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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投资的产生及不同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状况分析
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而不论资金的来源、资金的分配方式和资金使用如何。
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科技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的投资。由于高科技的开发具有很大的风险,同时具有高潜在收益,所以称之为风险投资。现在人们通常说的风险投资,如果不加特殊的限定,一般就是狭义的。本文分析的即为狭义的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产生于本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尔后经历了一个缓慢的发展时期,直到70年代中后期随着各国高技术竞争的加剧,风险投资才在各国政府政策的鼓励下,以其特有功能得到异乎寻常的发展,特别是在各国纷纷兴办的高科技产业开发区中,风险投资更是成了一种主要的,而且是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极大地推动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目前,风险投资不仅在发达国家势头不减,同时还波及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这里仅就美国、日本、西欧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的风险投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分析。
美国是风险投资的发源地,其风险投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00多年以前。早在19世纪,美国的铁路和钢铁工业等当时的新兴产业中就出现了“风险投资”,但受科技发展水平及经济发展状况的限制,它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真正具有现在含义的风险投资是在本世纪50年代初,随着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兴起,风险投资才开始普遍出现的,特别是1975年以后有了迅速发展,成为推动美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推进器”。
从美国风险投资的产业结构看,它主要集中在知识技术密集度较高的产业,大部分投资在信息、计算机和通讯产业,约占60~70%。但是,目前生物工程、新材料、海洋开发技术等产业的投资比重提高很快。
美国风险投资对其国民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1、风险投资的主要作用是提高整个产业体系的质量水平,支持整个工业中最先进的部分。美国的信息、电子计算机和通讯产业是由于有这种特别基金“开路”,才得以从获利微薄的新兴产业迅速发展为获利丰厚的领航产业,并成为当代新科技革命的核心。正如美国斯坦福国际研究所所长W·F·米勒所说:“由于在科学研究的早期阶段有风险投资的参与,使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已由20年缩短至10年以下。”2、风险投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据美国会计总署(GAO)的调查(以70年代初建立起来1300多家风险企业中的72家为调查对象),72家风险企业总投资2.09亿美元取得以下效果:(Ⅰ)1979年营业额为60亿美元;(Ⅱ)出口额9亿美元;(Ⅲ)国家税收收入4.5亿美元;(Ⅳ)提供了13万个就业岗位。3、创造了一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据统计,1980年美国风险投资额为45亿美元,1986年激增至220亿美元,而到1994年,风险投资总额为1000亿美元。目前,美国有40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居世界首位,它们每年为10000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些企业目前都已经成为新技术革命中的骨干力量。大量实例表明,在高科技企业中,许多成效卓著的企业最初都是靠风险投资起家的。例如,英特尔(Intel公司)、苹果公司和数字设备公司(DEC)等。
日本是除美国以外风险投资成效最卓著的工业发达国家。60年代末,由于受到美国风险投资的影响,日本民间人士首先涉足风险投资,但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石油危机的打击之下,不少风险企业昙花一现,相继倒闭。到了70年代后期,又掀起了“第二次风险投资热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日本已拥有较大的风险投资公司40多家,股东大部分是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一些大企业。1980年,全日本的风险投资仅为1亿日元,可到现在,其风险资本已突破100亿日元。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大坂、京都、神户、名古屋、横滨等一些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大小不一的风险投资公司,总数达1000多家,日本风险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信息、计算机和通讯产业。据统计,到1987年日本合格的风险投资企业已达1800多家,比1980年增加了近40倍。日本风险投资的增长直接促进了风险企业的迅速发展。
风险投资于60年代传入西欧,由于受金融和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立法、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影响,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后来在政府高度重视下,采取了相应措施,1982年后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现在风险投资已成为促进西欧高科技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西欧国家中,英国的风险投资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据统计,仅1979年到1987年,英国已建立了105家风险投资公司,其筹集的风险资本(主要是私人资本)达8亿英镑,占西欧风险投资总额的2/3。这些风险资本直接投入到英国1000余家高科技风险企业,促进了它们的迅速成长。
原西德于1982年在慕尼黑创建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虽经多年的努力,至今也只是4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其拥有的风险资本仅为1.8亿英镑。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尽管政府在1983年就将风险资本列为“建立技术开发型企业”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扶持,但金融市场对风险投资的反应并不十分热烈。正如原西德《资金》杂志在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原西德的风险投资不愿提供资本去帮助建立一个风险企业。相反,他们要等已建立的企业初现增长的潜力时才参加合作。所以说,惧怕风险成了原西德风险投资增长的最大阻力。
法国风险投资事业始于70年代。当时成立了一批技术创新投资公司和地区股份协会,1979年又成立了风险投资共同基金。80年代末,法国实际上已有120多个机构在进行风险投资,其中13家创新金融公司所积累的资本到1986年底已达7.4亿法郎。资本超过1亿法郎的风险投资机构有20家。
尽管西欧的风险投资业还只是刚刚起步,但从其总的发展速度来看,却十分惊人,在美国、原西德及法国带领下,西欧的其他国家都决计在风险领域大展宏图。如今,布鲁塞尔欧洲投资协会的欧共体成员国已由1983年初创时的19个猛增至目前的121个。此外,瑞典、法国、意大利、原西德、荷兰等国的10个主要大公司将共同努力筹建欧洲风险投资基金,目标是15亿美元。
不仅发达国家重视发展风险投资,近年来,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为了加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也加快了风险投资与风险企业的发展,并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发展风险投资过程中,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它们一方面用本国资金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另一方面用优惠的政策吸引外国风险资本。
新加坡的一家主要的风险投资公司,即东南亚风险投资机构是美国和荷兰共同创办的,这家外国风险投资机构以3500万美元的资金与亚洲国家的风险投资公司一起进行风险投资活动。
南朝鲜取走出来的方式进行风险投资,如南朝鲜的四家电子公司用风险投资吸引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耶鲁大学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在美国开业,通过海外风险投资来发现新技术萌芽,然后将其转移到国内,运用低廉劳动返销,以此来提高本国在亚洲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国外风险投资产生与发展原因探析
风险投资自本世纪50年代以来,特别是1975年以后以其特有的功能在世界各国及地区获得了极其迅速的发展。当然各国有地区的发展状况各异,但风险投资的产生与发展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根源的,本文认为影响其发生与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科技及高科技产业的出现是风险投资业产生、发展的前提。二战以后,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和海洋开发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群不断崛起,与此同时,传统的产业群逐步衰落。高科技产业群的迅猛发展,为投资者创造了大量的投资机会。
高科技产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对高科技企业来说,研究与开发一个新产品需要耗费很高的费用。同时,随着高科技领域技术变革速度的日益加快,高科技产品的生命周期也相应地不断缩短,这使得销售这类产品及收回开发研制费用更加困难。但是高科技产业也是一个高收益的产业。如果企业成功地开发了某项技术,而且顺利地实现了技术的商品化。那么企业有可能在短期内利用它对该项技术拥有的雄厚实力,加上灵活的经营体制,它就有可能不断地完成研制——生产——巨额收益的良性循环,从而在很短的时间内超常规地迅速发展。
高科技产业的崛起,必须以大量的资金投入为先导。在高科技企业里,科研——中试——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投资,其比例为1:10:100。因此,高科技企业技术开发耗资巨大,靠企业自有资金往往难以实现;而银行在贷款时通常以稳健的原则,强调收益与安全并重,不愿贷款。这时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正好赢得了高科技企业的需要,同时,高科技企业也为敢冒风险的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于是,风险投资就这样诞生了。
风险投资离不开高科技企业,这就是为什么70年代中期以前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原因。因为,那时高科技产业处于初创时期,风险投资没有广阔的市场。
2、优惠的风险投资政策是推动风险投资迅速发展的外在动力。高科技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深刻地影响着世界政治、经济。例如,本世纪中期以来,美国首先发展了原子能、计算机等高科技,很快便使世界政治经济中心转向美国;日本注重高科技发展,便以极快的速度成为世界经济强国,而作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推动器的风险投资便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顺利发展,各国政府制定出许多优惠的风险投资政策。如:政府辅助、税收优惠、政府担保、为风险投资建立专门的“第二股票市场”等。
(1)政府辅助 政府辅助是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的一种无偿的辅助。如加拿大安大略省为鼓励私人风险投资的发展,对向高科技风险企业投资的个人入股者给予投资总额30%的辅助金,政府对风险企业的辅助主要体现在为风险企业提供种子资金上。例如,美国在1982年通过的《小企业发展法》规定,年度R&D经费(最大比例是1.25%)支持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活动。政府对风险企业提供种子资金一方面负担了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它对民间风险投资又起到了一种导向作用,可以带动民间风险投资的发展,政府对风险企业提供辅助的另一方式是对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亏损补贴。如新加坡政府规定,凡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企业,连续亏损三年者,可获得50%的补贴。
(2)税收优惠 风险投资者是否对高科技产业投资,取决于他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和投资风险的权衡。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的代价时,风险投资的“介入”才会有充分的理由。由于风险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政策,因此,世界各国政府为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例如,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私人风险投资的发展,将风险企业的所得税率由1970年的49%降至1980年的20%,具体做法是:风险投资额60%免除征税,其余的40%仅课以50%的所得税。这一措施的实施,使美国风险投资在80年代初期大约以每年46%的幅度激增。法国在1985年颁布的85-695号法案中规定,风险投资公司从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中获得的收益或资本净收益可以免交所得税,免税数额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
(3)政府担保 由于银行在积聚社会闲散资金方面的独特地位,鉴于银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现实,世界各国为了鼓励银行向风险投资发展,普遍选择了政府担保的手段。早在1953年,美国就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承担对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在15.5万美元以下的提供90%的担保,贷款在15.5-20万美元的提供85%的担保。199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个法案,该法案规定,银行向风险企业贷款可占项目总投资的90%,如果风险企业破产,政府负责赔偿90%,并拍卖风险企业的资产。日本通产省于1975年设立了“研究开发企业培植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业务就是对于风险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债务担保,比例为80%。英国于1981年开始实施“信贷担保计划”,该计划规定,银行向风险企业提供贷款,如果风险企业不偿还债务,贸工部将以2.5%的年息偿还债务的70%。通过政府担保,国家就可以以少量的资金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业发展,因此政府担保在国外被称为风险投资的“放大器”。根据国外的实践,其放大倍数在10-15之间。
(4)为风险企业建立专门的“第二股票市场” 风险投资追求超常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的投资动机,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能使风险投资者“进可攻,退可守”的装置。对于成熟的上市公司而言,这个“装置”就是证券市场。但是对于成长中的高科技风险企业而言,由于它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因而也就无法象成熟的上市公司那样在正式的证券市场进行股票或股权的交易。这就意味着,风险投资者一旦投资于风险企业,就无法抽回投资“另谋高就”、因而也就无法实现风险投资的增殖。显然,这对风险投资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鉴于此,世界各国在严格控制和管理正式上市公司股票以保证股票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相继为风险企业建立了“第二股票市场”。这类证券市场以发行风险企业的股票为主,而且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证券市场,只有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这种市场上发行股票。“第二股票市场”建立,一方面为高科技风险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也为风险投资的增殖、退出提供了“舞台”。据统计,1970年,在美国3000万持股人当中约有1/4左右持有“第二股票市场”的股票或股权。目前,在美国,“第二股票市场”已成为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市场的第二大证券市场。美国自1980年底建立了“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发行了约10亿英镑的股票。日本政府也于1983年分别在大坂、东京和名古屋建立了“第二股票市场”,并规定,只要资产净值在85万美元以上,税前利润达到4%的公司都可上市。
3、成熟的股份制和发达的金融市场是风险投资业顺利发展的基础。高科技风险企业都是风险投资公司和高科技拥有者分别以资金和技术入股组成的股份制企业,企业发展成熟后在证券市场上出售股票,所以在股份制不成熟的国家风险投资业是不可能发展的。美国、日本、西欧等都是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股份制在那里有悠久的历史。因此,风险投资在那里有良好的生存“土壤”,发展很快。
风险投资需要巨大的资金来源,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尤其是风险资本市场能为风险投资的资金筹集提供丰富的来源。美日等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投资简直无异于“鱼儿离开水”。美国的纽约、日本的东京、英国的伦敦等都是世界有名的金融中心,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养老退休金、保险基金、民间闲置资金等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充足的投资场所,大大方便了风险投资公司在这里筹集到大量的风险资金,这对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无疑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4、优秀的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成功的重要保证。与传统的银行投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不仅投入资金,而且还参与风险企业的一切经营决策活动,包括提供各方面的咨询和技术建议,甚至推荐人才主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因此,每一个风险投资公司都应有一批高级的管理人才。著名技术创新理论家,美国“硅谷”创始人——考茨麦斯基认为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家,他们应是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同时又懂企业管理理论,具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科技企业管理实践的“通才”,而且这些人应具备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精神。
在敢于冒险方面,美国人堪称楷模,美国具有“西部开拓”的民族气质,这种民族气质恰好与风险投资天缘巧合,构成了风险投资产生与发展的“土壤”,日本的民族气质与美国相比,冒险开拓的精神较差,所以日本风险投资显得过于保守。
可见,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素质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