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的应用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应用性论文,理论学习论文,领导干部论文,考核制度论文,考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制订的干部教育培训“九五”规划都明确地提出:要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并建立考试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的建立,对于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实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具有积极意义和激励、促进作用。
为了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我们就建立考试考核制度这一问题,开展了一次可行性和应用性专题调研活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了考试考核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为什么要考、考什么、怎么考和在考试考核中要注意的问题等研讨,得出了一些看法和认识。
一、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的必要性
党的十四大以来,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呈现出向纵深发展,向自觉行动转化的好势头。特别是十五大以后,理论武装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邓小平理论对全党的思想指导、意志凝聚和精神推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是我党马克思主义武装工作的一种极为可喜的现象。但是,对理论武装工作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当前理论学习仍面临着不少的问题。一些地方、部门对干部理论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基本上处于自流状态;一部分干部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倾向严重存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还处在“要我学”的状态;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习的广泛和深入。
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制度上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和激励功能。为此,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在中央和中组部领导的倡导下,就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多方面的探索。目前,以领导干部定期脱产参加政治理论培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在岗业余自学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运行机制;以干部提拔使用必须经过党、干校三个月以上培训的激励机制等相继建立,这对推动和促进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加速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的进程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迄今为止,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效果和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的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却一直未着手建立,几乎是空白。有的单位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但也是局部的、零散的和临时的,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规范。对此,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要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党中央在发布干部教育培训“九五”规划中也明确规定:要“坚持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认真考试、考核,并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实践表明,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进行考试考核,不仅必要,而且有效。考试考核本身是一种学习形式,具有学习的功能;同时,考试考核也是一种督学、评学、验学的方法,具有一定的促学功能。把考试、考核手段引入干部的理论学习,对于检验学习效果,对于了解干部掌握和运用基本理论的情况,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干部的理论学习都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建立起比较规范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作为整个干部理论学习的一项配套制度,既有现实意义,也有长远意义。
二、合理确定领导干部考试考核的内容
考试考核是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态度、勤奋精神、对基本理论观点的掌握、运用及其成果的了解、检测和评估,回答的是“学什么”和“学得怎么样”的问题。因此,必须合理确定考试考核的内容,明确“考什么”。如果考试考核内容、项目和题目设置得不合理、不科学,不仅达不到考核的目的,甚至还会引起干部的惧考、抗考和厌考情绪,带来不利影响和负面作用。
我们认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内容的确定,要服从服务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总体上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要根据中央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来考虑;第二,要根据党章和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理论素质的条件来考虑;第三,要根据干部的不同层次、不同职级情况来考虑。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加强党的建设和中心任务的需要,对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提出过不同的要求。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的需要,党的十四大把在改革开放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定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并提出要用这一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五大号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党建设成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能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据中央的要求和近年来的成功实践,目前全党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中心,四个结合”的新格局。“一个中心”——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四个结合”——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与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著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结合起来;与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备知识结合起来。
“一个中心,四个结合”,体现了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的要求;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能丢,丢了就丧失根本的要求;体现了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为中心,着眼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的要求。考试考核的内容应主要在这个范围内,围绕这些基本要求来确定。即:既要检查考核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运用情况,又要突出重点,着重考核对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学习运用情况。按照这个要求和方向,一步一步地把理论武装工作导向总体目标。
在确定考试考核内容时,要考虑到我党的领导干部队伍是一个多层次的综合体,职级层次和责任岗位的差异以及中央对他们理论学习的要求不同。因此,考试考核内容一定要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既要有从总体上对不同类别干部的一般性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提出不同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搞“一锅煮”和“一刀切”,否则考试考核就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失去考试考核的原本意义和作用。具体说来,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邓小平理论,完整、准确地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从总体上领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又要从各自的领域对理论的有关内容进行钻研和理解,这是共性的要求。但对几百名中央委员和几千名省部级干部,由于他们负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对他们应按治党治国政治家的要求,在精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全面掌握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比较完备的科学体系上坚持分类、分项、分期进行考试考核,促使他们全面了解,全面掌握。
在考试考核中,无论是对党的中级干部或高级干部,都要着眼于全面、系统地测试和了解理论学习和理论素质的整体情况,一方面要测试和了解领导干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基本观点、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掌握的程度,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信仰和忠诚程度。另一方面又要考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运用。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来看干部有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去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否找到邓小平理论与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的结合点,使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
三、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采取适当的形式和方法,即明确“怎么考”,是实现考试考核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考试考核应从实际出发,坚持“简便、易行、小型、多样”的原则,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过多、过繁、过频、过滥的繁琐哲学。本着这个原则,我们认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应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三种形式进行。两种方法:一是考试。采取问卷、闭卷或撰写论文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二是考察。与干部考察工作一块进行,主要了解干部对理论实际运用情况,了解其理论水平和理论素质。三种形式:一是培训班考试,二是在职自学考试,三是综合考察。要把两种方法贯穿于三种形式之中。
1、关于培训班考试
各类培训班,尤其是各级党校、干校举办的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青年干部培训班,都应进行学前摸底考试和学后效果考试。这对于了解干部的理论水准和学习效果,加强教学的针对性,促使干部刻苦认真地学习都有一定的作用。这应作为一项严格的制度法定下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试题测验。检测干部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培训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情况;二是撰写论文。检验干部运用学习成果对现实问题作理性分析的能力。一般说来,试题测验宜闭卷考试,撰写论文可开卷考试。根据不同对象、所学内容、形势变化、中心任务的需要,试题测验与撰写论文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交替进行。无论是试题测验,还是撰写论文,都应评出分数或划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的档次,记入本人档案,用考试成绩反映学员的理论水准和培训班学习的直接效果。
2、关于在职自学考试
对干部在职自学进行不定期的考试,主要检查干部一个时期对党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基本理论观点、基本国策等了解掌握的情况,以及平时学习、看书看报、中心组学习的情况,督促其讲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全局问题。它对“逼着”干部学习,尤其是对那些平时学习上有惰性的同志是一种“扬鞭”和“将军”,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一般来说,这种考试应主要在县处以上党政干部中进行,根据情况可一两年进行一次;也可以在全党一项统一的重大学习任务提出后(例如党的十五大精神学习),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进行一次检查性的考试了解,以掌握学习的进程和效果。其方法和步骤可采取由组织、宣传部门统一命题,分片考试,统一评卷,通报讲评;还可采取抽查调阅读书笔记的方法进行,对平时看书学习的心得体会和中心组学习发言提纲,以及观点摘记、思考心得、思想火花等,不定期地进行抽查阅评,表扬好的,批评差的。这种方法目前在江西已普遍实行,全省20多万科以上干部都坚持作读书笔记,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坚持定期抽查阅评,使其成了一个了解和透视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的“窗口”。
3、关于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是指把理论学习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内容,作为德才表现中“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干部理论联系实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情况。这项工作应纳入干部管理中的换届考察、届中考察和平时考察一起进行,切忌搞成两张皮。为此,在干部考察中,要求干部述职时既要述绩又要述学,既考绩也考学。其方法和途径,可以通过查阅学习档案,或向有关学校及上级组织部门调查,着重了解被考察者参加理论培训情况,包括调训态度、学习成绩等;通过查阅有关学习记录和被考察者的读书笔记,了解平时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情况;通过查阅被考察者亲自撰写的报告、讲话稿、调研材料和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看其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否有比较深刻的见解;通过直接向被考察者了解,请他就领导干部必读的或上级布置读的某些原著,谈谈其中论述的基本内容和心得体会,看其是否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和准确把握了基本观点;通过被考察者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发生的一些重大问题或事件的剖析,看其能否正确运用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就改革和建设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深层次社会问题与被考察者商讨,看其认识是否深刻、正确,同时还要看其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取得了什么效果;通过走访被考察者周围的同志,了解其平时运用理论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最后结合干部的德、能、勤、绩的情况,来综合衡量干部的理论素养。
四、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应注意的几个相关问题
为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工作中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应该说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是持赞同态度的,认为考试考核有利于理论学习由“虚”变“实”,由“软”变“硬”,对促进学习有好处。但是,从已经进行了尝试的地方领导干部所表现出的心态和着手建立这项制度的调查情况看,也有不少领导干部对建立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有不同的看法。据一个地区对百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调查表明,有13%的同志对此表示“烦”,认为工作忙,没有必要这样做;有11%的同志有些“怕”,怕考不好丢面子,影响自己的升迁;有37%的同志感到“难”,认为现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没有时间备考。据此,应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江总书记关于“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学习理论是《党章》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学习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党交给的任务,不只是一种个人行为,还是一种组织行为。因此,在对那些能够坚持“我要学”的同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同时,对那些学习自觉性不高、不爱学、不思学的同志,也很有必要用制度去规定和约束“要我学”,把“我要学”的自觉性和“要我学”的制度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习才能纳入正轨,更加深入、持久、有效。
二要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工作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之中,作为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个环节。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必须纳入干部教育和管理之中,而不能游离于干部教育管理之外,另搞一套。要做到与新时期干部制度改革相适应,与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教育制度相统一,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相配套。这样,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才能顺利进行,并坚持下去。
三要把考试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考试,是对领导干部掌握理论程度的一种测验,回答的是“学得怎么样”,其内容和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单一性,侧重于定量分析;考核,是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态度和理论素质的一种综合了解,回答的是“理论水平和学以致用怎么样”,其内容和手段则是综合性和开发性的,侧重于定量与定性的结合。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形成全面考察了解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有机整体,且不可简单的以考试分数论水平。
四要把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结果正确反映到干部使用上来,直接与干部使用挂钩。过去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不可谓抓得不紧,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认真执行理论学习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出现了学习培训和干部使用脱节的倾向,致使一些干部思想上产生了学与不学、学好学坏一个样的想法。因此,要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将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结果正确反映到干部管理和使用上来,直接与干部使用挂钩。对此,我们认为,不必再去作什么新的规定,就是要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关于提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党校、干校三个月以上的理论培训的规定。这项规定,把学习培训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必备条件之一法定下来了,是把干部的学习与使用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大的激励和促进作用。现在的问题是,要使这项规定真正地“硬起来”、“铁起来”,坚决执行,不能“变通”,以维护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档案,以解决“学无凭证”的问题,在讨论干部时,要将理论学习考试考核的情况如实向党委汇报,并作为干部任免意见的重要依据。只有坚持理论学习与干部选拔使用的有机结合,才能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出应有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