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水利工程与“基本经济区”_汉朝论文

西汉水利工程与“基本经济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区论文,西汉论文,水利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汉一代,特别是汉武帝在位期间,兴建了一系列较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如漕渠、六辅渠、龙首渠、白渠等。这些水利工程的兴建,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无疑是起了促进作用的。但若进一步考察这些水利工程所处的位置,就可以发现它们几乎都在当时的关中地区。对此作一番探讨,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中国古代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认识。

中国疆域广袤,各地自然与地理环境存在着不少差异,从而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各具特色的区域。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尚书·禹贡》将全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等九州,虽然托名为夏禹时的九个行政区划单位,实际上则是各具特色的九个地理区域。《史记》也分别叙述了关中、三河(河东、河内、河南)、燕代、齐鲁、楚越等地区的风俗及经济状况。傅筑夫先生认为:“司马迁根据当时山川气候的自然形势,各地区的物产分布和各地的经济特征,把全国划分为四个大的经济区,即山西、山东、江西、龙门碣石以北。”(注: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15页。)这四个经济区,显然都是指的既与行政区划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又绝不等同于行政区域的地理区域。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各具特色的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与封建中央政权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因而与中央政权的利害关系也存在着差别,这就决定了中央政权对这些不同区域的重视程度也是不同的。由此就引出了“基本经济区”的概念。

“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是冀朝鼎先生在其写成于1934年4月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中首先提出的(注:该书是冀朝鼎先生的遗著,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用英文写成,1936年于英国出版,1939年由佐渡爱三译成日文。但直到1979年8月,才由朱诗鳌根据伦敦乔治·艾伦和昂温有限公司,1936年第1版译成中文,于1981年6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按照冀先生的解释,“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着重强调中国经济的局部性和地区性”。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的经济结构,最初是由千百万个不同程度上能自给自足的村落所组成,这些村落一般都是为了行政管理与军事行动上的需要而编制的一种组织形式。相当于现今“省”一级的较大的行政管辖单位,从汉朝就出现了。而这些省一级的单位,根据地形与经济因素,又组成了一些地理区划。这种地理区划的轮廓,在动乱与分裂时期显得特别重要。而对企图征服全国或维系其对全国统治的统治者来说,不同地区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地区就是统治者想要建立和维护的所谓‘基本经济区’。”(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8页。)

“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的提出,对于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经济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年冀朝鼎先生就曾非常自信地指出:“如果基本经济区的概念,证明有助于解决中国历史中基本问题之一的话,那它就不会不对中国历史发展过程的理解与阐释产生影响。”“一种概念就象一盏灯——一经点燃,就不会只照亮房间的一角,基本经济区的概念也必然会将其光辉投射到中国历史的每一个基本问题上。”(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6页。)应该说,“基本经济区”的概念对于深入了解中国古代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样性是很有帮助的。从冀朝鼎先生关于“基本经济区”的精辟论述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启示:其一,在中国古代交通运输和通讯设备尚不发达的自然经济时代,存在着若干个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其实,即使是社会经济已有相当发展的现代,在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国家,依然存在着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其二,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有一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就是所谓“基本经济区”;其三,“基本经济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其四,“基本经济区”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形势和政治力量对比格局的变化而发生转移。正因为此,运用“基本经济区”的概念对中国古代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曲折历程进行考察和分析,显然是颇有助益的。两汉时期的中央政府所进行的水利建设,就与“基本经济区”密切相关。

秦及西汉王朝,都是在关中地区崛起并进而确立对全国统治的。

关中地区的开发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夏、商时期,周人就居住在今陕西渭水中游以北地区,至公刘时迁居于豳(今陕西旬邑),社会经济有较快的发展。公刘之后又九世,传到古公亶父,为躲避戎、狄的侵扰,又率族人迁徙到岐山下的周原(今陕西岐山县)。由于“周原朊朊,堇荼如饴”,“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注:《史记》卷4,《周本纪》。),改营农耕生活,并在此定居下来。周人最初开辟的区域并不广大,其生产和活动范围不出泾渭中下游的陕中平原,但由于注意协调和发展经济,结果在一个不长的时期里,就以一个“居岐之阳”的落后“小邦”而“实始翦商”,取代商朝而实行了对全国的统治。

秦是继周之后,以关中经济区为基础而强大起来的。秦国原是活动在陕西西部的一个小国。西周灭亡,秦襄公护送平王至雒邑有功,被封为诸侯,以岐为中心,势力逐渐发展。秦穆公在位时(前659—前621年),整顿内政,奖励生产,国家逐渐强盛,疆土向东扩展,与晋国相接。秦孝公即位后,又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并再次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实行奖励耕战,国势更快地强盛起来。秦国通过向西北、西南两个方向的扩张,疆域不断拓展,成为以关中为中心而横跨西北到西南的疆域辽阔的大国。秦国雄厚的经济基础,使其在群雄对峙中居于主动地位,并最终成就了“秦以富强,卒并诸侯”(注:《史记》卷29,《河渠书》。)的大业。秦始皇一统天下以后,其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芜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注:《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但其统治中心依然是在关中。《史记正义》引《三辅旧事》云:“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表中外殿观百四十五,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从其“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注:《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的行动中,也可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刘邦建立的西汉,是又一个以关中为中心的封建王朝。刘邦本沛县人,但“常役咸阳”,对关中的富庶已有一定了解。秦末,刘邦在沛县起兵,于秦二世三年(前207)十月,军至霸上(今陕西西安市东),秦王子婴出降,秦亡。按照楚怀王与刘邦、项羽的约定,谁先入关灭秦,谁即为“关中王”。此时,势力强盛的项羽也正在赶着入关。有人劝说刘邦:“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羽号曰雍王,王关中。即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守函谷关,毋内诸侯军,稍征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注:《汉书》卷1,《高帝纪上》。)刘邦深以为然,从其计。但刘邦与项羽的兵力对比悬殊,根本无法阻挡项羽入关。同年十二月,项羽入函谷关,屠咸阳城,杀秦王子婴,烧秦宫室,自立为西楚霸王,并背弃原先的誓约,将刘邦封为汉王。可见关中地区在刘邦、项羽等当时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在随后进行的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中,刘邦之所以由弱转强,最终战胜项羽,靠的也是有关中地区这个稳定的后方。

刘邦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后,曾为定都何处引发一场争论。娄敬认为应该“都关中”,但刘邦犹豫不决,加上其左右大臣皆山东人,多劝其定都雒阳。经过一番争论,刘邦最终还是定都关中,以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为都城,继续以关中地区作为其统治中心。

及至王莽统治时期,由各种不同原因所造成的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一齐袭来,导致了一次长达数十年的大动荡、大破坏,一直延续到东汉初年。史载: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关中饥,民相食”(注:《后汉书》卷1上,《光武帝纪上》。);“三辅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注:《后汉书》卷11,《刘盆子传》。)。秦和西汉时期“沃野千里”、“民人众”的关中,此时已是“城郭皆空,白骨蔽野”的一片荒凉萧条景象。所以当光武帝刘秀重建汉王朝时,鉴于关中已被破坏成一片废墟,人民死徙流亡,几已空无人烟,遂不得不放弃关中,改以洛阳为都。《续汉书》指出:“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时,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此其宜也”(注:《三国志》卷6,《魏书·董卓传》注。)。当然,刘秀之所以定都洛阳,除了关中遭受严重破坏的因素之外,也与他本人及掌握东汉政权的南阳集团的根基在河南地区相关。

一般地说,封建中央政权所在的京师地区,便是冀朝鼎先生所说的“基本经济区”。因为封建王朝的京师地区,即全国的政治中心,多数情况下也往往是全国的经济中心,不仅是封建政权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时也是对其他地区进行政治控制时成为支撑点的基地。历代统治者从巩固和维护其封建统治秩序的需要出发,特别重视京师及其附近地区,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无可指责的。这种政策上的倾斜,自然使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获得了特别优惠的条件。问题在于,所谓“基本经济区”的发展,在许多时候是以忽视和牺牲其他地区的利益为前提的。封建时代的这种人为因素,亦即国家权力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方向不同的作用力,大大加剧了各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秦及西汉王朝,都是在关中地区崛起并由此确立对全国统治的,因而理所当然地把关中地区视为其政权的政治与经济基地,给予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以特殊的关注。及至刘秀在洛阳建立东汉以后,又把主要的注意力转向于河内地区。这都是不言而喻的。

有统计资料表明,在两汉时期的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的四百多年间,农业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水利工程,主要集中在当时的关中与河内两地区(主要是今之陕西与河南两省)。冀朝鼎先生《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根据地方志,编制了《中国治水活动的历史发展与地理分布的统计表》,比较了陕西、河南、山西、直隶(河北)、甘肃、四川、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湖南、云南等15个省区在春秋战国至明清的各个朝代的治水活动,其中春秋至南北朝时期的统计如下:

表中关于朝代的断限与目前学术界通行的看法有所不同,如以公元前481年为春秋与战国的界限,显然是以孔子修订的《春秋》记载至此年为依据的;而以公元前255年定为秦的开端,则似乎是以公元前256年秦灭西周为标志。历史上的断代问题,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在这方面的差异并不会严重地影响到我们所要讨论问题的主要方向。这里还有必要就表中所列各省区在不同时期水利工程的数值的可靠性作一点讨论。据冀先生自述,表中的数值来自各省地方志,是全面考察了当时中国本土的18个省的地方志以后得出的统计结果(除表中所列15省外,还有广西、贵州、山东3省)。按照惯例,各省地方志是由被指定的官员,根据所属各县、州和府的地方志材料编成的。地方志所引材料的主要来源,有各个朝代的正史、政府档案、碑文、名人著作,甚至还有在民间流传的真实历史的传说。而更多的地方资料,特别是碑文,地方人士的传记,以及地理、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其他资料,往往是由地方志首先发表,因而,地方志就成了寻找这些材料的十分重要的来源。尽管由于时间和资料的限制,我们难以对冀先生当年查访过的所有地方志资料逐一加以查核,但以下两点事实证明这并不会影响到这些数值的可靠性:其一,李约瑟先生在其所著《中国科学与文明》(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一书中,运用该统计表中的数值,算出了各个时代工程数的年平均值,绘出了历代工程数的阶梯图,表明他对这些数值的可靠性是确信无疑的;其二,笔者对《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等正史所记载的水利工程兴修情况进行过仔细分析,发现两汉时期水利工程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关中和河内地区,与统计表结论完全吻合。

上述统计表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汉代治水活动的数字。在两汉时期(前206-220)这一栏中,最大的数字出现在今陕西和河南两者,前者有18项,后者有19项。两者相加为37项,占了其时全国总计56项水利工程的66.07%。这显然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表明了这两个当时分别被称为关中和河内的地区对于汉代中央政权的重要性,以及汉代政权对这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重视。

西汉时期较大的水利工程,有漕渠、六辅渠、龙首渠、白渠、成国渠、六门陂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水利工程中,除了六门陂(亦称“六门堨”)由汉元帝时的南阳太守召信臣兴建于南阳之外,其余较大的水利工程均修凿于汉武帝时期,而且均在关中地区。

漕渠,始凿于汉武帝元光六年(前129)。“时郑当时为大司农,言‘异时关东漕粟从渭上,度六月罢,而渭水道九百余里,时有难处。引渭穿渠起长安,旁南山下,至河三百余里,径,易遭,度可令三月罢;而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此损漕省卒,而益肥关中之地,得谷。’上以为然,令齐人水工徐伯表,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以漕,大便利。其后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矣。”(注:《汉书》卷29,《沟洫志》。)根据郑当时的建议开凿的漕渠,有着运输与灌溉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可以缩短三分之二的漕运距离,漕运时间也可减少一半;另一方面,“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益肥关中之地,得谷”,其结果是“渠下之民颇得以溉”。

六辅渠,开凿于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自郑国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岁,而儿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注:《汉书》卷29,《沟洫志》。)郑国渠开凿于公元前246年。尽管这一工程的兴建最初是韩国用以牵制秦国、损耗其国力的一种计谋,但这一灌溉工程一旦建成,就对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司马迁把郑国渠的兴建与秦国的富强和最终统一六国直接联系在一起,可见其重大意义。儿宽建议为郑国渠开凿六条辅助渠道,则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郑国渠的灌溉功能,无疑是有利于关中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的。

龙首渠,开凿于汉武帝时。“严熊言‘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故恶地。诚即得水,可令亩十石。’于是为发卒万人穿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颜下。岸善崩,乃凿井,深者四十余丈。往往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隤以绝商颜,东至山领十余里间。井渠之生自此始。穿得龙骨,故名曰龙首渠。作之十余岁,渠颇通,犹未得其饶。”(注:《汉书》卷29,《沟洫志》。)龙首渠是汉武帝时为灌溉今陕西北洛河下游东岩咸卤之地而开,始自今澄城西南,引洛水东南流,穿越商颜山(今名铁镰山)下,至大荔西仍入洛。因商颜山土松易塌,不宜挖明渠,遂凿竖井,在井下开渠通水。是役发动兵卒十余万,历时十余年,“渠颇通”,然未取得预期效益。

白渠,开凿于汉武帝太始二年(前95)。“太始二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注:《汉书》卷29,《沟洫志》。)白渠由白公建议开凿,自谷口(今陕西礼泉西北)郑国渠南引泾水东南流,经今高陵及临潼东北栎阳镇附近,至渭南北下邽镇南注入渭水。渠长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民得其饶,歌之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邽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糞,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言此两渠饶也。”(注:《汉书》卷29,《沟洫志》。)由此民间歌谣,可知白渠建成后对于关中地区农业生产所发挥的作用。

汉武帝在位期间,关中地区兴建了一系列较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其中漕渠、六辅渠、龙首渠、白渠都是他采纳臣下建议而下令开凿的,由此可见汉武帝确实是历史上一位颇有作为的帝王,他对水利建设关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有着明确的认识。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曾发布诏令说:“农,天下之本也。泉流灌寝,所以育五谷也。左、右内史地,名山川原甚众,细民未知其利,故为通沟渎,畜陂泽,所以备旱也。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与郡同,其议减。令吏民勉农,尽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时。”(注:《汉书》卷29,《沟洫志》。)从这一诏令可以看到汉武帝对于农业、水利的重视。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地探究这一诏令发布的背景,就可以发现汉武帝首先关注的(或者说是最为关注的)问题,还是关中地区的水利建设。据《汉书·沟洫志》记载,汉武帝之所以发布这一诏令,是因为接受了左内史儿宽关于开凿六辅渠的奏疏。如上所述,六辅渠以及关中地区的其他水利工程,一是工程量浩大,动辄使用人力数万乃至十余万,耗时数年乃至十余年;二是收效明显,受灌溉之益的田地从数千顷到万余顷不等。这一系列水利工程的建设,无疑有力地促进了关中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在于,汉武帝对全国各地区的水利建设,并非一视同仁,在轻重缓急的处置上,表现了牺牲其他地区利益以确保基本经济区的倾向。最典型、最足以说明这一点的,就是汉武帝下令开凿漕渠、六辅渠的时候,黄河在今河南及山东境内的决口和泛滥已持续了不短的时间了。

黄河含沙量之大,在世界各大河中首屈一指。黄河流域皆属黄土地带,沿途又乏森林,土质疏松,易被水流冲刷;同时黄土之颗粒细小,冲刷之量尤甚于其他土质,是以黄河含沙特多,俗有“一石水六斗泥”之谚。黄河既有此巨量泥沙之沉淀,而其下游之坡度又极大,故日积月累,河床渐高,一遇水势泛滥,自必决溢而肇滔天之祸。据邓云特先生统计,自周定王五年(前602)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的2500年间,黄河决口竟达139次(注: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75页。)之多,其中就包括了汉武帝时期持续二十多年的一次大泛滥。

还在汉文帝前十二年(前168)十二月,黄河决口于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东溃金堤(东郡到平原郡一带黄河两岸的石堤)、东郡(治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注:《汉书》卷29,《沟洫志》。)。三十六年之后,即汉武帝元光三年(前132)春,黄河决于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同年夏,黄河又决于濮阳瓠子(即濮阳以北的瓠子河堤,在今河南濮阳西南),东南注巨野(今山东巨野东北,汉时巨野北有大泽,名巨野泽),通淮、泗,泛滥十六郡。面对如此严重的黄河泛滥,汉武帝最初也并非全然不顾,曾命汲黯、郑当时负责救治,“发卒十万救决河”(注:《汉书》卷6,《武帝纪》。),但塞之又坏。黄河溃决,泛滥十六郡,一时堵塞不了,本应继续治理。可是当时的丞相武安侯田蚡的食邑在鄃(今河北临漳西)(注:颜师古注指“鄃”即《地理志》清河郡鄃县,故治在今山东平原西南。而钱穆《史记地名考》疑“鄃”即“汗”,故汗城在故邺县(今河北临漳西)西。此从钱说。),“鄃居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灾,邑收多。”田蚡竟然因此而向汉武帝提出:“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为彊塞,塞之未必应天。”而当时的“望气用数者亦以为然。于是天子久之不事复塞也”(注:《史记》卷29,《河渠书》。)。也就是说,救治黄河泛滥这样的大事,因为田蚡之流出于个人私利而编造出的一番胡言乱语,竟然被束之高阁,“不事复塞”了。

三年后的元光六年(前129),黄河溃决依旧,汉武帝却采纳大司农郑当时的建议,由水工徐伯主持,开凿漕渠,由长安沿终南山到黄河,发卒数万,历时三年,才完成了这项规模不小的水利工程。

元鼎六年(前111),汉武帝又接受左内史儿宽的奏请,在关中开凿六辅渠。而此时黄河在瓠子决口已经持续了二十一年。

“自河决瓠子后二十余岁,岁因以数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注:《史记》卷29,《河渠书》。)一直到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才派汲仁、郭昌“发卒数万人塞瓠子决”。并且在前往山东祭拜万里沙(《史记·孝武本纪》裴骃《集解》引应邵曰:“万里沙,神祠也,在东莱英城〔今山东莱州东北〕。”)、过祠泰山的归途中,亲临瓠子河决现场,“沈白马玉璧于河,令群臣从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寘决河。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注:《史记》卷29,《河渠书》。)。汉武帝“既临河决,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瓠子决兮将奈何?浩浩洋洋,虑殚为河。殚为河兮地不得宁,巧无已时兮吾山平。吾山平兮钜野溢,鱼弗郁兮柏冬日。正道弛兮离常流,蛟龙骋兮放远游。归旧川兮神哉沛,不封禅兮安知外!皇谓河公兮何不仁,泛滥不止兮愁吾人!齧桑浮兮淮、泗满,久不反兮水维缓。’”(注:《汉书》卷29,《沟洫志》。)从歌词中可知,汉武帝对于黄河溃决也并非无动于衷,“虑殚为河”、“泛滥不止兮愁吾人”等等词句,多少反映出他对河决的担忧。

但汉武帝把河决二十余年而未能及时治理的原因,归结为不知情,“不封禅兮安知外”(《汉书·沟洫志》颜师古注曰:“言不因巡狩封禅而出,则不知关外有此水。”),则显然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托辞。也许朝廷或地方的官员没有向汉武帝如实禀报黄河在瓠子溃决的严重灾情(这在封建社会中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司空见惯的),田蚡之类身居高位的重臣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而以“江河之决皆天事”、“强塞之未必应天”的鬼话来阻挠救灾,但从汉武帝曾“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的记载看,瓠子河决刚发生,汉武帝即已知情,根本无须借“封禅”而“知外”。一边是黄河在今河南及山东境内的泛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瓠子决口亟待救治;一边是关中地区为改善灌溉、水运条件而修凿漕渠、六辅渠,孰急孰缓、孰重孰轻、孰先孰后,应该是不言自明的。以汉武帝之雄才大略,当不至于连如此浅显的事理都看不清楚。然而汉武帝恰恰对黄河中下游的溃决漠然视之,而把漕渠、六辅渠的开凿放在了优先处理的位置。汉武帝不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显然更为重要的黄河堵口任务上,而准许优先开凿关中地区水利工程的事实,激怒了清朝的一位历史评论家康基田,他严厉指斥汉武帝不顾黄河堤岸失修,也不顾黄河中下游十余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却热衷于搞“一隅之利”的事业(注:康基田:《河渠纪闻》卷3,第8页。转引自《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第71页。)。从人道主义的理由以及全国范围来说,康基田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康基田对于基本经济区的重要性又是缺乏认识的。关中地区的漕渠、六辅渠等水利工程虽然只是“一隅之利”,但却是十分重要的一隅,重要到足以能看成是基本经济区。遭受黄河溃决的洪水破坏的黄河中下游十余郡,有大片的耕地被水淹,“岁因以数不登”;也有许多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害,但这些地区与京城相距毕竟太远。相对于深受洪水之害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而言,关中这“一隅”与西汉中央政府有着更为直接的利害关系。汉武帝对几乎发生在同时的关中和黄河中下游这两个不同地区的水利工程的不同处置,是经过了反复权衡的。深得司马迁和班固赞美的关中地区经济的发展,所谓“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固然有其开发较早的历史原因,但也不能不看到这一地区所受到的特殊重视。冀朝鼎先生关于“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时期,有些地区总是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重视。这种受到特殊重视的地区,是在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精辟论述,于此也得到了印证。

就其实质而言,所谓“基本经济区”虽然与经济因素密不可分,但更是一种政治概念,是统治者从其政治需要出发,为巩固其统治而实行的一项措施。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基本经济区”,而且基本上都是其统治中心所在的京师及其周边地区;奉行“强干弱枝”政策的封建统治者总是给予“基本经济区”以特殊的关注和政策上的倾斜,甚至不惜牺牲其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来适应其政治上的需要,致使其他地区与“基本经济区”之间存在明显的鸿沟,无法享有同等的发展条件和机会。中国历史上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固然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开发程度等因素相关,但政权政策的影响恐怕也不容忽视。

收稿日期:2001年12月20日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西汉水利工程与“基本经济区”_汉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