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世界中理性选择与非理性选择之融合——从质疑效用最大化角度对若干理论观点的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性论文,效用论文,与非论文,经济学论文,角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效用最大化是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吗?
经济学十分重视效用最大化之于理性选择的属性规定。各大经济学流派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或显性或隐性地将选择行为结果作为判别行为属性的依据。①客观地说,各大经济学流派把行为结果置于理性和非理性选择的分析,反映了效用最大化对选择理论的范式影响。其实,作为经济行为动机和目的之公理性假设的效用最大化,放弃了对“行为人的认知会随信息、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考察,而“以效用最大化作为评判理性决策标准”的理念,则是忽视赫伯特·西蒙之过程理性学说批判效用最大化学理的明显例证。②经济理论有关效用最大化之于理性选择的上述研究倾向,表现为它脱离了心理学而独立发展。无怪乎,间接支持效用最大化理论的某些观点,认为心理学研究的终点是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在笔者看来,经济学摆脱心理分析而直接从动机和目的来描述人的选择行为,很可能就是各大经济学流派显性或隐性地将效用最大化作为理性选择行为之判别依据的原因所在。
效用最大化的理论魅力在于反映或揭示了人的经济行为的目的和本性。两百多年来,经济学对理性研究范式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分析偏好,决定了主流经济学在解说客观经济变量时难以摆脱这种公理化假设。非主流经济学认为,建立在理性、利己、效用最大化分析前提之上的“经济人”假设,推崇的是理性逻辑演绎和数学定量分析,这种摒弃人的主观和心理因素而反对用实验来解释经济现象的分析方法,容易忽视对人性特点所引发的偏差行为的研究。通盘考虑“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内蕴,可以以为,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决策理论中,效用最大化是被看成行为人理性和利己本性的最终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主流经济学实际上是将效用最大化理解为行为人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
效用最大化是与偏好问题紧密相连的,传统经济学所研究的选择偏好,通常是针对消费选择中的实际效用排序而言的,或者说是在给定价格和预算约束下求解效用函数最大化的,因而这一研究并不包含选择行为的预期。随着现代经济学越来越关注于不确定条件下的风险决策,选择偏好在理论上便被规定为由期望效用的排序来决定。例如,冯·纽曼和摩根斯坦认为,不确定条件下的选择行为明显存在着一个选择束{xω}(这里的ω∈Ω)和Ω上的一个概率分布p(ω),所有的概率分布构成一个“未定的选择空间”£,而选择偏好就定义在£之上,如果£上的选择偏好满足自反性、完全性、传递性和连续性,并同时满足阿基米德公理(Archimdean axiom),那么,行为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选择过程就可以被描述为经济理论界所称之为的冯·纽曼和摩根斯坦的期望效用函数。③可见,主流经济学主要是通过对偏好的理解和解说并通过效用最大化来论证理性选择的。我们有理由认为,效用最大化构成了主流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的必要条件。
包括非主流经济学在内的许多经济学流派对主流经济学“偏好一致性”的评说,是一种符合现实的逻辑批评。④但迄今为止,经济学关于效用最大化的批评却是暧昧不清的,这种暧昧不清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针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解说或论证,始终以效用问题为分析主线,尽管在效用能否实现最大化上存在着分歧;(2)用行为结果是否产生效用作为界定理性选择的标准,将不能产生效用的选择行为置于理性选择的范围之外;(3)各大经济学流派一直存在着或从数学上或从逻辑上证明由偏好顺序推演效用最大化的努力。实际上,行为人的选择行为是否理性,取决于他对事件决策时是否进行了理性思考,是否对影响决策的信息和环境因素进行搜集、整合、加工和处理等,或者说是否发挥了自己对事件决策的认知。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它是我们认识和构建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或前提。因为,效用对选择行为并没有内在的规定性。经济学把研究对象划定在财富的形成和增长上,因而把效用最大化当成是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必然。人们经常研究个体投资失败和社会经济增长受阻的原因,但这种研究通常是在效用最大化的理论框架内进行的,如果将效用最大化作为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来评判不成功的个体和政府的投资选择,那么,我们就容易认定他们的选择行为具有非理性选择行为的属性。
其实,投资结果失败的个体和政府在选择中同样有着偏好的顺序排列,同样有着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努力倾向,这两个“同样”不能因为没有实现效用最大化而被否定。更一般地说,是他们在投资选择时同样进行了理性思考,同样对影响决策的信息和环境因素进行了搜集、整合、加工和处理,同样发挥了他们对事件决策的认知。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投资失败就否定他们选择行为的理性。因此,效用最大化不能构成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
效用最大化并不构成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这一见解,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1)从行为人的实际选择结果来看,效用既可以是正值(满意)也可以是负值 (不满意);(2)从行为人的实际选择过程来考察,他在作出决策时或多或少对信息、环境等不确定因素进行了搜集、整理、加工、处理,从而发挥了自己的认知,因而不能依据选择结果不满意(效用负值)就否定其选择行为的理性属性;(3)至于行为人放弃理性思考而完全在外部环境驱动下或完全由感情机制促动所采取的非理性选择,我们认为这种选择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部分的理性思考;(4)在现实中,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其选择行为都可以看成是理性与非理性的某种同构现象,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理性选择向非理性选择的转化。⑤将选择行为理解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同构或解说为理性选择向非理性的转化,体现了选择行为的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的思想。显然,这一思想是以否定“效用最大化构成理性选择之必要条件”为基础的。
下面,我们对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等流派涉及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的思想作出一些评述。
二、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现象的失察
一种理论对现实问题的概括和总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理论的分析框架设定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分析视角。概括而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是通过偏好和禀赋的外生分布以及给定的约束条件来架构的,其分析视角则是集中在“经济人”范畴内的对制度、主体、行为的考察。以分析框架的设定而言,由于它将心理因素置于分析框架之外,不重视对行为的学习过程的研究,缺乏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活动的描述,因此,以心理活动为底蕴而外在形式表现为靠直觉、感情机制和环境诱导所产生的非理性行为,便自然不在新古典经济学的视线内。以分析视角而言,由于“经济人”概念锁定了其分析的逻辑和推理范围,因而,不属于“经济人”分析范畴的非理性决策也就容易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视角中掠过了。
理性与非理性的融合现象之所以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未能得到重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理性选择被新古典经济学定义为一种经过行为人挑选的行为方案及其属性。行为人挑选的行为方案及其属性,通常限定于自利和效用最大化,而不是注重对行为人选择过程的描述或定义。其实,突破经济学而从社会学宽泛的层次上来考察,人的经济行为只是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它不仅要依赖于社会网络,而且是经济制度的一种建构。我们理解选择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自利和效用最大化,而是应当将其拓宽到整个社会的环境和信息及其对行为人认知所发生影响上来。实际上,非主流经济学关于选择行为的非理性的解读,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来认识的。
了解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失察,需要对其理性选择模型的核心思想“偏好一致性 +效用最大化”作出分析。熟悉新古典理论的学者知道,这个模型是建立在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之上的。它强调自利而忽视利他,排除了“非经济动机”对选择行为的影响;正因如此,新古典经济学才可能在理论上对“偏好”作出“一致性”的解释。但利益最大化并不一定要通过“一致性”途径来实现,同时,这种一致性不仅可以用来解释个人利益的追求,也可以解释对其他价值的追求。⑥在笔者看来,阿马蒂亚·森所说的对其他价值的追求,就是其他学者强调的利他因素对经济选择行为所发生的影响。
新古典经济学在选择行为的社会功能上过于强调个体的功利,并没有把属于广泛文化层面上的传统、习俗等所规定的诸如亲缘、名誉、信任等引致非理性经济行为的利他因素纳入分析框架,这便缩小了理性选择的定义。关于这一点,非主流经济学家与其他社会科学学者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责难是殊途同归的。他们认为,选择行为在受利益机制驱动的同时还会受心理因素的支配,行为人为子女、亲朋、团体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而不是完全限定在个人经济利益的功利层面。
新古典经济学对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失察的逻辑推论,必然会将“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选择行为看成是非理性的。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有趣的,因为,行为人在具有自利性特征的同时,也存在着公正和利他的特征;从经济活动过程来看,由于行为人的公正和利他行为往往是同市场原则相背的,即公正和利他行为并不反映对效用最大化的追求,于是,新古典经济学自然会把“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选择行为”当成同自身理论演绎“不合拍”的东西,而在理论阐述或论证方面不加考虑。但问题在于,行为人的公正和利他选择常常可以得到被称之为“社会资本”的收获,它有助于行为人实现自己的目标函数。按理,思想深邃的新古典经济学应该把以上情形融入分析框架,因为从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这类选择行为归根结底仍然属于一种理性选择。但由于反映公正和利他因素的选择行为背离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教义”,它既不直接体现效用最大化,也不能以偏好一致性进行解说,因此,蕴涵着以直觉、感情机制为特征而表现为利他形式的选择行为,便自然不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视线内了。
莱宾斯坦(Leibenstein)似乎敏锐地察觉到了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失察。他认为,个体在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具有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倾向。⑦莱宾斯坦对选择行为的这种觉察是在论述X低效率理论时意识到的,虽然他没有明确指出这是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的融合,但他关于选择行为并不一定以效用最大化为前提的见解却包含着以下两种值得思考的内容:(1)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倾向,并不意味着行为人进行选择时没有发挥对信息和环境等复杂因素进行加工、处理的认知;(2)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念,经济选择行为“不追求效用最大化”属于非理性选择,则这种见解就明显蕴含着现实中的经济选择行为时常是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思想。
行为经济学对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观察要直截了当得多。权且不论他们在有限理性分析前提上对传统选择理论的批判,单就他们对新古典经济学失察于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来说,行为经济学的思想观点可以概括为:个体选择行为在受效用最大化影响的同时,也会经常受到诸如灵活偏好、心理特征、信念和价值观等多种环境诱导因素的影响。⑧但无论是莱宾斯坦还是卡尼曼、特维斯基,他们都是关注个体选择时有可能存在的不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倾向,他们既没有对效用最大化是不是构成理性选择的必要条件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也没有在各自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概括出选择行为存在着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结论。新古典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失察,迄今为止,都没有被经济学大师们系统地补缺。不过,加里·贝克尔曾敏锐地观察到“经济行为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相容性”,⑨贝克尔的这种理论敏感,倒是在行为经济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三、行为经济学对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理论敏感
传统理性选择理论是逻辑抽象及演绎的经济学方法论的产物。由于行为人的意志、直觉、本能、欲望、习俗等难以用理性逻辑来描述,因此,以理性逻辑和演绎规则作为认识工具的新古典经济学,不能有效解释市场信号和行为人活动规则之间的现实关系。以逻辑演绎的现实说服力不强的原因而论,最重要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预设前提常常被现实所拒绝。预设前提之所以被拒绝,或是预设概念本身经不起逻辑演绎的推敲,或是预设概念由于样本小、操作性差以及程序等问题而无法测量和检验。⑩行为人的意志、直觉、本能、偏好、欲望、习俗等,只能近似地用数学逻辑来说明,并不能被预设前提所囊括;换言之,任何企图通过数学模型以总计数、平均数、边际数来解说选择行为的努力,既不能在数理逻辑上支持预设前提,也难以消除数理逻辑推论与现实之间存在的距离。
行为经济学关于人类选择行为的理论研究的贡献,是利用认知心理学的成果来探索实验得出的经验数据,以说明传统选择理论与现实的偏离。在行为经济学看来,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仍然是个人主义,不应该把选择过程抽象成个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黑箱”;面对信息和环境的复杂性而进行选择时,个体并不是一个充分自主的选择主体,他会受到过去确定性事实、社会风俗或时尚、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甚至社会偏见或歧视的影响。行为经济学家的有限理性分析前提本身所包含的对完全理性否定的规定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促使他们在运用心理分析时关注非理性选择;不过,从行为人对信息和环境等复杂因素的认知来看,由于理性选择是个体选择的初始点,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个体选择中始终存在,于是,行为经济学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逐步对理性与非理性的融合问题发生了敏感。
分析行为经济学对选择行为的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的理论敏感,不能撇开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心理学、生物学等有关人类行为研究的理论积淀。行为主义创始人美国现代著名心理学家华生(J.B.Watson)认为,心理学是行为的科学,其理论目标是对行为的预测和控制;这一见解对行为经济学从心理角度研究经济行为起着理论奠基的作用。美国社会心理学家Kurt Lewin,曾将心理、生理因素与外部环境糅合在一起,提出了著名的Lewin模型;(11)这个模型给行为经济学边界了分析框架。古典经济学家米尔曾将意志、情感、动机、风俗等理性无法把握的因素称之为“干扰因素”,认为这些干扰因素会导致人的非理性行为;显然,米尔的研究是在古典经济学的体系内对完全理性假设或“经济人”提出了怀疑,这对于行为经济学洞察现实中的非理性选择行为无疑有启迪或帮助。或许有人认为行为经济学是以认知心理学为基础来揭示非理性选择的,其对非理性选择的描述是通过实验来完成的,但实验只是一种手段,如果行为经济学家们不对传统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分析变量和范围等作出“改造”,仅仅在分析手段上做文章,那么,他们对非理性选择的认识决不会像其理论所展示的那样基本到位。
拓宽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行为经济学对现实中存在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敏感,在相当大程度和范围内也受到了其他学科有关欲望、需求等心理分析的影响。(12)但是,先前的各种社会科学理论对经济行为的心理过程所涉及的感觉、思维、体验等心理的分析和研究,主要集中在人的欲望和需求等方面,并没有联系记忆、情感等心理活动来分析经济行为。同时,对个性心理的分析,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其他社会科学,并没有不加任何约束条件来结合环境因素对人的千差万别的兴趣、动机、爱好、需要、价值观念等进行分析。以心理学的分析为例,它强调环境因素对人的刺激作用,这种刺激引起人的心理特征和心理过程的变化,以至于做出与这种刺激相适应的行为反应;以经济学的研究为例,它也只是在施加环境约束的条件下局部涉及到心理反应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的。如此分析,致使了经济学与心理学对人类行为的研究出现理论上的隔离带。正因如此,在“经济人”概念占支配地位的学术背景下,不仅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现象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就连非理性选择行为也被忽视了。
行为经济学家与先前的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不完全一样,他们在把心理学和经济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的同时,并没有离开对支配人的行为选择的欲望、动机、需求这几个中心点的研究。具体地说,他们认为选择行为既不完全是行为人对外部环境的直觉反应,也不是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偏好一致性和效用最大化的抽象而简单的结果,而是经历了知觉层次和思考后的认知过程。联系行为人思考的时间长短来看问题,行为经济学对行为人所做的各种实验表明,如果行为人对实验立即作出选择,其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所反映的直觉成分要多一些,如果行为人在实验中经过一定时间的思考后才做出选择,则其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就更多地表现在知觉层次上。(13)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以心理学关于非理性选择的解释,当行为人以直觉的形式做出选择时,他的选择行为是非理性的,而当行为人以知觉的形式做出选择时,他的选择行为是否就是理性的呢?这个问题在行为经济学的理论解说中似乎没有明确的答案,但依据他们以认知心理学为基础对非理性选择所作的解释,又似乎可以肯定这一点。因为,直觉是对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的直观反应,通常没有经过理性思考;而知觉则是人对事物各种属性的诸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反应,它或多或少包含着一些思考的成分。因此,行为经济学在选择行为实验中实际上是借用心理学对知觉的定义,潜意识地解释了理性行为。
行为经济学家对人的兴趣、动机、爱好、需要、价值观念以及由此规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规避等的重视和关注,应该说是既看到了直觉形式下的选择行为也觉察到了知觉形式下的选择行为的双重存在。因此,我们可以把行为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敏感,高度简化为在直觉和知觉两种形式上来理解,即可以认为行为经济学是以知觉和直觉两种形式来解释行为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行为反应。
关注于人的选择行为的不确定性,是行为经济学的理论特色。面对现实中的大量与传统经济学理论不一致的选择行为的悖论,行为经济学概括了一些用于解说这些悖论的诸如确定性效应、情景依赖、心理帐户、锚定效应、羊群效应、可利用性偏差等概念,并通过决策性功利和体验性功利、记忆功利和当下功利等的划分,比较符合实际地说明了行为人的选择行为在直觉和知觉两种形式上的反应。(14)关于这个问题,值得说明的有两点:一是其他经济学流派很少通过实验对人的选择行为的心理动机在理论上作出如此透彻的分析,尽管他们的研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涉及到了心理问题;另一是其他经济学流派没有利用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在直觉和知觉这两个层面上将行为人的选择行为进行解析。正是由于先前的经济理论很少做过这样的研究尝试,因而,这些经济理论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认识不敏感。行为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理论敏感,则是通过对现实选择的知觉层次和直觉层次的理论划分来展开的,而选择行为在这两个层次上是经常混合在一起的。
但是,敏感某一问题是一回事,明确意识和清楚说明这一问题则是另一回事。例如,在经济学说史上,边际效用学派的代表人物庞巴维克(Ponbawick)、英国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马歇尔以及英国的马尔萨斯(Malthus,T.)等人,都曾从效用角度对心理活动影响人的行为进行过研究,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非理性行为的现实存在,但没有利用心理学有关知觉和直觉的理论对理性和非理性的问题作出深入的分析。再例如,新古典经济学大师帕累托(Pareto,V.)曾将逻辑行为看成是理性的,而将非逻辑行为看成是非理性的,他认为这两种行为在现实中常常是混同在一起的,但他也没有对这一观点进行追踪研究,仍旧回到了新古典的分析框架。(15)
相对而言,行为经济学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理解要清晰得多,他们在否定完全理性假设的基础上严厉批判了偏好的一致性,尽管他们对效用最大化影响人们选择的理论倾向暧昧不清,但在甄别选择行为的实验中,运用了认知心理学来研究增强物对行为选择的刺激,通过对信息的编码、储存、提取、变换和传递等过程完成了对环境因素影响人们选择行为的解读;他们通过个体不同的心理特征对同一外部增强物的刺激,认为不同的个体有可能以知觉的方式采取理性选择,也有可能以直觉的方式采取非理性选择。经济学界一致认为行为经济学的特殊学理地位,是在认知心理学基础上将心理学和经济学并轨来分析人类的选择行为,其实,从他们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感悟来看,这种并轨研究明显体现了他们在运用知觉和直觉这两个心理学范畴时对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敏感。
进一步解读行为经济学对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理论敏感,我们可以用卡尼曼等人所创立的那条凹凸相间的财富变化的价值曲线来解释。在那条凹凸相间的曲线中,曲线凹状部分表示知觉方式下的选择行为而凸状部分则意味着直觉方式下的选择行为。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行为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来证实该学说对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现象的理论敏感。
四、从有限理性的发挥程度看理性与非理性的融合
经济学自罗伯特·西蒙之后承认人是有限理性的行为主体以来,便开始在内容上而不是在形式上重视信息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对选择行为所发生的影响。但是,仅仅将有限理性作为一种分析前提而不重视对它的发挥程度的研究,不足以有效地解释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属性,尤其是不能深入地解释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现象。笔者在以前的研究中曾提出过一个可供学术界深入探讨的概念“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是指:行为人对信息和环境等复杂因素进行搜集、加工、整合、处理的认知发挥程度,取决于行为人在选择过程中对这些因素的理性思考时间,时间越长,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就越高,反之,则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就低;“有限理性实现程度”表示选择行为存在着“潜在、即时、实际”的三种状态,人的实际选择中所实现的有限理性程度可表示为:即时有限理性状态<实际有限理性状态<潜在有限理性状态。(16)
从理论和现实进行逻辑思考,即时有限理性状态<实际有限理性状态<潜在有限理性状态,会产生如下两点值得思考的推论:1、在现实中,行为人选择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认知,这种状况表明他们在加工和处理信息、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时,既有知觉的因素也有直觉的成分;2、当行为人主要以知觉方式并经历较长时间的理性思考而进行选择时,便趋向于潜在有限理性状态,当行为人只经历较短时间的思考而主要以直觉方式进行选择时,则趋向于即有限理性状态。因此,如果我们从知觉或直觉方式并结合思考时间的长短来判定行为人的理性选择和非理性选择的属性,实际有限理性状态便明显地反映了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特征。
从有限理性的发挥程度来考察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当行为人面对某一具体选择时,一方面他会通过对信息和环境不确定性的处理来发挥自己的认知,而当认知受到限制时,他就有可能会像行为经济学所描述的那样受社会性因素的干扰而放弃思考,此时,理性发挥就有可能受到诸如确定性效应、情景依赖、心理帐户、锚定效应、羊群效应、可利用性偏差等的影响,这种情形也可理解为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事实上,人们进行任何一项行为决策都是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进行的,即便从行为结果来看非理性特征明显,但它或多或少也会包含着一些理性的成分,因此,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体现了理性选择和非理性选择的融合现象。
五、行为金融学中暗含的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的思想
作为行为经济学重要分支的行为金融学,以金融市场中人的真实行为为分析对象,研究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心理决策过程及其运作机制,是将行为理论与金融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它突出投资者的认知心理活动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这种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使得经济学的有限理性分析前提落实在现实的基础之上。较之于传统的金融学理论,行为金融学在对金融市场中的制度、主体和行为进行研究时,不承认证券的同质性及市场的完全竞争性,否定信息的完全对称并强调市场的摩擦,因此,其理论体系是以解析传统金融理论困境、进而说明现实投资行为为己任的,或者说它的研究范式发生了由传统金融理论的“理性范式”向行为经济理论的“心理范式或行为范式”的转变。
国内经济学界针对行为金融学有关投资选择行为之研究的解说,存在着一种“重视非理性选择、淡化理性选择”的分析倾向。其实,行为金融学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上对金融市场中投资者真实决策行为的分析,在强调非理性选择的同时,并不否定投资者理性选择的存在。我们可通过行为金融学的这种理论分析视域来寻觅其中所暗含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思想痕迹。
在金融市场中,证券价格常常偏离证券基础价值的客观事实,曾促使经济学家们提出并论证了许多令人兴奋不已的理论。(17)但无论是有效市场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还是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等,由于这些理论对行为主体和信息、环境因素设置了一系列的约束条件,因而不能符合实际地说明证券价格对证券基础价值的偏离。行为金融学以投资者的各种非理性心理现象为分析依据,对设置了约束条件的“理性经济人”作为分析假设或前提持严厉的批评态度,尤其是对效用最大化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现实中的投资者既是风险规避者也是风险偏好者,有效市场理论关于套利行为能够熨平价格偏离价值的论述、资本资产定价等理论关于市场机制可以自动纠正价格偏离价值的分析,均是将人的心理因素、信息和环境等的不确定性作为外生变量而得出的抽象逻辑结论。
按照行为金融学对非理性选择的解释,风险偏好是投资者依靠直觉和感情机制、在放弃对信息和环境等因素的认知的情况下完全由外部诱导所产生的一种并不能断言盈亏的行为方式;同样,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理性思考、对信息和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发挥认知而采取风险规避的态度进行选择,也未必只盈不亏。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究竟是风险规避还是风险偏好,均是市场信息和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投资者的结果。这就是说,传统金融学以风险规避的“理性经济人”的行为方式来解说证券价格会回归证券基础价值的理论存在着严重的疏漏。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是风险规避者和风险偏好者的集合,即便对单个投资者来说,他在某一特定的时空上既有可能是风险规避者也有可能是风险偏好者。因此,无论是将风险规避理解为理性选择而将风险偏好理解为非理性选择,或者作出完全相反的理解,行为金融学的这些理论观点明显包含着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思想。
针对新古典金融理论的公理体系的不完备,行为金融学主张对金融现象的研究应该从心理向行为作逻辑推演,认为套利理论既无法解释金融市场中的诸如股票市场溢价谜团、股价波动谜团、封闭式基金谜团,也无法对企业融资活动扭曲市场均衡的现象作出说明;解释证券价格偏离证券基础价值的关键,是从心理和行为相结合角度来研究金融市场中客观存在的非可套利性。传统金融学的套利理论是建立在投资者的理性预期和风险规避的假设之上的,套利行为的具体表现,是投资者通过理性预期发现金融资产价格低于其价值时就买进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资产的价格高于其价值时,投资者就风险规避地卖出该金融资产。换言之,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被假定为理性经济人而不会犯错误,可以实现效用最大化。行为金融学则认为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会经常犯错误,原因是他们常常以经验方法来处理金融操作行为。
行为金融学十分重视对由经验驱动偏差(heuristic driven bias)的行为研究。经验驱动偏差是以有限理性分析为前提的,有限理性的存在意味着金融市场中的理性和非理性投资者的同时存在。显然,这种理论见解否定了传统金融学关于非理性投资者不符合“理性预期、风险规避”假设而被市场淘汰出局的理念。但值得说明的是,经济学界对行为金融学这种观点的评述到此止步了。其实,行为金融学对有限理性思考下的受心理、信息和环境影响的选择分析,部分暗含着对“理性预期和风险规避”影响选择行为的肯定,部分是强调“经验驱动偏差”影响非理性选择行为的存在。因此,我们从这里也可品味出行为金融学所暗含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思想。
传统金融学关于投资者的决策过程是风险透明和收益可观测条件下的所谓“框架独立”(frame independence),忽视了现实中的行为背景或环境。行为金融学认为,引起证券价格偏离其基础价值的另一行为形式及其反应,是“框架依赖”(frame dependence)。(18)框架依赖和经验驱动偏差会导致无效市场(inefficient market)。针对无效市场的研究,行为金融学进一步批判了“将有效市场假设与风险收益均衡”结合起来思考问题的资产定价模型,认为对金融市场中的投资选择行为的研究,必须放弃“以收益标准差测定风险、用正确认识的协方差原形就可预测所有证券收益”的假设。 Shefrin和Statement曾将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者划分为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按照他们的定义,信息交易者是指那些能够得到正确信息并经过理性思考后进行行为选择的交易者,信息交易者不会犯错误,而噪声交易者则正好与此相反。显然,在他们的视野中,金融市场是由理性和非理性投资者共同构成的,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着重研究了这两类交易者之间选择行为的交叉,就这种研究的某一思想侧面而论,选择行为的交叉包含着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理性交易者与非理性交易者选择行为的互动,另一是金融市场中的个体角色定位或其所扮演的角色,有可能在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之间游离。因此,行为金融学在以“框架依赖和经验驱动偏差”这两个概念来阐述无效市场的存在时,同样涉及到了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问题。
行为金融学对传统金融学有效市场理论批评的学理构成,是得到心理学及其实验方法的启迪而发展起来的,其各种新观点的提出和模型的建构,都是在论述金融市场中广泛存在的“套利限制”现象;围绕这些现象,行为金融学揭示了金融市场中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的相互影响或同构现象,指出了非理性选择对价格影响的实质性和长期性。由于研究的侧重点不同,行为金融学关于投资者对信息和环境的认知的分析和研究,通常是着重研究投资者违背贝叶斯定律而从经验驱动的特定心理来考察问题的,研究框架在侧重点上的这种布局,容易使我们误认为行为金融学不重视理性选择的研究,但如果我们从他们对非理性选择的研究折射到他们对理性选择所做的分析,不难发现,行为金融学的理论中的确包含着一些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思想火花。
六、若干理论启示
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选择行为,是人类决策活动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既可以表现在个体行为之中,也可以反映在集群行为方面。经济学偏好于从行为结果来考察问题的习惯,决定了它通常以效用或效用最大化来判定选择行为的理性或非理性属性的理论思维。从现实考察而不是从逻辑推论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界定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属性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一方面需要从行为人对信息、环境等影响决策的不确定因素的认知来认识,另一方面则需要以行为人进行选择时的心理变化所引起的行为偏差来解释。
从行为偏差来理解现实中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必须关注来自促动行为人按照何种方式进行选择的两组变量之间的力量均衡:一组变量是行为人对影响选择的信息和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搜集、整合、加工和处理,在特定时空上的理性思考程度以及行为人所发挥的认知(以下简称变量组1),另一组变量是行为人受诸如确定性效应、框架依赖、锚定效应、从众行为、可利用性效应等直接由心理活动引致的系统性偏差因素(以下简称变量组2)。诚然,以这两组变量来解说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是以高度抽象的理论层次为分析背景的,并不具有进行深入的数理模型分析的可行性,但比较这两组变量对行为人选择行为的强弱影响力,可以粗线条地勾勒出行为人在进行选择时的行为属性。
一般来说,变量组1和变量组2对人的选择行为的影响是始终存在的。不过,从这两组变量对选择行为发生影响的程序来看,变量组1对选择行为的影响通常要比变量组2先发生,随着决策环境以及行为人心理因素的变化,两组变量对选择行为影响的力量对比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行为人的选择对象或决策领域而言,在非金融领域中,变量组1的影响力要大于变量组2,而在金融领域情况则正好相反。概括而论,变量组1和变量组2在影响行为人行为选择时存在着以下关系:变量组1>变量组2,变量组1<变量组2,变量组1≈变量组2。联系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来看问题,笔者认为,前两种情形对行为人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的融合产生了变量约束,变量组1>变量组2意味着行为人的理性选择占主导,此时,行为人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对信息、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认知,“脑袋是长在自己肩上的”,尽管变量组2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为人的选择行为发生着影响。变量组1<变量组 2则意味着出现了与上述情形完全相反的结果。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行为人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实际选择行为不会发生。
但在现实中,影响人们选择行为的变量是在不断变化的,变量组1>变量组2的情形有可能会转化为变量组1<变量组2,或者相反。当以上变化趋向于变量组1≈变量组2时,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情形便会发生。此时,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之融合的变量约束情况,就不再存在。具体地说,这时的行为人既有理性选择的内在要求,又有非理性选择的外在冲动,其选择行为的属性界定往往取决于某些偶发性事件的影响。用这里的分析语言来讲,则是行为人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没有明确的变量约束。这个问题的讨论涉及到了理性选择和非理性选择的交叉点,但据我们所掌握的文献资料,现有的关于理性和非理性的分析研究,只是涉及到了这个交叉点,并没有对这个交叉点所内蕴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的融合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提出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之融合的变量约束问题,倒是有点分析价值。
以“有”而不是以“无”的观点来看待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的融合,我们的研究有必要对行为人在实际选择过程中的心理和行为活动概括出一个类似于公理性的概念。新古典主流经济学曾运用“偏好一致性”和“效用最大化”来论证理性决策,由于这些经济理念建立在完全理性假设之上,近几十年的非主流经济学对其的否定是合理的。但遗憾的是,非主流经济学没有建立起一个贯穿于理论始终的、类似于公理性概念的基本经济理念,因而其理论体系显得有点发散。由于论证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的融合,离不开对偏好的描述;作为一种探讨,我们可否以“偏好的随机性”来取代“偏好的一致性”呢?能否以“满意程度”来取代“效用最大化”呢?倘若将“偏好的随机性”与“满意程度”相结合来论证人的选择行为,可能会给经济学的选择理论带来生机。当然,这是一种纯粹的具有极强论证难度的理论探讨。
完善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问题的研究,一方面,要建立没有过多条件约束的数学模型以构建出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理论框架;另一方面,要运用心理学成果对行为人的选择行为进行实验研究,以实验数据来论证选择行为的理性和非理性融合的客观存在。不过,无论我们沿着何种路径来展开研究,质疑效用最大化或许始终是问题研究的硬核所在。
注释:
①关于这个问题,笔者在以前讨论理性、非理性投资模型以及金融市场中个体、群体的理性和非理性选择时曾有所涉及。参阅拙作《经济学世界中的理性投资模型和非理性投资模型》,《学术月刊》2005年第1期;拙作《金融市场化与个体非理性选择》,《经济学家》2005年第3期。但先前分析所着重强调的,是行为金融学从金融市场运行结果来判断投资者理性和非理性选择行为所引起的混淆,并没有从效用最大化与行为结果的关联来对选择行为的属性进行专门的评说。就此而言,本文试图完成这一概要性评说。
②参见赫伯特·西蒙:《从实质理性到过程理性》,《西蒙选集》,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53-254页。
③当人们将期望效用理论来描述或检验金融市场中的选择行为时,非主流经济学便提出了诸如“阿莱悖论”、“股权风险溢价难题”、“羊群效应”、“偏好颠倒”等质疑。
④最具有影响的批评“偏好一致性”的非主流经济学的论文,可参阅H.Allais,"Le Comportement de I' Homme Rationnal devant le Risque des Postulats et Axiomes deI‘ Ecole Americaine",Econometrica,1953,21,pp.503-546.D.Kahneman and A.Tversky,"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decision under risk",Econometrica,1979,47(2).V.L.Simth,"Economics in the laborator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4,Winter。
⑤以上2、3两点的理解是本文关于选择行为之理性与非理性融合的主要立论依据,它涉及到选择行为属性的解说;至于第 4点理解中的选择行为的同构和转化问题,则可以看成是这种融合的动态形式。有关2、3、4的具体分析,参阅何大安:《理性选择向非理性选择转化的行为分析》,《经济研究》2005年第8期。
⑥参阅阿马蒂亚·森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中的偏好一致性的理解。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第4卷第74页。
⑦H.Leibenstien,"X-Effictency Theory" in the New Palgrave,London:Mamillan,1987.
⑧D.Kahneman,P.Slovic and A.Tversky,Judgement under uncertainty-Heuristics and bias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D.Kahneman and A.Tversky,"Judgement under uncertainty-Heuristics and biases",Science,1974,185(3).
⑨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
⑩卡尔森和西蒙(1963)认为,逻辑演绎不能确定选择行为发生的组合原因,因而建立在数学逻辑上的演绎结论的正确性值得怀疑。G.P.E.Clarkson and H.A.Simon,"Simulation of Individual and Group Bahavior",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63,50(5),pp.920-932。
(11)Lewin模型的一般形式为:B=F(P-P1,P2,…,Pn;E-E1,E2,…,En)。其中,B、P、E依次表示个人的行为、内在条件和特征、外部环境;P-P1,P2,…,Pn和E-E1,E2,…,En两变量系列,是内在条件、特征等的构成因素。这个模型对心理学关于行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地位。
(12)这一概括性的结论不仅适合行为经济学,也适合实验经济学,实验经济学同样认为选择行为不仅仅是行为人对外部环境的直觉反应,他们实验的目的同样是要证明人的选择行为是知觉层次上的认知过程。
(13)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介绍和分析,可参阅薛求知等:《行为经济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6-34页。
(14)参阅何大安:《行为经济学基础及其理论贡献评述》,《商业经济与管理》2004年第12期。
(15)V.Pareto,Cour d' Economie Politique,1896,Vol 2.Lausanne:F.Rouge.
(16)客观地说,笔者关于这一原创性观点的理论论证,可能存在着某些疏漏,但这一观点的理论思维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参阅何大安:《行为经济人有限理性的实现程度》,《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对这个观点的要义介绍,可参阅《光明日报》2004年12月28日理论版《名家访谈》栏目对笔者所作的题为“有限理性问题的一个纵深研究”的专题采访。
(17)参阅易宪容、赵春明主编:《行为金融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18)Hersh Shefrin,Boyond Greed and Fear,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2000,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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