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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直接影响到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也给工程造价编制带来了一些挑战和影响但是,“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趋势,“营改增”是深化我国工程改革的关键,对我国企业优化整合具有现实和积极意义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总额,有必要对“营改增”税制改革进行分析,研究其影响结合工程行业特点,对工程造价实行“营改增”的新模式。本文首先对工程的“营改增”税改制度进行阐述,接着从计价模式转变、工程造价的组价变化、增加工程造价测算的不确定性、增加材料采购可变因素等方面研究“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
1工程“营改增”概述
在税务制度中,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改之前,工程建设行业的工程项目主要征收的是营业税,营业税的征收在我国工程行业已施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由于工程建设过程工期长,工程建设内容复杂且丰富,包括原材料购置、工程设备销售与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修理修配等,建设过程有关于收付往来产生的税费征收主要是在增值税、营业税并存的间接税税制架构下,由于营业税税制的存在,导致在后续环节重复征收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导致重复征收的问题产生。营业税计税方式下,我国工程的税率为3%,工程企业的税后造价作为营业额,营业应纳税额直接用营业额与税率相乘后得到。而税改后,工程企业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工程中计税基数是税前造价,工程的销售额在简易计税法中,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采用税前造价乘以简易税率3%;而一般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抵扣后的差值。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工程行业税制改革将工程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工程税由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工程行业收入增长的税种为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我国工程企业“营改增”相关文件相继出台,工程企业在相关增值税项下的经营控制要点也相继出台。“营改增”给工程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影响,直接影响到建筑业工程造价的编制和控制。
2“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
2.1对人工劳务成本的影响
在工程行业总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为30%,劳动力就业主要来自劳务公司或分散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务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的,按劳务收入的11%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营改增”之前,劳务分包商只需缴纳营业税的3%“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了8%,无法抵扣最终劳务分包商的劳务成本,缺乏其他投入来源但是,由于利润较低,劳务公司无法承担如此沉重的税负,因此将税负转嫁给建筑公司,必然导致建筑企业税负的增加。
2.2对材料及设备价格的影响
2.2.1材料设备成本占总成本的60%。因此,合理的成本控制直接决定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施工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如地面材料和混凝土,很大一部分由当地供应商提供由于规模小,不符合纳税人条件,或“营改增”后不能开具发票或只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票此时,主体工程所用材料无法开具发票,或仅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大降低了可抵扣进项税额,导致施工企业税负增加,间接增加了工程成本,减少了利润空间。
2.2.2“营改增”后,钢筋、混凝土、电力等工程的主要材料或散装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作为材料采购人,可以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施工方无法取得建筑材料增值税发票,几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同时也承担甲方提供的营业收入,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相应的销项税将导致增值税多缴,增加建设方的实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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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在工程建设企业中,营业税属于内部价格税的范畴,主要征收建筑业的各项活动;而增值税属于外部价格税的范畴,主要是差额税。由于税收对象的不同,与传统的成本模型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营业税模式下,收入含税,实行“营改增”后,当期确认的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予以抵扣。同时,在成本分析时,取消原材料、租赁等相关项目的进项税。此时,如果项目的部分进项税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或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则会增加成本,增加项目成本。所以,“营改增”在影响产品定价的同时,也会对工程行业的建设投资、招投标以及房地产产生一定的影响。
3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相关对策
3.1税收筹划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减轻税负,是我们全面落实税收工作的重要目标,对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实施税收筹划,不得有欠税、骗税甚至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提高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能力也是实施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之一。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根据税务部门提出的相关意见,优化税务规划方案。做好税收筹划,最大限度地减免增值税抵扣项目对相应税负的抵扣,减少企业资金外流。当然,这也是为了减轻企业自身的税负总量,扩大企业的实际经营效率。要合理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必须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清楚了解税法的最新动向和国家有关政策,准确给出税收筹划工作中的实际内容,保护企业利益。
3.2合理选择材料供应商
工程原材料价格直接决定着建设项目的成本,在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原材料采购受到直接影响。供应商也会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发生变化,这大大影响了建筑公司采购建筑原材料的折扣同时,还要考虑供应商是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质量证明,这将对建设单位未来的建设发展产生影响。对于没有正式增值税发票的工程材料供应商,我们将其踢出采购对价范围,以提高我们的增值税抵扣比例,降低企业实际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3.3细化企业内部招投标报价体系
如果仅仅从表面内容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只是税制改革的内容,但事实上,它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非常深刻的影响因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的发展趋势,调整生产经营观念。在决策和规划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所有的投标项目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其相应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内容上,我们需要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相应的工程材料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在11%以内的,按给定的内容计算需要承担的附加税负,据此建立项目报价模型。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报价值。
3.4调整创新审计制度
在审计制度创新过程中,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往往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进行最终审计,造成概算、预算、结算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指导方针的颁布,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就要对项目进行审计。工程造价的变化,会导致原工程预算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建筑业企业必须适当推进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核定工程造价。如果技术部门本身没有专业的审计人员,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尽可能改进和完善项目预算的审计工作。
3.5调整材料费用计算,补偿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工程施工企业为控制材料成本支出,降低企业税负,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与要求,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甲供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需采用甲方物资供应方式的,施工企业造价人员应采取措施,尽可能少扣进项税例如,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可以与发票收款人进一步协商。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必须选择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并同意发票的收款人为乙方;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但不能提供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的,按工程造价进行相应的抵扣。乙方根据扣除的工程费用提供专用票。(2)自购料。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条款中涉及税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做出修订与完善;同时,明确开具发票的时间、业务付款方式及条件。总之,造价人员应充分考虑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垫资模式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通过签订及完善相应的补偿条款,来补偿和抵消企业增加的税负。
结束语
营改增后,征收增值税实行的是价税分离,由于税率存在差异,抵扣规则也不尽相同,报价、计价等都发生了变化,工程计价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工程造价人员要进一步掌握营改增税收机制的计价规则,提高建筑企业的定价能力,通过合同条款尽量规避风险,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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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断.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15):1387.
论文作者:许志涛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5
标签:工程论文; 增值税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税负论文; 营业税论文; 税额论文; 进项论文; 《建筑细部》2019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