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辅导员论文,路径论文,队伍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409(2011)03-0048-04
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高校辅导员制度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的重大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下发以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已经取得显著进展,职业化发展的制度支持保证体系、学习培训基地、专业协会组织和专业刊物都相继建立。但是深入的研究与分析表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正在影响甚至阻碍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进程。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和破解这些发展中的难题,以保证辅导员队伍职业化的有效推进和健康发展。
一、准确把握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进程中深层次问题
当前,在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化过程中所遇到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辅导员职业认同度偏低。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认同,其认同主体包括辅导员的自我认同、学生的认同、专业教师的认同、社会的认同。几年来,随着对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在教育部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各界对于高校辅导员职业地位的认识有很大提高,但是根据我们初步的跟踪调查显示,这四方面的认同都还存在差距。对于个人而言,职业主要在四个层次上体现出价值,即谋生价值、参与价值(社会参与)、发展价值和体验价值(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感等)。这四方面价值中每一方面价值的实现受到影响,都会对人们的职业选择、职业态度发生影响。辅导员职业的认同度偏低,直接影响辅导员职业选择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进而影响其职业进取的动力,这对于建设一支职业化的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是非常不利的。
二是队伍建设模式需要进一步转换。“职业化、专家化”既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更是队伍建设的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进程,特别是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建立和发展,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现了由非专业化到专业化的转换,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教授和理论家。进入新的世纪,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强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对大学生教育引导的专业性要求更加突出。“职业化、专家化”队伍建设模式的提出,提升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地位,进一步转变和完善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机制,为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为适应这种新机制的要求,需要实现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的进一步转换,将职业化与专家化的要求落实到人员的配置、使用、培养、晋升的各个环节。
三是专业建设及培养模式还不能完全适应。专业化培养和培训体系建设是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基础,而专业化培养和培训体系的建立及完善必须与人才的岗位特点相契合。从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要求来看,一是高度的专业性,二是高度的综合性,三是实践性。就这三者的关系而言,专业性是基础,综合性是特点,实践性是根本。因为辅导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1](P269)要解决学生在日常学习和成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思想的、心理的、交往与行为方式的等等。因此,高校辅导员的规格应是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不同于一般的学科研究型人才。对这一类人才究竟如何培养,如何既能体现专业性、综合性要求,又能体现实践性特征,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硕士、博士阶段的培养,我们都需要认真探索。目前这种探索还刚刚起步,逐步推进辅导员职业化的过程,也是逐步完善学科专业培养体系的过程。
四是部分辅导员工作行为的短期化阻碍或阻断了专业化的发展。由于目前人们对高校辅导员职业认同度仍不够高,一些辅导员仍将其作为过渡性的工作岗位,部分高校也规定辅导员工作一定年限后就自动转岗,这样就阻断了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一些高校基层一线辅导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偏低,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反映。
二、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培养和培训体系
学科专业建设与培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培养高素质专业化高校辅导员的基础工程,这一基础不牢,就会对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发生整体性影响。从辅导员“职业化、专家化”的目标要求来看,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需要贯通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但是,目前辅导员本科阶段的培养所依托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其专业口径是面向社会培养思想理论教育方面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在各行各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人才培养规格与辅导员的特殊职业需要具有一定的不适应性。因此,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夯实辅导员培养基础。可以探索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一些高校根据培养高素质辅导员的需要,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专业平台基础上,通过调整课程结构来满足辅导员培养的岗位要求;二是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纳入培训基地专业支持平台,按照辅导员的职业要求进行专业口径调整,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岗位要求转换为专业特色,打牢辅导员的专业基础。从目前情况来说,后者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做法,因为既然是辅导员培训基地,就要建立和完善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各个阶段的适应辅导员职业需要的学科专业培养与培训体系,这是打牢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辅导员的基础工程的重要环节。
要借鉴国际经验,逐渐探索规范高校辅导员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目前有关高校分别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平台培养高素质辅导员的做法可以继续尝试,但要加强实践跟踪考察,不断总结经验。特别是要彰显辅导员岗位要求的实践特色,形成具有我国高校自身特色的高素质辅导员的学科专业培养模式。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辅导员的职后培训体系。辅导员的职后培训体系是辅导员职业化提升的支持系统,相对于职前的学科专业培养而言,职后培训更有其针对性。特别是职后的系统培训,对于持续提升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推进功能。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辅导员职后培训体系建设,形成系统的辅导员培训模式,为辅导员的职业提升提供保障。
三、完善制度保证体系,健全职业化推进机制
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政策、制度支持和保证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但是,制度建设本身并不只限于形成制度表述的文本性条文,更重要的是制度本身的科学性、规范性,尤其是执行的有效性。然而,制度建设这种目标诉求的实现始终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是随着实践的深入、人们认识水平的深化,以及问题的不断解决逐渐实现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我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制度推进系统而言,一方面由于职业化建设刚刚起步,制度建立本身就具有尝试性;另一方面,与其他职业岗位相比,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特点,这给专业化规范体系的建设带来很大挑战。例如,由于受长期以来形成的“大包干”式的工作模式影响,导致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的界定仍有不少模糊性,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权利的有限性和责任的无限性的矛盾,这给辅导员的业绩考核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逻辑前提是其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独立的职业地位建立与形成的客观依据。这就要求在辅导员的选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各个环节都应体现这种特殊性。从辅导员的晋升制度来说,其基础环节是建立独立的、规范的岗位能力评价标准和独立的职务晋升系列,这是职业化的根基和锚地。目前我们实行的“双线晋升”制度,作为一种倾斜性的制度安排,无疑是重要的。但我们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解决所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中逐渐形成与职业化要求相适应的独立的岗位能力评价标准和职务晋升制度。
国际相关经验表明,一个普通的职业向职业化发展要经历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例如从职业经理人的发展来看,19世纪四十年代职业经理人诞生于美国铁路公司,到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美国完成了经理人的职业化过程,各类专业经理人协会纷纷成立,专业刊物大量发行,工商管理教育日趋普及。[2]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也必定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实现的。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贯穿于这一过程的始终。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和职业化制度方面的研究,深化对辅导员职业化规律的认识,优化制度设计,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的有效执行,将制度规范落实到工作实践上,以形成有效的推进机制。
四、优化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和工作模式
优化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是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这项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是要以“职业化、专家化”的目标取向为依据,准确理解和把握职业化背景下辅导员专家化的内涵,科学规划和设定专业结构,将职业化的要求贯彻到人才选聘、培养和提升的各个环节。事实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家化的命题是上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1983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有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正式提出:“要造就一大批思想政治工作能手,一大批精通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家”。[3](P380~381)1987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的专家、教授和理论家”。可见,“专家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取向。但是在“职业化”的背景下,高校辅导员的“专家化”与一般的企业、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家化”有明显不同。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高度综合性,要体现专业性,就必须对高校辅导员工作进行专业细分,即有的是思想理论教育、班级管理和党团建设的专家,有的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家,有的是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专家,有的是学生群体危机管理方面的专家等等。换言之,即以辅导员个体的专业性和群体的综合性来满足大学生成长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要拓展队伍建设的视野,改变目前仅仅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高校辅导员的“封闭化”做法,特别要注意从社会上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相关专业人员中选聘专职或兼职辅导员,建立社会化的队伍建设机制。这样,既可以优化辅导员的来源结构,又有利于促进辅导员职业社会认同的提升。例如,香港城市大学有关学院在企业界、新闻界和政府部门给学生聘任“校外导师”,架起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桥梁,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帮助的。
三是建立与职业化、专家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职业化、专家化”既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取向,同时也是其工作模式和机制。以往的高校辅导员工作模式是一种“大包干”式的工作机制,一人管一个或几个年级,一管四年,一包到底。这种工作机制是与辅导员队伍的非职业化相适应的。在职业化、专家化的背景下,要建立“一横多纵”的辅导员工作机制。“一横多纵”,即一方面对于规定数量的学生群体,设立责任辅导员,在横向上明晰责任主体;另一方面,依托相关的专业辅导员共同完成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事务管理、心理咨询、生涯规划与指导等工作,在纵向上体现专业化的支撑,同时又以专业边界细化责任主体。这样对于一个院或系来说,优化的辅导员队伍结构应该是一个功能互补的专业团组。这种工作机制,既是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适应,也是对职业化发展的推进机制。以往的经验表明,“大包干”式的工作模式内产生不出对专业化的需求。相对于专业化的要求而言,那是一种粗放型的工作模式。在一定意义上讲,这种粗放型的工作模式将阻碍甚至消解专业化的驱动力量。因此,必须转变这种“大包干”式的工作模式,建立与职业化、专家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完善专业协会组织,培育职业文化
建立完善的具有影响力的职业团体组织,形成独特的精神与文化系统是职业化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完善高校辅导员专业协会组织建设,扩大覆盖面,发挥其在团结凝聚从业人员、业务交流培训、职业标准与规范的确立、职业地位与职业权利的保障与维护等方面的功能,扩大辅导员职业的社会影响力。
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培育职业文化。高校辅导员职业群体的职业精神建构和职业文化培育,对于推进辅导员的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价值支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认真总结和弘扬高校辅导员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辅导员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实践中所展现出来的政治信念、理想追求、敬业精神和道德风范,这是辅导员职业精神培育的宝贵价值资源;要通过研究制订高校辅导员职业标准、高校辅导员工作规范、高校辅导员守则等,完善辅导员职业行为规范体系,形成辅导员共同的职业伦理标准;要通过树立典型和表彰优秀辅导员等形式,引导高校辅导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逐渐积淀、形成良好的职业文化,为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持。
六、加强国际交流,注重形成本国特色
国际化背景下的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一定要有国际化视野和全球性眼光,既要融通国际经验又要注重形成本国特色。西方发达国家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职业化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人才的选聘、培养,特别是在学科专业以及培训体系、职业性团体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的规范的做法。这一方面给我们加强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路提供国际参照,另一方面也给我们推进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需要明确的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与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基本理念、实践要求以及目标诉求上具有根本差异。对国外经验,我们既不能简单否定,也不能全盘照搬移植。我们要通过国际交流,合理吸收发达国家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实际进行实践创造,探索并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