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写作”与当代文学史的客观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客观性论文,文学史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陈思和在他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中提出“潜在写作”一说以后,引起了一 些争议。人们所以关注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因为它关涉到几个作品产出时代的真伪,更 因为它关涉到对于一个时代的文学历史的评述的客观性、科学性问题。发表在《文学评 论》2000年第3期李杨的文章《当代文学史的写作:原则、方法与可能性——从陈思和 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谈起》,对包括“潜在写作”在内的《教程》中的一些问 题提出了质疑。同年第4期《文学评论》发表的王光东、刘志荣两人的《当代文学史写 作的新思路及其可行性——对于两个理论问题的再思考》对李杨的质疑作了回答,其中 也涉及到对一批“潜在写作”作品的考证、鉴定。王、刘两人作为陈思和先生的弟子和 《教程》的编写者之一,他们发表文章,当然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观点,而是作为《教 程》编写组的代言人,尤其是作为陈思和先生的代言人来发表意见的。京沪两地的学者 的这一交锋很自然地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但在认真阅读了王、刘的《再思考》以后,我 觉得这篇文章的观点仍存在一些疏漏,它的答辩是苍白的,不仅未能说清楚《教程》中 的一些问题,反而增添了人们新的困惑。本文想就《再思考》论述中的若干疑点及《教 程》中的某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限于篇幅,将只涉及有关“潜在写作”这一方面的 问题。
首先,我以为,“潜在写作”作为一种文学史概念,它的提出,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 缺陷。即使在《教程》作者自己那里,“潜在写作”的内涵也是相当含混的,它有时被 视为特定政治环境下进行的地下写作,有时又指代一切未被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而在 一般读者看来,它也可以指代过去或现在那些未被证实、可能存在的写作行为,它甚至 可以理解为暗中进行的打腹稿等写作方法等等。总之,采用这一文学批评概念,它使文 学创作作为某一历史背景下客观存在的文学现象,变得扑朔迷离、难以辨识。从“史” 的角度来说,对于当代文学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作品产生的时期,判别的标准究竟 是什么?是以其公开发表的年代为依据,还是以写作的年代为标准?一般来说,当然是以 公开发表的年代为据,不如此,对作品的产出年代就缺少客观的一致的标准。但是,退 一步来说,作为一种特殊的处理方法,将特殊时期中某些作品的写作年代视为该作品的 产出时期,或许也是一种可予考虑的选择,正如《再思考》的作者所言,这可以体现“ 文学史发展的复杂性”。显然,提出“潜在写作”这一概念,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它是 针对特定时期的特殊环境而言的。然而,在《再思考》中,为了说明“潜在写作”研究 作为一种新的文学史方法的合理性,作者列举了一系列例证,以此来证明,“潜在写作 ”是一种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文学行为,而并非特殊环境中出现的特殊现象,即作家被 剥夺了写作和发表其作品的权利以后的一种无奈的选择,因而,将它引入到文学史的研 究中来,是无可厚非的。按照这一看法,“潜在写作”是每个时期都存在着的普遍现象 ,那么,把它作为一种特殊现象进行独立的研究还有什么意义?应该说,相当的作品都 曾有过“潜在”的过程,即使在创作自由的年代里也是如此。其原因是多样的。有的是 作者由于个人的原因有意地搁置,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以后才拿出来发表,有的甚至 终身秘藏,直到他逝世以后遗稿才得以发表。有时是因为编辑不赏识采纳他的作品,以 至延误了发表期,等等。上述情况都是大量存在着的,如果将这些现象都归入“潜在写 作”之中,则“潜在写作”的作品不知凡几。如果考虑到从写作到发表都有一个时间差 ,甚至可以说任何写作都是某种意义上的“潜在写作”。这样看待问题,不仅有违《教 程》作者关于“潜在写作”是指“在当时的客观环境下不能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的初 衷,而且,“潜在写作”文学作为与“公开发表”的文学相对立的“类”的特征,例如 它的社会批判意识,它的个性化情感体验,它的超前的艺术手法等,也就不复存在,对 “潜在写作”的研究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显然,《再思考》提出“潜在写作”现象 具有普遍性这样的问题,不仅未能说明作为一种文学史方法的“潜在写作”研究的意义 ,还徒然增添了混乱。
在对“潜在写作”作品真伪的鉴别上,《再思考》的作者提出的一系列看法,也有明 显的疏漏。例如他认为,张中晓的《无梦楼随笔》“虽然经整理已非原件规模,但基本 内容也只是有顺序调整,或有删无增,应该说发表出来的部分也是可靠的”。先声明一 句,我这里并无否定张中晓先生的《无梦楼随笔》作为“潜在写作”作品的真实性的意 思,而只是就《再思考》的这种逻辑推理谈谈自己的看法。我以为,既是经过删削和调 整,且未了解到删改的情况,就认为“发表出来的部分也是可靠的”,这种结论难以令 人信服。只删不增,并不能保证发表的作品与原作一致。我们都知道,处于当时复杂的 社会政治环境中,人的思想观念不可能完全不受到社会思潮的影响,即使是智者也是如 此,他常常在保持某些清醒的思想认识的同时,也保留着时代产生的思想阴翳。因而, 他的作品常常会呈现出复杂的状况:有理性的闪光,也有迷雾的遮蔽,有优美的歌吟, 也有晦涩的呓语。这种时代思潮的擦痕,正是特殊社会环境中人的思想的真实展现。如 果去掉其中的某一方面,保留另一方面,很难说这些作品是真实可靠的。举一个简单的 例子吧,郭小川的《团泊洼的秋天》、《秋歌》是诗人文革后期的“潜在写作”,这两 首诗歌发出了与文化大革命不谐和的声音,抒写了对“四人帮”倒行逆施的愤慨之情, 表达了诗人面对政治迫害的坚贞不屈的精神。但诗中流露出来的“左”的思想痕迹也是 非常明显的。诗中这样写道:“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战士心头放射光华;/反对修 正主义的浪潮,正惊退了贼头贼脑的鱼虾。”(《团泊洼的秋天》)“面对大好形势,一 片光明,而不放声歌颂;/这样的人,哪怕一万个,也少于零。”(《秋歌》)这些带有 鲜明的文革色彩的话语,如果都予以删除,诗人也许会获得更多的称誉,但这就不是真 实的郭小川了。而正是因为这些诗保留了那一时代的某些病症,才使我们更加深切地了 解到,极左的病毒,是如何地侵蚀污染人们的思想,包括一个对生活有着独立认识的杰 出诗人的思想的。同样地,我们也很难同意《再思考》所说的牛汉的诗歌《华南虎》, 将原诗的一百行删削为五十行,并添加了结尾的两句“还有滴血的/巨大而破碎的趾爪! ”仅仅“是为了使表达更加凝炼”,诗歌仍然“没有大的变化”。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 会懂得,无论是删削或添加,对于写作来说,都是重要修改,这二者之间并没有轻重之 分。
《再思考》把日记、笔记上保存的东西,视为真实可靠的“潜在写作”作品,这从一 般意义上来说是对的。但应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些日记和笔记是原初作品的载体。今 日传世的“潜在写作”的某些作品,虽然有不少称为来自日记和笔记中,但一方面这些 多源于作者的自述或编辑所言,并未经过核对,这就使其可信度打了折扣;另一方面, 有些日记和笔记本身不是原初的记载,而是后来追记和补记,或是在原有基础上经过加 工修改甚至创作的东西。例如杨沫后来发表的《自白——我的日记(1966——1976)》虽 然每篇都注明了时间和地点,但却似乎很难看做是真正意义上的日记。作者在日记中也 坦陈,其中有不少内容是追记和补记的。而我以为,除了追记和补记之外,还有加工创 作的成分,特别是作者抒写情感,发表议论的部分尤其是如此。凭记忆补记、追记的日 记是这样,凭记忆写作的诗歌和其他作品就更是如此了。不仅记忆难免讹错,而且追忆 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如果追记时的客观环境与主观心境发生了大的变化 ,则又如何能保证追记的作品的真实性呢?
还要谈到一点,就是“潜在写作”的“人证”的问题。在《再思考》中,“人证”作 为“潜在写作”真实性的一个重要依据被多次列举。这里所说的“人证”,是指曾直接 见到某作家的“潜在写作”行为或见到过“潜在写作”原稿的人,以他的所见作为某“ 潜在写作”真实性的证明。“人证”当然可以作为“潜在写作”的证实形式,但证人提 供的证词并不就等同于事实,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别。首先是“人证”的可信性的 问题。我以为“人证”应是一个群体行为,即某作家的“潜在写作”得到了社会上一些 人的证实,而不是一个人的见证。“孤证”往往会降低说服力,如果这位“人证”是“ 潜在写作”者的亲属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情况就更是这样。《再思考》在谈到曾卓的 “潜在写作”时,例举了牛汉的回忆:牛汉1981年与曾卓见面时,看到了曾卓“厚厚的 一叠诗稿”,“第一次读到了他的《悬崖边的树》、《我期待我寻求》、《有赠》、《 给少年们的诗》等几十首诗。”《再思考》因此断定,“原稿牛汉先生曾经过目,属于 50年代至70年代‘潜在写作’的范围是没有疑义的。”《再思考》这里列举的不仅是他 的密友的“孤证”,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不够有力,而且也不能说明,牛汉1981年看 到的就是50年代至70年代的原作,这样的结论,不免使人觉得过于武断。其次是“人证 ”的准确性问题。“潜在写作”的作品由于是一种历史产品,有幸接触过这些作品的人 ,由于时间久远,不见得能记得这些作品的具体内容。时至今日,他们可以证实“潜在 写作”者确曾写过,却不能证实他们当年写过什么,也不能证实今日的作品即是当年的 作品,或虽有修改但改动不大。《再思考》因绿原为牛汉的诗集《温泉》作序时说过, “我那时往往被安排和他一起劳动,因此往往有机会成为他的那些新诗的第一个读者” ,便断言“这些诗作的写作是确实的,发表出来的文本基本内容是可信的”,这样的结 论,值得商榷。即使绿原的话是可信的,他也并没有说,诗集中的诗都写于那一时代, 没有经过大的修改、重写和增添新的作品,因而也并未能证实,牛汉今日诗集中的作品 都是当年的“潜在写作”。《再思考》类似的举证还有李世强对聂绀弩托他夹带新诗稿 出狱的回忆,以此认为“聂绀弩后来发表的诗作依然是有据可依的”。但《再思考》毕 竟难以否定聂绀弩公开出版的诗集《散宜生诗》,对手抄本的诗《北大荒吟草》曾作了 大量的修改和增补的事实,不得不承认这些诗作是“经过大的改动,在思想与艺术上有 很大改变的作品”。很明显,这种相互矛盾的结论,是在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得出的 。
在谈到文革中曾经在一定范围内流传,新时期由作者本人修改后正式出版的《第二次 握手》、《公开的情书》等作品时,《再思考》这样说道:“虽然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 文革时期流传的原作,但正因为它们在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正式出版,时代的反差不大 ,作者的思想变化也不大,它们仍然可以看作是与原作相当接近的文本。”这里的“时 代反差不大”一说存在很大的片面性。虽然这些作品正式出版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 与作品写作时的文革时期相隔并不久,但时代的反差却很大。七十年代末与八十年代初 ,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的重要转折期。这之前与这之后,时间虽然相距只有一年多,思 想认识上的距离却不啻十万八千里。因而,这之前与这之后,从思想观念上来说,绝不 是“时代反差不大”,而是经历了一个思想巨变的时代。说“时代反差不大,作者的思 想变化也不大”,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同样一部作品,如果写于文革中,作为 思想的前驱者,可能具有较高的文学史意义,如果写于文革后,特别是写于点燃了全民 族思想火炬的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之后,则就可能是一个很普通的作品。人们常因此 提到莫应丰的长篇小说《将军吟》,这部曾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作品,在当时受到较多 的推崇,就是因为将它视为一部文革环境中产生的具有较大思想超前性的作品。
《再思考》观点中的一些明显疏漏,归根结底是由于“潜在写作”作为一种文学史方 法所存在的缺陷造成的,这需要从《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写作的本身来加以检讨。很 早以前陈思和先生就举起了“重写文学史”的大旗,发表过不少文章进行理论探讨,《 教程》则是陈先生“重写文学史”的理论实践。而“潜在写作”是作为《教程》的一个 基本的写作原则被运用的,它将目光对准那些当年未被发表的“潜在”作品,把它们提 升到文学史的中心位置,并以此作为整个文学史的构架与线索。反过来,《教程》对公 开发表的文学作品虽然有一些涉及,但对于作品的选择与评价却采用了“潜在写作”作 品的思想和美学标准。因为《教程》的编写者认为,“在那些公开发表的创作相当贫乏 的时代里,不能否认这些潜在写作实际上标志了一个时代的真正的文学水平”。《教程 》的编写者在这里已预设了一个前提,即“潜在写作实际上标志了一个时代的真正的文 学水平”。在这样的前提下,《教程》一方面将“潜在写作”的作品向文学史的中心转 移,一面把大量的已有定评的公开发表的优秀作品向边缘驱逐。例如,在《教程》里, 《青春之歌》、《红岩》、《创业史》、《三里湾》这些曾经深受读者喜爱的作品,都 一律冠之以“时代共名”的标签,指责它们的“重大而统一的时代主题”,“是对知识 分子思考和探索问题的精神制约”,因而也毫无顾惜地将它们从当代文学史中扫地出门 。这种文学史的构造模式,显然重犯了以往的文学史的错误,即在描述文学现象时,不 是将一类文学现象视为另一类文学现象的丰富和补充,而是变成了两者的相互取代与否 定。这种状况,导致了《教程》对“潜在写作”的研究至少有两方面的失误:
第一,导致了对某些“潜在写作”作品不合实际的估计。为了体现“潜在写作”“标 志了一个时代的真正文学水平”的结论,《教程》对“潜在写作”的作品往往作了脱离 实际状况的过高评价。随手翻开第一章,有专节分析被认为是“潜在写作之流的滥觞” 的沈从文的散文《五月卅下十点北平宿舍》。他首先说明这篇手记是作者沈从文在北平 解放后处于重大政治压力下,“陷入精神失常后”的“病中的呓语狂言”。编写者最后 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说,鲁迅当年以石破天惊的《狂人日记》揭开中国现代文学大 幕,宣布了现代知识分子与传统彻底决裂的大无畏的精神,奠定了以启蒙为特征的现代 文学传统,那么,沈从文的这篇低调的新‘狂人日记’对五十年代以后的文学史同样有 着重要意义。”不难发现,这段评述将沈从文的这篇手记的价值与鲁迅的《狂人日记》 相提并论,赋予其文学史上的开创性意义,不仅极不妥当,而且也有意地曲解了作品的 题旨。联系到《教程》分析该文过程中,特意指出郭沫若“用清算的口气辱骂”沈从文 ,而作为“新时代的文艺官员和风云人物”的丁玲,则对曾经有恩于己的沈从文表现出 极大的冷漠等情况,我们也许能够理解,《教程》的编写者之所以拔高和曲解沈从文的 文章,目的还是为了按照他们既定的文学史框架,完成对中国当代文学史的阐释和重写 。为了同一个目的,《教程》对半个世纪来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作了远非客观的描述。 一方面有意识地曲解一批公开发表的作品,勉强地寻找它们与“潜在写作”相似的某些 特征,或者赋予它们以“民间”的某种形态,分析它们受到的“民间文化”的影响,它 们所具有的“民间隐形结构”和“民间理想主义”精神等等;另一方面,则将一批无法 在预设的文学史框架中安置的,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的文学作品从《教程》中驱逐出去 ,让它们消失在文学史的视野之外。自然,这也就使得《教程》这部虽然颇有新意的文 学史作品,却留下了既不完整,也不公正的缺憾。
第二是导致了对“潜在写作”作品的认定过宽过滥。《教程》为了体现“潜在写作” 在当代文学中的主导地位,需要有一定的“量”来保证,这也就导致它在认定“潜在写 作”作品时放松标准,缺少必要的鉴别。关于这一点,前面已有论述,这里不再赘述。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放弃将“潜在写作”与所谓“主流文学”、“主流红色文 化”对立的文学史写作模式,修正《教程》的编写者们关于“重写文学史”的某些不正 确的观念。过去,在极左年代里,曾将所谓“非主流文学”视为异端而予以放逐,那是 特定政治文化环境中结出的文学苦果。今天我们不应当简单地“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 来”。不要再造成“潜在写作”与公开发表的作品的对立,或者使二者的地位作简单的 转换,而是将二者都作为客观的文学现象加以描述研究,凡属优秀的作品都给予应有的 文学史地位。与此同时,要准确地判定“潜在写作”作品的真实性,只有真正意义上的 “潜在写作”才能予以认定,以使我们的文学史不仅观察的视角更加宽阔,把握的材料 更加丰富,而且更加真实可靠。它应是一部信史,无论是对现象的展示还是对现象的阐 释都合乎历史的本来面目,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其实,从根本上来说,作品的真正的价值还在于作品本身,而并不在于一部文学史如 何评说。作品的价值最终要由读者来认定,由历史来检验。一部作品产生的年代可以变 更,文学史对作品的评说也可以因编者对它的好恶而有所改变,但却并不能因此真正改 变这个作品的实际价值,就如一部文学史著作并不能改变客观的文学历史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