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本的创造性--按生产要素和贡献要素参与分配的理论思考_劳动价值论论文

论资本的创造性--按生产要素和贡献要素参与分配的理论思考_劳动价值论论文

追问资本的创造力——对按生产要素和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造力论文,生产要素论文,分配论文,资本论文,贡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F0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GDB1130(2003)01-0059-04

资本有无创造力,是资本参与分配是否合理、资本收益是否应该受到保护的理论焦点,也是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最终无法绕过的重大理论问题。

纵观马克思反映在《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一章和全四卷、《政治经济学批判》及一系列经济学手稿有关劳动价值和价值分配的论述,不难发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思想是内容丰富、层次严谨、动态发展的科学体系。劳动创造了一切(包括价值),这是劳动价值论的基石。价值如何分配,马克思认为除劳动以外的其它生产要素也是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和对创造价值产生作用,也应得到源于对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的收入。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就是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实际的商品生产者[1](第1章)占有剩余价值就是占有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创造者占有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才是公平的,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和人类进步。这些影响世界进程的论述,全部基于“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价值分配影响价值创造”思想,这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如何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对待研究对象;二是必须坚持与社会发展同步的发展思想对待理论创新。强调这两个原则,才会对资本究竟有无创造力这个牵一发动全身的问题有更客观、更公正的研究。

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明确宣布,他们的理论带有鲜明的阶级性,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劳动价值论旨在揭露资产阶级剥削的秘密,旨在唤醒无产阶级的觉悟,旨在阐明无产阶级用政治斗争的手段夺回劳动成果的合理性。一百多年后的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劳动价值论的政治使命已经完成,一切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做出贡献的人员(无论处在哪一个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利润不再是剩余价值。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自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思想的精髓是价值创造决定价值分配,价值分配影响价值创造。在这一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资本的作用,不难看出,资本仍是基础性生产要素。资本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担负着支撑重任。没有资本这个基础性生产要素,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就无法有机地组合起来,创造价值的过程也无法推进。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重视资本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往往以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对外引资实效来拉动GDP增长;企业往往以各种方式扩张资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其发展壮大。

创造力就是在创造新事物、新思想,新价值过程中产生作用的力量。资本在价值创造活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和贯穿全过程的推动作用,这就是资本的创造力。所以,资本就是创造价值的价值。肯定资本的价值,并非排斥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更不是否定劳动价值论。资本和劳动都参与了价值创造活动,都有享受价值分配的权益;这完全符合马克思的价值分配思想。十六大报告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既体现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思想的精髓,又深化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思想;是我们党充分吸收了近年来深化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理论成果,针对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要求确立的一项重大方针。

肯定资本的创造力,有利于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关系,吸引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进入资本领域,提高资本增殖过程中抵御风险的信心和能力。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风险经济。因而价值分配中应该包含风险收益。市场就强调效率,创造的价值有正增长负增长。计划经济强调产值,产、供、销都在国家计划中完成,没有价值负增长。因而价值负增长这个概念长期没被引入商品价值研究范畴。价值负增长是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现象,具体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二重性,即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的社会价值可以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来计算,不存在增长的正负问题。决定价值正增长或者负增长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通过商品的实际消费即实际销售价格来计算。如果(事实上大量存在)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扩大再生产必要资金和应交纳税费的总和,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负增长。因而决定价值分配的因素不是商品的社会价值,而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这里理解为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劳动,只创造出商品的社会价值。由于商品的社会价值不存在负增长问题,无论商品使用价值是正是负,劳动者都可以领取通过社会契约形式彼此认同的工资收益。即使企业破产,业主也必须支付劳动工资。法律保护一切劳动收益的合理性就是基于商品社会价值不存在负增长这一基本特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和非劳动各个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影响商品使用价值正负波动的决定性因素则是资本和管理、决策、技术等非劳动因素和高级劳动因素。而企业亏损,乃至破产,经济责任全部由业主(即投资方,实际体现为资本)承担。资本收益中主要体现为风险收益。本着责、权、益一致,按贡献分配的公平原则,投资方的资本(即非劳动因素)应该获取商品使用价值中的收益部分,这里,我们可以把风险收益理解为利润。资本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保护,也是基于这一原则。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明确了人们在社会分配的期望中应该保持“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正常心态,有利于理顺社会情绪。

按生产要素和贡献进行价值分配,直接受益者是影响商品使用价值正负波动的投资者(在中国,主要是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和非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因为他们实际上占有了全部利润。市场经济的结果,必然是出现一个高收入阶层。受“马太效应”的影响,富有者更富有,贫穷者更贫穷,不断扩大贫富悬殊,形成新的社会不公平和不稳定因素。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呢?

分配方式取决于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所有的资源都由国家进行调控,价值分配由国家掌握。计划经济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国家掌握着分配权能够进行平均分配。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资源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调剂,价值分配由企业承担。企业注重效率,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必然按生产要素和贡献大小进行价值分配,以激发资本、管理、技术、劳动等全部生产要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按生产要素和贡献进行分配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因此,如何解决贫富悬殊问题,首先取决于如何看待市场经济。

中国仍处在让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中国的国情。世界经济发展迅猛,中国心须跨越式发展才能追上,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基于这样的国情,中国选择了发展市场经济。十六大报告高度评价了这个选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巨大勇气。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现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突破,打开了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2]。我们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抑制贫富悬殊,保持人们的收入相对均等,是以牺牲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为代价的,致使经济长期在低水平的层次上徘徊。是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经济才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因而中国现在出现的贫富悬殊,是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悬殊。即使是低收入阶层,也会认为发展市场经济是通向富裕的康庄大道。

社会的不公平不是资本参与分配并占有全部利润,而是历史形成的各阶层的经济基础存在差别。经济基础雄厚的阶层获得高收入的可能性更多、更大,低收入阶层相对更少、更小,这样就有“无产者绝对贫困化”的危险。缩小贫富悬殊,缓解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矛盾,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一是再分配注重公平,政府通过对高收入阶层征收相对高额的税费去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提高低收入阶层的经济生活水平,把社会的不公平降到低收入阶层能够承受的程度。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两次分配原则,就是既注重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又强调政府的调剂职能;二是扩大投资的参与面,使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整个走势看好,投资空间大。如果政府继续加大维护经济秩序的力度,进一步开拓投资渠道,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管理,提高人们对投资的信心,使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投资行列,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会更大,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局面就能形成。

肯定资本的创造力,保护非劳动的合法收入,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经济保持年均增长速度20%以上。据统计,1978年个体工商户仅14万户,15万人,到2001年,发展为2433万户,4760万人,注册资金3436万元。我国私营企业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末才开始起步,到2001年底已达到203万户,从业人员27万人,注册资本18212亿元。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全部国内生产总值的30%,东部沿海省市更高达60%以上。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其它混合经济中,个人资本投入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个人持有的股金越来越多。这些个人与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的私有资本汇聚一起,在国家整个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绝不能忽视的作用。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离不开这些资本的介入。肯定贸本的创造力,保护资本的合法收益,有助于资本收益投入扩大再生产,有助于更多的闲散资金进入投资领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海内外资金参与中国建设,有助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有助于中国经济跃上新台阶。

大量私人资本进入中国经济活动,使中国经济活动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比例增大。对这个十分原则的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去看:

(一)资本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其本质属性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资本,自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已经经历了封建资本主义、自由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和社会资本主义四个历史时期[3],其本质属性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马克思主义否定之否定的辨证思想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可能走向它的反面。这一走向,既可能是它自身发展中无可奈何的消极扬弃,也可能是外力促进下的积极扬弃。资本的私有属性也是在消极扬弃和积极扬弃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发展。一方面,资本在激烈的竞争和发展中不断组合和扩大,这是对资本私有性质的消极扬弃;另一方面,资本在发展过程中要克服矛盾,减少冲突,谋求更大、更顺利的发展必须扩大分享利润的社会面,这是对资本私有性质的积极扬弃。这两个方面都在改变着资本的私有性质,都在扩大和提高资本的社会属性,即资本社会化。资本社会化程度越高,其资本的私有属性就越低,全民分享利润的可能性就更大,从而增强资本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方面的进步属性。

(二)马克思有句名言:“资本主义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P227)。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讲到,近一百年全世界创造的生产力比以往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这些论述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指出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在创造生产力方面具有巨大的力量。允许部分存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条件决定的[4]。邓小平在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时,只谈到“消灭剥削”,没有说要消灭生产资料私人所有[5]。作为一位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马克思主义者,在论述这些重大问题时是非常精密的。邓小平对资本主义既斗争又合作,既批判又吸收,表明了他对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是持积极扬弃的态度。理论界普遍倾向建议中译本《共产党宣言》里的“消灭私有制”译成“扬弃私有制”,因为把德文"aufhebung"译成“扬弃”更符合德国的哲学话语,更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更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共产主义“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P294)。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包括个人资本和个人财产的积累。只有每个人资本和财产的积累极其丰富,共产主义才会成为现实。

(三)坚持“三个有利于”的评判标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可以看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私人资本介入经济活动,“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是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就是要客观评定资本的属性、作用,消除左的思潮强加在资本身上的污垢,“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

[收稿日期]20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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