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差距拉动:我国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差距论文,我国人口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4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3)02-0038-09
一、我国人口流动宏观层面的原因分析
从宏观方面看,导致人口大量流动的主要因素有:
1、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众所周知,中国农村存在着总数巨大的剩余劳动力,有的专家估计有1亿以上,有的则估计为农村劳动力的1/3左右。劳动力的剩余或闲置,在过去“大锅饭”的体制下,曾被“广就业,低收入”的政策所掩盖,成为潜在的隐蔽性的失业。1987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普遍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使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日渐突出。尤其是南方一些人多地少的省份,一般家庭的责任田只需1-2名劳动力,其余劳动力则需要自谋出路。以四川省为例,全省人均耕地已不足0.9亩,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3,全省4500多万劳动力一年中约有一半时间没活干。
同时,全国农村中每年还有大批青年男女陆续进入流动年龄。1978年以来,农村新增劳动力平均每年在900万人以上。人口与经济、就业的矛盾造成了农村对剩余劳动力的巨大“排斥力”,逼迫他们尽早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途径,从地域空间上看,可分为就地转移和向城镇转移两种。前者亦称“离土不离乡”,后者亦称“离土也离乡”。
劳动力通过进入乡镇企业等其他形式,从第一产业就地转向第二、三产业。1978年,全国农村共有劳动力30638万,从事第一、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分别为89.72%、6.41%和3.87%。到1988年,农村劳动力增加到40067万,劳动力在三大产业中的分布依次为78.51%、12.33%和9.16%。十年当中,第一产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下降了11.2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劳动力的比重上升了92.38%,第三产业的比重提升幅度最大,达到137%。1978-1988年间,农村劳动力共计增加了942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94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了396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94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最低,仅为1.36%;第二产业增加了297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9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达9.66%;第三产业的发展最为迅速,共增加了248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4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1.96%。劳动力在农村三大产业中的转换,反映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这就是,劳动力逐步由传统的种植业转向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其中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最快,第二产业则吸引劳动力较多。如果再进一步观察,在1978-1988年间,农村乡镇企业和职工人数由2826.56万人增加到9545.46万人,十年间共增加了6718.9万人,增长了2.4倍,平均每年增加67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2.94%。这意味着,平均每年新增的劳动力中的71.26%被乡镇企业所吸收。由此可见,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吸收农村劳动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剩余劳动力另一途径是离开农村,向城镇打主意,或进入城镇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成为吃“商品粮”的居民。1978-1988年,农村共向城镇提供劳动力1339.2万人,平均每年输送122万人。或以自理口粮,进入县以下集镇落户。这种转移形式从1984年10月起推行,当年全国城镇自理口粮户达到59.28万,约吸收劳动力174万人。1996年全国自理口粮户增加到454.3万,所容纳的劳动力达1339万人。还有一种途径是进入城镇从事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或个体经营。根据上述分析和有关资料,我们可以得知,1978-1986年间,新增加的农村劳动中有69.52%被乡镇企业所吸纳,18.21%进入集镇落户,尚有占总数12.27%的900万左右的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因此,到城镇中寻找就业机会,便成为这部分劳动力的一条出路。实际上,新增加的劳动力中的剩余者还仅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少部分。
1978年,全国的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225156万亩,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为27488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8.198亩;到1987年,全国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减少到217435万亩,而劳动力则增加到30870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的亩数下降为7.04亩。如果以1978年全国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的亩数为标准,则1987年农村第一产业所需劳动力为26549万人,剩余4300万人左右,约占当年第一产业劳动力为14.00%。如果进一步考察到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等因素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则农村第一产业劳动力的剩余就更为可观,转移任务更为艰巨。
2、城镇建设需要大批劳动力
八十年代中期,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中国城市经济业已跨上了改革的行列。承包制在企业的推行,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以及发展外向型经济,内引外联,吸引外资办厂等等,使城市经济焕发活力。尤其是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随着国家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的出台,掀起了合作开发建设的热潮。
按照1978年的价格口径,从1980年到1987年,中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累计达12926.83亿元,平均每年为1615.85亿元。七年间,投资额平均每年递增252.31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7.30%。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逐年递增,导致基本建设规模迅速扩大。这种建设热潮的兴起,造成城镇自身施工队伍紧缺、力量不足,从而引起对农村劳动力的大量需求。1985年,全国从事建筑业的社会劳动者达2069万人,成为除农业、商业、工业之后的第四大行业。其中属于全民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各占27.98%和17.11%,而农村劳动者为1130万,占总数的54.62%。到1988年,建筑业人数增加到2527万,其中农村劳动者达1526万,占总数的60.39%。在新增加的458万劳动者中,来自农村的达396万人,占新增劳动者的86.46%。
除了建筑行业外,其他一些条件较差、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或部门,如环卫、纺织、采掘等,也需要大批农村劳动力予以补充。另外,一些特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郊区,当地农民一般进入乡镇企业工作,农田或菜田也需要劳动力补充。这种种因素,形成了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强烈需求,导致人口流动迅速增长。
3、政策的松动和放宽
政策在中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历来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人口流动来说,政策的威力是强大的。长期以来,受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影响,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往往受到人为的限制。改革开放增强了人们的商品经济观念和竞争意识,也从政策上为城乡人口流动开了绿灯。1984年,国务院就农民进入县以下集镇落户问题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支持有经济能力和有技术专长的农民进入集镇经营工商业。这一政策的效果是积极的,它一方面吸引了大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村劳动力进入集镇,为集镇的发展在人才、资金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它又依靠集镇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接纳周围乡村的剩余劳动力,从而避免了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减轻了大城市的人口压力。
同期的另外一项重要政策是关于设镇标准的变化。1984年11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同意民政部的报告,调整了1963年的设镇标准,放宽了建制镇的条件,从而使镇的数量和镇的人口迅速增加。1983年,全国仅有建制镇2781个,镇人口6231万。一年以后,镇的数目就扩大到6211个,增加了3430个,增长1.2倍;镇人口亦增加到13447万,增加了7216万人,增长了1.2倍。设镇标准的变更,使大批的农村人口进入建制镇或小集镇,成为镇人口,并由此加快了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修改居民身份证为公民身份证草案,对人口流动起到促进的政策导向作用。
以上我们从宏观上分析了导致人口流动迅速增长的三个因素,其中农村对剩余劳动力的“排斥力”和城镇对劳动力的“吸引力”是人口流动的基本条件,而政策则起着类似闸门的控制作用。因此,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制定合理的政策,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一步。
二、人口流动的收益和成本
从微观方面观察,每一项流动决策的作出,关键取决于该主体对流动收益和成本的权衡。经济学家很早就注意到经济因素是影响迁移决策最重要的方面。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雷文斯坦首先系统地提出了有关人口流动和迁移的法则,此后又有所发展。这些模式将人口流动解释为个人寻求利益最大化和最小成本的合理的决策过程,揭示了人们对成本和利益的考虑,是决定其是否流动的基本动因。Michael Scolow则认为,造成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动因,主要不是眼前城乡收入的差异,而是未来预期收益最大化目标,以及能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和城市文化生活的吸引等。上述的分析多是基于社会已具备完善的保障体系而进行的,而中国劳动力的流动和迁移恰恰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不键全,没办法得到未来预期收益最大化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他们特别重视当前城乡收益差距的对比。
1、实际上,在中国,城乡收入的差距正是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城的重要原因。这是人们显而易见的观察所得,也为经验研究所证实。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农副产品价格虽然近年来几经调整,但由于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升,单纯依靠粮食所得的纯收入并不高。加上处在流动年龄的年轻人往往缺乏农田耕作经验,他们更需要离开祖辈休生养息的地方,到外面去创世界。在农村,他们的收入有限;而在城镇,除了吃穿外,每年还能攒下一些钱。同时,一些手艺人,如裁缝、木工、瓦匠等,由于当地人口分散,生活水平较低,所能承揽的活路有限,因此城市成为他们挣钱的理想地方。对于女青年来说,当保姆或餐馆招待,不仅长了见识,而且为以后出嫁备下一笔嫁妆。据1998年上海市邮政部门统计,全年以个人汇款至安徽农村地区的数字达40亿元,同期在上海务工的皖籍人口是125万。
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全国城乡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异,1979年平均为1.82:1,1980年下降到1.76:1,1988年又提高到1.86:1。从数字来看,职工工资是农村劳动力纯收入的1.8倍左右,差异并不明显,且各年份变化甚微。但实际情况是,流动人口一般来自比较贫困的地区,男性劳动者的纯收入要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甚至仅能维持温饱。而流入地一般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和经济特区,那里的职工平均工资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样一来,两地区之间收入的差异往往要高达5倍以至10倍以上。
表1城乡收入差距及其各种表现(1978年不变价)
年份 人均GDP 城乡收入 农业劳动生 非农业劳动 比较劳动生
(元)
比率 生产率(元) 生产率(元) 产率(%)
1978 379
2.57360 2202 16.3
1979
402
2.43377 2275 16.6
1980 428
2.35366 2371 15.4
1981
445
2.04383 2355 16.2
1982 478
1.79412 2461 16.7
1983 523
1.65442 2599 17.0
1984 594
1.63503 2658 18.9
1985 665
1.53508 2886 17.6
1986 713
1.69523 2984 17.5
1987 783
1.65541 3210 16.8
1988 858
1.51544 3484 15.6
1989 879
1.54544 3630 15.0
1990 899
1.64505 3244 15.6
1991 969
1.72514 3508 14.7
1992 1093
1.78543 3916 13.9
1993 1226
1.89582 4241 13.7
1994 1366
1.95621 4564 13.6
1995 1493
1.94671 4807 14.0
1996 1619
1.85719 5052 14.2
1997 1745
1.83745 5412 13.8
1998 1863
1.86769 5826 13.2
1999 1978
1.96779 6257 12.5
2000 2117
2.04793 6733 11.8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中国统计出版社。
按照1978年价格作为不变价格计算,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已经上升为农村居民收入的2.04倍。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与1997年相比,200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纯收入的35.7%,比1997年下降了4.8个百分点;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是城镇居民的33.41%,低于1997年的38.61%的5.2个百分点。如果考虑到统计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存在相当大的误差,城市居民实际差距远大于统计数字。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实际统计的只是工资部分,而在总收入中比重越来越大的福利、红利、兼职收入以及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低租金住宅和公费医疗等实际收入并没有计算在内,统计报表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上被低估。相反,统计口径中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剔除了农民生产的经营成本,但由于有相当一部分纯收入要转化成下一轮生产经营的生产费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上被高估了。由于统计上的误差,城镇居民实际收入至少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5倍以上。而一般国家发展情况是,当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GDP为800-1000美元阶段,城乡收入差距大体是2倍以内。这说明,我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远高于同期发展水平大致相近的国家。
2、当然,经济因素并非人口流动唯一的驱动因素。从广义上来说,流动是人们为追求更好的生活、工作条件而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改变原住地的行为。其中生活、工作条件还包括收入、住房、气候、工作环境、社会关系、心理评价等因素。据此,当前中国劳动力流动可归为三种典型:
(1)经济型。劳动者为了改变当前的收入状况,从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向经济发达和收入较高的地区流动。在一定时间和两地人口一定的条件下,经济条件差距越大,经济型迁移的劳动力就越多。
(2)环境型。这是为了改变不利的生存条件而实现流动的类型。包括:为了改变恶劣的自然环境而流动;为了适应生理需要而实现迁移;为了适应生存的人文环境而实现流动,等等。但仍与经济因素相关。
(3)事业型。这是劳动力迁移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文化水平高,适应环境的能力强,选择迁入地以成就事业为主。显然,事业型流动也或多或少带有经济因素。
如前所述,当代中国劳动力流动的动机多种多样,即使是同一个人,由于在不同阶段所处的状况和地位的变化,其迁移动因也会发生变化。
3、由于劳动力市场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城乡劳动力“进入壁垒”的限制,人口流动有相当大的交易成本。这些成本成为人口流动的阻碍因素,包括:
(1)就业成本。为了能够流动到一个理想的地方就业,农村流动劳动力除了携带身份证外,还必须有计划生育证明,外出务工证明,技术专长证明等供流入地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查验。在流入地办理暂住证,有的还要向社区交纳治安管理费等非常规费用。这等于是外来劳动力交费买异地就业权,直接的后果是流动劳动力就业成本的提高。另一方面,外来劳动力一般没有当地户籍人口所有的补贴、劳保、公费医疗、退休金和养老金等福利。这些都使流动劳动力支付了高昂的就业成本。
(2)生存成本。外来流动劳动力需要承担在新的居住地新的住房费用,而且享受不到当地市民在水、电、煤等方面的补贴,也得不到可靠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权利,其生存质量就远不如本地户籍人口。
(3)交通成本。随着劳动力流动半径的扩大,交通费用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这部分成本在那些远距离异地转移的劳动者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一年一度的春运不仅加大运输压力,也增加了民工的开支和过度拥挤造成的困苦。
(4)心理成本。虽然制度的变化已经使得人口流动合法化,但由于相关体制改革不能及时跟上,大量的劳动者难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加上社会习俗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流动者还要承受一种非经济的心理成本。
(5)风险成本。流动劳动力在新的环境、新的职业位置上带有更大的探索性,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与环境及其他因素发生更多的摩擦,直接导致风险提高。表现为失业可能性大,伤病投入多和劳动过程风险增加。
三、人口流动的微观决策模型
下面我们将人口流动的驱动因素和阻碍因素概括在一个改进的托达罗模型中,对个人(主要是农村向城市流动)的流动决策进行分析。
托达罗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流动,对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和城市失业同步增长的矛盾现实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并认为人口流动是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异造成的。概括地说,托达罗模式涵盖了以下几点内容:第一,人口流动的基本力量来源于迁移者对比较收益与成本的合理经济考虑,这种考虑还包括心理因素。第二,是预期的而非现实的城乡工资差异使人们作出移入城市的决策。这种预期的差异主要包括两个因素:工资水平和就业概率。而就业概率的大小又由城市失业率的高低和城市新创造就业机会的多少来决定。如果城市的工资为农村工资的一倍,那么只要城市失业率不超过50%,农村劳动力就会不断地向城市流动。第三,农村劳动力获得城市工作机会的概率和城市的失业率成反比。第四,人口流动率超过城市工作机会的增长率,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合理的。在城乡预期工资差异很大的条件下,情况必然如此。托达罗不仅突破了在解释城乡人口流动原因上的传统局限,而且提倡要发展农村经济,得到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赞同。但托达罗模式只注重预期收入差异的动因却忽视了风险的影响和制度因素的制约。因此,本文试图以托达罗模式为依据,结合迁移风险和制度背景的考虑,建立在不同行为方案下的农民收益函数表(如表2)。
表2不同行动方案下的农民收益函数表
状态空间(Q)行动方案(A)
α1
α2
α3 α4
P
y1
P×y2-c y1+P×y2×(1-t)-c P×y3-(c+k)
1-P
y1
-c
y1-c -(c+k)
假设农民在决定是否进城流动时,可供选择的行为方案为αj(j=1,2,3,4),其中,α1表示不进城,单纯务农;α2表示受雇于人,完全务工;α3表示忙时务农、闲时务工;α4表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即进城创业。设其行业空间为A,则A={α1,α2,α3,α4}。
假设农业劳动力进城工作的结果为Pi(i=1,2),其中顺利就业或创业的概率为P1=P,找不到工作或经营失败的概率为P2=1-P。假设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自然状态空间为Q,则Q={P,1-P}。
假设农民采取兼业状态时务农所占时间的比率为t,务工所占时间为1-t。设务农收入为y1,务工收入为y2,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收入为y3。一般情况下y2、y3≥y1。
设农民的收益函数为Vij,Vij=V(Pi,αj),该函数表示农民采取行动方案为αj,进城求业或创业的成果为Pi时的收益,设c为迁移成本,k为个体经营成本。
可见,农民进城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作出何种行为选择,取决于每个决策者自身的知识和文化素质、经营能力和对待风险的态度。
农民是理性的,讲究实际的“经济人”。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得主W·舒尔茨指出的:“全世界的农民在处理成本、报酬和风险时是进行计算的经济人。在他们小的、个人的、分配资源的领域中,他们是微调企业家,调谐做得如此微妙以致许多专家未能看出他们如何有效率。”农民进城的动力有别于城镇化推进的动力,后者是由工业化、市场化的程度决定的,而前者则完全来自于农民对自身预期收益与成本的比较。一般来说,预期收益与成本的比值越大,农民进城的动力就越强;反之,这个比值越小,农民就越不愿进城。
目前,统计学意义上的中国农民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尚未实现或部分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另一种为已经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以下将利用所建模型分别对他们加以分析。
1、尚未实现或部分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
这一类农民通常具有以下特征:①居住在偏远的农村,信息相对闭塞,土地是其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②生活方式和观念意识比较传统,自身受教育程度较低,素质普遍不高。对于他们来说,在不考虑任何迁移成本的情况下,他们在心理上是愿意进城的。这是因为:
首先,在支出同等劳动的条件下,农民在城市可以获得比在农村更高的收入(至少在观念上这么认为),获得比在农村更有发挥个人才能的机会和条件。其次,进城能享有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享有较高的文化教育、较好的医疗保障,更齐全的基础投施。再次,能提高实际上低人一等的社会地位。据农业部最近做的一次关于沿海四省(广东、江苏、浙江、河北)的130个村,650户的调查,在具有迁移意向的农民中,有78.8%的人愿意迁到城镇去,只有13.5%的人愿迁往其他农村地区,另有7.7%的人愿迁往国外。但在进行迁移的行动决策时,他们内在的经济人的本质就起了决定性作用。
(1)对于尚未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即专业农民来说,不愿进城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他们从事的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耕生活,务农是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低收入使他们或无法偿付或舍不得支付昂贵的迁移成本。他们认识到自己在知识技能、精神状态等方面的不足,无法进行谋生进而融进城市生活,即他们进城的预期收益为零。一部分农民由于环境闭塞、信息不畅,对城市知之甚少;一部分农民对现有的务农收入已经满足。这就决定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短期内不愿意也无能力承担风险,只能选择方案α1,维持现有收入y1,进城可能性不大。
(2)对于部分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主要是忙时务农、闲时务工的兼业农民)来说,他们的现况是既可以获得农闲时机会成本为零的进城务工及其可能的潜在收益(P×y2×(1-t)-c),又不要承担太大风险,彻底放弃务农(他们所承担的风险极限为y1-c)。他们“进可攻退可守”——既可以通过务农保证基本生存条件又可以通过从事非农产业改善收入。比较方案α2,α3可以看出:两种方案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收入差异为:
[P×y2-c]-[y1+P×y2×(1-t)-c]=P×y2×t-y1
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务农时间比率t会不断变小,那么两种方案的收入差异也将越来越小。当t=y1/(p×y2)时,两种方案收入相同,而方案α3在找不到工作时的损失却更小。而且选择方案α3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住房及其它农民可以享受的权利。理性的“经济人”必然会保持现有的方案α3,即至多只会暂时进城,往返于农村与城市,而不会永久地迁往城市。这是我国农村存在大量兼业农户的最重要原因。
2、已经实现产业转移的农民。这部分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仍住在农村的乡镇企业职工或业主,二是完全脱离农业的农民工,三是在城市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农民。
对于第一种:这是相对特殊的农民群体,他们一般都居住在城市的边缘地带或城中村,既享受了城市的文明又不失去农民的优势,可谓一箭双雕。在进城同样能找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现在的利益(y2)要大于进城的预期收益(P×y2-c),进城不仅要面临概率为(1-P)的失业风险,而且要偿付可观的迁移成本。应该说,这类农民具有永久性迁移进城的最完备的条件,但是除非为了子女教育,否则在现有制度不变情况下,他们进城的动力是很小的。
对于第二种:他们具有承担求业风险的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托达罗模式就是对这种农村人口转移的描述。他们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稳定性和高风险性,并且要承担过高的迁移成本;他们从事的一般是城市人不愿从事的高强度、高温、高空、有害、有毒的行业和工种,收入不稳定,工作不固定;远离家属子女,要承受精神负担和春运高峰期的高价交通费用等经济负担;他们通常缺乏劳保和社会保险,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又面临着被辞退的风险。他们进城往往是一个家庭为收入最大化所作的决策,而且,通常是农户为未来创业而准备资本的一种策略。这不仅取决于他们的预期收入,而且也取决于迁移的直接成本。这类农民的进城行为在持续时间上有一定的期限。
对于第三种:他们不仅能支付迁移成本(c)、个体经营成本(k),而且能够承担经营风险。其特点是:①该种类型的农民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经营能力或拥有一定量的自有资本。②在城市不受雇于他人,而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成为小商贩、小业主。③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面临的较大风险,这不仅源于自身经营的能力,而且受市场环境、现有制度等诸多外在因素的制约。正因为如此,这种类型(即选择方案α4的农民)在进城的农民中占的比例较小。但这类农民进城后,由于收益较大(P×y3),他们是一定会长久地生存下去。
综上分析,城市的高收益预期形成了对农村人口流动的强大拉力,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农民流动的推力仍然不足,而现行的户籍、劳动制度等又人为地制造难以逾越的“门槛”,在很大程度上会弱化农民进城的拉力。
四、我国人口流动的特殊动力
中国目前城乡人口和劳动力的配置格局,是长期以来计划经济发展战略的产物。五十年代初,国家实行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方针。在当时资本十分稀缺的条件下发展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人为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办法来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通过扭曲农产品价格来压低城市的工资率。同出一辙,隔断城乡人口流动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与此相配套的制度安排,目的是:(1)防止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2)城市中享受低价农产品的人数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在这个制度下,农村人口不能随意改变身份、职业和居住地。
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执行,对于城乡人口和劳动力的迁移形成了两重障碍。第一,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增长所创造的就业机会较少,国民经济两大部类严重失衡,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溥弱;第二,计划配置劳动力的体制,用国家强制措施,硬是在产业间的区域间的劳动力转移设置一个牢固的樊篱。这样,改革以前几十年的经济发展,虽然国民经济的产值构成发生了变化,农业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1952年的57.7%下降为1978年的32.8%;但是,就业结构的变化却大大滞后,农业劳动力比重仅从1952年的83.5%下降为1978年的70.5%。与此相应,1978年的城市化率只有17.9%,仅从1952年的水平(12.5%)提高了几个百分点。这种人口格局为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劳动力转移和人口迁移历史地积累起一个很大的潜在势能。随着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从体制上和产业机会上为人口、劳动力流动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时,这种流动便具有极大的初始动力。
经济改革过程本身不断地为人口流动提供巨大的追加动力。过去十六年的经济改革具有区域间的差异性,七十年代末改革以来,东部地区首当其冲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当改革进入到价格、财政等宏观层次的时候,东部地区又得风气之优先。特别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东部地区具有良好基础的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沿海地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凭添东部地区诸多特殊政策,使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集中受惠于东部。这种改革和发展的区域梯度性,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全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不平衡,以及城乡差距扩大两个方面。
1983-199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农村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表明,各地农村发展的速度存在巨大的差异(表3)。由此导致的第一个结果是各地农村发展水平差距扩大。计算农村人均社会总产值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的基尼系数表明,1980年为0.24,1985年为0.32,1990年为0.39,1992年已达0.45。相伴产生的另一个结果是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差距的扩大,农民人均收入的区际基尼系数由1980年的0.137上升到1993年的0.224。而这种收入差距突出的表现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1978年,东部各省农户人均收入的算术平均值与中、西部的比值分别为1.44:1和1.42:1,1980年为1.38:1和1.55:1,1993年则分别提高到1.89:1和2.27:1。由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地区差异变动较大,上述农民收入地区间差别的扩大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与农民人均生活费之比为2.36:1,1984年该比率下降到1.7:1,1978年以后该比率再次增大,1993年达到2.53:1,超过了1978年的水平。这种地区间差距的扩大,倍增了人口及劳动力在区域间和城乡间的迁移或流动的动力。
表3
各省、市、自治区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及其差异
(以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地区
年均增长率 偏离程度* 地区
年均增长率 偏离程度
北京
17.0149.1
河南
10.894.7
天津
21.0186.0
湖北
10.693.0
河北
9.8 86.0
湖南
5.6 49.1
山西
8.5 74.6
广东
14.4126.3
内蒙古
8.1 71.1
广西
5.2 45.6
辽宁
12.6110.5
四川
8.1 76
吉林
8.7 76.3
贵州
6.8 59.6
黑龙江
6.9 60.5
云南
8.6 75.4
上海
16.6145.6
西藏
6.6 57.9
江苏
14.1123.7
陕西
10.693.0
浙江
14.2124.6
甘肃
9.6 84.2
安徽
9.3 81.6
青海
5.5 48.2
福建
12.8112.3
宁夏
7.7 67.5
江西
9.3 81.6
新疆
8.4 73.7
山东
14.0122.8
平均
11.4100.0
*与平均水平的比值。
资料来源:相应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业年鉴》。
通常,存在着两种使区域发展和收入水平趋于均衡的市场机制。一种机制是通过产品市场。虽然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不同,但都存在着各自的比较优势。如果各地区能够利用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进行生产,并通过产品市场交换自己没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就可以使各地区的生产要素报酬趋于均等,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差异趋于缩小。另一种机制是通过要素市场。各地区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地生产要素禀赋结构的差异上。如发达地区的特点是资本相对丰裕,落后地区的特点是劳动相对丰裕。如果存在比较完善的要素市场,则通过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来缩小这种禀赋结构上的差异,从而使要素价格和收入水平趋于均衡。在缩小区域差异的现实过程中,上述机制是共同发挥作用的。
中国经济改革产生了使这两种机制制衡的效果。如果我们将经济改革分为微观环节放权让利的改革和宏观环节培育市场的改革两个方面的话,前一方面的改革越深入,可能产生的区域间差距越大;后一方面的改革越深入,越倾向于将区域间差距缩小。过去十六年的改革现实恰恰是微观环节的改革超前于宏观环节的改革,从而使区域差距具有扩大的趋势。而在宏观层次的改革中,由于财政分权,强化了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倾向,统一的国内产品市场发育缓慢,使通过产品市场缩小差距的均衡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人民公社的解体、城市食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以及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等,使劳动因素的流动障碍大大减少(Anderson,1990年),从而使通过要素市场缩小差距的均衡机制发挥了较大作用,造成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强劲势头。
收稿日期:200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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