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必须走在时间前面——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工作会议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走在论文,工作会议论文,文物论文,时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少数民族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文物工作长期处于滞后状态。不少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又暴露出来,并且日益紧迫。为此,许多有识之士强烈呼吁,重视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和抢救。
日前,在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民委共同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工作会议上,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文物工作者畅所欲言,就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意见。
少数民族文物主要指生产活动、衣食住行、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风情习俗和宗教等方面实物史料。它们是各民族自古以来保留下来的物质文化资料,内涵很广泛,也很丰富。因为民族无论大小,都有自己悠久的历史,都有许多发明创造,有反映民族特点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且通过物质形式保留下来。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不论是生产生活都有了飞跃的发展,新的被接受,旧的被淘汰,使许多具有较高价值的少数民族用具在几年内,或更短的时间内就消失掉,其保护、抢救已是刻不容缓。
首先是认识问题。少数民族文物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感到陌生,其涵义不仅在社会上,就是在文物部门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文物部门许多人,包括一些专家也只认为少数民族文物就是历史上少数民族的遗存,不认为目前正在使用的用具是文物。这就造成了在文物工作中重历史文物轻近现代文物,重艺术轻历史的现象。许多博物馆里把收集来的少数民族文物只当作参考品或资料而不入库。有地方即使是建起了少数民族博物馆,但也没有给与必要的扶持。针对这种现象有人指出,这些少数民族的用具,当今天还在普遍使用时我们看不到它们的价值,倒是被人弃用即将消失时才珍惜起来,而这时就已经迟了。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要走在时间的前面。文物的价值有时不在于它的久远,而在于它所反映的一种社会形态和时代特征。
少数民族自己也没有足够地认识到自己即将被淘汰的许多用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由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处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其发展速度日新月异,旧的生产生活用品对于他们来说已成为落后的象征而急欲淘汰掉。许多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甚至耻于使用本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用品,一些海外收藏机构却不失时机地以新换旧乃致用重金收购,至使大量富有传统民族特色的物品流失海外。
由于少数民族文物的新概念与涵义界定不清,致使司法、工商、海关等部门对这类文物的走私无从查处。许多早已失传了的珍贵少数民族文物被当作工艺品大大方方地走出境外,其损失之大可想而知。不仅如此,由于管理机构不健全,许多珍贵的少数民族文物成为外贸部门的收购对象,当成工艺品出口。 据了解, 目前我国外贸部门就积压了数以10万计的少数民族文物。
少数民族文物与历史文物在保护和保存上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些不同之处使得少数民族文物的危机感日益加剧。考古文物基本埋在地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层的保护。少数民族文物则多在地上,散失在民间容易损坏、消失。考古发掘少挖一点,无关紧要,因为遗物仍然可以长眠地下。而少数民族文物分布在地面上,存在于现实生活中,随着民族地区正在发生的急剧变化,大量的少数民族文物如不及时收集,必然要被淹没。我国文物工作者1961年在内蒙古和黑龙江很轻松地可以征集到近千件鄂伦春族文物,而30年后再去征集,就已经很难了。当时普遍使用的桦树皮器皿、兽皮衣服已经见不到了。30年前征集到的文物几乎成了绝品。少数民族文物以竹、木、皮、毛等有机物为主,易于发霉、虫蛀,难以长久保存。如鄂伦春族的文物中有机物占88%,云南佤族文物中有机物占80%,这些特点造成了文物难以保存,处在不断的破坏和消失之中。
在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工作中还有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就是无形文化的保护。比如一些少数民族舞蹈、音乐、体育项目、诗歌等,这些过去在民间口头流传很广的艺术形式,随着老艺人的相继离去,或改变了原来的面貌,或者干脆失传。不抓紧把它们记录下来,必将永远地消失。许多生产生活用具的制作工艺,也正在被新的工艺所代替。如云南许多少数民族的饰件如银项圈过去是由工匠手工打制,打制出的项圈随意性很大,可以因人而异,作工精细。通过一件饰件可以分析出拥有者的民族、地区、宗教信仰、身体状况等。所以手工打制的饰件千姿百态,丰富多样。云南一少数民族博物馆内藏有3000余套,竟无一重复。而现在,为了旅游的需要,追求利润,这种饰件全由机器批量生产,千篇一律,失去了原有的艺术风格。而手工工艺则逐渐失传。这也不能不令人担忧。
目前,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与抢救存在最大的问题是经费的短缺。少数民族地区多属贫困地区,财政困难。我国现有约40座少数民族博物馆,但大多业务难于开展,只能处于维持状态。而且多数馆设施简陋,连起码的“三铁一器”都难于做到,馆藏文物安全难于保障,文物的科学保护更无从谈起。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1988年开馆时即用省博物馆淘汰的木柜做展柜,展览形式较陈旧,历经10年没有改变。由于经费缺乏,无力征集流散的珍贵民族文物,无法开展民族文物的调查研究、抢救整理。在黑龙江,文物工作者眼看已经失传的萨满服流落省外而无可奈何,面对送上门来的族谱、祭器无力收购。
人才匮乏也是困扰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的一个大问题。少数民族地区条件大多很艰苦,这就需要有一支高素质,勇于献身的工作队伍。而目前对这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还跟不上,高素质人才严重断档,这对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的开展极为不利。
面对上述问题,代表们认为,首先要加强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认识少数民族文物的重要性和抢救少数民族文物的紧迫感,把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提到日程上来,才能更有效地开展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
要加强少数民族文物的立法工作,从法律上明确保护少数民族有代表性实物和习俗资料。目前少数民族文物的立法工作较为滞后,甚至在许多方面仍无法可依,给少数民族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特别是那些世代相沿的生产生活中各种代表性实物和风俗习惯是研究其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宝贵资料,诸如原始的取火工具、造纸工具、制陶工具乃至寨桩祭柱等,最容易被当地人们弃之不用或毁坏,这是需要有具体法规可依,才能有效地保护下来的。
对少数民族文物的界定是依法保护少数民族文物的基础,这项工作一直是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最薄弱的环节。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许多具有价值的少数民族文物被当作工艺品而流失,也给走私分子以可乘之机。鉴定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搞好鉴定工作有助于少数民族文物的定级和分类,加快少数民族文物的登记、编目和建档工作,这对少数民族文物的征集、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成立博物馆是保护和开展对少数民族文物研究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可以加强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从而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统筹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少数民族文物博物馆,担负起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征集、珍藏和研究以及宣传展示的任务,如果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博物馆,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的滞后状况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云南省少数民族博物馆成立几十年来,在保护、征集和研究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贵州省因地制宜建立花钱不多的小型多样的专题博物馆,在贵州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对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目前虽然较为滞后,但毕竟已引起国家和社会上有识之士的重视。去年,在中国民俗学会民族博物馆专业委员会召开的第四届学术年会上,60多位专家对民族民俗文物的保护发出了强烈的呼吁和倡议。去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召开了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的座谈会。在这次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工作会议上,代表们又倡议成立中国博物馆学会民族博物馆分会,会后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民委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的意见》,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将迎来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