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经典与新古典的边界:刘易斯拐点研究的新进展_刘易斯拐点论文

跨越古典与新古典的边界——刘易斯拐点研究新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拐点论文,边界论文,新进展论文,刘易斯论文,古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32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二元经济学说之父刘易斯在研究发展中国家城乡工资差距拉大所引起的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转移时,曾明确预言:“由于缺乏物质力量抑制农村人口迁移,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每年增长3%的国家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在现代工业部门出现劳动力过剩现象的”(Lewis,1979)。令人唏嘘不已的是,刘易斯在中国改革开放元年所下的这番论断,仅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便被打破:中国从2004年出现且于今更甚的“劳工荒”现象,无异于与刘易斯关于中国必然出现现代工业部门劳动力持续过剩现象的预言完全相左①。

这一矛盾使得中国是否已经进入了刘易斯拐点的转折区间这一话题引起人们的关注,迄今为止,学术届对此问题仍旧众说纷纭。赞成与反对的学者似乎都拿出了他们认为较为有力的理论和实证证据。但仔细考察这些学者的观点与论证过程,至少在:(1)刘易斯拐点含义的理解;(2)拐点成因的解析;(3)刘易斯模型本身是否有缺陷;(4)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刘易斯拐点问题;(5)刘易斯拐点“中国化”的微观机制分析;(6)刘易斯拐点期中国社会政策与制度的变迁研究等六个方面存在理解或论证上的不一致。本文将从这六个方面对近期刘易斯拐点研究的新进展作一综述,以期深化对该命题的理解。

一、刘易斯拐点含义的理解为何存有争议?

刘易斯拐点是指发展中国家从古典经济条件跨越到新古典经济条件②时发展阶段出现重大转折点的时间段,其核心标志是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从过剩逐渐转为短缺。对此,Lewis(1972)指出:“当资本主义部门扩张时,可以设想工资在一段时间里保持不变。这里有两个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在非资本主义部门的增长停止,其平均收入提高了,并使得资本主义部门的工资上升时出现。第二个转折点出现于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部门的边际产品相等之时,这样我们便到达了新古典学派的单一经济的状态。”在这个基本表述里,刘易斯拐点实际上有两个,因而涉及到的基本经济范畴有:两个部门(资本主义部门和非资本主义部门);两种工资(资本主义部门的工资和非资本主义部门的工资);两种经济状态(古典经济状态和新古典经济状态)以及隐含在两种经济状态下的两种工资决定机制。但是,由于刘易斯是用文字来表述其“拐点”学说的,所以,追随刘易斯二元经济思想的学者在理解与论证这一命题时就出现了某些分歧。

Ranis and Fei(1961)使用了每一个变量都能够被精确测定的模型来确定刘易斯拐点Ⅰ和Ⅱ,他们的结论之所以如此精确,不外乎是其定义了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W(货币工资)和农业劳动者的工资m(W>m),从而使刘易斯拐点能够在一个二维几何图形中被精确地描述出来(吴垠,2010),这是一种高度的理论简化。但正如刘易斯(1972)所分析的那样,他所定义的城市实际工资形态至少有:(1)生活费工资W/c(c代表生活费);(2)结构性工资W/a(a代表非资本主义部门劳动者的收入或简化为农业劳动的收入);(3)工资价格指数W/P(P代表资本家所接受的价格指数);(4)工资与增加值部分比率WL/vQ(L代表劳动力数量,Q代表实际产量,v代表价值增殖部分的价格)以及(5)产品工资率WL/PQ等几类。如果二元经济模型对工资这一重要变量的指定不同,分析所得出的关于刘易斯拐点的结论也就可能存在着差异。比如:宋世方(2009)所测算的中国1997年后产品工资率WL/PQ相比以前年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即国民总收入中工资的分配额度越来越低,该趋势并不支持蔡昉和都阳(2007)、王德文(2008)、蔡昉(2010)和张晓波等(2010)根据货币工资W变动趋势测算所得出的中国已经达到刘易斯拐点的结论③。

Todaro(1969)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发展,并赋予了刘易斯拐点以新的含义。他采用预期收入理论来分析发展中国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移动的激励问题。在他的模型中,只要城市的预期工资高于一个有保证的农村工资,农村劳动力就会在城市失业已经大量存在的条件下继续向城市涌入。这里,城市预期工资是城市工资水平和城市就业概率的乘积,当城市工资由政府法令规定而高于均衡工资时,预期工资就可能对农村移民有刺激力,并进而引出了著名的“托达罗悖论”(Todaro Paradox)(周其仁,1997a,1997b;蔡昉,2010c):即所有改善城市就业状况从而降低失业率的努力,会因扩大了城乡预期工资的差距,从而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动机;或者进一步,所有改善迁移者状况的努力,都会进一步引起迁移者的涌入,反而恶化迁移者在城市的就业和居住环境。显而易见,在托达罗模型中所对应的刘易斯拐点必然存在着预期的因素,因为他所使用的城市预期工资变量不同于刘易斯所提出的五大类只含实际变量的工资,因而关于“拐点”的结论自然会产生差异。

包小忠(2005)根据中国农民工打工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工业部门制度工资率,但高于务农收入水平的现实,开发出了一个三阶段的“改进刘易斯模型”。在他设定的模型中,“刘易斯拐点”由城市制度工资率W,农民工打工实际收入水平N,农民工打工成本B和纯农业劳动收入A(W>N>A)等几个变量共同决定④。在该模型下,我们除了观测到传统的两个刘易斯拐点,还看到了一个农民工打工收入N逐步趋近于城市工业部门制度工资率W的这样一个新的拐点,而这个新拐点则表明中国农村劳动力从对城市的“有限供给”跨越到“无限供给”阶段的转折。这是以前研究刘易斯拐点的文献所不曾关注到的,究其原因,还在于中国的特殊环境下,进城打工的农民在获得城市工业部门制度工资率方面,还缺乏足够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或这些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强度还远远不够(韦曙林和许经勇,2005;王洪春,2005;黎民和杨惠,2006)。对此,刘林平(2001)和刘美平(2008)都进一步指出,不仅中国传统农业部门从来就没有实行过制度工资⑤,而且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获得的所谓工资收入也不是制度工资,而是临时性工资(相当于包小忠模型中的N),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化还是一个遥远的目标。显而易见,由于引入了介于务农收入A和城市制度工资率W之间的农民工打工收入N这一新的变量,为包小忠改进模型中的刘易斯拐点赋予了新的制度和政策含义。

刘易斯拐点含义的论争之所以激烈,也和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一核心评价指标的含义存有争议以及其测算数据有较大差异有关。比如,张培刚(2001)认为,所谓剩余劳动力是指从农业部门抽走后不至于影响农业总产量的劳动力,这是一种从边际产量角度来定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思路。赵显洲(2010)则认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内涵与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相关,在不同的工业化阶段上农业剩余劳动力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对其测算数据的不一致反过来又引发了对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的争议:发展中国家的刘易斯拐点期是体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全面过剩转变为全面短缺,还是体现为由全面过剩转变为结构性短缺,至今仍旧是一个国别性很强的话题,甚至在同一国家内部(如中国)也难有确切而一致的结论。以上学者的论断已经被近二十年来五花八门的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测算数据所证实:根据吴垠(2010)的总结,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测算数据从最低4600万人的规模(王检贵等,2005),到最高近1.93亿人(何如海,2005)的规模,足见差异是十分巨大的。如果连这个基本国情数据都未能有一个较为一致的认识,那么,不仅测算中国的刘易斯拐点会变得非常困难,而且也会困扰政府出台因势利导的经济社会政策。

二、刘易斯拐点成因的不同解析

(一)刘易斯拐点的制度成因考察

按照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的推导,刘易斯拐点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之间的工资差异,从而引起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移民”运动,并造就了劳动力市场出现拐点的可能。胡景北(1994)、伍山林(2008)和宋世方(2009)将刘易斯拐点放在地主所有制和自耕农制度情形下分别加以考察,认为在刘易斯拐点出现之前,不论是农业部门还是工业部门,工资都有一个缓慢上涨的状态(而非刘易斯所说的工资保持不变),而刘易斯拐点之后的城乡工资则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刘易斯拐点主要反映在工资涨速不一致的转折阶段。伍山林(2008)还考察了自耕农制度下刘易斯未曾考虑到的情形,并认为这种条件下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折(即刘易斯拐点出现的特征)改变为:存在剩余劳动力时,农业部门工资上升,资本主义部门工资以生存工资为下限而波动;劳动力变得稀缺之后,农业与资本主义部门工资都将上升。显而易见,上述学者是将刘易斯拐点发生的原因部分地归结于土地所有制。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刘易斯拐点发生的阶段和表现是有差异的。

从制度变迁角度更进一步探讨中国刘易斯拐点的学者是俞可平。他指出,刘易斯拐点的出现是与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新移民运动相伴的,其动因是“三化”,即“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他进一步指出,“户籍制度”、“单位制度”、“社区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选举制度”和“工会制度”的完善与否,都会从正反两个方面影响到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出现,同时也决定着中国能否充分地利用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和“人口红利”(俞可平,2010)。

(二)刘易斯拐点的其它成因

一般认为,中国不仅有着庞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而且城市失业待业的人口也相当可观,普通工人的供给应该不是问题。因此,刘易斯拐点的到来虽然要受到上述各类制度的影响,但成因却不能仅仅归结于此。章铮(2005)将中国的刘易斯拐点现象解释为总量供给剩余下的民工短缺问题,它是一种结构性的短缺,短缺的工人主要是25岁以下的年轻女工;短缺的企业主要是那些工资较低的企业,比如,工人月平均工资在700元以下的企业(劳动保障部课题组,2004)。对这些现象更进一步的成因解释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不对称。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需求的信息不能传达到供给方,供给的信息也不能传达给需求方。同时,劳动供给方由于对企业的工资福利和权益保障等心存疑问,不敢贸然进入企业工作,导致城市工业部门的招工难(王俊霞和王孟欣,2005)。

二是结构性问题。需求方所需要的工人,不是供给方所能提供的工人,这样导致供需错位,可以从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准等角度来进行分析(劳动保障部课题组,2004;章铮,2005;章铮和谭琴,2005;乔纳森·安德森,2005;蔡昉等,2005;赵显洲,2010;Yao和Zhang,2010)。

三是工资福利和权益保障问题。外来工(或农民工)符合需求方的要求,但是需求方不能提供他们所要求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权益保障,因而不愿意进入企业工作(劳动保障部课题组,2004;乔纳森·安德森,2005)。

四是区域与行业分流。由于其他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使沿海地区的劳动力供给相应减少。中央给予农业的优惠政策见效,一部分农民工回家务农,或者减少了外出打工(鲁志国和刘志雄,2005;钱文荣和谢长青,2009)。

五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弱化。近年来由我国沿海扩展到内陆的相当一部分“民工荒”现象,意味着这些地区劳动要素的机会成本正在大幅度提高,中小民营企业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的竞争优势正在弱化,劳动力资源约束愈来愈突出,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期(刘林平等,2006;俞宪忠,2010)。而都阳(2010)的测算则很好地说明了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及其对经济发展的约束。他指出,2002年中国制造业的单位劳动力成本为每小时0.63美元,而到2008年已经上升到每小时1.44美元,上涨幅度为128.6%,年平均增长率为14.8%,高于同期的GDP增长速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在人口红利期已经出现的这种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将随着低生育率对劳动力市场影响的效应而进一步显现,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在未来一段时间还可能加速⑥。

六是宏观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因。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模型中实现劳动力重新配置的经济力量,来自于工业部门的资本积累。如果劳动力不变,工业部门的积累将导致资本边际产出的下降,这显然不利于资本所有者。但是,如果有新的劳动力与增加的资本相结合,就会阻止资本边际产出的下降。农业部门可以在固定工资下向资本家提供任意数量的劳动力(劳动供给具有无限弹性)这一条件,恰恰满足了工业部门资本扩张的这一要求。这样,农业部门的劳动力也就会随着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源源不断地转移到工业部门,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也顺其自然地完成,这可以视为从宏观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理解刘易斯拐点的成因(宋世方,2009)。

七是城乡劳动力利益调整(即分配的视角)的原因。刘易斯拐点的成因终究是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含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待业等贫困人口)的向上流动意愿促成的,因而刘易斯拐点既是一个发展命题,也是一个分配命题,同时更是一个不同劳动者群体利益相对变化的政治经济学命题(Lewis,1984;吴垠,2010)。

八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成本的原因。包小忠(2005)和赵显洲(2010)均认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成本决定着农民进城务工的净收入水平。如果该净收入水平达不到务农的收入水平,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就会发生逆转,此时城里出现的农民工短缺现象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刘易斯拐点”来临的征兆了。这是一种从成本以及激励角度思考问题所得出的结论。

九是人力资本水平差距的原因。李月(2009)和Huang and Jiang(2010)分别根据台湾和大陆的经验数据,以及中国和日本的经验数据,对比论证了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本水平差距(熟练与否、学历高低、技能高低)等因素是促成刘易斯拐点来临的关键,并认为宏观经济跨越刘易斯拐点的同时也就意味着通过了库兹涅兹倒U曲线的顶点。这暗含着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结构也会随着刘易斯拐点的来临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三、刘易斯模型本身是否存有缺陷?

(一)农业与农村劳动力假说的缺陷

在中国是否临近刘易斯拐点存有争议的背后,首先与刘易斯模型本身的农业与农村劳动力假说存在缺陷有关。Ranis and Fei(1964)认为,刘易斯模型的缺陷在于仅仅把农业劳动力分为边际产出为零和边际产出等于农业平均产出这两大类,却忽略了农业劳动力中边际产出大于零但小于农业平均产出的这一部分农业劳动力,而只有当这部分人转移完结时,方才进入刘易斯拐点Ⅱ(即城乡劳动力的边际产品相等)。Schultz(1964)在考察了印度20世纪初的疫情蔓延导致人口大量减少,而农业产业也随之大量减少的状况后,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存在劳动力过剩现象,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刘易斯所说的“贫穷社会中部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隐蔽失业情况发生,并以此否定发展中国家会出现从古典经济条件的发展阶段过渡到新古典经济发展阶段的“刘易斯拐点”⑦。Rosenzweig(1988)利用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横截面数据,研究家庭收入—闲暇的替代效应,得出劳动力供给曲线无弹性的结论,并以之作为新古典学派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出清和无剩余劳动力的微观证据,相当于补充论证了Schultz(1964)的观点。费景汉和拉尼斯(2004中译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应该是一个随时间变化的动态过程,因而不能沿用刘易斯模型中缺乏时间变化的静态横截面数据来证明“刘易斯拐点”的来临。这等同于指出了刘易斯模型的农业和农村劳动力假说仅仅具有“两阶段”静态性特征,而缺乏动态一致性的分析。姚先国等(2005)根据中国的经验数据指出,刘易斯模型的缺陷在于农民的工资水平并不能以农业劳动边际产出来决定,而应该是农业的平均产出。这也就是说,刘易斯模型所指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才能使得农民收入水平提高是不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的。换言之,在我国农村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农业边际生产率依然很低的情况下,随着农业劳动力投入量的减少,农业工资率仍然会上升,这是因为农业平均产出的提高所致,而不能将农业劳动的工资率上升简单地视为刘易斯拐点来临的证据。刘根荣(2006)还指出,刘易斯模型除了没有考虑农业劳动力迁移成本外,还把劳动力市场同质化了,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本禀赋不同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机会不同。这和周其仁(1997a,1997b)从农民的流动能力以及其进城获得就业机会的论证思路是一致的。

(二)城乡收入差距分析的缺陷

刘根荣(2006)、姜华东(2007)和罗光强(2010)均指出,刘易斯模型以收入水平来分析发展中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不完全符合现实,更准确的分析应基于城乡效用差异来探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比如在中国,以二元社会结构来形容城乡差异就更为妥切。民工背井离乡,从熟悉的乡村到陌生的城市打工,有机遇也有失望,有获得也有失去,有发展也有歧视压迫,这其中的动力和压力不是简单的收入水平所能比较和衡量的。因此,若用整体效用来度量二元社会结构的差异、以城乡生活效用一致为均衡条件则更为恰当。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用农业和城市工业两部门工资是否存在差异来判断劳动力流动是否达到均衡以及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姚先国等,2005)。当然,以效用指标来衡量刘易斯拐点的各个发展阶段,存在着效用难以测算或测算过程中存在人为主观评价的理论困境,但这并不影响用城乡效用差异说来解释刘易斯拐点所具有的新意(吴垠,2011)。

(三)固定工资变量假设的缺陷

徐毅(2007)将刘易斯模型在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框架下作了数理化的表述,并认为刘易斯的二元经济增长模型实际上就是一个AK模型,但其缺陷是农业劳动力的固定工资假设不合理。如果按照刘易斯关于农业劳动力固定工资率的假设,那么,在总量生产函数被假定为C-D型的条件下,劳动力(z)转移数量的动态路径为。显而易见,这一动态路径包含着刘易斯拐点的路径,拐点的发生与工资率、资本积累率高度相关(吴垠,2011)。如果放松了刘易斯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固定工资假设(相当于工资率w会逐渐上涨),则需要更多的资本积累才能使k向稳定速度逼近。也就是说,经济虽然可以保持持续的增长,但剩余劳动力索取的工资提高将减少工业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因此需要更长时间才能逼近平衡增长路径。工业部门劳动边际生产力与剩余劳动力索取工资的差距乃是工业部门吸收剩余劳动力速度的关键(宋世方,2009)。

据此推论,发展中国家凡是崇尚刘易斯二元经济增长理论,以压低工资和降低消费水平为代价的发展,终究不能实现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的并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刘易斯模型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消费水平降低同时也降低了工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减少了与剩余劳动力支取工资的差距。这样的过程可能会提高工业部门的发展速度,但不能提高工业部门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收速度;而缺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工业部门的增长很快就会向新古典的稳态收敛;如果没有创新等因素的出现,工业部门的增长将会停滞,二元经济结构却依然如故。这一点,已为众多发展中国家和前计划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所证实,工业有所发展但很快失去增长动力,农业却没有得到很大的改观(费景汉和拉尼斯,1992;速水佑次郎,2003)。

(四)两部门分析的缺陷

吴要武(2007)指出,刘易斯模型的缺陷在于“只假定了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但在经验上,城镇的那些街头小贩、家庭仆人等,也是剩余劳动力。这个群体可以被视为嵌入在传统农业部门和城市现代工业部门之间的“非正规部门”。非正规部门是为那些在正规部门门前排队等待的群体提供“过夜帐篷”的地方,也是与农村并列的剩余劳动力“蓄水池”。这和吴垠(2010)从马克思产业后备军模型角度来分析刘易斯拐点所得出的结论有相似之处,即,不能不考虑城镇待业人员等产业后备军规模的变动对刘易斯拐点的影响,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城市和农村就是一个简单的二元部门结构,嵌入在城乡之间的非正规部门这一蓄水池对刘易斯拐点的影响不可忽略。

(五)农业产业恒定的分析缺陷

伍山林(2008)指出,刘易斯模型的缺陷在于不重视农业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把农业劳动力及其家庭的福利水平不降低作为一种标准加以探讨⑧,没有详细考察不同国家的土地制度,因而其普适性受到质疑。换言之,刘易斯拐点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表现形态与发展演变的阶段都可能是不同的。赵显洲(2010)指出了刘易斯模型的两点不足:一是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所谓边际产品为零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从而对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形成无限供给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二是这个模型描绘的经济增长过程实质上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忽视了农业部门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工业发展的作用(即工业部门不可能实现自平衡),刘易斯拐点命题不可能在农业发展保持恒定的状态下加以探讨。

四、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刘易斯拐点研究

Lewis(1954,1967,1972)的三篇论文都用了相当多笔墨来论述开放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积累、资本输出(输入)、投资和贸易条件的改善、税收和货币成本(汇率)的变化对二元经济结构和刘易斯拐点的影响,他指出:“当资本积累赶上劳动力供给时,工资开始上升到维持生活的最低水平之上,并使资本家的剩余受到损失。但是,如果其他国家仍有剩余的劳动力,则资本家可以设法避免这种情况:或者通过鼓励移民,或者把他们的资本输出到按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仍有丰富劳动力的国家去。”“由于存在着资本的输入,这可能会使就业水平大幅度提高,从而提前加速资本输入国刘易斯拐点的来临;反之,则反是。”(刘易斯,中译本,1989)这些描述显然已经说明,开放经济条件下分析刘易斯拐点出现的原因和发展变化的情况将更为复杂。

徐毅(2007)对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刘易斯模型进行了简单分析。他认为,发达国家工资水平较高,把资本转移到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发展中国家,资本将获得更高的收益。反过来讲,发展中国家如具有无限劳动力供给的特征,则将成为其FDI持续流入的重要动因。FDI持续流入是资本逐利的结果,同时也加速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这显然也是促成发展中经济体加速趋向刘易斯拐点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任志成(2008)的论文则是对徐毅研究的一个深化,他从理论上论证了国际产业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并促进“刘易斯拐点”出现的作用机制:FDI大量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工业部门正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它在增加发展中国家城市工业部门的资本存量、提高城市劳动力的边际产出水平的同时,也使城市工业劳动需求曲线向右平移,意味着FDI的流入造成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与农业部门工资差距进一步拉大;收入水平的差距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将刺激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流入,这种拉力有可能超过对农民迁移的各种阻力(如迁移成本、户籍制度以及城市歧视性的福利待遇等)。同时,FDI在流入农业部门(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之后,将带来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并导致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减少且加速其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推力)。这两种作用聚合在一起可能使发展中国家加速向刘易斯拐点的阶段迈进。在Hu(2002)、袁志刚和范剑勇(2004)以及王燕飞和曾国平(2006)的基础上,任志成(2008)进一步用第一产业的就业减少和第二产业的就业增加的数量,来计量验证国际产业资本向中国加速转移时“刘易斯拐点”出现的可能性关联。这是一个较为新颖的视角,但其缺陷在于很难分离出除FDI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五、刘易斯拐点中国化的微观机制研究

以上我们所评述的文献中,纯粹研究刘易斯拐点理论本身的文献是非常少的,大多数文献之所以能够提出对刘易斯模型及其拐点的修正或创新观点,基本上都结合了具体的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以研究。其中,以中国为背景的刘易斯拐点研究占到了绝大多数。这也显示出刘易斯拐点“中国化”使得深入理解该命题的发展转折含义,以及改进刘易斯模型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在这些“刘易斯拐点”中国化的文献中,很大一部分是从宏观角度来探讨刘易斯拐点的“中国化”问题(前文已多有涉及)。而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微观机制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的文献则较少,需要特别加以关注:

则是风险和劳动者能力的函数。在这些条件下,劳动力流动将满足一种变异与拓展的哈里斯—托达罗模型。在这一模型下,与中国刘易斯拐点相伴生的民工荒成因,主要是“七大阻力”⑨,它们从各个层面阻碍着农民工向城市的流动,以至引发了愈来愈严重的城市“用工荒”。这一研究表明,从劳动力流动的微观机制角度来讨论中国的刘易斯拐点问题是完全可行的。

而姜华东(2007)和罗光强(2010)则从农民工微观效用函数的角度来扩展研究中国的刘易斯拐点:(1)在不考虑农民工最低社会生存保障的约束条件下,由于农民工的劳动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跨期替代,经济一旦进入刘易斯拐点区间,实际工资水平对劳动力供给将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农民工劳动供给弹性将变大(即不再是无限劳动供给);(2)而当考虑了农民工为满足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最低保障约束后,按照同样的模型推导,他们在消费和闲暇之间已经不存在正常的跨期替代了,农民工并不能自由地根据工资水平来进行劳动供给的选择,其劳动供给将变得缺乏弹性。说到底,从微观效用角度分析“刘易斯拐点中国化”问题,就是甄别农业劳动力“务农”效用和“进城务工”效用的孰高孰低,同时还需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效用的相对差异及其发展变化。因此,现阶段出现的农民工短缺现象可能还不能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刘易斯转折点”,或许只是一个“准转折点”。如果农村耕作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到城市时,农民工的劳动供给将变得富有弹性,那么现代化的经济增长方式就会出现,劳动力资源配置也会更有效率,中国将可能进入刘易斯拐点所描述的区域。

因此,农民工在考虑效用最大化和低工资率约束时,工资率上升将减少劳动时间供给,这就是“民工荒”现象产生的微观主体原因。只有当工资率继续上升超过拐点工资率w[,0]时,工资率上涨才可能带来劳动供给的增加。也就是说,中国目前仍处于“刘易斯拐点”的前期,但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将给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带来新的约束条件。

六、中国刘易斯拐点期的社会政策与制度变迁研究

城乡收入差距所造成的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是促成刘易斯拐点发生的通常理论解释。但这种解释无论在刘易斯本人还是其他一些经济学家看来都是十分苍白的。Lewis(1967)指出:“发展与福利开支不成比例地集中于城市,使城市更具吸引力;只给那些真正出生于城里的人以福利和救济,反倒使得城市的失业问题更加严峻,社会保护及福利支出的潜在危机在这一时期(即拐点期)也越来越大。”于是Lewis(1967,1984)的结论是:要么限制人口进城或到城市居住,要么政府只有强硬地给予城市户籍的人口以必要的社会保护、救济措施,才能使得城市中大量临时性失业和农村的隐蔽性失业达到某种临时性的均衡,并使得城市人口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从而降低城市社会保障、保护、救济的政策压力。

但是,刘易斯的这种社会保护的政策思路,显然并不符合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的实际情况。王绍光(2008)、Yao and Zhang(2010)、蔡昉(2010a,2010b)和Cai(2010)从不同角度指出,中国的刘易斯拐点期到来前后,已经出现了城乡的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表现为:城乡居民在获得包括社会保护在内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和机会上存在巨大差异;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对更加充分、均等的社会保护及其制度需求相当强烈。这些都迫使中国各级政府将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转变为从劳动立法、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更具包容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好、更均等的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政府由“发展型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职能”的转化,以凸显刘易斯拐点时期中国社会政策及其制度的合理变迁。萧琛等(2010)指出,刘易斯拐点期中国社会保护政策的相对滞后主要是由体制因素造成的,表现为劳工市场缺乏“民主法治”和“民生关怀”,典型的代表是:(1)《劳动法》长期缺失,农民工合法权益缺乏有效法律及制度的保障;(2)地方政府重视经济发展,但相对轻视维护社会范围内的公平、公正;(3)各地区重视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招商引资,却忽视需要财政支出扶助的就业保护工作;(4)重视对农民工及其就业困难群体的监管和收费,而轻视对农民工的关怀和服务。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010)指出,在刘易斯拐点期到来前后,需要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工资、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以及国民待遇等几大方面的社会保护政策。他认为,唯有通过调整相关公共管理和社会政策,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或新产业工人,才能真正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目标,最终完成社会的全面进步。

这些研究也表明,针对中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刘易斯拐点到来前后社会政策及其制度变迁的研究正方兴未艾。这一研究方向在跨学科(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等)研究的交叉领域方面,在新的时期有可能出现重大的理论创新,值得中国学者高度关注。

七、总结与展望

本文综述表明,刘易斯拐点的理论研究既是一个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命题,又是一个与经济结构、技术创新、人力资本投资、分配制度改革、就业机会公平、社会保障体制创新等诸多领域相关的政策实践命题。现存的理论争议既需要我们通过“回到刘易斯”,即以原汁原味的方式来理解二元经济模型及其拐点问题,又需要根据我们所研究的国家和地区,作出适当的约束条件和模型设定的修正,以期更准确、更客观地反映所研究样本国家或地区刘易斯拐点的真实情况。毋庸置疑,刘易斯拐点中国化的研究仍将是今后研究的热点,因为它紧密地切合着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演进逻辑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布局。从既有文献看,未来可能取得突破的领域有:一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刘易斯拐点问题研究;二是从微观的角度来进一步考察中国刘易斯拐点发生、发展、演变的动因;三是刘易斯拐点期中国社会政策与制度变迁的跨学科研究。我们也将持续地关注这些领域研究的新进展。

收稿日期:2010-10-19

注释:

①中国进入刘易斯拐点区间的现象最近也引起了西方的高度关注,譬如:美国《华尔街日报》近期指出:导致中国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正在进入“刘易斯拐点”——大范围工资上涨推动物价水平走高。美国美林银行发表报告认为,未来几年,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稳步上升,中国进入“刘易斯拐点”时,消费者价格指数升幅将会增至4%左右。而渣打银行对在华客户进行的一项新调查显示,他们预计今年工资将提高9%到15%,有45%的公司发现今年招工难度加大,尽管它们提供的薪水普遍高于最低工资。受访公司提供的工资是每月人民币1800元至2000元,这已经比最低工资高出了30%~40%(王红娟,2011,人民网)。

②所谓古典经济条件,是指各种要素(含劳动力)相对经济增长十分充裕的经济发展阶段;而新古典经济条件则指,各种要素相对短缺的经济发展阶段。

③宋世方(2009)也测算了1997年度的货币工资率W相比以前年度呈较快的增长幅度,从这个工资指标的测算结果来看,意味着1997年为中国刘易斯拐点到来的年份。但如众所周知,中国直到2004年才出现可能与刘易斯拐点相对应的“劳工荒”现象,由此可见,仅由货币工资率的变化趋势来测算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刘易斯拐点发生的时间段,可能是不够准确的。

④农民工流动的激励条件是N-B>A而非W-B>A,因为农民工进城打工处于劳资谈判的弱势地位,很难获得城市工业部门的制度工资率W。

⑤农业部门一直以来就谈不上工资水平,中国农民收入都是与农业生产周期同步的年收入。

⑥由此可见,借助于制度性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和歧视性的劳动者工资待遇,人为压低外来农民工的工资福利,来支撑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终究是缺乏可持续性的。

⑦Schultz(1964)的观点相当于不承认发展中国家存在劳动力过剩(古典经济条件)和劳动力短缺(新古典经济条件)这两个发展阶段,他执着地认为发展中国家持久地面临劳动力短缺的压力。

⑧这一微观经验背后的社会学基础是,农村流出的剩余劳动力并非是完全脱离家庭经济关系的个人,打工者个人的理性是内生于家庭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函数的。

⑨这七大阻力包括:①空间阻力;②信息阻力;③能力阻力;④风险阻力;⑤价格阻力;⑥政策阻力;⑦心理阻力。

⑩说明:图1中,虚线以上“背弯”的劳动供给曲线是稍有一点微观经济学基础的人都熟知的,而虚线以下部分向左上方倾斜的劳动供给曲线则是不易为人所观察到的。

标签:;  ;  ;  ;  ;  ;  ;  ;  ;  ;  ;  ;  ;  

跨越经典与新古典的边界:刘易斯拐点研究的新进展_刘易斯拐点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