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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80年代初,张孝纯先生提出了“大语文教育”的主张;前几年,教学大纲规定要开设“语文活动课”。请结合教学实践谈谈你的看法。
答:张孝纯先生提出“大语文教育”主张,我是比较清楚的。除了在全国中语会年会上我听过他的报告,我们是老朋友,私下也多次交谈过这个问题。我是他的积极支持者,很赞同他的看法。他当年在河北省邢台一中搞“大语文教育”教改实验,创造了很多的经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张先生是一个学识和修养都很高的老教师,他生前为实践这个主张曾大声疾呼,也有不少同志响应,可惜尚未大面积推开,其宝贵经验未能更广泛地传播。但是,由于这个主张是正确的、积极的,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改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语文光靠45分钟的课堂教学是不够的,而必须辅之以课堂以外的语文学习活动,才能高效地促进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也正因为如此,前两年,在语文教学大纲中正式提出了开设“语文活动课”的问题。这是十分必要的,这也就是在具体实践“大语文教育”的主张。
张先生曾和我谈及他的“大语文教育”的内涵和意义。他说,语文教学,当然还是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课堂教学是主要组织形式;但是,这远远不够,无法适应强化基础,发展能力,提高效率的现代化教学的需要,而必须作进一步的改革。他主张将语文教学的组织形式改为“大教育”的“一体两翼”。所谓“一体”,指的是语文课堂教学这个主体;所谓“两翼”,分别指语文学习环境和语文课外活动。他认为,“大语文教育”是着眼于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着眼于语文能力的实际培养和锻炼;因此,这种教育应当由“一体两翼”构成,要求语文教师既搞好课堂教学,又创设语文教学环境,开展语文课外活动,以求共生效应,提高质量。我觉得这是完全正确的。遗憾的是我们当前很多语文老师都忙于应付考试,只专注于课堂,而忽视了课外,这也是我们语文教学之所以“少慢差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们学校还是实行班级授课制,它的局限性就在于不利于开拓学习空间,不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因而需要有课堂以外的拓展和补充。特别是语文课又是一门基础工具课。它的特点就是要加强实践,接受训练,形成能力。听说读写的训练,并不局限于在课堂进行,在课外还有广阔的天地。学生不管是在学校,在家庭,在社会,随时随地都会有听说读写活动,随时都可以学习语文。应该说,社会就是一个学习语文的大课堂,我们应该引导学生既在学校小课堂里学语文,也要引导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学语文。这也正是语文学科的性质和教学规律所呈现出来的一个特点。
应该说,实行“大语文教育”并不难。我们很多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创造了不少的实践经验,在创设语文学习环境和开展语文课外活动上,语文教师是完全可以大有作为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更新观念,引起重视,把“一体两翼”全重视起来,采取具体措施,使之真正落实。这是最主要的。至于如何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去创设学习语文的良好环境,广泛开展多种多样的课外语文活动,各个老师都有自己的办法。
总之,我支持并倡导实行“大语文教育”,也赞同开设“语文活动课”,后者就是对前者的贯彻和落实。我认为这也是我们深化语文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有利于提高语文教育的质量,有利于改变语文教学的“少慢差费”的状况。我希望大家都为此努力。
问:语文教学要适应现代化进程,这是必然规律。但传统模式应摆在什么地位?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语文教育普遍的还是传统模式。在两者都不能否定的前提下,如何找到它们的结合点?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你所说的“传统模式”究竟指什么。如果说,它是指“先生讲,学生听”,我认为就需要改革,改成“先生导,学生学”。前者是注入式,满堂灌;后者是启发式,导学法;前者以教师为中心,后者以学生为主体。这种“传统模式”对语文课来说,无法完成培养和发展能力的任务,基本上要给予否定。这当然是从总体的“模式”上来说的,并不等于说教学中就不能“先生讲,学生听”。在需要“先生讲,学生听”的地方,适当运用这种教法也还是需要的。但这种“讲”和“听”主要为了解决疑难,点拨和引导学生学,而不是单一的知识灌输,让学生死记硬背。这是一。如果说,“传统模式”是指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八股程式”,从“解题”到“作者介绍”,到“时代背景”,到“字词解释”,到“段落大意”,到“中心思想”,到“写作特点”等,这一整套固定不变的程序和教法,我认为也需要进行改革,要改到“因材施教,灵活多变”的轨道上来,而不能千篇一律,千文一法。作为语文教学,上述各种环节,也不是都得废弃,全部推翻,而是要因文而异,因人而异,不可机械照搬。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不搞教条。这是二。第三,要把“传统”与“模式”分别开来。语文教学中有许多好的“传统”,我们应当继承和发展,如“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反三”,“学而不思则罔”,“导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等等,这都是很好的传统理论与经验,直至今天,仍有强大的生命力,很适合现代化的要求,我们均应当继承学习,而且要加以发扬光大。但是,它们都不是“模式”,并未在教学中形成千篇一律的刻板、机械的僵化程式,而是在具体教法上可以千变万化,不拘一格。这种好“传统”正可以成为与现代化接轨的“结合点”,符合现代化教学的要求。但是“传统”中也有一些陈旧、落后的东西,如前面所说的“先生讲,学生听”和死记硬背等,就与现代化教育格格不入,与培养现代化的创造型人才的要求背道而驰,那就必须加以批判和扬弃了;特别是当它们一旦形成了“模式”,要求所有的人,所有的课,都来效法,都来照搬照套,那就更成问题了。我认为教学有“模式”,但那是就教学的认识运动的发展过程来说的,是广义的;至于每一课书的具体教法,每一堂课的具体安排,每一种具体教学方法的运用,不应当有统一的固定不变的“模式”,更不宜使之“模式化”,到处生搬硬套。因此,我赞成语文教学要现代化,但不宜到“传统模式”中去找出路。我们可以从传统教学中吸取至今仍有生命力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加以继承、改造和发展,使之现代化。这可以找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但我们不必从“传统模式”中去寻找与“现代化”的结合点。“传统”一旦形成了“模式”,而又套用到现代化的教学中来也未必很合适。因此,我觉得对这个问题尚需作进一步的具体探讨和分析。如果说,要从传统教学中去找与现代化教学的“结合点”,我倒认为我所主张和倡导的语文点拨教学法,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的。因为语文点拨教学法,正是在吸取优秀的传统教学理论与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和创立起来的,而它又不完全是传统经验的照搬,而是吸取了现代科学的雨露阳光才成长壮大起来的,它又是一种现代化的教学方法。我认为这就是“传统”与“现代”的一种很好的结合。
问:请就目前教材的情况,谈谈您的看法?
答:关于语文教材,虽几经改编,但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光明日报》1998年2月18 日的《中小学语文教学亟待改革》一文中就举了做过十几年中学语文教学的王丽老师说的话做例子。王老师说:“现代文部分,50—60年代的作品占了很大比例。这些作品的思想意蕴都明显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有的已经不符合今天的形势。”她还举例说,通讯是讲究新闻性和现实性的文体,高中第一册课本中却仍然选的是《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这篇通讯写于50年代,无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历史背景的影响。“阶级弟兄”的提法本身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理论的直接反映,从那个年代过来的吃过这种苦头的人一看就会反感。人们不禁会产生这种联想:“如果遇难的不是阶级弟兄,难道我们就不救助了吗?”老师们深感教学的不便。为什么不把反映现代社会贴近生活的优秀文章拿来教给学生呢?我认为这确实是一个问题,需要教材的编者去加以解决。对于这类不适合于中学生学习的课文,我的主张很简单:一是教师可以不教;二是组织学生自学讨论,让他们独立阅读、思考,分析文章在写作上的优点,赏析它的写作艺术,讨论文章在思想内容上的局限性,这也可以锻炼学生的读写和思考的能力;三是建议教材编写部门将此类文章删去或者重新更换。至于过会考和高考关,我看就不必太在意。我想有水平的高考命题人大概也不会从这类有争议的课文中去找考题命,即使考到了也无关大局,丢分不多,更何况我们的语文教学也不能专门为应试而只围绕高考指挥棒转。这就是我的看法。
问:您如何看待“教学流派”与“教学模式”?
答:关于教学流派与教学模式问题,我简要地阐述一下我的看法:
一、教学嘛,本来就可以“百花齐放”,“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必“罢黜百家,定于一尊”;否则,不利于“百家争鸣”和“推陈出新”,不利于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教学,既是一种科学,又是一种艺术。作为科学,讲究规律和法则,在不违背规律和法则的前提下,具体的方法和技能也不要求千篇一律,更不要求一种“模式”就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作为艺术,本来就充满了灵性,是一种创造,它要求生动活泼,灵活机动,主张百花齐放,万卉争妍,它最忌讳呆板僵化,重复雷同。因此,我觉得作为教学方法,应当提倡多样化,提倡“流派纷呈”。
二、不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希望有“一种权威的被普遍认同的模式”来规范他们的教学。这种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认为目前还不能做到这一步,似乎也无此必要。一种“模式”要能成为“权威”,而且还要“被普遍认同”,这可能吗?即使可以成为“权威”,恐怕也很难“被普遍认同”。因为,“权威”也只能是相对的,只不过它比较接近真理,有一定的声誉影响和说服力,那也不是绝对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学识修养和所处地位的不同,也各有差异,不可能完全相同。因而对“权威”也很难被“普遍认同”。实事求是地说,有谁敢说自己就是绝对“权威”而被“普遍认同”的呢?这是不可能的。
三、现实的情况是,作为中学语文教学,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在教学方法上形成一种“权威”的、“被普遍认同”的“模式”。特别是作为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来说,在使用时也不必有一种不分时间、地点,不管教学对象和教材内容都能套用的固定不变的“模式”。作为语文教学来说,包括三大块内容:一是作品阅读,一是文章写作,一是语文知识学习。这三类不同内容就各有不同的教法,怎么可能有一个共同的教学模式呢?即使就同一内容来说,在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面对不同学生,也不应该用同一模式来教。同一篇课文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教法,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再说,各个老师,各有特点,各有所长,他总是扬长避短,采用自己的教法,也不一定非得套用某个模式不可。因此,我觉得在教学方法上不需要一种一定是“权威”的“被普遍认同”的模式。有的老师,也许由于自己长期执教,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丰富经验,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特点,甚或构建了某一种教学模式,甚至也被许多教师倾羡或“认同”,但照搬照套,也不见得就能用好套好而获得成功,有的甚至“画虎不成反类犬”。当然,学习先进经验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非得照搬照套某种模式。在近20年来的语文教改实践中,我国中学语文教学的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知名教师,有的也可以说成了“权威”,有的还创立了某种教学法,或者构建了某种教学模式,但他们都各有特点,并未主张人人套用,更不敢说它就放之四海而皆准。在语文教学中,于漪老师有于漪老师的教法,她教得很成功,受到大家的称赞,但她却没有说过她的教法就是“模式”,她也没有给自己的教法命名为某某教学法,更没有自称为某某模式。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我十分敬佩。有的老师,为了总结教学经验,进行教育科研,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到的一些对他本人来说行之有效的教法,概括为某种教学法,或提出某种教学模式,这当然也是可以的。有些教法或模式也受到了大家的称赞,这也是事实。例如四川黎见明先生的“导读法”,上海钱梦龙先生的“三主四式导读法”,辽宁魏书生先生的“六步教学法”,河北张孝纯先生的“大语文教育”教学法等,都是已经很有影响的中学语文教学法,它们各有特色,各有所长,都倾注了他们的心血,吸纳了他们的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我们把它称之为“模式”的话,那也说明,各人有各人的“模式”,并不强求“普遍认同”。我们可以从这些教法或“模式”中学习适合于自己、为我所用的东西,而不必生搬硬套。我本人也提出过所谓“语文点拨教学法”。其实,这并不是我的什么发明和创造,只不过是吸取了古今中外许多先进的理论与经验,结合我个人的教学实践而形成的一种教法。一开始我并未称“法”;只是强调“重在点拨”;后来许多老师把它称之为“点拨教学法”,我也就随俗从流了。我至今还认为,点拨法也只是众多教学方法中的一种,它还很不成熟,既够不上“权威”,更不会被大家“普遍认同”。这种教法,就从众多的教法(包括上述各位老师提出的教法)中吸收和学习了不少好的经验,为我所用。我并不希望中国的语文教学成为某一种教法或某一个模式的“一统天下”,我还是希望看到语文教学方法的百花园中,群芳竞艳,万卉争妍。只要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教学方法,包括教学模式,我认为都可以运用。我希望我们的青年同志,不要刻意追求有“一种权威的被普遍认同的模式”来“规范”自己的教学。我们应当致力于虚心学习,吸纳百川;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贵在创新!
四、至于一些青年老师“想采众家之长,却又难于融合,形成自己独到的教法和风格”,这该怎么办的问题,我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①放开眼界,广泛学习,了解百家,比较分析,取其所长,为我所用;②立足自我,面向实际,针对现实,选定重点,开展实验;③在学中改,从改中学,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④精于积累,勤于总结,不断开拓,努力创新;⑤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优势,扬长避短,从模仿到创造,融会贯通,逐步形成自己的个性和风格。当然,这是一个艰苦的磨炼过程。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坚持努力,必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