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及其关系分析_金融论文

金融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及其关系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产业结构论文,结构调整论文,关系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结构属性表现方式的金融结构,其本质就是一国金融总体各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及配合的状态,且通过这一状态直接反映一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配置机制。从经济发展历程来看,政府制度安排已是一种常态,这就决定了金融结构的形成必然受制于具体的制度安排,不同的金融制度会导致不同的储蓄动员、风险分散以及资金配置机制,这些具体机制又会通过相应的储蓄投资转换行为、资本积累规模、要素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能力等间接作用至社会整体产业运行,使金融结构成为影响国家产业结构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高度化作为衡量国家区域产业发展水平的具体指标,直接代表着该国或该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这就意味着若是简单地从金融体系自身的特点入手探讨金融结构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中的效用,将难以深入揭示其具体的作用路径,有必要结合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探析金融结构体系与经济发展各种内涵的适应性,进而明晰其影响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间的关系所在。基于此,本文拟立足于制度安排视角深入分析金融结构调整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机理和具体的影响路径,为优化金融制度安排,实现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结构间的最优状态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一、金融制度安排与金融结构调整

      从制度一词的本意来看,其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人际交往过程中彼此应遵守的规则、规范;二是社会组织层面的结构和作用机制;其实施的目的则在于实现对各种行为的有限范围内的长期或短期制约。具体到本文所关注的金融制度,则主要指以政府管理机构(主要是中央政府)为制定实施主体的、针对一系列金融行为的规则安排,其效力发挥所依赖的工具则主要是利率、准入壁查、信贷规模以及业务创新监管等,其实施的主要目的则在于形成对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制度约束”。结合我国国情来看,金融机构表现出显著的国有产权属性,这就使得其所做出的行为决策与管理机构的制度管理目标间往往表现出较高的一致性,而这一特性将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在服务经济主体时所能提供的业务范围种类和金融资源质量,进而导致对金融市场机制和整个金融结构体系发展的影响。具体而言,金融制度安排对金融结构调整的影响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一是通过汇率制度安排实现对国家整体金融结构体系的影响。虽然近些年国家一直致力于利率、汇率的公开化、市场化,以实现对严格管制、调控制度的替代,但鉴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至今尚未完全实现利率、汇率的完全市场化,其在形成过程中仍表现出一定的制定安排特征。从利率水平形成及传导来看,其本应该决定于资本市场的供求状况,但我国目前对于存款利率却仍然实行非市场化管理模式,即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对目前金融市场的判断来自主节利率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创新性和抗风险能力,也对于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产生了负面影响;从汇率市场化情况来看,虽然目前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已从单一盯住美元转变为参考一揽子货币,经常项下也实现了可自由兑换,但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中间价的存在和资本项下外汇收支的特别管制仍使其显示出显著的非市场化特征,导致开放式金融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而对于货币调控的制度安排则更是央行根据国家具体的经济目标,专门采取的必要货币政策工具和具体的调控形式,对经济运行所进行的制度调控,结合我国目前的货币调控机制安排偏向来看,其更偏好于货币数量控制而对价格型调控工具的运用略显不足,这会直接导致以银行机构和银行贷款为主导的同接融资模式的持续发展,但对于证券机构和证券直接融资的发展则会存在一定的限制。

      二是通过对市场准入制度和业务监管制度的安排实现对国家金融结构体系的影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时间相对较晚,为保障市场的有序运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市场准入和业务监管方面一直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这不仅是金融制度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还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结构体系的调整和发展。从市场准入方面来看,虽然我国自2002年实现了对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但从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来看,政府管理机构依然是最大的股东,这一情况也同样反映在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中介机构中,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方面效力的发挥;不仅如此,对于金融产权和金融股权数量的绝对把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间金融资本在金融业务中所占比例,这容易导致国有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的垄断,不利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升。从业务监管来看,其制度安排特征主要表现于对金融机构决策的干预和市场、业务准人、工具创新等方面的管控,这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运营行为的行政约束和金融体系的市场机制效用的有限发挥。刘煜辉(2013)就明确指出,基于政府固定的货币增长目标,金融机构在进行资金分配时自然优先考虑体制内软预算约束资产,而这会直接导致有限资金较低的利用率。

      三是通过对信贷融资和证券融资的政策安排实现对金融结构体系的影响。在信贷融资方面来自制度的安排特征主要体现于融资规模控制和融资投向管理两个方面,例如,2007年底为实现对经济运行中所表现出的高通胀问题的控制,央行适度调整了1998所实行的以“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为主的贷款管理制度,代之以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在融资投向管理方面,为实现对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的精准化管理,央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实现了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路径依赖,有助于其在业务和工具方面的创新,但也为整个金融体系潜在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证券融资方面,来自制度的管控主要体现于对上市机构准入资格的审核上,例如,在2013年底证监会宣布启用新股发行注册制之前,我国对于IPO一直实行核准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条件;在债券发行方面,虽然我国已实行核准制且正式使用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但相较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其在债券发行主体制度上仍然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限制。

      对于金融制度安排与金融结构调整关系的分析可见,在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中都显示出制度安排的特征,来自金融监管部门的一系列政策制度直接决定或影响着我国金融总体各组成部分的具体分布、相对规模及彼此间的配合状态;且伴随金融制度安排效用的强弱会导致金融结构体系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在制度安排较强时,可能会因为过度的行政干预而导致金融结构偏离最优状态,反之在制度管制较弱时可能给予金融发展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进而形成更具多样化的结构体系。

      二、基于制度安排视角的金融结构影响产业结构的具体路径

      上述金融结构与金融制度关系的分析已经明确来自制度的约束会对各组成部分的具体分布、相对规模及彼此间的配合状态产生直接影响,而这些影响的具体体现则必须借助实体经济和参与经济的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这就必然涉及对产业结构的分析。事实上,结合产业结构的基本定义可以看出,其主要关注于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至于这一构成是否合理则涉及对各产业之间的联系和比例的判断,而产业间比例合理性的判断又植根于特定发展阶段中的具体行业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发展情况,他们是否能实现持续高效发展将直接决定产业结构的优劣,而这就涉及产业行业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发展路径探析。已有研究已明确指出具体的经济行为的产生将主要受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外部因素则主要是自身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即具体的资金供给、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而这事实上就涉及具体的金融结构体系及其制度安排。即使从金融结构体系功能入手也可以发现,其所要发挥的主要效用就在于实现既定制度环境下的资源最优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价值的等效流通。可见,金融结构调整将对产业结构的发展与完善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基于不同的金融结构体系会产生不同的要素配置效应、提供不同的融资渠道、支付不同的交易成本以及面对不同的风险分担体系,而这将直接导致行业和微观经济主体形成不同的资源分配规模和资本积累效率,呈现出彼此各异的发展路径。其中,通过支付较低资本使用成本的行业或企业自然可以表现出更快的发展速度,加之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其发展空间也往往更大;而对于那些制度扶持之外的行业或企业,其在发展中为了支付较高的资金使用成本和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往往会失去更多的扩张机遇。

      除上述通过对行业和企业发展所需流动要素的影响外,金融结构还可以通过作用于融资类型的划分而实现对产业及其结构体系的影响,即通过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内在划分而导致产业结构不同的变迁路径。从直接融资方式来看,对于金融中介环节的规避实现了资金供求双方信息的直接对接,自然无须因为中介服务和信息不对称而支付额外的融资成本,其资金使用效率将更高。但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其往往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而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实现直接借贷,处于对金融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往往会对参与该借贷行为的资金需求方提出较高的市场准入要求,加之对参与资金交易行为的双方在资金规模、使用期限和使用成本等方面的限制,会导致直接融资方式使用的有限性,即并非需要资金的经济主体均能通过该方式实现自我可用资金的有效积累。对于以银行贷款为主要形式的间接融资形式而言,从制度安排层面看其对于参与主体行为的要求虽然较低,但交易双方彼此间更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必须支付更高的资金使用成本。可见,不同的融资模式所导致的彼此各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资源配置效应,会对微观经济主体所属的行业产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对于第一产业而言,自身所涵盖的主要行业领域在资金规模、风险规避等方面往往很难满足直接融资模式的制度要求,这就导致该融资模式在第一产业的有限运用;从第二产业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来看,其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以及建筑业水电等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在资金规模、现金流等方面较第一和第三产业而言更具优势,也更容易满足直接融资模式的相关要求,因此在选择融资模式上拥有更大的空间,加之行业运营规模往往较大,可供抵押的物资也更充足也导致其往往为间接融资模式所追捧。资金、人才与技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必然导致第二产业较快的发展速度;从第三产业所涵盖的行业范围来看,其囊括了一、二产业之外的其他所有行业,自身体系具有庞杂性,这就使其既具备可进行直接融资的金融行业,也有偏好于间接融资模式的餐饮旅游业。

      对于产业结构而言来自金融结构调整的影响不仅来自其对于实体经济运行过程中资源要素配置的效用,还包含来自制度安排的外部约束效应,加之我国金融机构现主要为政府管理机构所控股,这就使得来自制度的显性和隐形约束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更为显著,只是这种制度的约束效应的发挥主要依附于金融结构之上,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

      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诉求和政策目标会间接影响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理论上,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公平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一种通过市场交换规则根据市场需求状态作出强制性调整的经济形态,在该经济形态中政府主管部门的主要效用在于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效用,制定与要素禀赋结构相对应的产业发展策略,并以此形成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体系。但从我国国情出发,金融机构多为政府所控股,其日常运营均无法脱离政府主管部门的管控,而政府作为经济行为人其具有自身追求的具体目标(或为绩效考核目标或为经济发展目标),这就使得其在调控金融资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融合自我的目标追求,并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形成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其常表现为对资源配置和要素流向的干预。这也导致基于政府不同的目标函数形成的彼此各异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和资金要素流向导向,而这又会直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造成不同行业基于不同金融资源配置、要素供给而形成的差异化的运行模式,对于那些与政府管理目标或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行业、企业自然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得到更多的金融要素,自然发展速度较快;反之,对于那些与政府发展目标相差较远的行业、企业自然很难得到较好的资金支持,而最终导致产业之间或产业结构体系内的不同步发展。

      另一方面,来自外部制度的导向效应会直接影响金融机构资金配置对象的选择。从金融结构体系中的两种融资模式来看,直接融资模式由于存在相对客观的门槛要求,导致其在选择资金配置对象上更具客观性,只要能满足直接融资模式要求的经济主体均有机会获得资金。相对而言间接融资模式对于资金配置主体的选择则更具主观性,从其往往直接受金融机构控股者目标取向或偏好的影响。从我国来看,由于金融市场起步较晚受宏观经济环境限制,在融资模式上主要以间接模式为主,这就导致其在选择资金配置对象时优先考虑的并不是资本回报率的高低,而是潜在风险的大小以及资金需求者的企业属性,若是运营规模较大的国有控股企业则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而对于那些正处于发展期急需资金支持的、游离于政府目标函数之外的中小民营企业而言,即使能提供不错的资金回报率也往往不容易获得资金,这很可能导致这些企业因资金供应不足而难以快速成长。可见,我国金融机构因自身的国有产权属性和由此导致的制度安排会直接影响其对资金配置对象的选择以及放贷规模的制定,进而影响不同企业的发展速度,最终形成对产业结构体系的影响。

      三、实证检验

      (一)指标选择及模型确定

      经济发展与产业发展间的关系研究已经证明,对于经济增长具有影响的因素均将对产业结构产生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主要包含资金要素、人力资源要素、自然资源要素以及外部经济环境因素。结合产业结构的基本定义本文在选择具体指标时将综合选取三大产业产值(HN,HG,HX)来表示产业发展,对于三大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因素则主要包括金融结构、金融制度安排、从业人员规模和物价水平,而反映金融结构调整的指标则将采用两种不同融资模式因子和金融自由化指数。为消除模型的异方差性,将对所选择的指标进行对数处理,并构建模型如下:

      

      其中,HNI、HGI、HXI分别表示三大产业的资金支持规模,HNJ、HGJ、HXJ分别表示三大产业的从业人员规模,C表示消费者物价水平,

分别表示直接融资因子和间接融资因子,

则表示金融自由化指数。

      综合考虑数据规模和获取性,本文将截取1995-2014年间的相关指标年度数据为样本数据,其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5-2014)、《中国金融年鉴》(1995-2014)、《中国证券期货年鉴》(1995-2014)、国家统计局、中国证监会网站等,所采取的分析软件为Eviews6.0计量软件。限于文章篇幅整理后的原始数据样本不在此处列示,若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二)数据处理

      为避免所构建模型出现伪回归现象,将先利用ADF检验法对模型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滞后阶数则依照AIC值最小准则进行选取,具体见表1。

      

      

      则意味着上述模型中的三组时间序列均是协整的,可分别建立协整方程,并对其残差进行ADF检验,具体见表2。

      

      

      (三)模型估计及检验

      从数据处理结果可知,为避免模型存在正相关而出现伪回归现象,有必要加入滞后项。结合现实影响产业结构的各因素来看,经济主体在进行投资经营决策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当期和以前年度的价格走势,故在模型中增加物价指数为滞后项,模型具体股见表3。

      

      从表3可见,自变量大都通过显著性检验,且拟合优度

达到95%以上,均表明模型拟合效果较好;而DW检验结果也显示三个模型中均不存在自相关性,则意味着模型所估计的长期效果是有效的。从回归参数来看,第一产业的产值增长指标与投资增长、物价指数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836、-0.0642且t统计量不显著,这意味着第一产业内各行业的当期投资不仅难以实现当期产值的提升,反而还会因为对资金的占用而影响其他时期的投资行为;而当期物价水平的变化也无法实现生产的同步调整,但其对成本的间接影响可能导致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变化;但第一产业的产值与上一期物价指数、直接融资因子、间接融资因子以及金融自由化指数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2.7336、0.4306、0.4013和0.4158且t统计量显著,这意味着一期的物价的增加将导致产业产值同步增长,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增长也会导致产业产值同步上升,且间接融资因子对产业产值的促进效用相对于直接融资因子而言更为显著,而金融自由化程度的高低也将对产业产值的增长产生同向效用。第二、第三产业产值增长指标则与投资增长、物价指数、上一期物价指数、直接融资因子、间接融资因子和金融自由化指数间均呈现正相关关系,且t统计量显著,这就意味着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均会导致产业产值的同向变化,且与第一产业相似,间接融资因子对产业产值的促进效用相对于直接融资因子而言更为显著。从横向角度对回归参数进行对比则可发现,三大产业在投资方面每正向变化一个单位,所导致的产业增长效应最为显著的就是第三产业,其次为第二产业,对于产业增长刺激效应最弱的则是第一产业。

      当期物价水平的正向变化所产生的产业增长刺激效应最弱,但前一期物价水平的正向变动却会带来三大产业产值的显著增长,所导致的产业增长效应最为显著的为第二产业,其次为第一产业,最弱的为第三产业;直接投资正向变化和间接投资正向变化所产生的产业产值增值的刺激效应与前一期物价水平的正向变动产生的效应一致,在此不再赘述。在两种融资模式下,来自间接融资正向变动所产生的产业产值增长较直接融资模式更显著。

      为进一步探讨金融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间的具体关系,将分别对将分别对

和ML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为避免模型存在正相关而出现伪回归现象,同样需要加入滞后项。利用AIC和SC准则以AIC和SC取最小值为依据,分别对不同滞后期的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其滞后阶数分别为为1和2,具体见表4。

      从表4可见,对于第一产业而言,直接融资因子是构成产业产值增长的Granger原因,反之则不成立,而间接融资因子与产业产值增长间却不存在因果关系;对于金融自由化因子而言,其也不是构成产业产值增长的Granger原因,但第一产业产值的增长却是构成金融自由化程度提升的Granger原因;从第二产业来看,直接融资因子、金融自由化与产业产值增长间互不存在Granger原因,但间接融资因子与产业产值增长间却互为Granger原因,这与前面所验证的:间接融资正向变化在刺激产业产值增长效应上第二产业表现最为显著的结论一致。对于第三产业而言,直接融资因子、间接融资因子与产业产值增长间互不存在Granger原因。上述检验结果意味着,对于第一,第三产业而言,直接融资因子是构成产业产值增长的单向Granger原因,即以证券为主的直接融资模式下,其自身具备较为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则资金供求双方只有能在风险水平方面达成一致协议即可实现融资交易,这有助于促进产业发展;而间接融资因子则与第二产业增长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即意味着作为支撑一国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二产业,其不仅行业规模较大且在我国多为国家控股,它们更容易通过间接融资获取资金,这也说明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很好地支持了第二产业的发展,而该产业的发展反过来也会促进间接融资的发展。同时,金融自由化指数还是构成第一,第三产业产值增长的单向Granger原因,这就意味着伴随第一、第三产业的发展会有助于提升金融体系的自由化程度,通过更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吻合,这也与模型估计的正相关结果为一致。

      

      对于金融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都表明两者间的确存在相关性,而何种金融结构才能实现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最大助推效应则涉及对金融结构效率的调整,正如林毅夫等(2009)所言,对于金融结构效率的判断标准不是其与经济结构间是否一致,而是其是否与所处时期实体经济结构相适应。这就需要在政府持续推进的金融改革中,不断优化金融制度安排,实现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结构间的最优状态。这就要求政府应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我国金融自由化的进程,通过优化融资结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逐步实现金融产权多元化和金融体系运行的市场化,进而逐步降低制度安排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同时,实证研究已经表明间接融资在第二产业产值增长中具有显著的刺激效应,这就要求在未来金融发展过程中持续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在逐步减少政府制度干预的基础上,增强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在工具创新、资金配置和金融服务供给中的市场属性,并不断断优化内嵌于间接融资模式中的各分项指标,为实体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而鉴于直接融资模式在第一和第三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值增长中的显著刺激效用,未来应进一步强化以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市场建设,通过金融制度安排更好的实现资本市场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尤其是对于新兴互联网金融的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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