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供电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的问题,由于涉及供用电双方的经济利益、安全利益与事故责任归属,到底由谁投资、谁维护、产权划分以何处为界,越来越引起供用电双方的重视。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使得与用户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达成协议,并明确界定产权分界点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关键字:产权分界点;供用电;责任归属;法律意义
1、明确界定原则
在界定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点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令《供电营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作为界定原则。具体界定原则如下:
1.1 运行维护管理的确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46条: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其运行维护管理按以下规定确定:
(1)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供电企业应在交接前,与用户协商,就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达成协议。对统一运行维护管理的公用供电设施,供电企业应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协议中确认的容量。
(2)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3)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4)在公用变电站内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供电设备,如变压器、通信设备、开关、刀闸等,由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管理。建成投运前,双方应就运行维护、检修、备品备件等项事宜签订交接协议。
(5)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
1.2 具体分界点的确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47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分界点按下列各项确定:
(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企业。
(4)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属用户。
参照以上产权分界点界定原则,由供电企业根据现场落实情况出具工程建设方案,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建造与电源接入情况与用户协商界定产权分界点,并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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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解决的主要问题
2.1 有效避免供用电双方争议
长久以来,客户是否应该出资建设其变电设施以外的接入工程,以及随后的运行维护管理一直是供用电双方争议的焦点所在。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电力客户认为,供电企业为客户准备好电源是天经地义,并随着电网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受电设施,还是机关、居民小区的受电设施基本上都是供电企业收编,客户不应该再管理受电设施;而供电企业认为,作为公用事业企业,供电企业只应承担公用电力设施的建设,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的义务,依法保障任何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供电服务,如果所有电力客户的受电设施都由供电企业建设,供电成本必将大幅上升,企业根本无力承担,从而造成公用电网投入不足,影响社会电力保障。
在明确界定了供用电产权分界点之后,对于从公用线路引出的用户支线或公用变电站引出的专用线路,以产权分界点为明显界限,按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产权所有方出资建设,之后的运行维护管理职责也就再无争议。
2.2 有助于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对于大中型工矿企业,电力设施建设标准相对较高,也能配备一支专业人员组成的电力设施运行维护队伍,按标准开展工作,保障安全可靠供电。而对于多数小型企业,特别是一些农灌电力客户,由于受资金限制,电力设施建设标准相对较低,设备落后,加之没有专业维护人员,只要没有造成停电,电力设施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有的缺陷甚至长期存在,不但影响企业本身的安全可靠供电,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在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提出要求时,推诿责任,消极整改;一旦因此而发生事故,反而对供电企业百般责难,要求赔偿。
在明确界定了供用电产权分界点之后,供电企业便可以此为依据,对查找出的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对于严重的隐患责令停电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当由于客户电力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造成事故时,可以将故障区段拉开,大大缩短线路停电时间,减小对电网内其它电力客户用电的影响;并督促用户自行处理事故,不具备送电条件不允许送电。
2.3 为电网的规划、建设、改造提供了重要依据
随着经济发展,电力负荷逐年增加,供电企业如何根据负荷发展,在有限的线路廊道内,对所辖电网进行规划、建设、改造一直是一个难题。一般情况下供电企业并没有权力要求客户为电网改造让出廊道,将供电资产与用户资产区别开来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明确界定了供用电产权分界点之后,对供用电双方产权有了明确的界定。哪部分线路可以由供电企业按照生产需要自行规划改造,哪部分线路需要与用户协商配合改造,如果未能征得用户的同意,是寻找新的线路廊道还是改用电缆供电,在界定了产权分界点之后,这些问题就都有了参考依据,这对电网的规划、建设、改造有很大的好处。
2.4 解决了由计量点引发的问题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6条规定:“安装在用户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由于公用线路分支杆一般在户外,有的距离客户生产场所还较远,用户不具有保护计量装置的现实条件。由此造成的计量差错,供用电双方难以达成统一。更有甚者,个别窃电电力客户以计量装置不在其保护范围为由拒不承认其窃电行为,从而逃脱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明确界定了供用电产权分界点之后,将产权分界点界定精确到电源接入点,计量装置产权归属哪方所有一目了然,由计量点导致的争议便可简单解决,供电企业也可以此为依据对个别客户的窃电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3 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电力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问题之一。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重视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的确定,协商好各自的电力设施产权范围与责任,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论文作者:黄海涛,朱孟宗,赵海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7
标签:产权论文; 供电企业论文; 用户论文; 运行维护论文; 分界点论文; 线路论文; 电力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