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邦新造”的制度逻辑:西式话语中的近代省制言说论文

“旧邦新造”的制度逻辑:西式话语中的近代省制言说

□ 徐 杨

内容提要 随着帝制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传统的“封建论”“郡县论”囿于政治道德化的障碍,无法为现代国家地方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切实的理论指引,省制改革不得不向西方政治文化中汲取理论资源。但西方理论与中国地方治理经验的结合产生了诸多扞格之处。与此同时,从帝制走向共和,国家观的更新使得国人对省制的认知发生了重大转变。

关键词 近代中国 省制 国家观

1916年,在举国上下的声讨中,袁世凯被迫取消“洪宪帝制”,继而忧愤成疾,凄然离世。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宣布“召集国会,速定宪法”。在审议“天坛宪草”时,省制是否列入宪法草案的问题成为国会议员们争论的焦点之一。对立的双方冲突不断,竟至互相斗殴的地步。有议员曾感叹行省制度实为一种政治上的“暗礁”。“就中国历史沿革观察之,中央与地方因不能平等统一,国家常发生革命之事,在中央政府欲渐渐吸收各省之势力以集权于中央,在地方则欲政权独立事事不受中央之干涉而脱离其关系,当纷乱时代常呈此两种现象,故行省制度实可譬为政治上一种暗礁。”自元代以来,行省制度存世已逾七百年,何以成了时人眼中的“政治暗礁”?近代的省制论争又体现了何种政治文化?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一初步探究。

一、近代省制改革的理论困境

近代中国的省制改革肇始于清末新政时期,数次鼎革之际中央政府屡有改制动议。经清末丙午改制,各省督抚衙门实行分科治事。督抚以下职官形成了所谓的“三司两道”,即布政使、提法使、提学使、巡警道和劝业道。这次改革,意在“仿行宪政”,对于军兴以来的中央与各省权限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民国初年,面对一个事实上的“联邦制国家”,袁世凯政府力图通过省制改革,渐次实现中央集权。虽酝酿有时,但朝野上下连一个取得多方共识的省制方案都难以出台,遑论在南北对立的情况下推行改革。而后,袁世凯政府挟镇压“二次革命”之余威,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颁布了省官制。各省都督改为将军,专管军务;设巡按使,管辖全省民政、统领地方保安力量,并负有监督财政与司法的职责。这一时期确立的省制,其基本要义在于军民分治,同时提高文官地位。然而,袁世凯称帝失败后,中央政府再次式微,省官制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近代省制改革之所以举步维艰,究其根本,固然是由于政局动荡,中央政府缺乏足够的权威去推行适宜的省制改革方案。但是,当中国从帝制走向共和,地方治理体系的转型亦面临着诸多理论困境。

在传统中国的地方政制理论中,“封建论”与“郡县论”堪称最为重要的制度论述,这源自于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朝堂之争。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如何治理六国故地成为秦朝君臣面临的现实问题。丞相王绾请行分封制,而廷尉李斯则力主行郡县制。“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雔,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秦始皇最终采纳了李斯的意见,也从此开启了郡县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

秦汉以降,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之间孰优孰劣的争论此起彼伏,几乎伴随了整个帝制时期。然而,就统治策略而言,争论双方所呈现出来的政治哲学却十分相似:即以“公天下之心”“私天下之心”“三代圣王”作为论述的起点,进而具化自身的政治主张。在这种学理背景下,传统关于地方政制的讨论皆围绕“封建”“郡县”“公天下”“私天下”等概念展开。并且,这种讨论常常反映出政治伦理化的儒家传统。明清易代之际,顾炎武曾对“封建论”“郡县论”作出了深刻的反思:“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但他仍然将问题的症结归于人性、道德等精神世界的因素。“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士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诚如钱穆所言,中国古代士大夫只注重研究治道,而非政体。已有研究表明,先贤们关于地方制度的思想遗产既无力突破政治道德化的固有认知,也跳不出“封建”与“郡县”、“公天下”与“私天下”的概念陷阱,“可见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在政体分析面前,实在捉襟见肘”。因此,当近代中国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地方制度的改革面临着相当的理论困境。

与此同时,当“西潮”伴随着中国在列强面前的节节败退,西方的政治文化对于深处民族危机焦虑中的近代中国而言具有强烈的吸引力。清末于式枚有言:“惟告以英、德、美、法之制度,拿破仑、华盛顿所创造,庐梭、边沁、孟德斯鸠之论说,而日本之模仿,伊藤、青木诸人访求而后得者也,则心悦诚服,以为当行。”对这一现象,美国学者石约翰也有一番阐述。他认为,处在革命浪潮中的中国人完全被那些与中国传统完全割裂的西方观念所吸引了。在这种背景下,国人常常运用西方的观点来阐释中国的历史,用西方的词汇来表达他们的行为,而罔顾现实与传统的联系。伴随着“西学东渐”的深入,在理论工具的选择上,近代知识精英开始了西方化的取向。而近代省制的言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

二、西式语境下的中国省制经验

晚清以降,中央政府曾数次动议改革省制,或付诸实践,或止于传言。每每改制风起,朝野上下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细察各类论述,尽管观点各异,但论者所使用的理论工具却有着高度的重合性。“集权”“分权”“官治”“自治”“联邦论”“均权论”等政制概念频频出现在相关省制言说中。

安徽省“十三五”规划明确表示,全省到2020年,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要持续降低,有效控制住环境风险,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各市经济发展、污染排放和污染控制等诸多方面均存在差异,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措施。选取2016年安徽省16市的相关数据,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法了解各市环保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以“官治”与“自治”的概念重新审视传统地方制度的有之。例如,清末出国考察五大臣之一的戴鸿慈将地方制度分为“官治”“官治、自治参半”“自治”三种类型,并以此来分析历代地方制度。“中国地方之制,以汉时为最美,自周、隋间,苏绰废乡官之制,于是自治之精意沦亡,所余者惟存官治。宋元以后,长吏日多,亲民之官日以卑下。”

以“集权”“分权”的概念阐述历代地方政制得失的有之。例如,杜亚泉以“封建”对应分权、以“郡县”对应集权。“周行封建,以分权而天子守府。秦改郡县,以集权而乱者四起。”又如,李大钊认为古代中国虽无“集权”“分权”之语,却有其义。“古无集权、分权之语也。有之,则内重外轻云者,足当集权之义;外重内轻云者,足当分权之义焉。于是右集权者,则讴歌郡县;右分权者,则想望封建。”

民国初年,杜亚泉比较了普鲁士的州制与中国的行省制度,认为二者在本质上无甚区别,大同小异。因此,他主张省制改革应取法普鲁士的州制。“至就习惯而论,则从来之行省制度,亦颇与普之州制相合……然旧日遗制,固犹有存者,则采用普之州制,不过修正旧制,而非创行新制,于习惯固无所违异也。”不过,此种观点遭到了吴贯因等人的强烈反驳。吴氏认为,普鲁士州制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是中央与地方封建势力之间妥协的结果。中国却早就革除了封建制,若是再回头采用普鲁士的州制,岂不是“重扬封建之余灰,不特无病而呻吟”。梁启超亦有类似观点。在梁氏看来,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东施效颦。“普国所以创此奇制之故,全由历史上沿革而来。盖普本沿封建采地之旧,向来地方行政,皆掌于大地主之手。……我国本无此历史而强袭其绩,得毋由效颦之诮乎?”

传统的“封建论”和“郡县论”也改头换面,被人用西方概念重新阐释了一番。例如,张其昀认为,郡县制的要义在于中央集权,而封建制的要义在于地方分权。过于分权或集权都无法解决中国的地方治理难题,因此,只能采用适当的“均权”。在张氏看来,两百多年前的顾炎武曾表达过“均权”制的基本精神。“亭林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方可厚民生,强国势,而使二千年来之弊得以复振者,此即均权制度之精义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官治”“自治”“联邦”等这些今人所熟知的概念实际上都源自西学。尽管论者习惯于在传统思想谱系中寻找西方观念的中国“源头”,即为这些“舶来”的概念披上一件中国化的外衣。但是,这类论述本质上所呈现的是“以欧美之眼光,看中国之问题”。由于中西之间政风民情迥异,以西方观念阐释中国经验必然存在着诸多扞格之处。

⑧石约翰:《中国革命的历史透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1页。

甚至有人用殖民主义的话语来剖析省制。例如,洪绂认为,元、清两代均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政权,设置行省的目的在于钳制汉人、便于殖民统治。“元清划省主要目的在于殖民地之统治剥削,其方法为剥削省内富庶之区域供养驻军,以临制省内贫瘠区域……至于省界之划分,则常为犬牙交错,相互牵制。总之,故意划成矛盾之省区,以防汉人之团结。”地理学家吴传钧有着类似的观点。他认为行省“足以阻抑地方之自治,妨碍建设之进行,不啻为异民族对待殖民地之态度”。既如此,何以同为汉人政权的明代亦承袭了行省制度?上述观点显然有违历史事实,实为一种概念运用上的张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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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学人常以西式政治概念分析中国省制,颇有牵强附会、方枘圆凿之相。这并非学识所限,实为行省制度为中国所独有,无法与西方概念一一对应。随着省制论争的深入,中国省制的特殊性也为多数人所认同。如果强行移植西方制度,造成的后果就是南辕北辙。因而,效法西方地方治理模式时,“但可节取,不可适应”。

三、省制言说与国家观

如果说上述争论还只是围绕地方治理层面,那么,造成省制困境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其背后则隐含着现代国家的建构问题。换言之,省制建构受国家建制所左右。在某种程度上,近代中国的历史是一部由“王朝”向“国家”转变的历史。国体骤变,“国家”观念更新,省制言说也逃不脱其影响。

列文森曾将近代中国的剧变概括为“一个使‘天下’成为‘国家’的过程”。他的观点表明,在近代国人的观念革新中,现代国家意识的养成极为重要。诚然,从传统王朝观转变为现代国家观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思想旅程。而在“旧邦新造”的使命催促下,焦虑感与急迫感始终伴随着这一转向。“不闻有国家,但闻有朝廷。”梁启超所言是对以“家天下”为核心价值的传统王朝观发起的挑战。这种挑战意在将国家与朝廷区分开来,尝试唤醒民众的“国家意识”,以达到救亡图存、挽救民族危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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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国人心中,君主、臣民、王土是国家构成的关键要素,但逐渐地,这些要素被土地、人民、主权所取代。国人对于地方治理和省制的认知变化,也由国家意识的重塑而引发。当清廷欲向“君主立宪国”转型时,关于官制改革的探讨中就混杂了中、西两种不同的政治话语,带有鲜明的“过渡时代”特点。时任考察日本宪政大臣李家驹在奏折中的表述就体现了这一点。“溯自封建易为郡县,既二千年,虽历代建置屡有因革,内外之间迭为轻重,然行省名义,本系中书,督抚受事,仰承朝命,内外相维,权衡至当,即欲如瑞士等国地方各自为制,势必不能。是纯乎地方分权之制不适于用也。中国广土众民,分省而治,各省政务,统于疆臣,行政区划,不能不广。设如今日复秦、汉初制,郡县直达京师,则全国千五百余州县,分区行政,既散涣而无纪,且地方事务,悉待部臣一一指挥而经营之,亦复势有不及。日本国境,略与中国一大省相当,所置府县凡四十七,又其国交通利便,故地方政务统辖于内务省而绰然有余。然必非我国所能仿效。是纯乎中央集权之制不适于用也。”“内外相维”、“内外轻重”显然是一种“王朝观”下的政治话语,关乎如何确保君主统治万古长春;而“地方分权”“中央集权”则是一种“现代国家观”下的政治话语,关乎如何在“立宪国”内进行政权架构。

1.3 试验设计 试验采用单因素随机区组设计,6行区,6 m行长,3 次重复,施肥处理施肥量为施氮 180 kg/hm2、P2O5 75 kg/hm2、K2O 90 kg/hm2,氮肥全部基施,不施氮肥处理磷、钾肥用量与施肥处理相同,做基肥一次施入。2016年4月27日播种,9月28日收获。

当“王朝”与“国家”出现分野,省的性质与作用也被人重新定义。“盖古者专制国家,以保固统一为惟一直目的,为君主者宅都于中,环顾宇内,时惴惴焉叛裂是惧,故其立制恒采多方牵制之方针……而省则谓之监制的行政区,毋宁谓之羁縻的行政区,尤为适当也。今之政治既与专制国家之目的不同,以畅通贯注为善,而不以形格势禁为贤,单纯之监制的行政区,行之且有利不敌弊者,况此羁縻殖民地之制?”在专制王朝下,省为代君主“监视”地方而设;王朝既没,省制存在的合理性都遭到了怀疑。

当共和取代帝制,国家观的更新使得国人关于省制的认知发生了变化。在帝制时代,一切权力属于皇帝,地方政府不过代行皇权而已。而当共和时代来临,权力合法性来源的转变使得地方政府的政治属性骤然发生变化。在某种程度上,辛亥革命是以各省独立的方式完成的。故而,有人将革命的成功归因于“省之势力”。“吾国辛亥革命,初发端于宪政思潮,继观成于军队起义,二种势力,固为沉雄伟大。然至问其革命第一声,则不曰宪政,不曰武力,而皆曰某省义举。继此第二声第三声,则又云某省光复,某省独立,而所谓宪政思潮之势力,军队起义之势力,反在省之包括中,而各以省为本据,以省为号召,以省为集中点,则省之势力沉雄伟大,更远在宪政武力之上。”在这种背景下,关于省权扩张的描述不再只是将其类比为藩镇割据,而是民主共和、地方自治理论的体现与结果。视省为抵抗专制的力量源泉者有之,视省为民权发展的保障者亦有之。

清末丙午改制时,御史胡思敬从“重内轻外”的传统政治思维出发,告诫中枢要限制各省督抚的权力,以免形成尾大不掉的态势。不过短短几年后,主权在民的观念就得到了广泛认同。权力合法性基础的变化让各省即便拥有了如藩镇般的权力,也不会是众矢之的。当各省独立促成了辛亥革命的完成,省亦成为保障民权、抵抗专制的重要支撑。“民国草创,其改革之起原,每在各省,国民均以为专制积重之势所能藉以为抵抗,而裁抑之者,惟省是赖,此无论何人无可异议者。”在谷钟秀看来,省为民权发展的重要保障,省权不张则国本动摇。“盖我以千年专制古国一旦变为共和,则专制虐焰潜伏之势力犹强,非因各省自然之势使地方基础巩固,民权藉以发展,而国本动摇,恐纷乱终无宁日。”

那种视省权扩张为威胁的看法遭到了批判,这正体现了从帝制向共和转变所带来的国家意识的更新。“若恃其地方团体之势,以为抵抗中央之实权,则双方已立对峙地方。所谓地方者全变为防御中央之性质,非指臂相联之性质也。此而在君主国家尚有可存在之心理,在共和国家,凡政府之机关,直接间接,皆人民之所举,亦即为人民之代言者,固无用此防御。”这种对各省权力扩大的肯定,背后隐藏的是主权在民的现代国家意识。各省都督中,不乏有人运用这种话语来为自身权力扩张进行辩护。时任江西都督的李烈钧即在反对军民分治的问题上表达过类似观点。在李氏看来,天下已定,共和观念已然深入人心,都督们断不会有坐拥兵权、与国民为敌之念。“愚夫即或稍有侵越议会,据法律弹劾各省得而纠正之,中央得而更换之,何虞有他?”

在关于联邦制的论争中,把省制与国家建制联系起来的作法,几乎成了争论双方共有的论述方式。民国初年,袁世凯政府以“吾国数千年以来之历史,均是单一国非联邦国”作为依据,试图以此否定联邦制的可行性。袁氏此举,意在扭转省自为政的政治格局。不过联邦论者认为,若要缓解中央与省之间的紧张,亦可尝试改变国体。他们试图证明由单一制国家转变为联邦制国家的过程不存在什么无法逾越的阻碍。1915年,章士钊发表《学理上之联邦论》一文,阐明了无论采用何种国体,“惟有政情合否之问题,决无本身能否之问题”。1918年,李剑农亦有类似言论。他认为,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三者之间并不存在一定的进化轨迹。“单一国之破坏往往直趋于分离,或于不知不觉之间,实质上直成为邦联而形式犹保持单一,由之而改组联邦,正所以防分裂。若犹固守单一形式,反足以促成分裂之祸。”

而那些反联邦论者同样将“国体”作为反驳的切入点。张君劢有言:“盖一国国体,既有历史之昭垂,民心之向往,其不可易之数,亦既大明,犹以为未足,则于触犯国体之论,必禁之使不行,凡以为国本计而已。”张氏坚持国体不可轻易更改,实际上亦是否定“易省为邦”的可能性。这正反两方的激辩围绕着省的地位与权限而展开,却在讨论国体的框架下得以推进,这一现象反映了省制与国家建制之间的密切联系。

四、余论

近代以来,在传统王朝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中央与省之间龃龉不断,成为政治上的一大症结,省制改革始终是中央政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然每每涉及省制改革,必是歧见纷纷。各种省制理论自成一家,各类省制方案层出不穷,由此引发诸多政争,遂成“政治上的一种暗礁”。地方建制理论的困境,不但是西式政治理论与中国治理经验的冲突,更是“国家”观念更新下,省制认知的混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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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省制建设有赖于现代国家的塑造路径。舍此,省制无法妥善“安置”,“政治暗礁”的属性无从化解,国家治理体系亦无力有效建构。然而,在内有兄弟阋墙、外有列强环伺的近代中国,省制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成了各方势力政治斗争的着力点。省制思想的更新旨在为近代中国制度转型提供理论资源,以完成现代国家的塑造与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与富强。吊诡的是,相关的省制言说竟成为某些地方分裂主义势力的理论依据。这不得不说是近代历史的诡谲多变。

叶面喷硒对葡萄果实性状及产量的影响研究……………………………………… 李小燕,刘 俊,张 欣,盛雅晶,王永军(115)

注释:

①《宪法会议审议会会议录第十五号》,《宪法会议公报》第14 册,李贵连主编《民国北京政府制宪史料》,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39页。

②有关近代省制问题的研究并不鲜见,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又有推陈出新之势。但以往研究多关注省制改革的曲折过程,以及对各种省制方案的简单梳理,对方案背后的思想资源缺少足够的剖析。本文旨在分析时人借用西方政治理论对中国历史经验的阐释,以及在此一过程中的诸多扞格之处。相关研究参见李达嘉《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运动》,台湾弘文馆出版社1987年版;于鸣超《中国省制问题研究》,《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4期;李国忠《民国初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述评》,《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周生春、孔祥来《民国初年的省制改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关晓红《清季外官改制的“地方”困扰》,《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5期;李学智《民元省制之争》,《民国研究》2010年第1期;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关晓红《辛亥革命时期的省制纠结》,《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1期;翁有为《中国近代制度转型中的省制刍论》,《史学月刊》2019年第3期。

③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卷6,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9页。

⑲梁启超:《省制问题》,《庸言》1913年第1期。

⑤顾炎武:《郡县论一》,《顾炎武全集》卷21,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57页。

⑥王家范:《重评明末“封建与郡县之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

⑦《出使德国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奏立宪不可躁进不必预定年限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06页。

法律是保护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武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法指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其核心要义之一便是保护统治者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观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应有之义。同时,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规范,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外化,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本身。因此,出台英烈保护法是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法治手段。

作为早期启蒙思想家,康有为较早关注中西方政制的异同。在他的认知中,联邦制即中国的封建制。“古者以封建而治民可以纤悉,后世不能行封建,故遂疏阔而不修……若美国之州郡并听自治,此则古公、侯大国之封建,与德国联邦同矣。”若以现代政治理论考究,自秦汉以来,中国始终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并未施行过联邦制。此一观点,民国时期的政治学家鲍明钤也曾指出。他认为,中国历来是一个统一而集权的国家,各级官僚由皇帝任命,地方政府均受中央政府的支配。“舍吾人以已亡之封建制度作为一种联邦之形式外,实无他道可寻,然此特为失实牵强附会耳! ”

⑨《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等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376页。

草地理论载畜量是合理制定家畜补饲方案的基础,估算理论载畜量可以为合理利用草地,有效监测草地退化,实现草畜平衡、防治草地退化、保护草地资源提供直接依据[40]。林莉等[41]采用体外产气法测定草地载畜量,结果发现产量载畜量小于营养载畜量,DCP载畜量大于ME载畜量。这与此次DM总载畜量高于ME总载畜量和DCP总载畜量的研究结果不同,试验采用的ME载畜量计算方法没有牧草消化率试验,得到的理论值偏大。郝力状等[42]采用人工瘤胃模拟培养计算产气量和消化率,对三江源区枯草期嵩草草地载畜量进行研究,发现营养载畜量均小于牧草产量载畜量,ME载畜量大于DCP载畜量而小于DM载畜量,与本研究结果一致。

行业管理是旅游市场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等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完善旅游行业领导机制,强化旅游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认真履行行业指导、组织协调、市场监管、政策服务等职责,强化对旅游行业的监督,促进旅游市场良性发展。

⑩伧父:《中华民国之前途》,《东方杂志》1912年第10期。

⑪李大钊:《省制与宪法》,《李大钊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18页。

⑫洪绂:《重划省区方案刍议》,《东方杂志》1947年第6期。

⑬吴传钧:《论缩改省区》,《国是》1944年第5期。

“暖气病”一般最先发生在肺系:屋子很热,外边很冷的时候,人体因为过度保温容易出现嘴唇干裂、鼻咽干燥、干咳声嘶。干燥温暖的环境无异于给病菌的生长提供了温床,当空气湿度低于40%的时候,感冒病毒和其他能引发感染的细菌繁殖速度会加快,随着空气中的灰尘扩散引发疾病。

⑮康有为:《官制议》,《康有为全集》第7 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74页。

⑯鲍明钤:《中国民治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21页。

⑭张其昀:《中央与地方之均权制度》,《思想时代月刊》1941年第2期。

⑰伧父:《论省制及省官制》,《东方杂志》1912年第3期。

⑱吴贯因:《省制与自治团体》,《庸言》1913年第3期。

④秦汉以降,随着郡县制带来的弊端与风险逐渐增加,以封建论作批判武器成为反对派的一种传统。各种“异端”政论皆以封建论作为一种表达方式。魏晋的陆机,南宋的陈亮、叶适、罗泌,元代的吴莱等都是封建制度的拥护者。陆机认为再好的制度都不可能没有弊端,没有任何政治可以行诸万世。相比郡县制,封建制是比较可取的。因为实行郡县制的帝国可能因遭遇民乱而突然崩溃,封建制度则可以使国家的灭亡过程较为缓慢。陈亮与叶适都力斥宋代中央集权之弊,后者更是提出要折中封建、郡县之制,行“内柔外坚”的分权郡县制。拥护郡县制的阵容同样强大,唐代的杜佑、柳宗元、宋代的苏轼、明代的杨慎等都曾撰文为之辩护。有学者认为,历代的封建、郡县之争,宋代为一转折点。宋之前的封建论基本时一种体制之争、统治策略之争;宋代理论家们精心建构了以“三代”为蓝本的理想社会,封建论便从过去单一的体制论转变为一种郡县制下的反对派传统,一种批判现实的理论工具。参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田勤耘《明清“封建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杨联陞《明代地方政府》,《国史探微》,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

⑳沣兰:《省制问题之商榷》,《震旦》1913年第1期。

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页。

《考察宪政大臣李家驹奏为日本官制情形请速厘定内外官制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529页。

桐城光昇:《省制大问题》,出版不详,第7页。

《宪法研究会之省制另定宣言》,《民声》1916年第2期。

谷钟秀:《地方制度答客难》,《正谊》1914 第6号,第2页。

《废除省制无反对理由》,《民国汇报》1913年第4期。

恒山景区要加强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景区绿化覆盖率。通过生态保护林来美化环境、涵养水源、保持生物多样性。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足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另外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抓好旅游规划的实施,加快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全力打造“花泉林歌,悠然恒山”旅游品牌。严厉打击景区周围的乱采乱挖的行为,严格规范开采的流程和相关评判标准,真正做到资源保护。提高景区群众和游客的环保意识。政府首先要起到主导作用,对民众进行素质教育,为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拥有新鲜的空气,带动县城经济发展等多方面来告诉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其次民众也要相互监督积极参与。

《江西都督李重申军民分治问题及省官制意见书》,《浙江公报》1912年5月12日,“电牍”,第4页。

《省制草案理由》,《政府公报》1912年7月27日,第21页。

秋桐:《学理上之联邦论》,《甲寅》1915年第5期。

李剑农:《民国统一问题》,《太平洋》1918年第8期。

张君劢:《联邦十不可论》,《大中华杂志》1916年第9期。

1.1 研究对象 选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确诊的AMI患者230例,患者入院后72 h内接受标准12导联心电图、心电监护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是否出现恶性心律失常分为恶性组39例、非恶性组191例。

综上所述,我从美术理论学习、陶瓷历史学习和瓷画创作的过程中提炼到一个要点,就是:“艺术是对情感的释放。”

中州退叟:《吾人对于国体变更必要之注意》,《新中华》1915年第1期。

作者徐杨,杭州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杭州 311121)

责任编辑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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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邦新造”的制度逻辑:西式话语中的近代省制言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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