极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从一个区域,一个产品、一种技术、一个企业做起,逐步扩大升级。
就西藏而言,实施产业化经营也有许多有利的条件。
第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受到了政府决策部门的重视,并把它列入了重要的改革日程。许多有识之士,纷纷著书立说,阐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想,使之在我区广为人知,初步达成了共识。这是我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保证和思想基础。
第二,我区20年来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奠定了现实的物质基础。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高来看,1997年我区农业获得连续第十个丰收年,粮食产量达79.2吨,油菜仔产量达3.8 万吨;蓄牧业稳步发展,肉类总产量达到12.15万吨,奶类产量达18.2 万吨。这都表明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有文章可做。
第三,农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直接的依托。改革开放以来,西藏的农业已改变了单一产业的结构模式,二、三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开始向合理化方向迈进,特别是乡镇企业,不仅规模逐步壮大,而且经营范围日益拓宽,效益不断提高。到1997年底,全区已拥有乡镇企业1136家,从业人员20462个,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10家,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有60家,93%的乡镇企业都盈利,经营范围也已从原来单纯的民族环境工业和家庭副业拓展到二、三产业的较多部门,如蓄产品加工,粮油加工,运输业等。这些企业有望成为产业化经营的运转轴心。
第四,在当前西藏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已发育出了一些农工商一条龙,公司十农户,基地十农户等多种产业经营的初级形式,为进一步推行产业化经营积累了有益经验。就西藏区域范围来看,根据不同的行政、经济、自然区域条件,已初步形成了不同的产业带动形式和发展重点,先后建立了江孜、当雄等商品粮、畜产品基地,还建立了林果,蔬菜等农蓄产品的生产基地等。此外,还有南木林县艾玛岗农工商总公司,聂苛县大众乡牧、副、商总公等成功范例,可以成为西藏产业化经营的典型代表,起到示范作用。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加快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我们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有利条件,大胆运用,并创造新的更多的条件,以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西藏农业的整体水平。
二、发展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
区党委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指出:“要立足优势资源和特色资源,发展一批拳头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大力扶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畜产品加工,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以龙头带农户的一体化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以推动西藏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一,进一步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识。在区党委五届四次会议上,热地同志讲到:“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是我区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最严重的障碍。为什么有些体制上的问题改革起来难度这么大?为什么有些部门、有些地方的思想和工作转不到改革开放的轨道上?为什么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面临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时往往判断不清,横加阻挠和干涉?关键是思想观念上一些陈旧的东西没有冲破,没有真正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这段话很精辟。的确,没有一种正确的思想认识先行,任何改革与创新都会寸步难行。正因为长期的封闭意识,“重农轻商”以及“等、靠、要”思想,才使得西藏经济社会落后,农业产业化进程十分缓慢。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识。要让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化农业产业化在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引导农牧民,尤其是农牧区干部破除就农业抓农业的思想,破除只顾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狭隘意识,强化产业化经营意识。应当象抓“两个长期不变”政策一样抓农业产业化,认真研究产业化思路,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自觉地、有计划有组织地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性措施狠抓落实。还可以采取组织农户集体参观,学习等方式,让农民亲眼目睹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巨大变化,让农民尽快树立产业化意识,按照允许试、大胆试的精神,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二,立足资源开发,确立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品。面向区内外市场,考虑不同区域,不同消费层次的市场需求,注重发展每个地方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产品,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首先做好的一项工作。每个地区、每个县乃至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资源优势。选准区域资源的优势,合理规划布局,促进区域间的产业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显然很重要的。江孜等地近年发展起来的以藏民族传统食品开发,加工和销售为内容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初级形式,之所以获得成功,正是因为注重对优势特色产品的开发。如此看来,在农业、牧业、矿业等相关支柱产业中,我们应该拥有较多的优势特色产品。事实上,我们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并不高,已开发利用的也有待向深层次,高效益发展。因而,在我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避免由于左邻右舍的效仿攀此,而可能造成的资源开发利用的盲目性。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与确立区域性主导产业同样重要的是,每个地方都要按照市场原则,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转化、销售服务的带头作用。这种一头连着农户生产单位,一头连着市场的企业,是农户生产经营直接与市场联系的纽带。从农牧区的情况来看,尽管有为数不少的企业,可以在某些方面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总的说来没有几个可以称得上是“龙头”企业。根据产业化经营的需要,首先要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凡是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都可以成为龙头企业,要对这些企业给予必要扶持,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其次,采取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区内外工商企业或个人到我区兴办乡镇企业。鼓励、支持技术人员。机关干部到县及县以下农村牧区领办、兴办乡镇企业。利用内地对口援助的机会,加强与援助方的联合,发展一批起点高、市场前景和效益好的乡镇企业。
第四,从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搞好法律规范入手,加强产业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在西藏农业和农村经济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阶段,政府的宏观调控发挥着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作用远大于自然力和市场的作用。因此,在自然经济尚未退出历史舞台,市场经济尚不能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情况下,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组织调控行为。可以从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入手,建立国家、集体和农牧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牧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还要转变各级农牧科技部门的职能,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引导农牧民从过去单一技术服务,向技术、信息、整理、流通综合服务方向发展,为农牧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此外,还可以从搞好法律规范入手,即从最初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起,考虑和处理好产业链条中各主体的利益关系,特别要处理好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引导他们实行产销联合,鉴订产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当然,政府宏观规划,要考虑到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生产、收购、加工、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和农工、商各个领域、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不同主体的利益,任务重、头绪多,应当对此给予高度的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连成一体,并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经营机制,对于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我区跨世纪农业发展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从西藏农业的实际出发,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只要全区上下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开拓创新,西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展示其蓬勃的生机,必将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