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义1 周剑波1 韦远征2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山东青岛 266061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南堡油田作业区 河北唐山 063200
摘要:随着我国航运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吨位的船舶逐渐涌现出来,相关企业已经制定关于船舶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不断促进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相关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船舶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船舶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有效性检查;具体分析
为了将我国船舶安全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相关交通部门根据《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我国船公司已经对这项制度予以了高度重视,不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要求的相关安全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对各个体系进行较为完善的改进及完善。
1.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主要评价指标分析
1.1公司管理
公司船岸的安全及相关防污染工作的监督管控是企业内部制定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权利,相关工作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对船舶运行实施较为全面的监督管控,这样有利于岗位职责的有效履行,能够将船舶管理体系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不断减少,否则系统运行将会出现较大问题。岸基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对登船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管理人员对船舶进行检查是船舶监督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一般情况下,检查次数越高,船舶安全管理情况就会越好。所以,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船舶的登船频次进行检查,并且检查过程中一定要主要在特定周期内的总结,和总体检查情况进行对比。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审核的实际效果时对船舶实施安全依稀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关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具体实施效果发现相关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改正,保证相关体系能够将其功能进行进一步完善,禁止出现内部审核走过场的情况,必须保证内审能够满足相关需求。
1.2船舶管理
船舶港口国监检查或船旗国检查的滞留情况,相关制定人员准确评定公司标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能够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不断实现,将安全管理逐渐推向新起点,相关制定工作人员对整个体系进行监督控制的过程中,应不断进行经验总结,透过事物现象看清本质问题。监督控制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上层管理领导,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及意见,进一步发挥制定工作人员监督控制岗位的关键性作用。
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检查方法及其程序
2.1检查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安全检查工作标准程序家相关标准检查实际经验,建议对相关检查体系采取以下性质有效的工作程度。
2.2检查方法
2.2.1初始检查过程中注意发现体系运行中的缺陷
按照安全检查的一般程序对其进行初始检查,将船舶法定文书及证书实施主要检查,检查过程中必须主要检查船舶所持有的DOC及SMC是否具有可靠性及有效想,检查证书时首先要观察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公司名称与证书名称是否保持一致,其次检查DOC副本是否在证书周年前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了年度签注。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管理文件也是检查的重要内容,船舶在更改船舶管理公司时会出现较多问题,按照相关管理体系推进计划已经进行了新公司体系文件,但船舶持有的仍然是原公司的SMC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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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对船舶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
经过详细的检查之后,可以利用传统船舶检查手段对船舶设备硬件设施进行检查,若发现船舶硬件设备及关键性设备或相关技术出现问题时,企业安全检查人员应该利用逆查法对运行系统进行进一步检查,验证体系运行中是否存在故障因素或相关问题。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消防泵不能正常启动时,相关检查人员应该从体系内部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需要检查相关船员是否都能够掌握消防泵的启动程序,船员是否按照企业相关标准文件或者规定对应急消防泵采取了维护及保养措施,应该对保养维护记录进行严格检查;除此之外,负责船员有没有定期对应急消防泵进行标准化测试,对相关关键性设备定期测试的记录进行检查;船员是否已经事先了解了此缺陷或问题,若事先发现故障是否已经按时向船长进行报告;船长有没有对所管辖船员实施监督控制及检查。
2.2.3对船员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相关安全检查人员不仅仅需要对硬件设备进行检查,也需要主要观察船员的工作行为及其具体表现,对船员日常工作的观察可以用来判断船员的相关管理技能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例如,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二副申请较为紧张,举止慌乱,相关检查人员就可以将实际操作范围进行扩大,可以进行PV试验,增加船长误报警取消程序等,对二副及以上级别船员开船时的指令具体实施情况、船员培训记录及船员交接工作等进行较为详细的检查。通过对船舶消防及救生演习等关键性操作进行检查,能够进一步检查船员的具体操作情况及应变能力,从而判断出船员是否真正做好了应急准备。
2.2.4检查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判断船舶安全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体系运行质量记录的检查,运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相关负责人没有对实际活动进行检查与记录;对活动虽然做了记录但是没有较为完整的记录、错误;有相关活动记录,但是记录之间矛盾较大,存在严重的造价嫌疑。负责人对记录进行检查时应从以下几点进行把握:首先对于没有活动记录的情况视为未做,船长若不能按照要求将月度保养计划进行提供,检察员则不能根据这种情况认定船舶并没有进行阅读计划保养;对于记录有错误或者不全的信息,检查员应该关注已经记录的活动具体实施效果或状态,如果船舶关键性设备有记录单不全面或者出现错误,检查员应该要求船员进入现场进行实际核实。
2.2.5检查安检组综合评估情况
详细检查完毕之后,安检组应从船舶安全管理运行体系角度出发对安检综合情况进行评估,从整体情况上对船舶运行管理体系进行判断。检查过后,若发现体系要素存在点上的问题就可直接判断体系缺陷严重程度较为一般,不足以影响整个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整个船舶安全运行体系是行之有效的,只是存在个别缺陷。若发现主要缺陷问题存在于系统或者面上,就可以确认是安全偷袭运行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整个体系的安全运行,导致其不能发挥某些有效作用,对于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缺陷应采取滞留措施,同时向体系发证机构通报具体情况。
结束语: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是船舶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目标及方向,能够对船舶安全你管理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是保证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及方法。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够使得体系运行更加具有有效性,确保其能够进行安全稳定预防,保证能够为相关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上文已经对船舶安全管理运行体系有效性检查进行了详细说明,希望可以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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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黄承义1, 周剑波1, 韦远征2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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