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成本、收益分析及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收益论文,成本论文,政策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态势
经过13年的艰巨谈判,以1999年11月中美谈判达成协议为标准,我国终于在加入WTO上有了突破性进展。随着我国加入WTO日期的临近,如何进一步更新观念,调整结构,采取对策,保持我国经济继续稳步快速发展,成了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入世后,国内农产品市场将进一步开放,中国农产品与国外农产品竞争会更加激烈,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中国农业的发展。
(一)中国农业发展的现状
1.农业生产力低。由于长期的、超负荷的资源外流等问题,使得我国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成本高,缺乏规模,经济效益差,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1990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为2275元,不到农村工业的1/9,生产的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的数量与几十年前相差无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水平落后,比较效益低的农业是缺乏竞争力的产业。我国农业目前正面临着高效益的非农产业和国际农业的双重竞争,其快速增长的目标日益受到冲击。从国内来看,由于农业经济效益远远低于其他产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本已不应再转移资源的农业,其资金耕地等生产要素却不断流出,自身增长乏力,后劲不足。从国际上看,由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资源稀缺,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仅国际竞争力趋于不降,而且在国内市场上也日益受到冲击。
2.农民收入增长慢。我国农民收入增长一直处于停滞、徘徊状态。在中西部地区,1988年至1992年农民家庭平均每人年收入只增长了43.87%,年均增长只有9.5%(扣除物价因素只有2.6%),而同期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年收入增长70.41%,年均增长14.25%(实际增长为7.37%)。农民收入的低增长严重制约了农民增加投入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农民增加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农业投资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投资走过了这样的轨迹:全社会投资总量基本上为一条上行曲线,而其中的农业投资却是一条波动曲线,农业投资比重更是一条下行曲线。从“五五”时期的10.5%下降到“七五”时期的3.36%,从1984年的6.21%下滑到1994年的2.6%,这些都是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慢的一个根本原因。
4.技术水平低,劳动力素质差。由于各种历史体制的原因,特别是由于长期以来受科技投入不足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农业科研总体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至少还相差15年~20年,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我国只有42%,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已超过70%。另外,农民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总体上偏低,我国农村4亿多成年劳动力中,文盲占20%,小学文化程度占40%,初中文化程度占20%,受过高等教育和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更是微乎其微。
(二)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态势
1.价格竞争 目前,许多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已不具优势,随着我国加入WTO,激烈的价格战将会上演。我国农产品在价格方面的传统优势正在丧失,最主要的原因是劳动生产率较低,并且提高得相对较慢。将15大类主要农牧产品的生产量折算为谷物当量,1980年,我国每个农业劳动生产力生产的数量仅为1吨多,而日本为13吨,法国为50吨,美国为155吨。在1980年~1992年,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40%,日本提高了90%,法国提高了100%,美国提高了60%。目前的差距仍然在加大,这导致每单位农产品的劳动成本的比较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一些大宗的农产品如粮油等方面,我国的价格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例如,美国毛豆油的到岸价格不足3500元/吨,较国内的豆油价格低近3000元/吨,虽然进口毛豆油还需经过提炼,但其价格仍明显低于国产豆油。不过,在劳动密集型的园艺类产品方面,我国在价格方面仍然保持一定的优势。近年来,我国大量进口了一些水果等,并不是因为进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而是因为进口产品的质量优势(包括主观心理因素导致的质量差别)。
主要农产品价格比较 单位:元/吨
商品名称
国际市场价格
国内市场价格
玉米
700
1200
大豆
452
2000
大米
996
1627
小麦
1753
1150
2.质量竞争 如果说在价格竞争方面我国许多农产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的话,那么在质量方面所面临的压力就更为巨大了。当今世界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日益由价格竞争转为质量方面的竞争。质量概念包含多个层次,既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从经济学上看,质量标准最终是由消费者决定的,消费者尤其是高收入消费者愿意用较高的价格购买的产品,就是质量较高的产品。农产品的质量层次非常丰富,具体表现为物理、化学、营养、卫生以及消费心理等诸方面的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对产品本身可度量的质量参数有要求,而且对生产该产品的环境质量也有严格的要求,进而对生产的方式和方法也有要求。例如,对使用化学品的限制要求,对使用生长激素的限制要求,对使用生物技术的限制要求等等。此外,农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方式也构成质量的一方面。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加入WTO后,国外优质低价农产品进入必然会对我国农产品造成威胁,提高农产品质量已成当务之急。
3.服务竞争 人们近几年对工业品已经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工业品的市场服务竞争程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对农产品而言,则远远不足。农产品市场服务的不足,表现在多方面:第一,农产品的储运设施不足,手段较为落后。第二,农业市场体制不合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该管的乱管,该管的没有管起来,阻碍正常的市场流通和市场竞争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些问题不仅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且也影响了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一些沿海地区有时宁愿花较高的价格到国际市场上购买农产品,也不愿意到国内其他地区购买,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从国际市场上购买,在供货时间上、质量上等等均有可靠的保障,而从国内地区购买则由于在市场体系方面的问题往往出现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加入WTO后,农业国际化的形成将更便利消费者使用国际服务,这将对国内的服务体系提出挑战。
4.人才竞争 首先,拥有精通农业技术又懂经济理论、管理理论的农业科技人员将是农业在未来竞争中获胜的基础,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缺乏有知识技术的农业劳动力是制约其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其次,当一个农业高科技人才或成熟技能人才进入外资农资公司,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个人的去留问题,随之将可能带走部分业务、客户或专项产品,甚至将可能变成一个关系到该国农业发展和竞争地位的大问题。所以,随着加入WTO,未来最大的竞争将是对具有丰富农业实践经验和高科技农业专门人才的竞争。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外国一些国家农业发达,其农资公司以其富有生机的经营管理机制、良好的培训机制、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薪待遇等对中国农业专门人才产生了较大的吸引力,已经在人才竞争中处于优势。可以预见,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本身劳动力素质较低的中国农业,由于负面较为沉重,农业改革短期内效果不会很明显,导致人才流失现象将会更加严重。
二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及成本分析
(一)农业保护的空间大为缩小,保护成本急剧上升
1.市场准入的保护空间缩小。加入WTO后,我国将失去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个惟一的保护措施。而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进口主要采用非关税措施进行调控,如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等。显然,非关税政策手段的丧失,不利于我国对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而目前,中国并不具有将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合法的转化为关税的手段。因为按WTO规则,关税成为惟一的贸易保护手段后,各国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将转化为相应的关税值,并纳入关税体系一并实行减让,关税化的方法是: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等值于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等于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由于减让即1986年~1988年我国的大部分农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因此我国将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手段。非关税政策手段的丧失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手段的丧失,非常不利于我国对农业的贸易保护。按国际惯例,在丧失非关税措施合法关税化的机会后,只能采取上限约束的办法自主提出关税约束,但上限关税约束必须与缔约国谈判确定。由于在漫长的WTO谈判过程中,美国一直对我国农产品关税要价高,因此中国上限约束关税很难保持自主水平(我国农产品上限约束关税为80%左右,底限为65%)。根据有关协议,加入WTO后的农产品关税要不断降低,即使我国自主提出的上限约束关税目标能够达到,但根据规则要求,我国的关税仍要不断降低。我国承诺加入WTO后10年内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削减22.1%,虽然高于发达成员国家,但却低于大部分发展中的成员国,这同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
2.国内支持空间缩小。由于WTO规则的基期是1986年~1988年,中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年~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的10%,即约为485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为57亿美元,这是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水平,比发达国家更低。而美国减让后为191亿美元,日本为283亿美元。就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即免于减让协议而言,我国也处于不利地位。1986年~1988年间中国用于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灭害救济、生产资源补贴等的平均投入水平为276亿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折为76亿美元,仅相当于日本的1/2,还不及美国的1/3。
3.出口竞争的保护空间可能缩小。出口补贴是增加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WTO规则虽然对其进行约束和削减,但由于大部分成员有巨大的基数,即使削减后实际上仍保持较高的补贴水平。我国在1986年~1990年有出口补贴,但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已取消了这一措施。在谈判过程中我国提出出口减让表的基期金额高达62亿元人民币,按当时汇率约为13亿美元,高于美国的近6亿美元的直接出口补贴水平。但美国认为在1986年~1990年,我国的农产品国内价格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具有出口竞争力,因而这些补贴未必属于贸易规则意义下的补贴,并且强调中方在很多场合宣称取消了出口补贴。因此,缔约方要求我国将出口补贴约束在零水平,这样将很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
(二)国内农产品市场份额大为下降,供求矛盾尖锐
1.大米 目前,国际、国内大米市场供给大于需求,预计大米价格仍将下跌。此外,在国际大米市场上,泰国、越南的大米竞争力较强,我国的大米基本上无法与之抗衡。如何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东亚的日本、韩国市场,难度很大。虽然日本开始正式向国外开放大米市场,此间分析家认为,尽管日本取消大米进口配额,实行进口自由化,但按照政府确定的大米关税,大米进口不但不能增加,反而可能减少,所以日本米贵,市场难开。
2.玉米 玉米是我国的三大粮食品种之一,产量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4。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玉米产量和消费量基本同步增长,维持较高的购销价格,净出口量近两年有所增加。加入WTO后,我国的玉米生产在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产量的增加将减缓。同时,由于玉米购销价格下降,种植玉米的比较收益也会降低,在边际效益的作用下,国内一些玉米生产成本比较高的地区就会退出玉米种植,改种其他比较效益好于玉米的农作物,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玉米生产的发展。根据加入WTO的有关协议,从2000年起,我国应进口450万吨玉米,进口关税为1%,进口量今后要增加到720万吨。我国玉米价格高、品质差,与国外产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国外玉米的大量涌入,势必会造成国内玉米市场供需缺口拉大。
3.小麦 小麦是我国分布最广的一种农作物,因其生长、施肥条件要求较高,所以其生产成本中物质费用比例较高,而纯收益却很低。我国小麦在国际市场上始终不占优势,加上国产小麦品质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一直处于净进口状态。加入WTO后,估计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保持小麦净进口的状态。根据签署的《中美农业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我国将撤销一项实施长达30多年的不允许进口美国西北部各州小麦的禁令,2000年我国对美国小麦的进口将增加到500万吨。随着进口小麦禁令的撤销,国外小麦大量涌入,将使我国国内市场的供给放大,而需求难以同步增长,必然形成对国内小麦的挤压态势。
美国提出的中国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的关税配额
作物
小麦
玉米
大米
棉花
8年平均进口量 888.0
75.0
3.0
47.3
1997年总产量
12329.0
10430.0 14050.0
460.3
最终年份配额(2004年)
930.0
720.0
530.0
89.4
占国内产量比重(%)6
4
2
2
私人企业份额(%)
10
25~40
5050
4.棉花 棉花是中国重要的战略物资,棉花标准占纺织工业原料的70%,播种面积约占中国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1/3。但近几年尤其是1995年以来,棉花种植面积出现连续滑坡,1997年接近80年代以来的最低水平,棉花总产量除1994年~1995年分别比上年有所增加外,其余年份都呈下降趋势。中国曾是世界棉花主要出口国,但90年代以来,已成为主要进口国,半进口13万吨以上,加入WTO后,国内棉花受到的影响可能最大,因为配额与以往实际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到2004年要进口89.4万吨,为国内总产量的15%左右。目前,棉花的国内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价格20%~50%,已没有任何比较优势。因此,棉花的国内生产及进口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三)农业盈利能力及农民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目前,我国农产品相对过剩,并且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等于或高于国际市场水平。1998年初,玉米和小麦的国内市场价格分别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60%和45%。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的减让,较低价格的国外农产品的准入,在市场机制的驱使下,将会引起国外农产品向国内倒流。这种倒流,不仅将引起国内主要农产品的进一步过剩,而且还将打压国家的收购价。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国家要么为了增加农民的收益不惜加重财政负担,硬性坚持下去(类似于日本那样),要么不堪重负被迫放弃收购,把一切推向市场。硬性坚持是要有条件的,那就是国家能够将价格差所造成的财政负担控制在一个可以忍受的比例范围之内。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太大,国家财政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更何况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家即使财力有富余也难以办到。被迫放弃最终会给农民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远远超过价格差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可见,入世以后农业盈利能力及农民收入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加入WTO后将加重农村的就业压力
我国12亿人口中有8亿多农民,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是世界人口的18%。我国农业部门占全国就业的50%,然而目前我国4.33亿农村劳动力中约有1.3亿剩余劳动力,农村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加入WTO后,由于农业生产部门的部分收缩,大约有96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制造业和服务业。而当前我国2亿多文盲和半文盲,其中2/3都在农村,我国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再加上农村信息、交通的闭塞,农村劳动力转置成本太高,农民的再就业困难很大。这一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与农村社会的安定。
三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的收益分析
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将得到较大的收益,既有直接收益,也有间接收益。例如,成为WTO成员国后可以与其他国家协商我国农产品进入他国市场的市场准入问题,随着农产品出口增加,带来了直接收益。而资本的流入,促进我国农业的市场化与国际化,促进农业劳动力的素质提高等都属于间接收益。具体来看,中国农业得到的收益主要有:
1.有利于中国农业进入国际市场。作为中国经济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协议》是中国为加速市场经济建设、争取WTO成员国资格、享受WTO成员国权利所作出的承诺。从内容看,《协议》主张以市场作为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手段,如强调以经济标准而非政治标准来管理关税配额制等等,以市场为取向,这与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完全一致。执行《协议》就意味着向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体制靠拢,使中国的经贸体制融合在世界经济结构的大框架中,这将有利于加快引进国外市场机制,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农业一直是中美GATT和WTO双边谈判中争议最大的部门之一,作为加入WTO的承诺,就农业问题达成的协议为中国加入WTO扫清了重大障碍,它有利于为中国农产品贸易特别是农产品出口创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通过WTO的多边谈判机制,中国与其他贸易国的农产品贸易纠纷可以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通过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国的合法利益得到体现,摆脱“别人制定规则,中国被动参与”的不利局面。加入WTO,中国可以享受多边的永久性的最惠国待遇,使主要贸易大国将不得不取消对中国实施的不同程度的包括农产品在内的贸易歧视措施。
2.有利于调整国内农业产业结构和进出口结构。总体而言,中国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不足而劳动力资源充足。长期以来,由于粮食问题的约束较强,出现了一些生态环境问题,过去的粮食高自给率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环境恶化为代价的。因此,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改善生存环境已极具紧迫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包括水果、蔬菜、蓄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进而调整国内的农业产业结构。
3.有利于国内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中国贸易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是市场化,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贸易体制的规范化有一定的要求,对加快国内流通体制改革会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国际贸易中的农产品贸易大多属于大宗初级产品贸易,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和商品交易所贸易在大宗初级产品贸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国内农产品贸易多以集市和收购形式为主,与世界市场很不协调。为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要在全国迅速形成现货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的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等现代化市场体系。
4.有利于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农业比较效益的获得。随着人口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对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同时中国农业资源相对短缺,投资不足,生产方式落后,直接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产品供给能力的提高,造成了粮食实际成本的迅速上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通过20多年的不断上调,已接近甚至超过国际市场水平。开放农产品市场,中国就可以依据比较优势的原则,放弃部分产品的生产,尽可能地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利用相对廉价的进口粮食,弥补中国日益扩大的粮食供求缺口。
5.有利于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主体的多元化。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将为中国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运作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减少现有农产品贸易体制下的“寻租”行为,保持农产品贸易体制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为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法律环境。《协议》保证私有贸易实体的贸易份额,结束进口垄断状态,将极大地激发国有贸易实体的主动性和经营活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农产品贸易实体的竞争力。
6.有利于技术引进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尤其是直接投资进入中国将会更容易,这些投资往往能带来较先进的生产技术,有利于提高中国农业中生物工程技术的应用水平,优化园艺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中国的园艺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出口具有相当优势,中国园艺产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以上,水产品和畜产品也居于主要位置。但三者占出口农产品的比重在1995年~1998年间有所下降,园艺产品的比重在1995年高达40.46%,1998年仅为33.11%;水产品和畜产品在出口中的排名也分别由1995年的第2位和第3位下降到1998年的第3位和第4位。除了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因而加强同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的农业技术合作,提高中国园艺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科学技术应用水平,改善产品质量,必将推动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促进和扩大农产品的出口。《协议》还强调加强中美在自然资源和环境方面的研究合作,这将有利于提高中国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四 我国农业应对WTO的政策建议
(一)农业政策对国际经验的思考与借鉴
任何一国农业的兴衰,都可以在有关政策措施中找到根源。一国农业所以停滞不前,不在于资源禀赋而在于其宏观经济政策和农业政策的扭曲和失误。合理的政策必然促进农业的较快增长,并达到分配公平和结构合理等广泛的社会经济目标。随着中国加入WTO,我们可以更好地进行学习与交流,借鉴成员国如美国的先进经验,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农业政策,推动农业发展,赢得竞争。
美国农业生产的核心问题是解放农产品的过剩问题,因此其外贸政策的重心放在扩大农产品出口上。同时,为了减少国内市场农产品的供给,保护农场主免受国外竞争之害,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些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政策措施。实施国内市场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935年农业调整法的第22条,条款规定一旦确认进口产品危及国内农业计划执行时,总统有权或者按进口产品的价值征收50%的关税,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对该产品实行进口限额,其保护政策的核心是对价格的直接保护。其主要内容有:(1)农业保护和收入政策;(2)农业信贷政策;(3)农业税收政策;(4)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5)国内食物援助政策。其他农业政策如:(1)实施“绿箱政策”,兴建大量的基础设施,如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产业。美国于1935年成立了农村电气化管理局,该局为发展农业电力系统和电话通讯而发放的信息贷款,到60年代末共计88亿美元,受益农户达680万户。(2)美国通过“赠地法”在西部建起农业院校、农业实验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动了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和技术普及。其政策的基本框架是通过调整种植面积来控制农产品总产量,从而实现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在流通领域则通过给予价格补贴达到稳定生产、扩大出口的目的。美国政府调整和干预农业经济的目标是开拓市场,控制生产以缓解农业产销之间的矛盾,调整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关系。就解决农业产销矛盾而言,我国与美国是一致的,但其主要矛盾却与美国相反,虽然我国近几年一些农产品出现过剩现象,但总体还处于供不应求的态势。在这种市场条件下,我国农业政策的基本目标应是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以满足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要。
(二)入世后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充分利用《协议》制定并实施农业保护政策。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农业保护政策已由传统的直接价格支持、生产补贴转向间接的支农、扶农,加入WTO必须对农业保护政策体系作出相应的调整。根据我国农业的现状,可借鉴国外企业的一些保护措施,规范我国适应WTO的农业保护措施:充分利用关税保护作用,确立合理的关税水平;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关税保护空间,重点选择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品种进行优化保护;通过立法和政策调控,对农业资源和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增强农业发展潜力。并且强化农业国内支持措施,改善农业发展条件。根据WTO《协议》的规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属于WTO《协议》的“绿箱”政策,可不受WTO规则约束。美国在基础设施投入方面做得很好,如交通,早期路修到哪里,地就种到哪里,现在更是四通八达了,这类项目有官办、官助民办和民办民营等形式。我国兴修水利有几千年的历史传统,“要想富,先修路”,也已日益广为人知,就筑路而言,我们不能照搬美国“铁路拨地”那种具体做法。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是世界各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政府出钱组织办、国家资助民办及发动群众自己办等早已有之,现在亦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发展很快,成绩斐然,但因底子太薄,财力有限,加之农业投入本身就少,至今仍有不少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交通、邮电之类的基础设施十分落后。把“扶贫”资金的一部分用于资助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一举数得,既可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又能为农业发展和农村致富开路。因此,我们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江大河治理、气象服务等,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国要按比较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农业收入。国内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国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是肉类、水产品、蔬菜和水果等劳动或资本密集型的农产品。我国农业生产应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粮食生产要逐渐减少玉米、春小麦、南方小麦、劣质早灿稻的生产,增加国内市场需要的硬粒小麦、特种玉米、饲料稻、优质早灿稻和小杂粮的生产;棉花要在适当压缩种植面积的同时,增加抗虫优质品种和特种棉的生产;水果生产近几年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压缩大陆品种,增加优质品种、小品种的生产;蔬菜生产的发展方向是协调稳定反季节蔬菜的供给量,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的供给量,大力发展的同时也要逐步转变增长方式,由追求产量最大化向提高质量、追求效益方面调整。另一方面,要加大技术含量,提高产品质量。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上目前没有明显的供给短期的产品,因此在产品质量保证不变的情况下的增减调整,并不能真正起到消除过剩、扩大需求的目的。这时的调整,只能是改变过剩的具体产品类别,而不能改变农产品的总体过剩状况。只有努力改善和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才能够有效调整供求关系。之所以如此,原因是:
第一,高质量或新品种产品的出现本身可以起到扩大需求的作用。例如,通过保鲜技术延长一些季节性很强的农产品的供货时间,可以扩大对该产品的需求。
第二,高质量的产品可以起到进口替代作用。例如,啤酒大麦、专用小麦等等,质量提高之后就可以扩大国内需求而减少进口。
第三,只有质量提高了才能够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只有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已经占据了的市场才可以保持和扩大,没有占有的市场才可以去开拓和发展。而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要建立农业教育、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体系。美国农业单位面积产量、禽畜产品率和劳动生产率均高于我国,特别是劳动生产率实为世界之最,其成功的基本因素之一是,有一个完整的农业教育、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体系,这是值得借鉴的。虽然我们无法像美国早期那样“拨地办教育”,但国家资助在农村办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兴办农业职业教育及各种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培训班,以提高农业劳动者文化科技素质及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这不仅是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的基本环节,而且也是可以办得到或逐步可以办到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教育、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体系才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改革国内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加快农业商品化、市场化步伐。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农业市场经济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属市场经济,因而存在着市场经济的共性,即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当然也不能否认其各自的特点。美国农业的发展是以市场为导向和以市场为动力的,它的农业市场化经历了从混乱到有序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国国家调控农产品市场的法规,如农产品销售规程等,既有利于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又确保农产品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国既要促进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又要使之健康有序,维持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了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中国农产品流通体制要搞好以下改革:一是国内粮棉油购销体制,特别是收购体制要打破国营垄断格局,让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逐步进入市场,以培养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二是在进口贸易体制上,为了能够尽快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需制定相关的市场准入政策,从全国选择几家大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入粮棉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贸易领域,开展市场竞争;三是完善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市场法律法规,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四是为了减轻并有效防止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对国内的不良影响,国家还要不断完善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宏观调控体系,对大宗农产品的储备、吞吐调节,以及市场价格的监测与管理等,应适合市场经济需要,建立更为规范的法规政策。
4.完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的,这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最发达的国家,有不少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产前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应大力发展适合我国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资料(包括良种、化肥、农药、农机具、农用交通工具等),向农业提供各种先进的技术服务,并把这些生产资料和技术送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手中,逐步建立和改进这种服务体系。
产后服务包括农产品的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等,我国这方面比较落后,有待进一步发展。至于产中服务则更为落后,是今后必须努力发展的方向。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农业社会服务方面应遵循社会分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各种农业合作社和个人均应依法经营,平等竞争,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的提高。政府要制定这方面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农民的利益,严惩那些坑农、害农的违法者。
5.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创造必要条件。农业劳动力由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是中国实现工业化和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主要挑战。这一任务比当前所面临的国有企业职工重新安置问题更为艰巨,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利于实现劳动力的平稳转移和结构调整。1991年,中国政府开始着手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并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然而,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模式尽管从名义上是个人账户制度,但实际上依然是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现收现付制度,这一制度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难以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带来的结构调整方面的挑战。所以,我们要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实现劳动力的平稳转移,减少可能由此带来的社会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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