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振兴中国企业的经济思想及其演变_孙中山论文

论孙中山振兴中国企业的经济思想及其演变_孙中山论文

试论孙中山振兴中国商业的经济思想及其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试论论文,思想论文,商业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孙中山作为一位民主革命家,他成就了伟大的事业,领导人民推翻了清政府,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帝制,建立了民主共和的政权—一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的最大贡献是创立了“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政治学说,开创了中国民主法制立国的先河。在经济上,孙中山在建构未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制定中国经济发展远景规划等方面,都显示了他的经济建设的才能,作用也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任何人,因为受到各种各样条件的局限,对于事物的判断和决策总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符合客观实际。比如,在振兴中国商业方面,孙中山就有其正确方面,也有其不正确方面。本文拟就孙中山振兴中国商业的经济思想作历史的考察,并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供讨论问题时参考。

(一)

商业亦称贸易,是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除了广州之外,其余地方都禁止对外通商,只限于国内埠际之间的贸易,对外贸易只在较小范围之内进行。所以这个时期的中国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流通受阻,商品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在清朝统治下,由于受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价值观念影响,从上到下形成了“重农轻商”的思想观念。“农本商末”、“崇本抑末”、“重农轻商”、“贵谷而贱金,农为本富而商为末富”①的传统思想,极大地妨碍了中国工业、商业经济的发展,使中国的社会经济长期停留于一个低水平的、技术落后的状态。鸦片战争后,随着对外通商口岸的开辟,洋货的输入,一方面使中国由出超国变为入超国,另一方面也促使中国的工商业在一些行业中发展。但由于中国商业企业的产生与外国资本主义有密切关系,其经济活动受到外国资本的限制,使中国的商业在外国产业资本的基础上运动,承担商品资本的职能,它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在商战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到了19世纪60年代以后,在洋务派中分化出来的一批早期维新派人士,深感到中国商业受资本主义列强压抑造成的恶果,便产生了学西方不在于船坚炮利等器物方面,而在真正学习人家的科学技术,发展中国的工商业,建立西方式的政治制度,首次在中国提出振兴商业的思想和主张。这些人中的主要代表如王韬、薛福成、马建忠、郑观应、陈炽、何启、胡礼恒等,有的曾留学或出使外国,有的长期给外国传教士教书,有的当过高级买办,在洋任高职,有的是举人出身,当过户部郎中,有的长期住在香港担任议员、并曾创办学校。由于他们比较了解西方,不满意清政府压制工商业的政策,不满意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政治和经济压迫,产生一种强烈要求学习西方,改革现状,振兴中国商业的愿望,在中国率先发出振兴商业,同外国进行商战的口号。商品经济意识的产生和重农抑商旧观念的改变,在中国开了风气之先,它的影响自可想见。

中国早期维新派是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后,在西方列强政治、军事和经济侵略的刺激下产生的。所以他们提出振兴中国商业的主张是抵抗外国经济侵略作为出发点的,同西方的重商主义有本质的不同。郑观应把西方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手段区别为“兵战”和“商战”两种,强调兵战为“有形之战”,商战为“无形之战”,“兵之并吞,祸人易觉;商人掊克,敝国无形。我之商务一日不兴,则彼之贪谋亦一日不辍。”他指出:列强侵略中国总是军事征服与经济掠夺相辅而行,因此,要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单靠“兵战”不行,还必须“振兴商务”,同它们进行“商战”。他断言“习兵战不如习商战”②。“商务者,国家之元气也,通商者,疏畅其血脉也。”“洋货入中国,则输半税;土货出外洋,则加重征。资本纵相若,而市价则不相同。洋货可平沽,而土货必昂其值。颠倒错紊,华商安得不困,洋商安得不丰?”③为了抵制这种不平等的经济压迫,郑观应鼓励中国商人积极从事工商投资,强烈要求清政府改革关税制度,以保华商利益。由此可见,郑观应集王韬、马建忠、薛福成、陈炽等人反侵略与重商观点之大成,提出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与列强进行“商战”的口号,这是一个谋求中国自强自卫的口号,既反映了新兴的中国民族资本家发展工商业,振兴中国的要求,也体现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观念上的更新。

薛福成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富强是因为以“工商为先”,中国要富强必须首先改变轻视商业的风气。他说:“昔商君之论富强也,以耕战为务;而西人之谋富强也,以工商为先;耕战植其基,工商扩其用。然论西人之致富之术,非工不足以开商之源,则工又为其基而商为其用。”④又说:“夫商为中国四民之殿,而西人则恃商为创国造家、开物成务之命脉,迭著神奇之效者,何也?盖有商则士可行其所学而学益精,农可通其所植而植益盛,工可售其所作而作益勤,是握四民之纲者,商也。”⑤

郑观应、薛福成等人提出以学泰西为榜样,走以工商立国的道路,这就把他们那一代人的求强求富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他们把重视商品制造和重视经济流通结合起来,把工与商列为立国和求强求富的基础。这无疑是中国以农立国传统观念和以我为中心的封闭式的“夷夏之防”意识开始破裂的一个重要标志。

早期维新派“振兴工商”的思想,是中国近代资本主义思想的前导,他们有意识地把“攘夷”与“振工商”结合起来,把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放在比抵抗外来军事侵略更突出的位置,这就为国人敲响了新的警钟:中国要富强关键在于振兴经济、振兴工商。因此他们以独到的眼光为商人正名,高度评价商人和商业在整个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这不仅是中国近代由重农转向重工商经济思想的开端,为新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也具有明显的反封建的历史意义。正由于他们的努力和各种内外因素所促成,中国出现了被人们称之为影响世界的“中国在19世纪的商业革命”,导致更多的人口流入商业系统,沿海地区出现了活跃的商品市场,从而进出口和航运贸易业务得到迅速扩大,商业资本主义得到发展。

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等维新派继承和发展了早期维新派振兴工商业的思想,指出:“工商不兴,生计困蹙,或散之他国为人奴隶,或啸聚草泽蠹害乡邑,虽无外患,内忧已亟”。康有为认为,不大力发展工商业,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状况,是丧失民心,“自拔其本”⑥。康有为强调“凡一统之世,必以农立国,可靖民心;并争之世,必以商立国,可侔敌利,易之则困敝矣。故管仲以轻重强齐国,马希范以工商立湖南。且夫古之灭国以兵,人皆知之;今之灭国以商,人皆忽之。以兵灭人,国亡而民犹存;以商灭人,民亡而国随之。中国之受毙,盖在此也。”⑦所以,他上书要求清廷权衡利弊,重视发展工商业,并敦促政府和工商界发展实业教育,兴商学,组织商会,奖励工艺创新,设立商局,加强对商务的管理;并指出要注重商情,制定商律。由此可见,康有为把早期维新派的重商思想与兴学育才、兴商等实践结合起来,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奠定了主观基础和准备了人才条件。但康有为的经济思想受到他的政治观的严重影响。比如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革命形势高涨,康有为便写了《物质救国论》一书,自英国遥寄居住东京的梁启超,康一下子倒退到洋务派的立场,鼓吹起船坚炮利来。他不仅把革命骂为洪水猛兽,而且把过去资产阶级改良派进行的维新变法运动,其中包括他自己在戊戌维新运动前的多年奋斗,也斥之为“误行”。随后,康有为又写了《金主币救国议》(原名《币制论》发表于1908年)和《理财救国论》(发表于1912年),鼓吹大银行万能,宣称只要有了大银行就能“无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使中国迅速地成为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他批评国家奖励实业,认为“吾国近者知奖实业,而商工之公司实非国家所宜为也。”⑧

孙中山与他们有相同又有不同。相同的是孙中山继承了维新派的重商思想,所不同的是他不因为重商而轻农。维新派重商是应该肯定的,但他们轻农又是应该否定的。孙中山取他们之长,弃他们之短,考虑到中国以农立国的实际情况,他认为重商是社会发展的必要,但重农也是中国实际的需要,既重农又重商,提出振兴工商与改革农业相结合的方针,并提出经济建设既要为国家求富,但在分配上又要防不均的原则,从而使他的经济思想既超越前人,又符合中国国情,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孙中山一贯重视农业,早在1890年撰写的《致郑藻如书》和1891年撰写的《农功》篇,就鲜明地表示了他对改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关心。他痛陈中国“农桑不振,人民失教”的危机,主张兴学兴农,先从广东香山一县开始,逐渐推行全国。在《上李鸿章书》文中还表达对农业机械化的向往。后来在《实业计划》中,又进一步强调发展现代化农业的迫切性。晚年在作“三民主义演讲”时,还准备就解决国民,尤其是农民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解释,强调了发展农业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中国是农业国,但是我国的农业生产处于落后状态,“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因此,不仅要给农民以土地,资其耕作,而且还要整顿水利,移殖荒徼,以均地力,并“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供其匮乏,然后农民得享人生应有之乐”⑨。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还就应如何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的农业结构作了规划,强调要搞好农业立法,要用行政手段保护和奖励农民,“使其获得己力之结果”。并指出:各级农业管理机构在搞好农田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土地管理和征税,划分农业作物区,制造农业机械,重视经济作物茶叶、蚕丝、大豆的生产和加工,用物美价兼的丝织品,在国际市场上战胜日本意大利和法国等竞争对手。

然而,孙中山并不是只重农不重工商。他对“我国因工艺不发达,商业不振兴,所用货物,多仰给外国,是以每年出口之货多生货,进口之货多熟货,以致利权外溢”⑩的情况十分不满。他指出:国家经济落后,国家不能富强,人民生活自然悲惨。由于“国内一切事业皆不发达,生产方法不良,工力失去甚多”(11),而成效则甚少,可是多少年来为政者都一意孤行坚持自杀的封闭政策。他批评清政府的闭关政策是“荒岛孤人”政策,认为这种政策“不能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12),批评洋务派“徒惟坚船利炮之是务”,是“舍本而图末”(13),妨碍中国经济的发展,因而无助于中国富强。他说:要使国家富强就必须“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14)而“货能畅其流”又是富国强兵的重要因素,所以他提出各级职能部门都要注重发展交通,都要把“保商”作为重要的政策并颁布实行。他说:“商者,一国富强之所关”(15),“筹富国者,当以商务收其效”(16)。这就把发展商业提高到一个重要的位置。

1912年1月,孙中山就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后,日理万机,内政外交都遇到困难,但对于振兴商业的事,他总是挂在心上。他亲自批阅许多商务文件,宣传临时政府的商务政策,比如2月2日,他就令饬实业部帮助汉口商民建筑市场以解决市民的购物困难。在该令中他指出:“鄂江起义以来,战事倥偬,凡百生业咸受影响,商家贸易尤遭损失,而汉口全市为北兵焚毁,其惨酷情形,本总统蹙焉悯之!幸今者东南底定,民国肇基,商务为实业要政之一,亟宜恢复,善后各事,尤宜审慎,须立永远之计,毋为权宜之策。”又说:“兹据汉镇商民张崇、吴沛霖等呈请筹办汉镇商务、建筑市场等情,本总统察核情形,尚属可行。”令实业部审定办法,选定基址,议定地价,以一事权。”并号召“凡我国民仰体时艰,咸知大义,和衷共济,庶几商业之日兴;戮力同心,相跻共和之郅治”(17)。

辞退临时大总统后,孙中山应黎元洪之邀,于1912年4月9日抵武汉。12日孙中山出席黎元洪在湖北都督府举行的宴会,并发表演说,又谈到汉口商场的事,他指出:由于清军纵火,损失严重,造成汉口商业停顿,流通阻滞。他说:商会应该推派代表赴京,要求政府赔偿。你们应该电促中央政府,即成规划,帮助建设,恢复繁盛(18)。4月14日,孙中山返抵上海,16日出席上海商界欢迎会。这次会议由上海总商会主办,与会的商家很多都是有影响的企业界重要人物。这个会先由沈缦云讲述开会宗旨,并指出:“商界至今日凋敝极矣,孙先生虽解总统之职,此后于实业界必尽提倡辅助保护之力,则将来商业发展惟孙先生是赖。”旋请孙中山演说,他说:“中国商业之日就窳败,其故由天地自然之不利不能兴,工商陈腐之习不能改,加之赔款日重,厘税剥削,皆满清专制之病。欲求与世界各国竞争可得乎?今民国成立,国民须人人有爱国心,则知中华民国乃自己的民国,非政府的民国,各就其业,改良提倡,尽应尽之义务,政府更扶助而掖励之,则将来之富强,可操券而得。”(19)

孙中山为了振兴中国的经济,解总统职后竭力筹措工商事业。正如时人所言:孙中山“苦口婆心,随处演说,欲以唤起吾民实业之思想,振起吾民实业之精神,因以发展吾民经济之能力,以求吾民真正幸福。”(20)从1912年4月至1913年6月以前,孙中山一面鼓吹捍卫约法和共和国,一面鼓吹振兴工商业。他希望国民既要关心政治,重视国家大事,又要求国民齐心协力支持他的实业活动,尽快促使国家经济的复兴,但由于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政局急变,他还来不及实施他的建设计划便被迫离国出走。

8月4日孙中山抵日本。8月14日,孙中山便致函美国商人戴德律(J.Deitrick,曾任大西洋—一太平洋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希望他在美国设法阻止美国政府及资本家向袁世凯提供任何贷款,他说:“袁世凯即使获得金钱支持,不久也必定垮台。所以,任何人援助这一首恶元凶,都将冒极大风险,而且,中国人民痛恨一切支持过这一公敌的资本家。”(21)但同时他又请求戴德律帮助他整理财政,他说:“由于缺钱,百业将因而停滞,在中国尤其如此,因为中国商业中心的交换媒介,为外国银行家所控制”,为了“摆脱这种灾难性的祸害,我的办法是,革命政府必须准备统制商业。这样,我们才能在我们想用钱的时候用我们想用的钱”,也只有这样,“才能撇开那些外国银行家而成为我们自己的主人。”为此,孙中山指出:他领导的未来政府必须:“一,组织百货公司,以经营销售;二、控制水陆交通,以经营运输;最后,却并非无关紧要的,是制造那些一向仰赖国外进口的最重要的货物,以经营生产。如此,中国才能同时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获得独立。”并告戴德律,他要在全国建立“一个商业系统”,请他“物色各种行业的专家人才,最重要的是罗致百货公司的组织和经营专家。”(22)并希望戴德律一旦听到他在中国取得一个立足之点时,立刻前来看他,“以便为我国的工商业发展拟制建设计划。”(23)与此同时,孙中山又给咸马里夫人去函,陈述他在中国筹办百货公司的计划。他说:“我的此种百货公司计划,是要在革命时期解救财政窘困,便利商业。因为如你所知,中国商业完全受制于外国银行。一旦战争爆发,商业即将全然停滞,人民自然会深受其苦,我的计划即在使人民免受此苦”(24)孙中山在给戴德律和咸马里夫人的信中,把他为什么要振兴中国商业和如何振兴中国商业的设想和盘托出,表明孙中山对在中国振兴商业的重要性、急迫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1914年10月12日,孙中山再次致函戴德律,并随函附上委托书,委托其代表孙中山同愿意在中国开办和经营百货公司的工商界洽订与中国建立一个百货公司系统的合同,并说戴氏有权代表他签约招聘愿来中国经营百货公司的专门人才,“其待遇当与美国时下通行的标准相同,再加上为了取得这种来华工作的劳务所确实必要的额外补贴。”(25)

孙中山这时是以一个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流亡海外,他这样做只是一种表示而已,毫无实际意义。他那样急于要同美国资本家签约在中国筹建百货公司等商业系统,当然是为了振兴中国商业,但更重要的是孙中山想得到一笔美国商人的贷款来武装他的军事。所以,孙中山对美国商人来华投资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要愿意来中国投资经营商业的美国商人单独给他贷款1000万美元充作革命经费,并指明“这笔贷款应该是单独的项目,不得与百货公司的计划相混”,他表示提供这笔急需贷款的康采恩,即可取得合营百货公司的权利。又说:“如果百货公司的计划不合他们的兴趣,也可以同样方式授予建设建造铁路、开发矿业之类的特许权利。”但孙中山非常明确地指出:中美合作经营的百货公司不得发行纸币,因为“纸币发行权”只能留给政府专有。“百货公司也不得垄断进出口权利,因这类活动在中国要受到条约的约束。”(26)孙中山是想通过这种办法得到贷款用来购买美国最新式的飞机(27),准备发动第三次革命。可见,这个时期孙中山是为了获得美国商业资本家的钱而主张中外合资在中国发展商业,办百货公司等。他的意图带有明显的权宜之计,对在中国发展商业还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的完整的认识,而且这个设想也只不过是想想而已,实践的可行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不过他有这个设想总比没有这个设想要好得多,起码表明他对振兴中国商业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而他一旦执政他定会按照他的思路去实践振兴中国商业。

(二)

商人,顾名思义是从事商业、贩卖货物的人。它的构成相当复杂,拥资百万、亿万资产的商业和金融界的资本家是商人,资金微薄的小商小贩也称商人。不过商人一般是指拥有经济实力,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群体。一般说来,商人绝不是某一种生产形态所蕴育的独有现象,它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属性,但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毫无疑问,它又是与阶级相联系的。商人既然是人,当然有坏人,有奸商,也有忠良,有爱国者,这用不着多说,人们都是清楚的。所以,把商人都看作一个样,当然是不对的。在商业化的社会结构中,商人是最吃香的职业,商人阶层成了社会舞台中的主要角色,最有势力的人物大都集中在商界。要振兴商业,首先必须对商人有一个正确的看法。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年,中国商人大多都表现出资产阶级化的共同趋向。当时民族资本正在发展,民族资产阶级正在形成和担负着拯救中国的历史重任,这时的商人在投资民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方面表现积极,对外要求反对列强侵略,对内要求反封建,且具有优厚的经济实力,他们对社会具有一定的控制力。所以,他们的政治态度对民主革命的成败关系极大,对政局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的商人曾支持过孙中山的革命,也反对过孙中山的革命;它们对中国社会的变迁和稳定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也因为他们背离过自己的阶级和领导人而对社会起过非常明显的消极影响。这一切都对孙中山产生过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革命党人首义后,11月4日上海光复。上海商务总会和沪南商务分会支持革命党人陈其美、李燮和领导下的反清起义, 为上海的起义成功作了不少贡献。但在袁世凯的拉扰下,上海工商界人士发生分化,在“二次革命”期间,上海总商会总理(不久改称“会长”)周晋镳等开始投靠袁世凯,重弹“在商言商”的老调,攻击“二次革命”制造“内乱”,指斥革命党人是“破坏”者,希望袁世凯出来“保卫商民,维持秩序”,镇压革命党人(28)。这就拉开了上海商界与革命党人之间的政治距离,使革命党人失去上海商界的支持,造成经济上政治上孤立无援的严重后果。对此,孙中山等革命党人非常气愤,并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指出:“共和时代与专制不同,人人当以国家为前提,即人人有拥护共和之责任,苟有立心不轨、破坏共和者,当众弃之,断不宜姑息养奸,彼始伊戚。此固全国人心之所同然,抑亦鄙人等之素志也。”(29)革命党人的喉舌上海《民立报》,针对上海总商会“商场万不能作战场”的言论发表题为《告商会》的短评进行批驳,指出:“宋案起而市面凋敝,北军南下而金融停滞,请商会诸君想想,到底商会吃谁的苦来?不让上海有兵事,竭力调剂可也,乃打电北京,竟称为此次扰乱,全体不赞成,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口气?请商会诸君不要藏头露尾,说个明白来。”(30)民国肇建,百废待兴,人心思定,人心思治,其中历经劫难,受创巨深的工商界人士表现得尤为突出。上海总商会及它所代表的各业资本家中绝大多数人,所以反向为背,抵制二次革命,正是在这种社会心态支配下作出的一种政治逆反行为(31)。上海商界对革命的背逆给孙中山二重反响,一是使他更加重视对商界的说服工作,承诺商界的一些正当要求,并强调振兴商业,照顾商界的利益;一是使他对商界产生预防心里,对它们支持革命的态度表示怀疑和警惕,而且后一种反应越来越成为主宰孙中山制定经济计划和政策的潜意识,对他产生消极影响。

1916年7月15日,孙中山在上海出席驻沪粤籍国会议员举办的尚贤堂茶话会上指出:“权利为人类同具之观念,仆不能自外于人类,何能独忘乎权利”,但他又以广东商人自对外通商以后由富而穷,而盛而衰的历史告诫上海商人,如果不欲改革、不参与政治则很难“以绵吾全国同胞奕世不失之大权利。”(32)对商人不支持他护国斗争表现出无可奈何。他说:“今当与诸君言建设矣。国家如商业公司然,股东赢利,必无向隅之伙友,若伙友仅谋赢其私利,则股东蹶而伙友无立足地矣。故谋国者,无论英、美、德、法,必有四大主旨:一为国民谋吃饭,二为国民谋穿衣,三为国民谋居屋,四为国民谋走路。衣食住为生活之根本,走路则且影响至国家经济、社会经济矣。”所以,他敬告商人要留心政治,要支持正义事业,要懂得国家“治国安民之大经”,如果“吾国商人鲜留心政治,孽孽营业,以求发财,以为国政与商无涉。不知国政之良窳与发财有极大关系。国不治不能发大财,即发财亦不能持久。……故商人不留心政治,实大误也”(33)。孙中山指出:“政治为商业根本,无政治即无商业。试观租界操行政权之工部局董事,皆外商而非外官,可见商人与政治有密切关系。”他希望“商界诸公,同心协力,襄助发展工商、农矿各种事业”(34)。在这里,孙中山把振兴商业让商人发财与改良政治结合起来,很明显,孙中山的意图是想通过振兴商业给商人提供赢利发财的机会,劝说商人支持他的爱国行为,以便他更好地为国家谋富强,为民众谋幸福。

1919年“五四”运动后,孙中山决志“重行革命”,将辛亥革命未竟的事业继续进行下去。10月10日,他将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并公布了规约,“以巩固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此前,他认为辛亥革命胜利,民族、民权目的已达,唯有民生主义尚待实行。所以,他集中精力致力于实行民生主义的实业活动。在这里他重新宣布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要以“英国共和,实行三民主义为宗旨”,说明孙中山已经深切地认识到,民国虽成立,但他的革命宗旨三民主义并没有实现,这是一个进步。这就为他晚年“重行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这里所说的三民主义中之民生主义,孙中山说:一是要“解决土地问题”,一是要“解决资本问题”。所谓“解决土地问题”,还是他原先宣布过的“平均地权”,要“令有地者,自行估价呈报,依其报价抽税”,这时孙中山还没有“耕者有其田”思想。所谓“解决资本问题”,也就是“节制私人资本”的问题。孙中山认为,“资本属于私人,是社会之蠹;资本属于国家,则社会之贫富自均,……各国因经营实业之资本,属于私人,故日积月渐,造成今日之恐怖。吾国若得此实业未发达时,概由国家吸收外资以开发之,则此恐怖自然免矣。”所以,孙中山所谓“解决资本问题”,也即是防止“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的问题(35)。

由上述可见,从1919年中国国民党宣布政纲时起,孙中山就有意地采取措施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多少流露出他对振兴商业的冷淡。不过,因为这个时期孙中山正在集中精力做中国实业如何发展这个关系到全局性的大文章,所以他没有能过多地谈论商业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不能认为完全不注意商业。比如1919年10月10日发表在上海《民国日报》附刊《星期评论》上《中国实业如何发展》一文,孙中山开篇便说:“吾国今日之困难,莫不知为实业不振,商战失败。二三十年以来,外货之入口超于土货之出口,每年常在二万万以上。此为中国之最大漏卮,无法弥补,遂至民穷财尽,举国枯涸,号为病夫。爱国之士,悚然忧之,莫不以发展实业为挽救之方矣。”(36)这一方面表明,孙中山对中国在商战方面的失败造成的外贸亏损十分关心,并设法解决,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中国最缺的是“资本也、才能也”,中国最急迫发展的实业是交通运输业和农矿二业,商业被排在极其次要的位置。孙中山在文章中透露他的《实业计划》,首先“注重于铁路、道路上之建筑、运河、水道之修路,商港、市街之建设”,其次则“注重于移民垦荒,冶铁炼钢”。他认为,“农矿一兴,则凡百事业由之而兴矣”(37)。对商业应如何发展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这不能认为是孙中山的偶然疏忽,而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可从下面的事实得到佐证。

1921年6月3日,孙中山在广东省第五次教育大会闭幕式上发表演说,就他的“实业计划”作了一个解释,他说:“昨年发行《中国实业计划》一书,谋改造中国物质,兴工商之业。盖中国宝藏至富,甲于世界,开发振兴,中国必强。此书为英文本,风行欧美,彼方专门学者,皆许以为可行。现在广东翻印中文本,不日可出版。”(38)《实业计划》共有六个计划。这六个计划主要是讲修筑港口、铁道、整治河道和制造业、钢铁煤矿业的发展。虽然在谈到建造港口时也提到发展对外贸易,发展商业中心和内河商埠等,但对商业应如何发展、怎样发展则没有规划。为什么会这样?大概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他把他的经济建设建立在重工业兴国的基础上,尤其是集中在铁道、水道和开矿,以及冶铁炼钢等方面,通过这样来加强国有企业的发展,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第二,是为了防止私人资本的垄断,缩小贫富差别,缓和阶级矛盾,避免社会革命再起。

正因为这样,孙中山采取措施限制国内商人投资大型企业,预防商人利用中外合资或私人独资这种新颖的机制控制商场和贸易,加速“私人之垄断,渐变成资本之专制,致生出社会的阶级、贫富之不均”,因此他要设法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防之之道,“即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力、矿油等,及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与夫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悉当为国家经营,以所获利益,为之国家公用。如是,则凡现行之种种苛捐杂税,概当免除。而实业陆续发达,收益日多,则教育、养老、救灾、治疗、及夫改良社会,励进文明,皆由实业发展之利益举办。以国家实业所获之利,为之国民所享,庶不致蹈欧美今日之覆辙,甫经实业发达,即孕育社会革命也。”(39)为了防止私人垄断资本,出现大资本家,孙中山在晚年谈他的“民生主义就是平民反对资本家,穷人反对富人的反动。”(40)这种思想亦确定下来,他就不可能鼓励国内商人投资工商业,让他们去发财。他把实业建设的资金和人才都立足于从外国输入,通过国际共同开发中国的富源给中国带来实惠,这就使他的“实业计划”带有很大的不可行性。

孙中山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业及各种能源的开发和使用,采取国家垄断的办法是正确的,为了防止大资本家兼并小资本家,待“工商业极发达之后,只有富人和穷人两种”,制定一些政策去限制资本家的垄断行为也是应该的。但是,他脱离了中国的实际,企图在维护资本主义政治体制条件下,消灭政治、经济上的不平等,防止再次发生社会革命。这显然是种超前的意识。1921年12月10日,孙中山在桂林对参与北伐的滇、赣、粤军干部演说中,以俄国为例说:“俄国之革命,为打破政治之不平等,同时打破资产之不平等。而吾国今日则尚无大资本家产生,只须用预防政策,较俄国更易为力”(41)。还说,“俄国的新经济政策”,就是“国家社会主义”,同他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一样的。既要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又要防止私人资本主义,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问题。在当时中国工商业还不发达的情况下,过多地过早地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打击了商人投资经营工商业的积极性,而且也使他们产生离心倾向,生怕“共产”给自己带来经济的损失,所以广州等地一些商人对孙中山领导的广东政府采取不支持的冷淡态度,致使资金外流,自然也给社会带来不少困难。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指出:“资本主义是一种建立在私有制和利用积累起来的财富从事以赚利润为目的生产与商品及劳务交换的基础上的经济制度”(42)。没有竞争就没有资本主义,自由贸易是商业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搞资本主义,又要防止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由于孙中山在晚年在对外贸易、商品垄断、投资取向等方面对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遏制政策,因此极大地限制了商人参政和投资建设的积极性,这对于经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对他巩固政权和从事革命斗争也不利。

孙中山在晚年也感觉到我国因工艺不发达,商业不振兴,所用货物多仰给外国,是以每年出口之货多生货,进口之货多熟货,以致利权外溢的现实。但应该如何通过振兴中国的商业,完善各种制度来改革“利权外溢”的状况,孙中山则没有明说,看来孙中山当时也有难言的苦衷,主要是还想不出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一书的结论中说:“世界有三大问题,即国际战争、商业战争与阶级战争是也”。“斗争之性,乃动物性根之遗传于人类者,此种兽性当以早除之为妙也”。“人类进化之主动力,在于互助,不在于竞争”。又说:“近代经济之趋,适造成相反之方向,即以经济集中代自由竞争是也。”“发展中国工业,不论如何,必须进行”,但进行的方法,不要沿彼西方文明之路径,提倡竞争,而在互助,“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而调和此人类进化之两种经济能力,使之互助为用,以促进将来世界之文明也。”(43)

正由于孙中山害怕竞争,有意识地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调和,因此他处处预防资本家的分散投资的经营工商业。这就不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管理经济,而是通过政治来干预经济,使社会经济朝着集中的趋向发展。集中有集中的好处,即便于指导和管理,但也有明显的弊端,由于政治干预经济,企业缺乏自主权,它无法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指导生产,使企业缺乏活力。另外,税收单一,对财政又带来困难。这种经济政策和主张的不完善,行家看得很清楚,而且也有人向孙中山指出过。比如1922年12月上旬,《日本纪事报》英文记者约翰·白莱斯福在上海访问孙中山,就把孙中山上述经济主张概括为“国家社会主义”(孙中山也有时说是国家产业主义)。这位记者指出:孙中山主张依地价征税的“单一税主义”有明显的缺点。但孙中山则说:“余仍持依地价征税主义,但与正派单一税主义者不同,即余主张再征收他种税款是也。近世国家生活情形复杂变化,迥非昔比,若严格施行单一税主义,于理于势,恐当不当。依余之计划,应将现时地价重行估定,以后地主苟有不以代价换得之地产,概归为国有。地主得自行定价,但国家有权随时依地主自定地价购其地产。”孙中山也看到实行“国家社会主义确有缺点”。他说:“有许多事业可由国家管理而有利,亦有必须竞争始克显其效能者。”“余并不固执,经验之教训自不可漠视,但试观大战中各国多以大规模行国有事业,各项实业逐一为国家管理,以期得较大之效能。”“国有事业为政府主管,经济尚浅,非私人事业可比。私人事业如合资公司当其初兴时亦有困难。中国今日合资公司往往失败,因缺乏西方已具之经验故。由此推之,国家社会主义在最近的将来亦将遭许多阻力,迨经数十年之经验后,阻力自可渐消。”他仍坚持要“为公共利益作工,不为私利作工,纵有上述之弊,亦为利重弊轻矣。”所以,孙中山“利害相权,吾终以为国有企业较胜于现时之私有制”(44)。

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布《中国国民党宣言》,强调“欧美经济之患在不均,不均则争;中国之患在贫,贫则宜开发富源以富之。惟富而不均,则仍不免于争,故思患预防,宜以欧美为鉴,力谋社会经济之均等发展,及关于社会经济一切问题,同时图适当之解决”,规定国家建设的经济纲领分两项,一是由国家规定土地法、使用土地法及地价税收。在一定时期以后,私人之土地所有权,不得超过法定限度。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报价值于国家,国家就价征税,于必要时,国家依报价收买。一是铁路、矿山、森林、水利及其他大规模之工商业,应属于全民者,由国家设立机关经营管理,并得由工人参与一部分之管理权(45)。这样规定的目的还是“防止劳资阶级之不平,求社会经济之调节,以全民之资力,开发全民之富源”(46)。因此,“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便成为孙中山晚年指导中国社会经济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通过党的文件确立下来,便成为国民党指导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

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大会宣言,在“中国之现状”中分析了当时中国的形势,明确指出:由于帝国主义支持军阀造成中国内乱,阻滞了中国实业的发展,使中国市场充斥外货,造成“中国之实业即在中国境内,犹不能与外国资本竞争。其为祸之酷,不止吾国人政治上之生命为之剥夺,即经济上之生命亦为之剥夺无余矣”,因此,造成“小企业家渐趋破产,小手工业者渐致失业,沦为游氓,流为兵匪,农民无力以营本业,至以其土地廉价售人,生活日以昂,税收日以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民党“一大”宣言确立了扶助农工的政策,虽然宣言也说到:“各县之天然富源及大规模之工商事业,本县资力不能发展兴办者,国家当加以协助”,然而对如何振兴商业则只字不提。只是在谈到中国出路时,他批评商人政府派时说:“军阀官僚所以为民众厌恶者,以其不能代表民众也;商人独能代表民众利益乎?此当知者一也。军阀政府托命于外人,而其恶益著,民众之恶之亦益深;商人政府若亦托命于外人,则亦一丘貉而已。此所当知者二也。故吾人虽不反对商人政府,而吾人之要求则在于全体平民自己组织政府,以代表全体平民之利益,不限于商界”(47)。在国民党“一大”期间开始进行的“三民主义演讲”是孙中山就他的建国思想作的第一次系统而又全面的阐释,虽因对付商团叛乱及北伐而中辍,民生主义没有讲完,但它仍然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孙中山自己的思想本质。他指出:“我们的国家现在四分五裂,要发达资本”。但他又指出:“究竟是从那一条路走?现在似乎看不出来、料不到,不过这种四分五裂是暂时的局面,将来一定是要统一的。统一之后,要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振兴实业的方法很多:第一是交通事业,象铁路、运河都要兴大规模的建筑;第二是矿产,中国矿产极其丰富,货藏于地,实在可惜,一定是要开辟的;第三是工业,中国的工业非要赶快振兴不可。”对于要不要振兴商业,应如何振兴商业,孙中山也没有说。而且他还强调指出:所有应振兴的实业都要由国家来经营,“如果不用国家的力量来经营,任由中国私人或者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私人的资本发达,也要生出大富阶级的不平均。”(48)他还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民生主义,目的是在打破资本制度。”(49)“实行民生主义,以养民为目标,不以赚钱为目标”,“民生主义和资本主义根本不同的地方,就是资本主义是以赚钱为目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有了这种以养民为目的的好主义,从前不好的资本制度便可以打破。”(50)既然孙中山要打破资本主义制度,因此他也就不可能强调要商人发展商业,因为他认为商人都以赚钱为目的,跟他的“好主义”以养民为目的是相对立的,所以商人也靠不住,只能通过扶助农工来解决中国的经济和民生问题。很明显,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带有明显的超前意识,同社会主义的前经济形态有很多不同,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形态有一致的地方,但也不完全相同。这也许就是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特征。可见孙中山的经济思想既包涵有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容,又包涵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因素,带有明显的大同理想主义色彩。

(三)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孙中山振兴中国商业的经济思想有一个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大致上可以《实业计划》一书写就为界,前后期形成鲜明的反差。此前,他主张振兴商业,此后则不明不暗地限制商业的发展。他的商业经济思想虽然从未作为政策来实践,但对中国商业经济的发展仍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前期,孙中山根据中国以农立国的实际,明显地倡导农业改革,主张政府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指导与管理,实行科学种田,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保护和促进商业贸易的发展,建立近代交通运输业,使“货畅其流”。所以,这个时期,他反对压抑商人,关心商人的命运和商业经济的发展。1918年2月22日,孙中山在广州宴请广东商界人士,演讲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他指出革命的目的是“欲使中国为世界最强之国、最富之国、又政治最良之国”,“国家改革,譬如拆旧屋、建新屋,旧屋既拆,而新屋猝未建成,工匠又复纷持意见,至令建筑延期,则屋中人即不免遭迁徙流离之苦”。他认为,现在“已去建设之期不远”,勉励大家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在讲演中,孙中山还强调:“建设在民”,“民国以民为主,中国人民,前分四类:士、农、工、商是也。”近世实为三类:以农、工、商皆有学问,盖士而农、而工、而商者。”中国人患在久安,“即如今日欧洲战争,吾国商业无不感受痛苦,无不委之天命与气运。然试观日本商业有受此痛苦否?不特无痛苦,且得以借此时机发展其商业。目下日商,从前富有万金,今变为百万;其银行前仅积存七八千万者,近至十余万万。以视我国商业,苦乐相去,何止霄壤?此无他,日有政府为之援助,其商人又均有学识、有眼光、有预备,故能乘此机会,以图发展耳。”并批评中国旧日政府,“施行一切压抑商民之政治。一开口不曰奸商,即曰市侩。复因种种妨害商业之手段,至此虽欲商业之发达,安可得乎?”(51)在这个讲话中,孙中山很明显是要中国政府学习日本,提携商业,让商人去发展经济、去谋取利润赚钱发财。为了振兴商业,此前孙中山还到处视察并强调发展交通事业,指出:交通不好,有货也不值钱。我国一般之舆论皆以为振兴中国唯一之办法,止赖实业。然“实业之范围甚广,农工商矿,繁然待举,而不能偏废者,指不胜屈。然负之而可举者,其作始为资本。助之而必行者,其归结为交通。……苟无铁道、转运无术,而工商皆废”(52)。1916年9月,孙中山还致函当时的大总统黎元洪要他重视商业政策,注意修改税收政策和统一币制,使“商工之业,待此而盛。”(53)并要求他亟力主持,勿令中滞。孙中山还指出:商业发达于外者,必先发展于母地,如上海、宁波、广州等地,运输便利,所以他要求实业界要“悉心研究,力加扩充”商务。他尤其对宁波寄予厚望,他说:宁波人“素以善于经商著,且具有伟大之魄力,急宜联络各省巨商,组织一极大之商业银行”,经营商业,则宁波必成为第二个上海(54)。在游览象山群岛时,孙中山又说:“得此地自开商,必胜过宁波矣。”(55)1912年8月21日,孙中山在山东烟台商会欢迎会上演说,指出:“中国商业失败,不止烟台一埠,凡属通商口岸,利权外溢,到处皆然。为今之计,欲商业兴旺,必从制造业下手,如本埠张裕公司设一大造酒场,制造葡萄酒,其工业不亚于法国之大厂,将来必可获利,又玻璃公司亦然。”他希望“中国今日农工商各种实业,宜互相提携,力求进步”。在参观烟台张裕公司时,对该公司的酿酒业给予赞扬,并大力鼓励,书赠“品重醴泉”四字(56),表示了他对创造业和商业的重视。

这个时期,孙中山已经形成并亲自在摸索和实践他的经济思想,但并没有将他的思想条理化、系统化。所以,这个时期孙中山的经济主张,基本上是采取农、工、商齐头并进的方针,“以工为经,以商为纬”,推广科学种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近代交通运输业,使“货畅其流”,达到繁荣经济的目的。

大概在1918年以后,孙中山对他的经济思想作了认真的总结,并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作了认真的研究,初步完成了《实业计划》一书的写作,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方针和近期应达到的目标作了完整和系统的论述。《实业计划》把经济发展置于社会变革这个整体大局去考虑,确立我国经济体制,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两种所有制,其中以国有企业为国家工业化的脊干和支柱,对私有企业采取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的政策。这就把资本主义的经济手段与社会主义的某些分配控制原则结合起来构思他的经济发展战略,对前期的经济发展思想作了调整,由重工重商,改为重工重农。这一改,不仅改变了他原先振兴工商业的思路,而且也改变了他的重商政策。他之所以要这样做,除了前面说过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恐怕跟他过分地看重当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分配不均造成的“恶果”,以及盲目地学习苏俄的有关经验也有很大的关系。他为了防止在中国经济发达后重犯西方分配不均的错误,产生像苏俄那样的社会革命,便采取“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晚年还提出“耕者有其田”)两项措施。孙中山对于“节制资本”的思想早就有所论述,但作为成熟的经济理论形态和民主革命的一个经济纲领,则是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在1924年中国国民党“一大”期间完成的。“一大”宣言宣布的“节制资本”,并不是节制所有的私有资本,而是节制私有垄断资本的形成,并发达中、小私有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它的实质,就是要运用国家的力量发达国家资本,从而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预防中国将来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过程。所以,孙中山“节制资本”的思想,与列宁关于自由资本与垄断资本的理论,有颇大的一致性。“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都是正确的,但过早提出消灭贫富之间的差别就不太符合实际,也不可能做到。为了节制资本采取限制商人的投资活动,在社会上也自然会产生轻商的消极效果。所以,孙中山终其一生也没有能够与中国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彻底决裂。此中的原因很多,本文不打算作过细分析,只好留待别人去评估了。

在早期近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既是必然的又是必要的,应该鼓励自由竞争及提倡扶助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因为保障和推动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地和健康地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不仅能增加社会的福利和推动社会的进步,也会鼓励商人积极投资工商业,为国家做出其应有的贡献。商业的繁荣带来都市的发展,大批人员参与经济流通和涌入城市,这不仅把市场经济搞活了,而且也会为人们的就业扩大场所。商业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多方面的关系。可是,晚年的孙中山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言论颇多,鼓励和扶助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言论则很少,该限制的没有能够限制,不该限制的则限制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商业的发展使市场结构、商业金融、贸易中心、航运以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广泛、显著和迅速的变化,这些变化既有结构方面,又有功能方面,它们造成一种与多少世纪以来存在于传统中国的商业活动明显不同的经济形态。所以,“商业作为工业化的一个跳板,显著地增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在19世纪的中国,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是商业,而不是工业。在近代经济部门中,“最大份额的利润不是来自制造业,而是来自贸易和金融业。在贸易中,最大部分的货物不是从工业获得,而是从传统部门(农业和手工业)中获得”。因此,忽视商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片面的(57)。

我们中国过去的极大不幸,就是长期来受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和束缚,总是把商业置于最不重要的经济环节,没有下大功夫去抓商业的发展,这不仅使我们国家在与列强进行商战中失败,而且也不利于实现现代社会化生产与市场关系所需求的经济体制,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变迁。

注释:

①王韬:《兴利》,《韬园文录外编》,参见赵靖、易梦虹主编:《中国近代经济思想资料选辑》中册,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页。

②郑观应:《盛世危言·论战上》,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586、591页。

③郑观应:《商务一》,《盛世危言》(14)第3卷,第3页;另见夏东元著《郑观应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88页。

④薛福成:《商政》,《庸庵全集十种·筹洋刍议》,《中国近代经济思想资料选辑》中册,第57页。

⑤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第1卷,收入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岳麓书社1985年版。

⑥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6页。

⑦《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127页。

⑧康有为:《理财救国论》,《中国近代经济思想资料选辑》中册,第196页。

⑨孙中山:《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93页。

⑩孙中山:《在广东旅桂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选集》,第507页。

(11)孙中山:《建国方略》(实业计划〈物质建设〉),《孙中山选集》,第348页。

(12)孙中山:《建国方略》(孙文学说一行易知难〈心理建设〉),《孙中山选集》,第187页。

(13)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8页。

(14)孙中山“《农功》,《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6页。

(15)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3-14页。

(16)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5页。

(17)《临时政府公报》第8号。

(18)王耿雄编:《孙中山史事详录》(1911-1913),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80页。

(19)1912年4月17日上海《民立报》;又见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690-691页。

(20)黄彦、李伯新编:《孙中山藏档选编》(辛亥革命前后),第225页。

(21)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08页。

(22)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08页。

(23)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10页。

(24)孙中山:《致咸马里夫人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17页。

(25)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24页。

(26)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35页。

(27)孙中山:《致戴德律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37页。

(28)《总商会电请维持秩序》,1913年5月8日《申报》。

(29)1913年6月12日《新闻报》。

(30)1913年7月22日《民立报》。

(31)徐鼎新、钱小明著:《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9页。

(32)《上海总商会史》,第332页。

(33)《记孙中山先生政见演说会》,1916年7月18日上海《民国日报》。

(34)《旅沪粤侨欢送三总裁》,1920年11月25日上海《民国日报》。

(35)孙中山:《国民党恳亲大会纪念册序》,1921年3月19日上海《民国日报》;又见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0-31页。

(36)《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3页。

(37)《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34页。

(38) 《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566页。

(39)孙中山:《中国实业如何能发展》,《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35页。

(40)孙中山:《在桂林军政学七十六团体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4页。

(41)《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页。

(42)(美)郝延平著,陈潮、陈任译:《中国近代商业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

(43)《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394-398页。

(44)《西报载孙总统最近谈话》,1922年12月9日上海《民国日报》。

(45)《中国国民党宣言》,1923年1月1日上海《民国日报》增刊。

(46)《中国国民党党纲》,1923年1月1日上海《民国日报》增刊。

(47)《孙中山选集》,第586-598页。

(48)孙中山:《民生主义·第二讲》,《孙中山选集》,第840-841页。

(49)孙中山:《民生主义·第三讲》,《孙中山选集》,第861页。

(50)孙中山:《民生主义·第三讲》,《孙中山选集》,第861页。

(51)《孙中山提撕商民之演说》、《商民应负政治责任》,均见1918年3月3日上海《民国日报》。

(52)王耿雄编:《孙中山史事详录》(1911-1913),第325页。

(53)孙中山:《复黎元洪函》,《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361页。

(54)《孙中山先生发展宁波之演说》,1916年8月25日上海《民国日报》。

(55)《孙中山象山群岛之俊游》,1916年8月27日上海《民国日报》。

(56)王耿雄编:《孙中山史事详录》(1911-1913),第343页。

(57)(美)郝延平著,陈潮、陈任译:《中国近代商业革命》,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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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中山振兴中国企业的经济思想及其演变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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