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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量化评价,是指对一组具有共同特征的教育单位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过程与教育质量等状况,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记分评定(教育评价不包含对学生个体的评价)。我们汨罗市探索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的14年。可以说也是探索教育量化评价的14年。实践证明,教育评价是应当量化的。下面,就从教育量化评价的优势及实施原则两方面谈谈我们的看法:
量化评价的优势
“量化”也称“定量”,它是相对“定性”而言的。我们认为,人们要深刻地认识某一事物,就必须要对该事物进行定量分析。如果我们对某一事物只能作单纯的定性分析,那就表明,我们对该事物的认识还是粗浅的,还有待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当我们能对该事物作正确的定量分析或定量判断时,那就表明我们对该事物认识程度加深了,甚至是对该事物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一门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因此,我们认为,对教育实行定量评价,比单纯实行定性评价是一种进步,甚至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以上所述,就是我们汨罗对教育实行量化评价的思想基础。
我们汨罗的教育实践也告诉我们,定量评价确实有着其他评价不可替代的优势。
其一,有利于大家心中有数。实行量化评价时,每年必须尽早将评价方案印发给大家。由于这种方案以数量为基本表现形式,即用不同数值来表示各目标的轻重程度,所以大家看了这种方案后心中就不再是那种“这个很重要,那个特别重要”的定性概念了,而是一个个具体的数量指标。这样,大家在工作中就能及早地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了。我们的管理部门也可以因此省去许多布置工作任务和强调工作重点的麻烦了。比如,在千头万绪的学校开学工作中,最重要的是抓学生入学和控制学生流失。对于这一点,在我们汨罗就不再需要市教育局去说明和强调了。这是因为,我们的校长和教师早就知道,在汨罗市的教育质量评价方案中,入学率和巩固率的分值最重。由于大家心中有数,及早准备,防患于未然。因此,我市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一直保持着极高的水平。去年,我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学生年度巩固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98%。初中的入学率和年度巩固率也分别达到了98.7%和99.2%。众所周知,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级市能达到如此高的指标是十分难得的。
其二,有利于准确地区分优劣。竞争是发展的原动力。在教育系统中准确地区分优劣,则是推动良性竞争的前提条件。如果我们的管理者(在我们汨罗,从事教育管理与评价的是同一支队伍)不能较准确地判断每个被管理者的优劣程度,而只能对他们作笼统的折衷评价,那么教育系统内部的竞争态势就必然建立不起来,当然竞争也就无从谈起。至于用投票的方式来区分优劣,其实这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投票”不仅具有极大的盲目性,而且极难避免个人恩怨,其结果自然不可能准确。再说“等级制”评价,其结果可以说比“投票法”好不了多少。这不仅因为“等级”本身存在着不准确性,而且因为在各子目标所评定的等级,无法汇总出总目标的等第来。例如,有两个单位(更不要说有更多的单位),A单位有两个甲等,1个乙等,1个丙等;B单位有1个甲等,3个乙等,没有丙等。他们的总等第各是什么?有人可能会说,这二者水平相同。其实这种判定是不正确的,因为不同教育工作目标的评价等第是不能简单地进行转换或比较的。如果一定要进行如此简单的转换或比较,那就难免会出现“田忌赛马”中那种钻等级制空子的“田忌”了(“田忌赛马”中的“田忌”事实上是利用了“等级制”的漏洞)。而在实行量化评价时,只要我们的评价公正合理,而且各(以数量为表现形式的)子目标和总目标的评价结果层次分明,那么依此来区分优劣则是准确清晰、容易操作的。
其三,有利于大家正确地认识自我。对于一个人或一个单位来说,正确地了解自我、认识自我,是充分地发展自我的先决条件。不过,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不识庐山真面目”),这是常有的事。要正确地认识自我,就不能不与外界进行比较。不与外界比较,就容易出现无功自喜、夜郎自大的弊病。而一个单位的教育状况,特别是教育质量状况,多数是模糊的、不公开的,故各并列单位之间难于自行地进行方便的、系统的比较。而实行教育量化评价,各并列单位的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都能以量化的形式出现,可以制成表册印发给每个单位。这样,大家就可以“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了。入学率、巩固率、全面发展水平、教育科研状况等等,人家怎样,我怎样,都一目了然。比一比,就能系统地了解各自的优劣了。凡事大概都是这样,对自身乃至周围的情况越清楚,努力的方向就越明确,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教育量化评价则正是一面使大家能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的“镜子”。
其四,有利于大面积地整体推进。作为一个系统的管理者,要在本系统内抓一两个典型确实不是件难事。管理者最希望的是使所负责的整个大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都处于最优境地,实现整个大系统全面推进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的,关键是要找到一种能充分调动所有被管理者工作积极性的方法。这种方法不是单纯的物质激励(因为经济投入的数量必然有限,而且经济投入与调动积极性没有必然联系),也不是单纯的政治思想工作(因为政治思想工作常常需要反复做,管理者不可能有那么多工夫去做,而且作为教育者,一般的道理大抵都懂,说多了反而会有反感)。即使物质激励与思想工作双管齐下,也不一定奏效。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我们认为是“法治”,而教育量化评价恰好是“法治”性的。评价方案,可以说是部门教育管理之“法”,按这种方案进行评价,可说是“执法”。如果量化评价之“法”公平合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在其裁决面前,败者也就应该心服口服了。“世人谁愿做矮子”,何况这些评价结果还可以与评选先进、职务考核和物质奖罚挂钩。再说,在严格的量化评价中,各并列单位不论从单项评价结果看,还是从总体评价结果看,一般都不会有相同的结果(当出现并列名次时,按分值的小数点后两位计)。这样,对大多数管理者来说,既是胜者又是败者。即使作为第一名的“绝对”胜者,也不一定项项工作都是第一;作为最后一名的“绝对”败者,也不一定项项工作都是最后一名。因此,这种毫不含糊的量化评价,对所有的被管理者都具有刺激作用。这样,就有利于调动所有被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也就可以帮助管理者大面积地整体推进本单位的工作。
教育量化评价所具有的优势可能还不只是上述这些方面。从整体上说,我们汨罗之所以有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就是因为我们全面地推行了教育量化评价,充分利用了教育量化评价的优势。
量化评价的基本原则
教育量化评价的优势主要来源于它所蕴含的强大的潜能。这种潜能发挥得当,可以推动教育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高速地前进。但大凡能量强大的,在使用技术上要求都比较高。如果把握不好,出了故障,所造成的损失一般都不会很小。因此,我们在实施教育量化评价时,必须谨慎从事。其中,要特别注意坚持3条基本原则。
其一,必须坚持目标性原则。所谓坚持目标性原则,就是要始终瞄准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设计和实施教育量化评价。在这里,瞄准目标是重点。确定目标固然是最重要的工作,但在一定程度上说,这并不是件难事。就拿让全体学生全面发展这个目标来说,这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目标,但要使教育量化评价不偏不倚地瞄准这一目标,始终如一地推动各单位驶向这一目标,可就不是容易的事了。例如,要使教育量化评价促使学校和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首先必须给评价提供一个准确的“基数”,即应参加评价的学生数。这个“基数”必须包含流失学生。由于被评价者往往担心其他并列单位在这方面钻漏洞,因此他自己也可能作弊。而在学籍管理不严的情况下,基中的漏洞也确实不少(如把流失学生作转出或病休上报等等)。要完全杜绝这方面的漏洞(特别是在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时),确实比较难办。如果我们怕麻烦,图省事,务虚不务实,就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要是这样,那我们的教育量化评价结果又有何信度可言呢?如此下去,面向全体学生也就必然要落空了。又如,要使教育量化评价促使学校和教师抓好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就必须做到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检测和全面评价。如果我们认为智育易检测,就进行检测和评价,其他各育难检测,就不检测、不评价,那就势必造成学校和教师重智,轻德、体、美、劳的局面,这样就会背离全面发展的目标。因此,实施教育量化评价必须坚持目标性原则,做到瞄准目标来设计和实施评价,决不能避难就易,置目标于不顾。
其二,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所谓坚持合理性原则,就是要尽力使量化评价方案和方法合理化,使其能被大多数被评价者接受,并有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坚持上述目标性原则,无疑也是确保量化评价合理性的首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坚持目标性原则,整个教育评价就合理了。例如,在一些并列的教育单位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这对教育质量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些差异,而按照统一的目标、用一把尺子去量,这虽然没有背离目标性原则,但却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样去评价,地域条件优越的单位就会高枕无忧,睡大觉;而地域条件最差的单位呢,则会“死老鼠随猫拖”,消极起来。这样,自然没有达到提高全体教育者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又如,在初中的教育质量评价中,虽然入学率与合格率都已作为目标列入评价方案,并进行了评价,但在评价结果中,一个学生未入学,比一个学生入了学而未合格的扣分要低,甚至要低得多,那就不合理了。如果我们的评价长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部分初中就可能会采用“不招收难以在初中考试合格的小学毕业生”的做法,来达到提高初中生合格率的目的。这就势必要导致初中入学率下降,给“普九”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在推行教育量化评价的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通过严密思考,精心设计,使方案更加合理。
其三,必须坚持公正性原则。所谓坚持公正性原则就是要求我们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到实事求是地评价。要坚持公平性原则,就要解决一些思想或认识问题。例如,教育量化评价虽然也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但自评结果必须经过上一级核实、修正或认定(即“他评”)后,才能作为上一级对下一级进行统一评价的依据。在这一“他评”过程中,被评价者一般都担心评价者的衡量标准不统一,即给他人以“人情分”。于是,不可避免地有一部分被评价者要来拉拉关系。如果我们的评价者实行谁来“拉关系”就给谁一点“关照”,或者让“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那问题就严重了。又如,有人认为,学生的成长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把某一教育单位某一时期内教育质量的升降归结于某些教师或单位负责人的做法是不公平的。其实,我们在这一点上不必多虑。搞管理就是这样,一所学校,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治理的成败,不论它是多少因素作用的结果,都自然可以归结于主要负责人。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管理才能得以实施。我市教育质量评价的实践也证明,只要我们公正地去管理,去评价,即使在微观上有着某些不合理的成份,被评价者也会理解我们,原谅我们,一般不会造成不良后果。而被评价者所最不能谅解的是评价者在评价中掺入人情因素,把评价结果弄颠倒了。如果这样,不仅没有捞“油水”的会有牢骚,即使是捞到“油水”的也不一定没有不满情绪。因此,在实施教育量化评价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公正性原则。提得高一点说,就是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同时,我们还应努力建立监督机制,经常地、严肃地查处徇私舞弊者。
应当指出的是,要全面推行教育量化评价,要充分发挥教育量化评价的潜在功能和优势,关键是要有一个德才兼备的领导班子。这个领导班子应当是思想解放、顾全大局、真抓实干、办事公正、讲究科学、乐于奉献的。否则,不仅难于达到评价目的,甚至可能弄到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不可收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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