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教史上的一件大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实施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上论文,高教论文,本科专业论文,普通高等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重要调整与改变;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由504种减至249种,调减幅度为50.6%,拓宽了专业口径,大大增强了适应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1999年起按新目录执行。
7月16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钟秉林代表教育部正式宣布,历时一年零3个月,为教育界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结束,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高等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全面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适应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教育必须适时、科学、合理地修订专业目录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标志,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文件。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反映培养人才的业务规格和工作方向,是设置、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授予学位,安排招生、指导毕业生就业,进行教育统计、信息处理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它还对国家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始于1952年,至1953年初,全国高等学校本科共设215种专业。196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和《高等学校绝密和机密专业目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由国家统一制订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文革"期间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非常混乱。"文革"之后,从1982年开始,进行了文、理、工、农林、医药等各科类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到1987年底结束,这是第二次由原国家教委组织进行的对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的全面修订。
为了进一步解决专业划分和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国家教委自198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第三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历时4年多,形成了体系完整、比较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于1993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
二、调整和改革专业设置已成为本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一项十分追切而重要的任务
1993年颁布并实施的专业目录对引导高等学校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方面原因,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过窄,有的名称欠科学、不规范,门类之间专业重复设置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和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整和改革作为人才培养模式重要标志和内容的专业设置已经成为本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任务。为此,原国家教委于1997年4月开始了对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全面修订工作。
1、目录修订的指导思想
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新体制和发展的新路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指导思想。注重历史经验,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教育的发展趋势,符合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
2、目录修订的工作原则
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总原则,遵循如下工作原则:一是贯彻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原则,坚持科学性原则和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二是要与"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相结合,吸收其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方面的成功经验,切实改变高等学校专业划分过窄过细的状况,努力实现拓宽专业口径的目标;三是专业主要按学科划分,对于目前必须按工程对象或业务对象划分的应用科学技术类专业,均要求有明确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专业范围既要使培养的人才具有较宽广的适应性,又要适宜在本科学制内完成合格人才的培养。专业名称应规范,力求准确而科学地反映专业培养方向和业务范围;四是在修订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与专业设置,依靠专家与行政决策,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多方面的关系;五是专业目录要有利于国家对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办学的能力和活力。
3、新目录基本情况与实施计划
这次专业目录修订范围限于本科专业。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及专科专业。由于职业技术教育类专业尚处于试办阶段,此次未将其列入修订范围。
新目录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无军事学)。门类之下设二级类71个,在二级类下设专业249种。与原目录比较,增加了管理学门类,二级类也做了较大的调整,专业种数由504种减少至249种,调减幅度为50.6%。
新目录明确提出了少数需由国家布点的专业,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为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工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此次也同时颁布。
三、新目录的颁布实施势在必行、非常适时
社会各界对此次专业目录调整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势在必行,也非常适时,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的需要,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现状和未来的要求,对于调整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培养21世纪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长远影响。新目录较好地体现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的原则,门类和专业的划分比较科学、合理,专业种数适当,名称也比较规范。
教育部发出通知,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执行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1999年起按新目录执行;1999年之前招收的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原则上仍按原专业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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