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权压迫的变体:女同性恋结构之一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变体论文,男权论文,女同性恋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98(2008)01-0049-04
女同性恋群体一般将自己称为“拉拉”,乃英文Lesbian的中译文。这个群体隐藏在社会某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自己饮泣着伤痛,放纵着欲望。“拉拉”将自己掩藏得很深,以避免来自社会的鄙视和压迫。这种畸形的生存环境使她们聚集在自己的圈子中寻求安慰。然而,这个圈子并非局外人想象的那样单纯、温暖。将自己在男权社会受到的压制、在家庭生活中受到的挫折以及在后现代语境中学会的放纵带进这个圈子的不同类型的女同性恋者,使得这个圈子的实际情况呈现出了异常复杂的态势。
以男性为主导的学术界对这一被主流文化边缘化的文化现象不屑一顾,即使是女性主义理论者,因为害怕被怀疑自己的“性取向”而对这一现象采取了回避的策略。然而,回避是软弱的表现,是对“秩序被颠覆”的恐惧,是对“多元”、“差异”的拒斥。况且,对这一问题的回避,是对后现代价值虚无性本身的回避,也取消了对人性本质问题进行探讨的可能性。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以家庭的破裂为代价的,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灵魂的归属感似乎成反比。价值的相对论、情感的虚无主义以及对身体、欲望的重新肯定使女同性恋者的人数剧增。因此,女同性恋的问题决不是女人自己的问题,它是社会的晴雨表。
一、女同性恋的概念界定
Lesbian这个称谓来自古希腊女诗人萨福的出生地Lesbos(列斯波岛)。这个名称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是萨福是女同性恋者;二是她的一部分诗描述了女人之间的爱情。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被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故称“磨镜”。明、清的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她们被称为“老姑婆”或“自梳女”。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
一部分女权主义者认为,女同性恋特指一种女性之间的性关系,并将其作为区别“异性恋”和“男同性恋”的标志。凯瑟琳·R·斯廷普森这样认为,“必须有欲望,并且至少有具体表现……这种肉欲使其与同情同性恋的政治态度及妇女间彼此喜欢、相互支持、分享知音感和幸福感的亲密友谊区别开来。”[1](P205)
另一种态度以艾德里安娜·里奇为代表,她扩大了“女同性恋”这一概念的外延,以克服女同性恋主义(lesbianist)的狭隘性。她说:“女同性恋统一体是指一个贯穿每个妇女的生活、贯穿整个历史的女性生活范畴,而不是简单地指一名妇女有过或有意识地对另一个妇女有性欲望这一事实。如果我们扩展其含义,以包括更多形式的妇女之间和妇女内部的原有的强烈感情,如分享丰富的内心生活,联合起来反抗男性暴君,提供和接受物质支持和政治援助……那么我们就领悟了女性历史和女性心理的深邃含义。”[2](P29)
然而,扩大化的“女同性恋”概念虽然化解了社会对女同性恋的反感和歧视,为女性主义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它同时取消了女同性恋主义独立存在的可能性。于是,折衷的定义相应而生。莉莲·费德曼(Lillian Faderman)在《超越男人的爱:从文艺复兴到现在的妇女之间的浪漫友谊和爱情》(Surpassing the Love of Man:Romantic Friendship and Love between Women from the Renaissance to the Present)一书中指出:“‘女同性恋’描述了一种关系,这是一种两个女人之间保持强烈感情和爱恋的关系,其中可能或多或少有性关系,抑或根本没有性关系。共同的爱好使两位妇女花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一起,并且共同分享生活中的大部分内容。”[1](P206)这一定义使女同性恋不再局限于性关系的狭小范围,但也不至于取消了女同性恋的特殊性,因而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二、“拉拉”群体中的关系结构
笔者曾深入“拉拉”群体中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拉拉”圈子内有自然约定的规矩。偏男性化、行为主动的一方称为“T”;表现女性化、更柔美的一方称为“P”。“T”的打扮趋于中性化,举止偏男性化,社会对她们的认同感差。“P”在人群中不易看出,隐藏得更深一些。“P”中有的也是双性恋者,她们可能对自己的“性取向”认同感并不很强烈。目前中国“拉拉”群体中的纯“T”并不多,纯“P”也不多,更多的是TP不分型。纯“T”的存在对于颠覆性别本质主义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她们似乎先天就喜欢女人。纯“P”的身份具有极大的可疑性,她们大多是双性恋,由于感情受挫、婚姻破裂,或性要求得不到满足,而转向“拉拉”群体寻找慰藉。TP不分的身份具有更大的弹性和模糊性,而如今年轻的“拉拉”中此种恋爱模式居多。一旦她们与异性进入感情或婚姻,则大部分就会终止同性恋关系。
三、“拉拉”关系结构中的性别意识压迫
“拉拉”关系结构中的性别意识压迫主要是指纯“T”——纯“P”关系或纯“T”——TP不分关系,而TP不分——TP不分关系中的性别意识压迫不明显。
纯T的心理特质的形成有先天的生理原因,也是后天的环境使然。比开明的男性的思想更为保守与顽固,纯T不但渴望男人的种种特权,还将男权社会强加在女性身上的规制发扬光大。她们完全将男性的价值判断内化为自己的心理原则和行为准则,甚至比男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们不但对“女朋友”的着装有要求,对其性别特色也有要求:穿着必须女性化,最好妩媚,有女人味;举止必须幽雅温柔,母性十足。纯T言谈举止可以轻浮,可以与其他的P调笑、拥抱,但是对“老婆”却有严格的道德要求和贞操观念。
纯T的这种心理及行为大致有两个成因:1、无论是先天型还是生成型,纯T都已经完全将男权社会的恶习内化为自己心理的一部分,而“拉圈”里纯T们的互相攀比强化了这种身份认同感,“拉圈”实际上成为让这种诟病繁殖的温床;2、纯T自己受到了太多来自男权社会的压迫,她们想要反抗这一压迫机制,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发泄渠道,即转嫁精神压迫。她们把自己在男权社会受到的委屈、不平和歧视原封不动地运用于P的身上,从而在相对于自己更弱势的人身上找到某种平衡。在此种意义上,纯T无疑充当了男权社会的帮凶。纯T的这种心理补偿行为其实正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精神压迫的明证,而这种压迫的执行人由女人自己而不是男人来充当,无疑更有警示作用。
纯T一般不接受T-T恋,其性行为方式也很奇特:她们拒绝“互动”,不允许P触摸她们的身体。她们会为丰满而恼怒,如同她们因缺少阳具而感到羞耻一样。这种心理充分应验了弗洛伊德的“阳具妒忌论”(以男性为价值尺度,把女性界定为因为缺少男性生殖器而时常感到自卑、嫉妒的人)。隐藏在纯T的行为方式的独特性背后的,是纯T自己根本意识不到的一种性别意识压迫,而这种压迫不是男性带给女性的,而是受到男权意识同化的女性自己强加给自己的。
四、“拉拉”的“身体消费”与“欲望游戏”
T对P的游戏态度与P对T的谄媚与当下整个社会的一种性别消费意识声息互通。在一些女同性恋酒吧,经常可以看到男性化穿着的T与女性化穿着的P调情。假如T的经济地位占优势,那么她就会利用金钱对P进行一种身体消费。如果P的经济条件不错,也会吸引一些囊中羞涩的小T。由此可见,“拉拉”之间的权力结构以及压迫与男权社会无异。还有一些T以玩弄女性为乐,经常攀比“过手”的女性人数。有的T过手的女性多达数十个,比男性对女性的玩弄更令人发指!在商品社会中,一切都呈物化的趋势,包括人的身体和人的感情,然而沉浸于其中的人对此并无深刻的认识,任由最应珍视的东西沉浮在横流的物欲。
P角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比T角模糊得多,她们中的大多数并无“拉拉”的身份认同感,而且“性取向”呈双向态势。P按照年龄、婚姻状况以及由此导致的心理状况大致分两种:一是年纪较大的P,经历过婚姻或者还在婚姻中。处在社会转型中的风雨飘摇的家庭不能给女人一种安全感,步入中年的女性大部分都经历着婚姻与情感的危机,因此,她们需要一种慰藉。这种慰藉有的是精神上的,有的是肉体上的,有的兼而有之。精神上更需要慰藉的P,其“性取向”更倾向于异性,只是情感的危机使她们脆弱的心灵呼唤一种理解与关爱。如果在异性中可以找到知己,那么她们就极易出现“婚外情”,如果在异性中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她们就会转向“拉拉”群体。肉体上更需要慰藉的P,其“性取向”偏向于同性:步入中年的男性对妻子的欲望与同样年龄的妻子相比要弱,这归因于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因素,如性能力的衰退、工作压力和对婚姻的厌倦感等。二是年纪较小的P,还未经历过婚姻。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女学生加入到“拉拉”的队伍中,究其原因,恐怕是因为猎奇心理,还有学校内的单调生活和学习的压力所致。
倾向于精神性的女同性恋现象是当下社会情感危机的产物,而倾向于肉体性的女同性恋现象则代表了社会对“身体”的重新发现。因为“拉拉”的性不受自然生理条件的影响,如可以多次达到性高潮,因此,追求肉体性的女同性恋更愿意享受同性带来的身体上的快乐。而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女同性恋现象都深刻地反映了后现代人的生存处境。女同性恋现象的风行源于当代人的情感危机,然而,“性”的满足并不能解救“灵”的堕落。如果说异性恋还有一种道德感的维系,那么同性恋的性别游戏则使本已动荡的社会更加混乱。
五、“身份政治”遮盖的“性别压迫”
如果将女同性恋视为一个整体并以其作为对抗男权意识的工具,必然导致一种“身份政治”的话语霸权。在文化传统中备受歧视的“女同性恋”群体以一种“概念必然”的方式在自己的圈子中建立起一种新的“自我中心”传统。与“霸权”的男性话语截然相反,它借助于特定的文化处境或“弱势身份”来寻求所谓的“差异的权利”。这种“多元文化”的“身份政治”,其实质是通过“把自己呈现为受害者”而“使自己的主张得到合法化”。在巴丢看来,这种表面上“政治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的“身份政治”,其实传播着一种“灾难性的宣言”:即“只有同性恋者才能理解什么是同性恋,只有阿拉伯人才能理解什么是阿拉伯人”。[3](P300-302)由此导致的,必然是彻底的价值相对论。
执著于反抗“霸权”的“身份政治”,看上去似乎泾渭分明,实际上却只是不同形式的“自我中心”而已。当价值问题被置换为言说者自身的立场、身份、传统或者信仰的时候,其结果必定是“价值本身”的消解。“女同性恋”的“身份政治”正是在“价值的消解”中呈现出种种令人哀叹的缺陷:性的游戏、性别的压迫、道德概念的模糊。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等待着社会的关注,然而,自重是赢得尊重的前提条件,这个群体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寻求来自社会的承认,而应该含有对自身状况的反思。
爱,可以不分种族、性别、年龄、地位的差异,可是,爱,不能失去其应有的品格。“拉拉”圈存在的性别意识压迫和情感游戏,不但是后现代价值虚无的写照,也是人性中隐藏的劣根性的写照。这,不仅仅是女性的问题,这,是全社会的问题。回避与漠视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不正视它,女性主义者们苦苦追寻的女性权利和女性自由似乎都成为笑话,而这个笑话是对为女性奔走呼号的奋斗者们的最大讽刺。
收稿日期:200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