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各国经贸的不断深入合作,全球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跨国银行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跨国银行在充分发挥其强大职能的同时亦给其所在国经济和全球金融市场酝酿了巨大的风险,故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分析了跨国银行的三大监管动因,并结合我国实情为我国跨国银行的监管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跨国银行;监管动因;策略
一、跨国银行的监管动因
(一)、跨国银行的特殊性
跨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众多分支机构,并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模式,以全球化视野制定自身独特的全球经营战略,充分利用强大的国际网络系统,在各国间开展国际业务,促进各国金融市场的高效运转。
跨国银行跨国界的特点,使其拥有国际化的业务品类和庞大的业务规模,在全球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跨国银行还具有调节其所在国国际收支平衡和外汇储备状况的重大作用,故跨国银行是一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国际金融机构。
所以,针对跨国银行这一特殊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规范的监管,能够更好的促进跨国银行所在国经济持续向前迈步,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态。
(二)、跨国银行蕴含巨大的潜在风险
跨国银行在其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催动下,不断加强与全球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动交互,进而已深度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中。跨国银行更是在无形中发挥了连接作用,促使自身及其所在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相互作用的联动系统。
然而,跨国银行经营业务的多样化为其所在国和国际金融市场都酝酿了巨大的潜在风险,加之跨国银行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也使它与商业银行在法律、业务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故对其的监管难以规范化,一旦长时间疏于监管,便有可能使跨国银行所在国的金融市场遭受系统性风险,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并通过联动机制的传导,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冲击,严重影响全球经济的正常发展进程。
因此,为防范跨国银行潜在风险,保障各国及国际金融体系处于稳态,对跨国银行进行规范化的监管已成为各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工作。
(三)、跨国银行业务会削弱货币政策的效力
跨国银行作为跨国界的金融机构,其大规模,大体量的业务活动常常会对其所在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当跨国银行所在国所处经济环境过于膨胀,政府采用的紧缩型的货币政策,通过提高利率来抑制通货膨胀时,若跨国银行进行大规模的国际借贷和国际外汇交易等活动,其所在国商业银行和企业就可通过国际货币市场快速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这便会影响跨国银行所在国市场利率水平,进而大幅削弱了紧缩型的货币政策的效力。
相反,当跨国银行所在国所处经济环境过于低迷,失业率不断升高,政府采用的宽松型的货币政策,通过降低利率来刺激市场复苏时,若跨国银行在进行大规模跨国银行业务,便会为资本的逐利性提供渠道,促使国内大量资金通过跨国银行业务流出所在国,而流向国际市场,最终大幅减弱宽松型的货币政策的调节作用。
故而,为保证一国宏观货币政策能够通畅传导且高效作用于市场,调节经济环境,则必须对国内跨国银行及其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的有效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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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国银行的监管策略
(一)、系统规范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场准入作为跨国银行进入一国的开端,对跨国银行的管理有着重大的意义,故结合跨国银行发展现状及趋势,进而系统的规范我国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具体细则显得尤为必要。
因此,应严格把控我国跨国银行市场准入审查、批准等重大入口环节,细化关于跨国银行分支机构及代表处设立的有关规定,不断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基本制度与要求。
最后,还应该结合我国目前法律现状与跨国银行实情,适当增加有关新型股权收购、银行合并等进入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可将部分成熟的市场准入法律及规定,正式纳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中。虽然,这需要对现有法律及其细则进行系统的修改和梳理,且附带较高的成本,但从长远来看,这可从根本上减少立法重叠和冲突问题,使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化与时代同步发展,这对跨国银行的长远持续监管亦更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完善跨国银行监管体系
跨国银行在全球金融市场中充分开展其跨多国的国际业务,这使得对其的监管工作必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且要对跨国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就必须建立在一个系统而多维度的综合监管体系下,而不能仅仅依靠某一方面的监管力量。
因此,便需要主动借鉴国外优质监管经验,主动与各国银行监管当局建立畅通实时的信息交流机制和跨国银行联合监管的国际合作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切实结合我国现行监管规则与我国国内跨国银行发展现状,充分调动政府当局、社会、行业自律组织等各层级监管力量,积极建立适合我国的全面、系统、多层次的跨国银行监管体系,并逐步实现监管高效化,从宏观上对跨国银行的业务进行监督把控,从而系统的降低跨国银行自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及其进行国际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从而有效保证本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政府作为监管的主力力量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进行跨国银行监管法制的改革,并重点突出监管制度和主体方面的改革。面对我国跨国银行现存问题,及时发布相应的政策,有序更新法律法规,为跨国银行监管提供强大力量。最终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构建完善的跨国银行多维联合监管机制,充分保证金融环境的稳定。
(三)、提高对跨国银行科技化监管程度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革新使得众多新技术不断渗入我国金融领域。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更是不断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了新动力,但正是随着各类新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广泛应用使我国原有的金融监管方式和技术都逐渐难以高效发挥监管作用。
而当下面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更应该充分把握科技的力量,使跨国银行监管与前沿技术有机的融合,在新技术风险可控及监管主体双方具有高可执行性的监管协议前提下,运用科技化的监管方式和流程,形成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使跨国银行监管高效运行。
例如,监管部门可充分依托相关新技术,建立一个将监管部门和跨国银行紧密连接的综合监管的平台,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并存储大量跨国银行业务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深度关联分析,从中发现具有高价值新信息,做出理性而智能化的判断,进而可及时发现跨国银行不当操作和潜在的违规交易,从而降低违规事件发生率,最终达到风险控制与管理作用,实现科技化、高效化的良性监管生态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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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镇珲(1997.10-),男,云南省昆明市人,本科学历。
论文作者:刘镇珲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4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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