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与研究方法_前景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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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也是困扰人类社会的千古难题。当前,全世界的犯罪率居高不下,我国的犯罪率也在第五次犯罪高峰上徘徊。公众的安全感普遍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基于我国公布的犯罪数据[1],2001年和2002年我国的刑事立案数分别为4,457,579件和4,336,712件,其中,盗窃罪比例最高(65.61%和65.99%),抢劫罪居第二(7.90%和8.18%)。按照13亿人口粗略计算,2001年和2002年我国的犯罪率分别为万分之34.29和万分之33.36。但事实上,如果以有犯罪能力的人数为基数来计算,并把犯罪黑数估计在内,犯罪率会更高。严峻的犯罪形势引起了我国政府和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犯罪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等从不同侧面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大量研究。

犯罪行为决策是犯罪行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犯罪人而言,犯罪行为决策多属于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例如,犯罪过程中被害人可能出现的反应、犯罪面临的刑罚程度、作案准备程度、作案时的环境条件、作案后给自己带来的损失、犯罪收益等对犯罪人而言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犯罪行为决策研究旨在通过运用认知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说明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的行为决策过程及影响因素,其成果不仅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更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能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与犯罪预防政策等提供理论依据。

目前我国国内关于犯罪行为决策的实证研究十分罕见,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有关犯罪的系列实证研究也尚未涉及犯罪行为决策这一微观研究领域[2,3],而有关犯罪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则散见于一些大学学报(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但是,国外的相关研究却很多,并主要关注三方面问题:犯罪理性,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和犯罪行为决策的研究方法。

本文试图总结个体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和研究方法,抛砖引玉,以促进我国犯罪行为决策研究的发展。本文首先简要说明有关犯罪理性的观点及其演变过程,然后重点介绍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和研究方法,最后展望犯罪行为决策研究的未来,并提出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1 对犯罪理性的探讨

1.1 刑事古典学派的理性选择观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犯罪是人自由意志的产物[4]。其立论基础是:人是理性的动物,在意志上是自由的,犯罪人是在意志自由情况下选择了犯罪,选择了恶;人具有权衡利弊得失的理性能力,对做或不做有害于他人的行为具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和自由选择能力。刑事古典学派中存在功利主义和报应主义两种理性选择观。

功利主义的选择观以Beccaria和Bentham等为代表。功利主义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能,犯罪人之所以选择犯罪,一是犯罪结果对他来说是快乐的,比如占有不义之财;二是犯罪过程对他而言是快乐的[5]。按照Freud的观点,每个人身上都有“里比多”(libido),在释放“里比多”的过程中,人们就获得一种满足的快感[6]。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释放了“里比多”,情绪得到宣泄,进入了一种忘我境界,得到了快乐。因此,从人是理性的这个前提出发,犯罪人在选择犯罪与不犯罪之间是理性的,他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犯罪之乐大于不犯罪之乐。按照功利主义理论,通过刑罚的手段使犯罪人形成一种正确的苦乐观,校正犯罪人不正确的苦乐观,可以使犯罪人因畏惧犯罪之苦而不敢轻易犯罪,达到预防犯罪,保护社会的目的[7]。

报应主义的选择观以Kant和Hegel为代表。报应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犯罪人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选择一种恶、选择一种犯罪行为,而犯罪行为是为主流社会所谴责、否定的行为,并且他这种选择已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了危害,因而犯罪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和所选择的行为负责[4]。犯罪人明知国家通过刑事法律规范界定犯罪和规定刑罚、对犯罪持否定态度,犯罪人仍然藐视法律而实施犯罪,是挑战国家法律、挑战社会秩序的行为;国家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了整合社会秩序,就必须对犯罪人采取报复的行为,即刑罚惩罚。国家之所以报复犯罪人,是因为犯罪人首先报复社会、报复国家。换句话说,国家对犯罪人的反报复是由犯罪人的行为所发动和诱导的。犯罪人为了避免国家和社会对其报复,只能不犯罪。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轻重和大小都是犯罪人意志自由的产物。所以根据犯罪人主观恶性大小对其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是对犯罪人意志自由的一种尊敬。从法律层面看,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正是尊重他的理性选择的表现。黑格尔认为“刑罚既包含着犯罪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理性的存在”[8]。

1.2 犯罪理性观的演变

犯罪理性研究经历了一个从标准理性(normative rationality)到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演变过程,并开始关注犯罪技能(criminal expertise)对犯罪行为决策的影响。

经济学家把犯罪视为理性行为的结果,认为是行为人在评估了犯罪与不犯罪行为带来的期望效用时,按照最高净收入做出的选择。威慑假说[9]认为,一方面,如果犯一种罪行比不犯罪有较高的效用,也就是被抓获的风险是可接受的并且能得到所期望的收益,那么该个体应决定实施这种犯罪;另一方面,增加对犯罪者捕获的概率和预期惩罚的不愉快应能减少犯罪。这种标准理性理论预测,潜在犯罪人会收集与风险和收益有关的信息并按照期望效用公式组合这些信息。但后续研究表明,这种强的标准理性模式是错误的[10]。

认知心理学家明确指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11]。Simon的有限理性概念,激发行为决策理论家们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结果显示,人们的实际行为与标准理性理论的预测不符,人们在决策时往往使用各种启发式,尽管这不能保证产生最佳的结果。犯罪学的实证研究也支持有限理性的观点。Paternoster等人的调查结果表明,行为对风险知觉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其作用比知觉对行为的影响更强[10]。Carroll在研究中,给被试呈现不同风险条件下的假设犯罪机会,其中有四个独立的维度变量:获益的可能性、损失的可能性、获益的数量和惩罚的严厉性。被试包括监禁中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犯罪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研究结果表明,许多被试在选择犯罪机会时仅集中注意了一个维度,而对其他三个维度,要么忽略,要么以一个或两个维度为基础做微量调整[12]。Carroll的这项研究表明,人在选择犯罪机会时存在很强的“维度偏好”,很少能在整合多种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作判断。

尽管上述实验室研究结果描绘了一个较弱的理性模型,但其他犯罪学家的研究却描绘出另一番景象,即有经验的犯罪人拥有大量的技术和人际关系技能以及与特殊犯罪机会相关的知识。与有经验的罪犯会谈的结果显示,惩罚的确定性与严厉性并不是一种犯罪所带来的必然结果,而是部分地控制在犯罪人手中。犯罪人具有的特殊犯罪技能和人际关系技能帮助他们有效地逃避惩罚,顺利地实施犯罪行为,因此能改变其犯罪行为决策中一些重要维度的权重值[12]。

近期的理性选择前景理论与犯罪行为决策有关的主要假设是:犯罪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犯罪人在某种程度上为利益而设计的行为。犯罪人对利益进行的强制性思考限制了犯罪人的理性。另外,犯罪人决策的时间和努力程度,犯罪人可以利用的信息质量等因素也影响其理性程度。犯罪人很少生成犯罪的各种成本与收益的全景图,其目标往往是短视的,只有一些想当然的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是冒险的。概括而言,理性选择前景理论强调的影响决策行为的因素包括决策者的认识水平、认知偏差、决策的时间长短、努力程度、犯罪人拥有的和可以利用的信息量等[9]。

2 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

2.1 犯罪决策的早期模型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Gary Becker指出,犯罪行为的一个有用理论可能是“经济学家通常的抉择分析的一个简单延伸”[13]。Becker率先采用经济学的理性决策模型,对犯罪行为作了系统规范的分析。他认为,“犯罪”可以视为一种重要活动或产业,也存在成本收益及最优状态等典型的经济学问题。他还认为,惩罚可视为与犯罪行为相辅相成的产物。从经济学上看,惩罚是社会的一种产出,惩罚所需的费用也就是社会实施惩罚行为所付的成本,而惩罚收益也就是惩罚能在多大程度上制止及预防犯罪,犯罪的成本与收益和惩罚的成本与收益两者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犯罪和惩罚的社会总成本和社会总收益。自此,经济学家开始应用Von Newmann-Morgebstern的期望效用范式来研究犯罪抉择问题[13]。Becker早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从犯罪收益中使社会损失最小化,而不仅仅是个人决策方面。他于1968年发表的文章“犯罪与惩罚”,是犯罪经济学中的一个开创性的研究,并成为后续犯罪行为决策研究的基础[14]。

继Becker的模型之后,早期的个体犯罪决策模型还有Heineke模型Ⅰ、Heineke模型Ⅱ和Ehrlich的时间分配模型(model of time allocation)[14]。这些模型的基本假设是,犯罪个体决策遵循Von Newmann和Morgenstern定义的期望效用函数最大化原则。因此,事实上,这些犯罪的个体决策理论成为不确定条件下理性行为决策一般理论的特例。在这些模型中,个体的财富包括初始财富以及通过合法与非法活动获得的附加收益,是影响犯罪行为决策的重要因素;假设中的合法活动是没有风险的,而且个体能够估计各种可能的犯罪机会的概率,并把所有的收益与损失货币化[14]。

2.2 Cornish与Clarke理性犯罪模型

在社会科学开始重视研究行为的认知因素之后,犯罪学家对潜在犯罪人的思维过程有了新的认识[9,15]。人们试图诠释犯罪行为,即把犯罪与不犯罪行为看作是行为人对犯罪或不犯罪的成本与收益进行理性判断的结果。这些诠释在干预和降低犯罪方面具有潜在的政策含义[15]。

随着认知心理学对经济行为决策的研究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犯罪行为决策的研究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Cornish和Clarke于1986年提出理性犯罪模型(图1)[16],说明了犯罪人在进行理性犯罪决策时的各种影响变量。该模型是基于对入室盗窃犯罪人在选择犯罪机会时面临的抉择(例如,哪一座房子能作为最好的目标?这房子的邻里之间能否相互了望到?进入这房子有多大难度?室内有什么类型的物品等)进行研究的结果。

图1 理性犯罪模型

图表资料来源:D.Cornish & R.Clarke(eds.)1986.The Reasoning Criminal.New York:Spinger-Verlag.

这个理性犯罪模型中,背景因素主要涉及三方面:(1)心理特征,如犯罪人的智力;(2)社会因素,如家庭背景;(3)人口统计学因素,如犯罪人来自什么样的街区。情境因素则主要包括朋友的劝说、配偶之间的争吵,犯罪人是否有酒精或药物依赖,物主的防御情况,或犯罪人驱动力的变化等。在该模型中,动机被描述为对金钱和地位的一般化需要:获得成功、炫耀、兴奋等。模型中先前的经历与学习是指与犯罪有关的直接的或替代的经验。罪犯有可能把犯罪锁定的一个目标与另外的目标及过去的成功进行比较。这一因素也指犯罪人关于自己的犯罪技能、逃避法律惩罚的能力以及事后消除作案工具的自我概念。

模型中的犯罪预备因素可以用Merton的结构紧张理论[17]加以解释。Merton的结构紧张理论较好地解释了合法退却或在一个不公正世界中的信念问题。该理论认为,过度强调现代社会多数人共同希望的社会目标,反而限制了用合法手段达到目标的可能性,继而出现一种社会失范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只要成功,人们可以不择手段,非法手段由此而生,犯罪层出不穷[17]。而模型中的另一关键性因素便是机会受阻。显然,机会受阻是犯罪预备的前提条件之一。犯罪人在犯罪实施前进行自我对话,把应该抢劫这座房子的信念最大化(“那座房子及里面的一切是我的”),而且把他人应该拥有这些东西的信念最小化(“那些人并不渴望拥有所有这一切东西”),从而完成了犯罪行为实施与否的抉择。因此,该理论也被用于解释在那些体验到机会受阻的人群中较为普遍的越轨行为。Cornish与Clarke的这一理性犯罪模型代表了一种优雅而复杂的犯罪学观点[16]。

2.3 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和前景理论模型

被广泛应用于解释犯罪行为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是经济学家Von Newmann和Morgenstern于1944年最先提出的,并发展成为风险条件下的一般决策模型[18]。作为一种正式的数学模型,期望效用模型假定决策者是一个对选择结果的各种后果有完全的和传递性顺序偏好的人。而Lattimore和Witte则指出了期望效用模型在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缺陷,即它作为一个风险条件下的描述性和预测性决策模型,其有效性受到了实证研究的挑战[12]。基于对期望效用模型和前景理论的分析,Lattimore和Witte提出了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和前景理论模型。

2.3.1 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

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要求犯罪个体知道各种选择结果的概率,而事实上这种概率依赖于犯罪人的直觉判断。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假定,分配给犯罪活动的时间总量一定时,个体试图追求最大效用(也就是说,潜在的犯罪人想获得尽可能多的财富)。模型中的因素来自Ehrlich于1973年提出的一个犯罪行为模型[19]和Schmidt和Witte于1984年提出的一个模型[20]。Ehrlich的模型给一种行为分配一个固定的时间量;Schmidt和Witte的模型则将空余时间和财富都纳入到效用函数中。

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假定,犯罪人收益的效用(U)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可利用的财富或收入总量(W),另一方面是他或她可以处置的自由时间量(T)。用公式表示为:

U=U(W,T)

上述公式中,W指通过合法努力获得的收入与非法收入的回报之和,T指可以利用的非工作时间(合法的与非法的)或业余时间量。假定非法活动的收益依赖于花费在非法活动的时间和其他的因素,例如社区的有价值物品的储存、对保护措施如保险柜的投资等。这些其他因素被假定能改变非法获益函数。

2.3.2 犯罪抉择的前景理论模型

犯罪抉择的前景理论模型是以心理学家归纳的前景理论模型为基础的。Lattimore和Witte对Kahneman和Tversky的前景理论模型做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进而强调犯罪行为决策研究应高度重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展更为适合的犯罪行为决策模型;二是探查用于影响犯罪选择的刑事司法测量公式化的含义。

对期望效用理论模型的批评导致了对期望效用模型的改变和不确定条件下决策模型(alternative models)的发展。前景理论模型强调初始财富和财富变化对犯罪选择的影响,而值函数(valuable function)与权重函数(weightingfunction)是其中两个重要概念[21]。值函数是决策者主观感受的价值,与参照点有关,取代了期望效用模型中的期望效用函数。决策权重则是受主观概率影响的函数[21]。

对待风险的态度是犯罪前景理论模型的核心。因此,有必要清楚地说明如何测量风险态度。事实上,可以基于效用函数的形状辨别犯罪人对风险的态度:凹形为风险回避,而凸形为风险偏爱。Johnson和Payne指出,如果一个人的期望水平是通过犯罪行为得到财富,那么中止犯罪就意味着损失[22,23]。这样,如果参照点是维持现状、并反过来把犯罪看作是获益的话,个体可能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来保持这种期望水平,而潜在的犯罪人初始财富的改变则将提高值函数。

2.3.3 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和前景理论模型的比较

比较犯罪抉择的期望效用模型和犯罪抉择的前景理论模型,前者的两个关键因素分别是犯罪人拥有的财富和空余时间,而后者的关键因素是财富的增量和自由时间的变化,并且犯罪人的初始财富提高了决策框架的参照点。这两种模型的共性在于,都很关注犯罪人对风险的态度,将风险态度视为犯罪行为决策理论的核心[9]。

3 犯罪行为决策研究方法

由于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决策研究和其他犯罪心理学研究一样,通常采用“事后研究”的方法,即被试是已经被定罪量刑的罪犯或已经承认犯罪事实的犯罪人。研究类型既有横断研究,如对某一特定时期的犯罪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也有个案研究,如对连续性的杀人、盗窃、抢劫等犯罪人决策行为模式及犯罪心理形成历程的纵向研究。研究犯罪行为决策问题除广泛应用各种实验设计、问卷、量表方法外,还经常使用以下几种方法:心理物理法、过程追踪技术(process tracing)、投射测验技术、访谈法、犯罪统计法等。

3.1 心理物理法

传统的心理物理法,主要用于确定物理量与心理量之间的关系。在决策心理学研究中,特别关心的是客观测量值(例如,贫富差异量的大小)与主观反映值(例如,抢劫、盗窃的犯罪人对贫富差异的知觉)间的差异,即通过分析实际行为与理性模型预测间的差异来说明人的决策过程[24]。

3.2 过程追踪技术

过程追踪技术是指能够追踪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认知活动的方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监测信息获取(monitoring information acquisition)、口语报告(verbal protocols)和档案分析(archive analysis)。

3.2.1 监测信息获取

监测信息获取是由主试创建一种决策任务,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监测被试决策过程中所察看和选择的信息。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收集以下数据:被试寻求什么样的信息?依照什么样的顺序?需要多少信息?信息察看的时间长度等[24]。监测信息获取过程所用的技术有眼动记录和信息板技术。眼动记录是运用眼动记录仪记录决策者在阅读获取信息时的眼动情况,推断决策者获取信息的维度。信息板技术是向决策者呈现信息板方案X特征的矩阵,且该矩阵中的数值是隐藏在后面的,决策者要求被试指明他需要察看信息板上的哪个信息。方法可以是以卡片覆盖信息板,或按被试要求呈现胶片,或运用计算机呈现方式,在被试的要求下呈现相应内容,计算机可以自动记录下被试的信息搜索轨迹,从而推断出决策的过程[24]。这些技术已用于某些类型的犯罪人(如盗窃犯、抢劫犯等)的犯罪决策过程研究,但成果尚未发表。如果未来研究中能使用这种技术,将可能获取更为客观的和全面的数据。

3.2.2 口语报告法

口语报告法是根据被试在决策过程中的口头报告,了解被试的认知过程,分析其认知加工序列的一种过程追踪技术,主要包括三种形式:(1)出声思维,要求被试在决策思维的同时,把头脑中所想的一切大声报告出来,这是一种同时口语报告方法;(2)追忆口语报告法,要求被试报告先前发生的认知过程;(3)问题回答报告法,要求被试大声报告出在决策或解决问题过程中头脑中想到的每一个问题[24]。Ericsson和Simon曾指出这样的自我报告可能是有价值的,也可能是准确的[27]。

犯罪决策的研究者试图了解犯罪人在思考实际的犯罪机会时的真实想法。尽管这听起来是一个很难达到的目标,但其他领域中的研究者已经通过收集口语报告的信息来详细描述自然情境中心理运演的经历[9],例如,股票业务量的选择[25]、超市购物[22]和医学诊断[23]。在犯罪人的思维过程研究中,早在1973和1985年就已经有人对入店盗窃犯和入室抢劫犯的决策过程使用口语报告法进行过研究[9,24]。

口语报告法的实施步骤通常包括:(1)训练被试学会“出声思维”;(2)为被试配备必要的传声和通讯工具,如每个被试配带一个微型录音机和小翻领话筒;(3)被试向实验中心报告自己在实验过程中的思维内容,一般一个小时一次;(4)主试对实验情境的特征进行编码,如对被试走过的每个商店的特征,如商店的安全设施、商店的设计、项目保护和人员状况进行编码;(5)记录被试的报告并编码,这首先要将报告记录拆分成许多短语,每个短语包含一个简单观念或思想[22,26];(6)专家对经过初步整理的短语进行分析和进一步推断被试的决策过程[9,26]。以Carroll和Weaver的入店盗窃犯罪机会知觉研究为例,被试的报告记录被拆分成短语后归纳为知觉的、动机的、判断的和无关的四类。例如,短语“有时我想知道如果我被抓住会发生什么后果”被编码为“对风险的判断”。专家根据这些编码信息来唤起被试的意向,使他们作更多的关于特殊技能、风险(被观察到、被抓住、被捕或被惩罚)的陈述,并要求他们给出一个采取或不采取偷窃行为的明确决定,以及对入店盗窃的可行性作出更明确的陈述[9]。

口语报告法的应用价值主要取决于访谈中被试或罪犯回顾的信息数量,这主要与研究者的访谈技巧有关。口语报告将可能成为研究犯罪思维过程、惩罚的威慑作用、非结构性决策、富有直观性和接近真实情境的有价值的研究方法[27]。

3.2.3 档案分析

人们头脑中的决策框架受到他的生活环境、社会经历、文化知识、以及个人的性格特征制约。文化传统、隐喻等也都是探测人们决策框架的重要窗口[28]。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犯罪人被捕前的生活环境、人生经历、文化知识水平、人格特征等方面的信息,结合特定的犯罪类型对犯罪行为决策进行分析。例如,可以通过档案分析了解不同类犯罪人的亚文化以及他们经常使用的暗语和隐喻,以探测他们的决策框架。对有犯罪前科的被试使用档案分析法,应关注其以往的犯罪经历、涉案的金额或被害人的受伤害程度,并与最近一次的犯罪情况作比较,从而分析出其犯罪行为决策的基本特征。

3.3 访谈法

使用访谈法时,研究者向每个被研究的犯罪人询问有关犯罪的具体问题:想要什么,怎样想的,怎样做的。例如,在汽车旁边抓到了窃贼,明确地问他们,为什么选择这条街道而不是另一条街道,为什么是这座房子而不是另一座,为什么是此时而非彼时。又如,研究入店盗窃的人,询问他们选择盗窃哪些物品,盗窃目标如何受货架位置的影响,以及他们如何考虑其特定的非法任务。

如果我们能评估罪犯的行为类型、他们客观存在的和主观想象的初期犯罪形式,那么对罪犯的个体行为观察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在假定的犯罪情境中犯罪人的反应与他们在真实的犯罪情境中的反应存在差异,因为假定的环境可能丢掉了真实情境中的关键特征,观察到的只是罪犯在缺乏真实后果的更为随意的情境中做出的反应[10]。另外,由罪犯做出的关于以前犯罪的陈述,研究者没有简单的方法来检验其真伪和准确性,回忆的局限性和歪曲、访谈的社会情境等因素都可能产生众所周知的偏差[27,29]。这些偏差可能很难决定对风险与收益知觉报告的时间顺序与犯罪行为报告的时间顺序是否一致。因此,在使用访谈法时要注意,访谈时间与作案时间的间隔越短越好;在被试选择方面,初次犯罪、社会阅历不深的罪犯,通过访谈获取的信息资料可靠性较好。

通过访谈法,可以深入了解影响犯罪人决策的各种因素的顺序。研究发现,犯罪人对经济价值的评估先于对犯罪行为风险的评估[12]。Payne指出,因情境而改变的过程模型包括五个步骤[9]:第一步,评估自己口袋中的钱(如果多,不犯罪;如果少,进入第二步);第二步,评估成功的可能性(如果低,不犯罪;如果高,进入第三步);第三步,评估获益的数量(如果低,进入第四步;如果高,进入第五步);第四步评估危险性(如果高,不犯罪;如果低,进入第五步);第五步,实施犯罪。

3.4 投射测验法

这种方法可用于研究犯罪人对待风险的态度。给犯罪人呈现编制的故事,要求他们选择,测查他们对风险的态度。这种方法既可以考察不同罪犯类型对待风险态度之间的差异,也可以考察犯罪人与非犯罪人对待风险态度之间的差异。需要注意的是,在犯罪决策研究中使用这种方法需要考虑犯罪人的特点,而不能简单照搬原创者的方法。常用的故事有美洲(亚洲)疾病问题、瓦斯爆炸问题、登山队问题、赶火车问题等[30]。例如瓦斯爆炸问题[18]:

设想有一座大型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有500名矿工遇难。煤矿的上级领导现面临两种抢救方案:一是利用直升飞机将伤员集中运往省城医院抢救;二是利用汽车将伤员分散运往附近各当地医院抢救。经专家仔细估算,两种方案所产生的可能结果如下:

方案A:有60%的机会救活100人,且有40%的机会救活500人。

方案B:有15%的机会救活400人,有45%的机会救活不了任何人,有40%的机会救活500人。

假如您是上级领导,请您在方案A和方案B之间做一选择。

3.5 犯罪统计学方法

在个体犯罪行为决策研究中,离不开考察人们对刑罚的威慑力量的知觉。这就需要通过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罪犯和犯罪的有关信息的聚合来探查惩罚对犯罪的威慑效应。例如,可以分析某一个辖区样本的逮捕率(犯某种罪行被捕的人数除以犯有该类罪行的已知人数)和犯罪率间的关系,如果两者呈负相关,则可以解释为威慑有效果[10]。显然,犯罪人对所在地区的刑罚威慑效果是有所察觉的,这是影响他们犯罪行为决策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显然,不管采用上述哪种研究方法,要准确地理解犯罪行为决策过程,必须非常明确地分析特定的犯罪类型[16]。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目标,受不同情境因素的影响,例如,有各种盗车犯罪者:偷汽车兜风的人,盗窃汽车元件或车内财物的人,偷车卖掉或拆零件卖的人,希望拥有汽车供犯罪使用的人,把汽车简单偷回家的人等。这并不是说,犯一种盗车罪的人就永远不会犯另一种,而只是表明为一种目的而盗窃与为另一目的而盗窃之间在犯罪机会选择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4 犯罪行为决策未来研究展望

目前我国学者关于个体犯罪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针对特定类型犯罪的实证研究更少。在未来的研究中,我国学者可选择犯罪学与认知心理学相结合的犯罪行为决策研究作为一个重要的突破口,一方面研究犯罪行为决策的理性问题,另一方面对犯罪行为决策进行实证研究。

4.1 犯罪行为决策的理性与非理性研究

对犯罪理性的探讨一直是犯罪学、刑法学、犯罪经济学研究的基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决策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目前尚无定论。如前所述的理论显示,并非所有的犯罪人都是非理性的。事实上,除个别犯罪如激情犯罪因愤怒杀人外,绝大多数都是在理性支配下而为的,但是,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例如,相对于其他犯罪主体而言,职务犯罪主体(理性人)掌握的法律知识确实更多,而贪污贿赂犯罪主体在各项犯罪中的犯罪黑数最高,隐蔽性更强,更知道如何理性对抗法律[31]。即便如此,这些犯罪人对司法机关所掌握的信息等并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

目前,国际和国内关于非理性犯罪的报道在不断增多,如许多连环杀人,连续性纵火,杀人后支解尸体等案件,其中许多案件并无明显合理的作案动机。研究犯罪行为决策的理性与非理性问题,其结果将为识别易犯罪人群提供理论支持。

4.2 犯罪行为决策的验证性研究

我们认为,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犯罪行为决策的验证性研究:

(1)不同犯罪类型风险态度研究。犯罪期望效用模型与前景理论模型都关注犯罪人的风险态度,那么犯罪人已经拥有的财富(例如绝对贫困者的财富接近零)、犯罪人对财富的渴求(如相对贫困者由于攀比导致的财富需求)以及犯罪机会带来的财富增量(如职务犯罪可能给犯罪人带来的收益)对犯罪人的风险态度的影响是否与犯罪前景理论模型相符,成为犯罪行为决策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

(2)犯罪人主观概率倾向性研究。国内有研究显示,青少年犯罪人与成年人在犯罪风险的心理预期方面没有显著差异[2]。犯罪人对自己犯罪行为受到惩罚的概率估计是否符合前人的研究结果?犯罪人的决策到底受哪些因素的影响?是否表现出单一的维度偏好等是犯罪行为决策研究的另一主要问题。

(3)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情绪成熟度、犯罪人所属群体的文化传统对决策框架和决策风格的影响研究。有研究显示,过度自信会影响决策质量[32]。也有一些研究显示,集体主义文化与个体主义文化相比,在对决策行为的影响方面,前者更鼓励人们冒险。犯罪人与未犯罪的人相比,是否在过度自信方面存在差异?情绪在人的犯罪决策方面是否有促进或延缓作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文化对个体决策行为有什么样的影响?它们成为不同群体的对照研究和跨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

(4)价值观念对犯罪行为决策影响研究。我国关于犯罪原因的分析中经常提到价值观这一概念,然而,从某种价值观念转化为犯罪动机并进而转化为犯罪行为,却不是一个简单的线性关系。某种价值观念通常表现在各种行为决策中,包括犯罪行为决策。价值观念对决策具有定向作用[28]。当前我国社会比较流行的价值观念对犯罪人决策的影响成为一个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5)影响犯罪行为决策的关键因素及模型建构研究。我国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个体犯罪原因提出了犯罪综合动因论,涉及8个维度39个因素[33]。事实上,不管是主体自身还是主体外的影响因素,最终都要通过大脑对各种因素的认知整合,形成某种特定的态度。内隐的真实态度、对犯罪收益的预期、对犯罪成本的估计、犯罪机遇、社会对犯罪的态度知觉可能是人做出犯罪或不犯罪的选择的关键影响因素,对特定文化背景下犯罪决策的影响因素建构模型,能为国家刑事政策的制定提供直接依据。

(6)犯罪人的直觉判断过程及影响因素研究。在与犯罪人面对面的交谈中经常听到他们这样的表述: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做了……乍看起来,犯罪人做出实施犯罪的决定凭的是直觉,然而他们对犯罪与不犯罪的利益得失的权衡,常常是以周围人犯罪以及受惩罚程度为参照的[34]。决策行为理论对直觉给予了特殊的重视,西蒙把直觉模型看作是和理性模型、行为模型同一层次的第三种描述人的决策的模型。对犯罪决策者的直觉判断过程的研究,旨在探索出一种能真实地描述犯罪人实际行为的机理,重视人类大脑对信息的获取(感知、记忆、提取)、加工(分析、辨别、选择)、判断和反馈(学习)等各个环节的机理[28]。对犯罪人决策中的直觉模型研究可能会给犯罪研究带来新的研究热点。

综上所述,深入开展犯罪行为决策的实证研究,探索不同类型犯罪的行为决策模型,不仅能丰富犯罪学微观研究的理论,也拓展了心理学的应用研究,这些成果将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完善犯罪预防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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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决策的理论与研究方法_前景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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