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所有制与工资上涨:来自中国制造业的证据_平均工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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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 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13]03-120927-0552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的不断增加,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利用FDI最多的国家之一。1991年我国吸收的FDI仅为43.66亿美元,而1992年劲增为110.07亿美元,到2010年更是高达1057.35亿美元。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①中的就业人口也随之不断增加,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就业职工总数为1823万人,占我国城镇就业总人口的5.3%。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一直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经济和创造就业机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发展中国家中仍然存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些担忧,其中一个主要的论点是相对于本地工人创造的价值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母国工人所获得的工资,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本地工人的工资太少了,也就是目前流行的“血汗工厂”一说。但从福利变化的角度来看,应该更为关心的是工人是否从外商直接投资中获益,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是研究工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是否获得了比在国内企业中更好的报酬。

从目前已做的大部分研究结果来看,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外商投资企业比起相对应的国内企业支付的工资都要高。但从简单的数据对比中还不能分析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对同等情况的工人支付了高工资。高工资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公司分布的产业和地区不一样,外商投资企业可能会倾向于分布在高工资的产业和高工资的地区。也有可能是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对较大规模所带来的规模经济造成的。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工人素质不一样,高素质的工人会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公司会付其较高工资。当然所有权不同也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如果对影响工人工资的种种因素进行控制,那么研究外商投资企业对同等情况的工人是否比内资企业支付了高工资,这样所得的工资升水才是所有权不同造成的。

已有很多的文献对不同的国家进行了外资所有权工资升水的研究。绝大多数文献(只有Howenstine和Zeile,1994等少数的研究结果例外)的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控制了其他各种对工资影响的因素(不同的研究中控制的因素可能有所不同),仍然非常显著地存在工资升水(Ramstetter,1999;Wooden和Bora,1999;Almeida,2003;Lipsey和Sjoholm,2004;Feliciano和Lipsey,2006;Sjoholm和lipsey,2006;Heyman,Sjoholm和Tingvall,2007;Harrison和Scorse,2009;Eriksson和Pytlikova,2011;等等)。Lipsey(2002)的综述性文章对文献分析总结说“很少发现外商投资企业不付高工资的,所付工资至少比当地私人企业高”(Lipsey,2002,第20页)。文献研究的对象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地域分布也很广,各个大洲的国家都有涉及,但还很少有文章对中国的这个问题进行过研究。从各个文献的研究结论看,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所有权工资升水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外资所有权升水幅度在10%以上,而发达国家外资所有权升水都在10%以下。很多文献中没有对就业人员自身的特征进行控制(如Ramstetter,1999;Almeida,2003;Sjoholm和Lipsey,2006;等等)。主要原因是这一项的数据较难获得,但就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对工资有很大的影响,忽略这一项必然会造成研究结果的有偏,很可能会夸大外资所有权带来的工资升水。

此外,不同文献所选取的控制变量相差很大。因为单纯从主观上进行判断,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工资水平。在选择控制变量时,没有严格的理论依据。学者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或者数据可得性选择自己认为是比较重要的变量,这就使得研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还可能会造成模型的内生性和研究结论的不准确。因此本文建立一个比较严谨的理论分析框架,来确定哪些才是真正需要进行控制的变量。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是否也存在工资升水问题,如果有,升水幅度是多大,这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在我国企业职工除了工资所得外还享受了企业所提供的福利,本文认为平均薪酬(本文用平均工资和平均福利费③相加总得出)也许是衡量工人所获报酬的一个更好的标准,因此本文还利用对平均工资的分析框架研究了平均薪酬的升水情况。

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工资的对比:统计描述

以下分析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年》,年鉴提供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数据。通过两者相减,可以得到规模以上内资工业企业的数据。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在除制造业外的其他工业行业分布较少,所以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把研究重点放在了制造业。统计数据中包含了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和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和平均薪酬。计算后可以得出,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工资比内资企业要高26.3%;而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薪酬比内资企业高21.8%,比起平均工资的升水幅度要小。

根据前面的分析,外商投资企业比内资企业平均工资高可能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最简单的原因是其分布的产业和地区不同,那么究竟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产业和地区的分布对上述升水能够提供多大的解释力,下面通过计算简单的相对工资来研究这个问题。

1.产业分布的影响

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年》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外商投资企业在绝大多数部门中的平均工资和平均薪酬都要高于内资企业(除了烟草制品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而各部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和内资企业就业占其制造业总体就业的比例有明显的差异④。

需要研究的是就业人员产业分布的不同可以解释多大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升水。也就是说,如果内外资工人的产业分布相同,那么前面所计算出的平均工资差异会变化多少。本文用相对工资来进行研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假设内资企业工人在各部门分布和外商投资企业一样,计算这种权重下(也就是以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为权重)的平均工资,然后进行比较;另一种是假设外商投资企业工人在各部门分布和内资一样,计算这种权重下(内资企业就业为权重)的平均工资,然后进行比较。表1提供了按这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以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为权重的情况下,工资升水为28.7%;在内资企业就业为权重的情况下,工资升水为39.2%;两者都大于前面计算出的26.3%。也就是说,考虑产业分布后,平均工资升水的幅度反而上升了,这与Lipsey(1994)对印度尼西亚以及Aitken,Harrison和Lipsey(1996)对墨西哥、委内瑞拉和美国的研究结论完全相反,在这两篇文章中,考虑产业分布后平均工资升水幅度明显是下降的。表1还提供了平均薪酬在同样计算方法下的升水情况,特点也和平均工资一样,考虑产业分布后,两种不同权重下的工资升水分别为39.7%和23.1%,都要大于前面计算出的21.8%。

原因可能是内资企业的就业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更密集地分布在高工资的行业,如具有垄断性质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烟草制品业等,而外商投资企业相对更密集地分布在低工资行业里。在所有30个部门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平均工资排名后10位部门中的就业份额为50%,而内资企业在其平均工资排名后10位部门的就业份额仅为30%。此外还发现,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各部门平均工资之间的相关性并不高,仅为0.49,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存在比较明显的部门差异⑤。

2.地区分布的影响

外商投资企业的地区分布可能是工资差异的一个原因。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倾向于分布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每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我国总体的比例一直都在85%以上⑥。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和就业份额,外商投资就业前十位的省份而从平均工资水平上来看,东部地区相对要比中西部地区高,所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地区分布应该可以给工资升水提供一定的解释力。为了研究外商投资企业的地区分布对工资升水的影响,采用了对产业分布研究相同的方法来研究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就业在各省份分布相同时的工资差异。先计算出各个省市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平均工资,然后分别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就业为权重计算相对工资。由于普查数据只提供了所有工业企业的分省份数据,所以这里采用的是工业企业的数据,但由于制造业占工业的份额较高,所以研究结论可以推广到制造业。计算结果见表2,工资差异依然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为权重时,升水为8.9%,内资企业就业为权重时,升水为10.7%,比初始值要小很多。表2还提供了平均薪酬在同样计算方法下的升水情况,特点也和平均工资一样,考虑地区分布后,两种不同权重下的平均薪酬升水分别为6.2%和8.2%,比初始值小很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地区分布能够解释很大一部分平均工资或平均薪酬的升水⑦。

三、理论框架、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1.理论框架

假设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面对同一个劳动市场,按照经济理论,厂商会依据职工的边际收益来支付工资。假设厂商的生产函数是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有两种要素投入,资本K,劳动力L。Q是产品的产量,A是全要素生产力(TFP)。则有:

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则为:

对平均报酬的研究也采用上述的分析框架,就是在对平均报酬实证分析时,把公式(5)中的被解释变量平均工资替换为平均报酬。

2.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本文的实证分析基于省际制造业数据,数据来源为各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2004年经济普查年鉴。这些年鉴提供了制造业按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数据。通过两者相减,可以得到规模以上分部门内资企业的数据。下面详细分析公式(5)中各个变量的处理。

(1)平均工资和平均报酬(Wage,Benefit)

这两个是被解释变量,定义与前面相同,平均工资定义为“本年应付工资总额”除以“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所得值,而平均报酬定义为“本年应付工资总额”与“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的和除以“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所得值。然后分别对两者进行对数化处理。

(2)企业规模(Scale)

企业规模用企业平均资本存量来表示。各部门的资本存量定义为“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与“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的和,用其除以“企业单位数”得到企业平均资本存量,然后对其进行对数化处理。由2004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的全国数据可以计算出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平均资本存量和平均就业人数,可以得知外商投资企业都明显大于内资企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规模要大于内资企业。

(3)教育程度(Education1,Education2,Education3)

和多数文献一样,本文工人的素质用教育程度来衡量。由2004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的全国数据可以计算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就业人员的各种学历占其就业总数的比例,外商投资企业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以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占就业总数的比例明显要大于内资企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中高学历人员比例较高,这应该能够给工资升水提供一定的解释力。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普查数据中并没有提供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各部门就业人员教育程度数据,所以本文进行了一些处理,得出需要的替代数据⑧。可以计算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Education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Education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的比例(Education3)。

(4)资本密集度(Intensity)

资本密集度定义为就业人员人均占有的资本存量。资产存量仍然定义为“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与“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的和,用其除以“全部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所得值作为资本密集度,然后对其进行对数化处理。从《中国经济普查2004年》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资本密集度要高于内资企业。

(5)外资所有权(Ownership)

外资所有权是虚拟变量。每个省份按大类分组的各个制造业部门被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商投资设为1,内资设为0。

四、实证结果分析

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最终选定的样本中包含了北京、甘肃、广东、黑龙江、辽宁、宁夏、浙江、重庆、山东和山西10个省市自治区,每个省份制造业30个部门,每个部门又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所以共计有600个样本。但有些省、市、自治区某些部门的外商投资或内资规模以上的企业数为0,那么这样的样本做删除处理,最后所得有效样本数为547个。

1.主要回归结果

用最小二乘法估计的结果见表3(平均工资)和表4(平均薪酬)。根据前面的分析,产业效应的剔除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加大了升水水平,在此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前4组回归并没有加入产业的虚拟变量,从回归结果来看,后4组考虑产业效应的升水明显要高于没有考虑产业的水平。另外,加入教育水平变量后的升水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说明教育水平对升水有一定的解释力。

从表3中对平均工资的回归结果来看,企业规模、资本密集度和外资所有权一直显著为正,教育水平也大多显著为正。从后4组的回归结果来看,在剔除了各种因素的影响后,外资所有权的升水仍然显著存在,大约在10%。

表4对平均薪酬的回归结果中,变量的显著性和对平均工资的回归结果类似,企业规模、资本密集度和外资所有权显著为正,教育水平也大多显著为正。从后4组的回归结果来看,平均薪酬的升水幅度大约在7%,比工资升水幅度要低。也就是说,如果考虑工人所获的全部报酬,外资所有权的升水更低。

2.稳健性检验

在以上分析中教育水平的衡量用的是经过处理后所得的间接数据,所以用另一组教育水平的数据来进行替代,用大学本科学历(Education22)替代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用大专学历(Education33)替代大专学历及以上。此外,在对样本的处理中,上述回归简单地去除了零值的样本,但进行这样的处理,会使得某些样本没有相对应的地区部门内资(外商投资)企业的样本。为了使样本更具有可比性,把零值样本相对应的内资(或外商投资)样本也去除,共剩下498个样本。经过这样的处理后,进行最小二乘估计以检验上述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回归结果见表5。

从表5来看,各变量的显著性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如企业规模和资本密集度的系数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替换的教育水平变量在大多数情况下显著为正。从外资所有权来看,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并且数值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本文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五、结论

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地劳动力市场的表现一直是广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对全国数据的统计分析表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始工资升水为26.3%,初始平均薪酬为21.8%。然后利用制造业分省分大类数据对外资所有权升水进行了研究,在控制了不同的特征(产业、地区、企业、工人素质)后,升水仍然显著存在,平均工资升水大约为10%,平均薪酬升水稍低,大约为7%。此外,本文还发现企业规模、资本密集度、职工教育水平对工资都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与以往文献的研究结果不同的是,在产业分布对工资升水的影响上,考虑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分布后,工资升水反而上升。也就是说产业分布不能够提供给工资升水以解释力,可能的原因是内资企业相对更集中于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部门中。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地区分布的研究中发现其大约能够解释一半的初始工资升水。

这些发现对我国有很好的政策含义。例如,最近很多研究表明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甚至是负面的,那么是否还有必要引入外商直接投资。本文发现,由于外资所有权工资升水的存在,工人可能会从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中直接获益,即使不存在技术外溢,东道国的福利也可能得到了提高。此外,FDI更倾向于分布在东部地区,而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高工资会进一步扩大东部地区和中西部的收入差距。考虑到这些,也许我国吸引FDI的策略应该进一步调整。

注释:

①本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指的是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当二者统计数据分开时,则将二者的相应数据进行加总得出所需数据。

②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部分数据由笔者计算而得。

③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1)职工困难补助费;(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显然福利费也是职工所享受到的物质待遇,所以本文采用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相加总的方法来作为职工工作报酬的另一种衡量方法。此外,根据我国财政部发布的的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开始实行),在会计帐目上,以前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都归并到“应付职工薪酬”一项下,这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本文对“平均薪酬”研究的合理性。

④详细数据可向笔者索取。

⑤上述数据均是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年》的数据计算而得,详细数据可向笔者索取。

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数据整理计算而得,东部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山东、江苏、上海、福建、浙江、广东、海南。

⑦根据笔者计算,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初始工资升水为16.7%,平均薪酬升水为12.5%。也就是说,平均工资或平均薪酬初始升水中一半可以被地区分布的不同所解释。

⑧由于篇幅所限,具体方法略去,读者若有需要可向笔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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