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蒂尔的政治思想及其政策实践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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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是马来西亚的第四任总理。1976年3月,他被任命为副首相,1981年当选总理至今。在其任期内,马来西亚政治、社会相对稳定,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迅速成为东亚及第三世界国家中一支新兴的不可忽视的力量。这与其政治思想及实践有着重大关系。因此研究其政治思想及实践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研究马来西亚政治及其现行内政外交政策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

一、独特的现代国家观

正如马哈蒂尔的座右铭——“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些什么,而要问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①]所反映的那样,在马哈蒂尔的政治思想体系中,有关国家的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始终占据着这一体系的核心部分,而这些思想的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一切以马来西亚国家利益为重,通过国家的强盛来维护国家利益,最终把马来西亚建设成一个民富国强,在地区乃至全球都具有相当竞争力的国家。

于是,在他1981年继任总理时,就强调其治国宗旨就是“只有成为先进国家,才会受世界各国的尊敬”[②]。当时,马来西亚正面临着自70年代后期以来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乃至衰退,面临着如何完成马来西亚经济的转型,顺利实现新的经济上的飞跃的问题。由此,马哈蒂尔的经济立国思想应时而生。他认为,一个国家越是国力不强盛就越容易丧失独立和主权,如果马来西亚的经济持续倒退,以至于完成丧失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话,这个国家得之不易的独立和稳定最终也会随之失去;他深信,“马来西亚保持独立和完整的唯一办法是拥有它自己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来自军事方面的,而是来自它的经济上的稳定和发展经济的愿望”[③];他还认为,只有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发达国家,才能真正抵制和克服它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威胁和挑战。同时,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坚定信徒,在马哈蒂尔看来,只有自由市场经济才能真正带给人民富裕和经济上的平等。

在其经济立国思想的引导下,面临21世纪的挑战,马哈蒂尔在自己的思想体系中为马来西亚的未来规划出了宏伟的前景。1991年2月28日,在马来西亚首届商业理事会上,马哈蒂尔提出“到2020年将马来西亚建设成为一个充分发达的国家”[④]。在这里,马哈蒂尔认为,一个“充分发达的国家”不仅仅在经济上是发达的,在其他各个方面——政治上、社会上、精神上、心理上和文化上都是发达的。具体到马来西亚这个国家,马哈蒂尔认为,将要成为发达国家的马来西亚应当有自己的模式,而不应是现在的任何发达国家的翻版;这一模式应与马来西亚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因而是一个统一的,命运与共的马来西亚人的国家,它不仅“享有经济上的繁荣和公正,也有成熟的民主,它既是一个科学的、进步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关怀、充满道德和伦理、充满自信和充满自由的社会”[⑤]。

在马来西亚现阶段的情况下,马哈蒂尔尤其强调政权建设和政治稳定的重要性,因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政治上的稳定来为其顺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前任的三届总理不同,马哈蒂尔在国家政治制度方面有独到的思想见解,因而形成了其特有的民主观。1985年4月在英国牛津大学三一学院的演讲中,他说:“我应当向你们指出的是,民主和专制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可以和平共存的。事实上许多专制体制都是民主愿望经人民自由意志选择的一种表现形式”;“许多专制政府都是按照人民的意愿选举产生的,人民希望有一个强有力而严谨的政府”[⑥]。比起西方的那些所谓的“民主斗士”们,马哈蒂尔对于民主有着更深刻更本质的认识。他相信,重要的不是实践所谓的那一套民主程度,而是在于实现民主的实质内容;一个真正民主的政府应当行人民之所需,而不仅仅是简单地服从人民的愿望。针对马来西亚和其他许多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他进一步指出,经济权利的实现优先于政治权利的实现,经济上的发展是保障民主权利的前提,一个经济上不能自主,尚不发达的国家难以真正实现政治上的民主。因此,马哈蒂尔毅然抛弃了西方国家企图强加的民主模式,试图寻找一条与西方民主模式不同的东方国家民主模式。

对待舆论自由的问题上,马哈蒂尔也有着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在他看来,不管是在一个民主政体下还是在一个专制政体上都不存在绝对的新闻自由。即使是在一个自由民主体制下,新闻的报道和评论也还受到决定新闻机构政治倾向的政党的影响。尽管他也承认报纸和电视能够影响人们的想法与观念,但他从来都不相信,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这些舆论媒体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的心声。他认为,真正能代表民意的机构是一个国家经人民选举产生的政府。新闻媒体只是一种信息工业,其主要目的是借自由和公众利益的名义赢利。在马哈蒂尔的心目中,应该由代表人民的政府来对这样的新闻媒体进行规范和控制,以防止它利用不断扩大的影响和力量服务于少数人或某几个集团的利益。

在他执政的14年期间,马哈蒂尔在其独特的现代国家观的指导下,奉行了一套强调政治稳定和振兴经济的治国方略。其主要措施是:

经济上,在其执政前期,马哈蒂尔果断改革,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实行私有化,发展民族工业;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制造业,实行经济转型,终于摆脱了新经济政策后期的经济萧条,实现了经济从1988年以来的高速增长和稳步发展。1991年6月马哈蒂尔又提出了旨在代替1971—1991年新经济政策的1990—2000年的新发展政策,将“2020年构想”具体化。这一政策强调快速进行经济发展优先于按种族实行财富分配,强调“平等发展原则”,因而较之新经济政策更为务实、开明和进步,向人们预示了马来西亚经济发展的美好前景。

政治上,1.巩固巫统在国民阵线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完善内部协调机制。1995年大选前夕,国阵通过了成立以来第一个宪章,确认国民阵线是全体马来西亚人协商一致的唯一讲坛,从而为多民族、多宗教的马来西亚确立了促进政治和谐、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枢架。

2.顺应民意和时代潮流,致力于建设现代国家制度,削弱王室权力。马来西亚政府最终于1993年2月11日,迫使王室同意旨在削减王室人员免控权等特权的宪法修正草案,从而加强民选政府的力量,向国家制度的现代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3加强政府部门建设,树立廉洁高效的新政风。马哈蒂尔决心改变从英殖民政治继承下来的腐败懒散的官僚作风,因而采取了诸如强化官员的管理制度、严肃机关的纪律作风、实行个人财产登记、打击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措施。

4.注重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得力接班人,实行专家治国。通过几次巫统的改选和内阁改组,马哈蒂尔把一批较年轻、有专业知识、与其执行政策高度一致的人才提拔到重要岗位上。1993年11月的巫统代表大会上,少壮派新人,46岁的财长,巫统副主席安瓦尔·伊卜拉欣正式当选为署理主席,继而成为马哈蒂尔的当然接班人。

5.除坚持原有的《内部安全法》、《反煽动法》外,还针对国内形势,修改一系列法令,保障政治安定团结局面。1981年修改社团法,严格限制非政治组织从事政治活动,并授予当局随时宣布任何社团为非法的权力。1983年又针对宗教狂热分子的暴力活动,修改了《刑事法典》,规定凡扰乱公共秩序的宗教活动均为非法。此外,马哈蒂尔对传播媒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监督。

二、具有特色的民族观

民族观在马哈蒂尔政治思想体系中具有鲜明特色和极富创造性。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种现实国情使得马来西亚建国以来的历任总理都必须面临着同样的一个棘手问题,即消除种族矛盾,达到种族和谐。

尽管在早期,马哈蒂尔的民族观主要以优先振兴马来民族,提高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为主,其表现形式较为极端和激进,但在1969年“5·13”种族冲突事件之后,马哈蒂尔从这次种族冲突的惨痛经验中吸取了教训,“体会到种族间的互相仇视和攻伐必须停止,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达到互利”[⑦]。马哈蒂尔的民族思想有了较大的转变,变得较为成熟和全面。

马哈蒂尔从一个马来人的角度坦诚地认识到马来民族性格上的缺点和不足,并认为马来人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阻碍了马来民族的发展。他还指出,弄清马来人落后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只有努力去改变它们,才能实现马来人的发展进步。他希望和呼唤“新马来人”的出现,即通过创造出融合“自强、勇敢、勤奋、先进的知识和高尚的道德观为一体的新马来文化”[⑧],来孕育一代“新马来人”——勤于学习,思想开放,勇于挑战,既发扬伊斯兰文化又吸收其他文化精髓的马来人。

此外,马哈蒂尔反复强调种族矛盾是种族和谐和国家发展的最大障碍,维护民族团结才是保证国家兴旺发达的关键。值得一提的是,马哈蒂尔就种族平等的含义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种族平等是种族和谐和国家团结的基础;种族平等的实现不仅要靠法律规定,更需要种族间互相理解和良好的愿望,以及各民族对等含义的正确理解。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多元化国家种族冲突问题的解决。不仅如此,马哈蒂尔还提出了种族融合的方针——即通过务实和容忍的态度,在各种族之间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平等和相互合作的种族关系,以解决多民族国家的种族冲突问题。

在马哈蒂尔的民族观基础上形成的马来西亚现行民族政策对该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影响。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做法:

首先,在对马来人政策上,在马哈蒂尔执政前期,他继续推行了自7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倾斜政策。进入80年代末90年代初后,随着马来西亚经济的不断发展,马华两族间的差异的缩小,民族矛盾的相对缓和,马哈蒂尔相应改变了过去那种极端优待马来人的不公正做法,代之以较为开明和中庸的扶持马来人的政策。

与此紧密联系的一个问题是伊斯兰教问题。在马来西亚,宪法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几乎每一个马来人都是穆斯林。这样一来,伊斯兰教问题便与民族问题紧紧相连,使得马哈蒂尔政府在处理民族问题时,不得不谨慎地将宗教问题考虑在内。自从70年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后,马哈蒂尔政府即面临着来自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挑战:作为马来人政党为主的政府,它必须保住穆斯林这块阵地,同时作为一个多种族、多元化社会的政府,它又肩负着兼顾其他民族利益以及建设现代化的马来西亚的重任。具体说来,他采取了以下一系列重大行动:吸收以安瓦尔为首的一些伊斯兰教领袖加入政府,以减少政治上的竞争对手;建立各种官方伊斯兰教机构,如古兰经研究所、伊斯兰宣传基金会、宣传研究所;加强政府对伊斯兰教活动的控制;在价值观念、政府规章制度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伊斯兰化,如要求政府工作人员进修伊斯兰法律课程。同时,马哈蒂尔对伊斯兰教极端份子的狂热活动绝不宽容,给予坚决打击。政府依据内部安全逮捕了一些宗教狂热份子,还对从事宗教狂热活动的伊斯兰教组织予以禁止。

在对华人政策上,马哈蒂尔也相应作了重大调整:

1.以巫统为主,联合马来公会、民政党、印度人国大党和其它十个小党组成国民阵线执政。各党按人口、大选选票等因素分配内阁席位,如现政府的26个部长、33个副部长中就有6个华人正部长、8个华人副部长。

2.调整经济政策,强调经济快速发展优先于按种族分配财富。1991年马来西亚政府结束了历时20年之久的新经济政策,不再规定马来人占有西马有限公司股权30%目标的具体实现日期。

3.采取较为开放的文教政策,允许保持种族、宗教、文化的多元性。政府允许华人自办华校,出版华文报刊,开设华语广播电视节目,并提倡回儒交流。

三、追求独立自主的东方价值观

马哈蒂尔的政治思想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把马来西亚建成为一个富强、文明、进步的现代国家上,同时也把注意力投向了马来西亚以外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用战略化和全球化的方式思考马来西亚的未来,由此产生了马哈蒂尔政治思想体系中另一重要部分——追求独立自主的东方价值观。这一思想的形成可以说是随着国力的不断增长,马来西亚力求向外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马哈蒂尔尖锐的抨击了作为东方价值观对立面的西方价值观。他指出,这一价值观对于第三世界国家来说是以强权政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亚洲之声》一书中,马哈蒂尔对西方国家企图支配亚洲国家乃至第三世界的行为进行了谴责,“即使是在今天,西方人总的来说,还不能摆脱优越的观念,他们仍然认为他们的价值观、政治和经济体系比别人先进。如果仅止于此那倒也罢了,他们并不以此为满足,还要强迫其他国家也采用他们的方法”[⑨]。

针对西方一贯以来批评亚洲各国人权状况的言论,马哈蒂尔揭露了西方宣扬的“人权”的强权主义实质。他指出:“在二战以前,欧洲人把世界划分成数个帝国,在那里他们对殖民地人民为所欲为,根本不相信人权的普遍性。……非白色种族的殖民地人民必须接受白人的全面统治。……对他们来说,人权根本就是不存在,对于欧洲帝国主义国家来说,人权只是对其人民而言的”[⑩]。在马哈蒂尔看来,人权公约也好,衡量人权的标准也好,都是“西方的发明,……是强加于我们的”[(11)]。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西方国家的真正目的在于企图将不符合其人权标准的国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马哈蒂尔面对来自西方国家的高压和西方价值观的挑战,旗帜鲜明地推崇与这抗衡的东方价值观。他强调维护自己的价值体系的重要性。他说:“有意识地努力维护自己的价值体系极为重要。否则,亚洲将会再次处于欧洲的统治之下”[(12)];“如果我们保持了具有特色的价值观和文化,再掌握了现代技术,我确信亚洲将再次成为伟大的地区”[(13)]。他还自信地构划出亚洲崛起的前景,他说:“在我们的历史上,亚洲的现代化已经摆上日程,我们不要欧洲化或者美国化。西方认为我们不能取得进展除非我们是学他们也是荒谬的。西方将从东亚的成功中学到点东西,进行某种程度的‘东方化’。它将接受我们的价值观”[(14)]。

与西方那种强加于人的做法不同,马哈蒂尔在推崇东方价值观的同时,提倡东西方价值观的交融,提倡建立平等和谐、没有冲突的新型东西方关系。他说:“我们亚洲人民从西方学到了很多东西。如果现在这一进程停止的话,我们的潜力就会不必要地受到限制而不能充分发挥……我认为,欧洲也会在这个互相充实、互相丰富、自我更新和自我发现的道理中发现一些价值……这两方面的文化可以结合起来……但愿这一结合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15)]。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记者访问时,马哈蒂尔更为明确地阐述了东西方平等合作的思想,他说:“亚洲不久之后将主宰西方,这不在我的思想范畴之内。……我们可以要求担任一个平等合作的角色,我们要求共同决定权……亚洲需要西方,反过来也一样”[(16)]。在冷战结束后,国际新秩序尚未建立,世界向多极发展的全球大背景下,马哈蒂尔的这种主张——在相互尊重与合作的基础上,而不是霸权或武力基础上建立新型世界秩序——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

在马哈蒂尔的东方价值观思想的影响下,马来西亚形成了其富于特色的外交政策:在对外交往中,从本国国情出发,追求本国的民族利益和外交利益;利用亚太崛起之机,与中小国家加强合作,抗衡大国势力,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争得一席地位。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点:

1.立足于东盟,以东盟为外交基石,致力于加强东南亚各国的合作。马来西亚是东盟的积极成员国,马哈蒂尔一直希望在东盟内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利用东盟日益上升的影响,提高本国的声望。因此,近年来,马来西亚对周边东南亚国家,主要是东盟国家积极推行以经贸为中心的多边外交。此外,还主张将东盟6国扩大为东南亚的10国,以此加强与印支各国的政治和经贸关系,进一步扩大东盟的影响。

2.立志开创“亚洲人的世纪”,积极倡导和推动“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的成立。为了对抗北美和西欧经济集团化的扩展,也为了对抗美国控制亚太经合组织的企图,1991年马哈蒂尔提出了建立“东亚经济核心论坛”的设想,以保护亚洲各国的经济主权和提高掌握经济主导权的抗衡能力。为此,马哈蒂尔奔走于东盟各国和中、日、韩等亚洲国家间,开展宣传和游说活动。

3.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制定针对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灵活外交政策。一方面,对于西方国家的强权政治,尤其是以民主、人权、贸易等手段压制发展中国家的做法,敢于对抗。1994年初,当英国新闻媒介的歪曲报道导致马英争执后,马哈蒂尔毅然宣布对英公司实行禁令,开创了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实行制裁的先河。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又始终把西方国家作为其重要的传统市场和贸易伙伴,在商业和贸易领域有着广泛的密切合作。此外,在扫毒、海湾战争和波黑冲突等国际事务等方面与西方国家也有着共同立场或采取了联合行动。

4.致力于建立世界新秩序,与发展中国家交朋友。近年来他积极开展首脑外交,出访南亚、中亚、南美、东亚、非洲等地,并利用各种场合代表第三世界国家发言,捍卫其利益。

四、马哈蒂尔与马来西亚的政治和社会稳定

综合马哈蒂尔在国家建设、民族问题以及外交三方面的思想与实践,我们不难发现,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始终把维护马来西亚的政治和社会稳定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在实践中有效地确保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在其执政期间,马来西亚社会较为安定,政治运作基本平稳,少有冲突和骚动,也未发生大的暴力事件和军事政变。

对马来西亚来说,政治和社会稳定具有特殊意义。马来西亚是一个经济有待发展的第三世界国家,对其政府来说,发展经济是一个根本性的任务。无论是从经济发展所需的环境,还是从外资引进的角度来说,都离不开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马来西亚还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和世界上其他多民族国家一样,长期以来面临着一个平衡和协调各种族间关系的棘手难题。不同的是,马来西亚的民族问题更为复杂和严峻,以至上升为马来西亚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这一矛盾只能是在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治和社会大环境中,通过执政者谨慎而明智的引导和处理,加以缓和乃至最终解决。一旦社会陷入动荡之中,政治上出现混乱局面,这一矛盾也将随之激化,对整个马来西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从这两方面看,马来西亚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稳定问题,而是和马来西亚的根本任务及主要矛盾紧密联系在一起,呈现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相互影响局面。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马哈蒂尔的政治思想和实践中,他把很大一部分注意力放在了维护马来西亚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这一核心问题上。不仅如此,马哈蒂尔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对实现稳定的途径的选择上。在他看来,西方式的自由民主体制显然不适合作为一个经济尚不发达、民族问题突出的东方国家的马来西亚。这样的民族体制并不能必然保证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民主只有在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变化(主要是指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力量的壮大)一致时,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目前,马来西亚的发展情况还未达到与西方民主模式相一致的水平。同时,这类民族体制也并不利于马来西亚民族问题的解决。在一个过分民主自由的环境下,民族间的矛盾很容易借助民主程序或各种民主手段,如新闻媒介、舆论渠道等变得激化。1969年爆发的“5·13”种族冲突即是西方式民主体制下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脆弱性的一个明证。可见,西方式的民主并非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对于不具备条件的马来西亚来说,甚至是危险的。

因此,尽管面临着来自西方国家的各种压力和指责,马哈蒂尔还是坚持走适合马来西亚的民主道路,来保证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稳定。他的主要做法是,一定程度上保留西方民主体制中的一些基本因素——如竞争性的自由选举,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部分分离,但同时又在政治上、法制上采取了许多强制性和集权性的措施,并对新闻自由、民权等加以限制。这种准民主体制下的强制性稳定虽然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从现阶段马来西亚的基本国情看来,却是极其必要的;对于有着和马来西亚类似情况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也是值得借鉴的。

不管怎么说,马来西亚经济上的繁荣发展和政治上的相对稳定已为马哈蒂尔执政15年的成就做了最好的证明。作为一位平民总理,马哈蒂尔已和他的国家及其人民紧紧结合在一起,并为之奋斗。无论是透过其政治思想还是政治实践,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在它们的背后是马哈蒂尔对国家发展负有的使拿感以及造福人民的强烈愿望。正因为如此,他的政治思想与实践才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不仅影响着当代的马来西亚社会和马来西亚人,而且将在今后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对马来西亚的发展继续产生影响。

注释:

①②《马哈蒂尔的哲学和政策思想》,中译文载《现代国际关系》1994的第3期。

③⑥⑧Mahathir,quoted in Zainuddin Maidin:《The other side of Mahathir》(translated by Wan A.Hulaima ),Utusan Publications & Distributors Sdn Bhd,the English translation edition in 1994,page 136、165-166、140.

④⑤引自马勇:《马哈蒂尔与马来西亚的经济发展》,载《东南亚》1994年第4期。

⑦引自台湾《经济日报》1995年2月18日专访。

⑨(13)(14)马哈蒂尔、石原慎太郎:《亚洲之声》,中译文载《国际展望》1995年第18期。

⑩ Mahathir ,"Human Rights Not the Sole Priviledge of the West",THE STAR ,December7,1994.

(11)(16)引自德国《明镜》周刊1995年8月21日。

(12)成启祯:《东亚国家对美国亚洲政策的回应》,载《国际问题研究》1995年第3期。

(15)引自路透社英国剑桥3月15日英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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