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直接投资与中东欧经济复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直接投资论文,经济论文,中东欧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0年代末以来,中东欧国家陆续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由于政局动荡、旧体制制约、改革政策偏差等诸多原因,多数国家经济陷入深刻危机。目前,一些国家经济已经渡过最困难的时期,经济保持较稳定的恢复性增长,而另一些国家仍未摆脱危机的“阴影”。总结成败,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复兴与吸纳国际直接投资(FDI)不无密切联系。
一、国际直接投资促进中东欧经济的复兴
(一)纯理论解释
经济衰退之初,中东欧各国相继出现资本外逃的现象,FDI减少,国内投资主体未形成,导致国内投资“饥荒”。俄罗斯这一现象尤为突出,如1992年平均每年流出资金10—20亿美元。1995年全年流出资金高达250亿美元,同期获得的FDI仅为10.4亿美元。1996年上半年吸收外资20亿美元,情况最好,但FDI只占28%。而20 亿美元对俄罗斯经济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资本短缺导致所在国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恶性循环,如图所示。
为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必须增加资本投入,而FDI是重要途径。 同时,这些国家普遍存在I-S(投资—储蓄缺口)与M-E(进口—出口缺口)两个缺口,一方面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储蓄的约束,即投资有限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复兴又受到外汇约束,即贸易有限增长。两缺口模型 I-S=M-E表明,一国支出可以超过自己的收入, 或一国投资可以多于自己的储蓄,进口超过出口的部分可由借入国外资金来弥补。因此,成功地引进外资是消除两缺口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引进外资可以扩大出口规模,增加外汇收入;另一方面,引进外资可以带动收入增加,提高储蓄率。
从哈罗德—多马模型扩展形式亦可知引进外资对中东欧国家经济复苏的重要性。如下式所示:
S[L]+S[G]+S[F]
G=────────────
C
其中,G——经济增长率;C——资本产出比率;S[L]——地方储蓄率;S[G]——国家储蓄率;S[F]——外国储蓄率。中东欧国家在长期国内储蓄率(S[L]、S[G])不足、资本产出比率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增加S[F]以恢复经济增长是不可缺的方法。
(二)FDI进入中东欧国家影响较大
1.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原有的一些民族企业通过合资和被购并等,其生产进入了国际化生产网络,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实现产品更新,开拓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如通用电器公司、福特、奥迪等公司在波兰、匈牙利的投资企业完全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匈牙利电器公司坦克斯拉姆(Tungsram)被通用电器收购后,引进新型节能灯技术,打开了国际市场。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效率和销售方面都比原来的民族企业强。如匈牙利200家最佳公司中,91 个公司是合资企业;1992—1993年间,外商投资企业销售额增长47%,同期国内民族企业只增长了3.5%,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率几乎是民族企业的两倍。 在捷克,以上两个数据分别是20%和10.7%;爱沙尼亚则为105 %和28%。1992—1993年间,中东欧各国公司总利润平均增长290%, 而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增长472%。
2.推动了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中东欧国家的FDI 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原料工业,对一些国家经济复苏提供了基础。在俄罗斯,33.5%的FDI进入这些行业;在匈牙利,40%的FDI进入制造业。而且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比重已超过10%,在发展较快的电子通讯设备、电气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和办公室设备等部门,外商投资企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业,尤其是金融、贸易领域,也是外商投资企业多有涉足的行业。 俄罗斯15.63%的FDI进入商业和公共饮食业, 11.31%的FDI进入金融、信贷、保险业; 在匈牙利, 外国公司获保险业65%的股权(97%的保险费)。在捷克,移动电话通讯业务已基本由外国投资者支配。
3.有利于出口增长。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之初,由于国际营销机构尚未完善,且制造业尚须进口较多资本品,短期扩大了东道国贸易逆差,但很快便会提高在东道国市场的采购率。从1993年开始,它们对各国出口贸易增长都起了积极作用。如1992—1993年,匈牙利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增长32%,民族企业出口额下降了8%, 外商投资企业人均创汇4倍于民族企业。在金属矿产品、机械设备、纺织皮革出口中,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分别占70%、60%、47%。类似情况在波兰、捷克等国也表现显著。
4.增加了就业,对社会稳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以欧盟为主体的西方国家对中东欧FDI不断增加,其中德国对波、匈、捷、斯洛伐克的FDI由原来不足0.5亿马克上升至100亿美元以上;法、英、奥地利、西班牙等投资额也有相当增长,推动了各国产业结构高速调整和企业现代技术改造,提高了合资企业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最终将扩大出口创汇,增加就业机会。 如韩国大宇公司在罗马尼亚建立的合资企业, 企业员工1998年可望增加到6200人。
二、国际直接投资在中东欧的特征
(一)各国之间不平衡
匈牙利、捷克、波兰、俄罗斯四国吸收FDI 总额占中东欧国家吸收总量的82.4%;而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白俄罗斯、立陶宛、摩尔多瓦、高加索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七国总和不过占1.7%,其余13 国总和也只占15.9%。可见各国幅员、工业化程度、 市场化程度的不同给FDI的发展带来不平衡。
(二)推进私有化进程
近年来,流入中东欧的FDI几乎2/3被私有化吸收。在匈牙利, 私有化中建立的大量私人公司吸引了外国投资者积极参与、建立私人企业或购并原有的公有资产, 如1993 年 70%的FDI增量进入私有化企业;1995年FDI增量也是由于公用和电信事业的私有化。 他们不仅参与公有资产的私有化,而且还在私有化后续投资中发挥了很大作用。1995年,捷克60%的FDI被电信、炼油行业私有化吸纳; 波兰的“大众私有化”计划中外国投资者也成为一支中坚力量,如大宇集团投资于波爱费索汽车。
(三)在关键产业的大型投资引发关联投资
外国投资者在中东欧的一个投资项目设立往往引起与该项目产供销关联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匈牙利的2.89亿美元投资项目,吸引了大量在西方市场与通用公司有供销关系的厂商来匈投资,韩国大宇公司在罗马尼亚、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也同样通过关联投资,使得零部件、配件生产实现了当地化。
(四)中东欧国家之间兴起交互投资合作
独联体国家希望在自治原则下解决各国经济和政治问题, 早在1993年12月,它们签订了关于建立经济联盟的条约,从法律上保证和巩固合作的发展,跨国经济委员会建立了投资过程统计表,列有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由于历史原因,俄罗斯成为很多独联体国家的主要外国投资者。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前捷克斯洛伐克、前南斯拉夫联邦内也存在类似交互投资。如斯洛伐克13%的外国投资存量来自捷克;斯洛文尼亚的20%外国投资存量来自克罗地亚。
(五)中东欧国家FDI模式反映了其国际贸易的模式
欧盟是中东欧国家最重要的交易伙伴,在欧盟公司与中东欧国家公司之间的公司内贸易,后者已成为欧盟的生产基地。而美、日两国屈居第二、第三位。正因为这样,中东欧国家与欧盟已密不可分。
在匈牙利、保加利亚的FDI3/4来自欧盟;捷克、波兰、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的FDI2/3来自欧盟;波罗的海沿岸共和国的FDI50 %以上来自欧盟。
三、中东欧国家吸收FDI的改革措施
中东欧国家对FDI的基本政策是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 发展本国经济。
(一)通过外资立法工作,吸引外资
为了吸引外资,中东欧国家纷纷制定或修订外资法,普遍体现了以下三个原则:1.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2.对优先领域外资的进入提供优惠;3.保障外国投资者的权利。因此,中东欧各国对投资范围的限制相对不严,多数国家允许外资进入其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波兰《外资企业法》规定,除一般领域外,经特批外资还可进入海港和机场的经营管理,不动产经纪与经营业务、服务业、进出口消费的批发、法律咨询服务等。多数国家对外国投资的比例和期限没有限制,无论外资比例占多少,所有外资企业同国内企业一样享有充分的国民待遇;在税率方面,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一般偏低,与国内企业享有同等税收待遇;在政府鼓励领域享受减免税优惠;多数中东欧国家对利润汇出基本没有什么限制,而且一般不采取国有化措施,如必要时,给予等价补偿。
(二)通过经济改革,创造较宽松的投资环境
恶性通货膨胀导致投资实际收益下降是多数外国投资望而却步的重要因素。各国采用世界实践中抑制通货膨胀的一切方法和手段,如提高利率等动员企业、居民的自由资金用于投资,通货膨胀压力大为缓和。波兰通货膨胀率从1992年的1266%降至1994年的32.2%;拉脱维亚通货膨胀率从1992年的1020.8%降至1994年的35.9 %; 俄罗斯通货膨胀率1996年也降至22%。各国还进一步稳定本币汇率,并向货币可自由兑换过渡。建立经济区以吸引FDI,如波兰于1995年10 月建立了第一个经济特区——来耶莱茨“欧洲工业园区”。
(三)政府支持、调节外国直接投资
首先,各国政府刺激积累,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对民族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提高其效率。为提高投资效率,简化了税制。乌兹别克斯坦等国还对外国投资进行保险,由国家保险公司、国家投资保险代理处以及国外合资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还成立信息中介中心给予扶持。俄罗斯建立接纳外资的体系,包括了广泛的竞争网,并使其流向优先发展的部门和地区。此外,国家严格监督合资企业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对出口的外汇收入实行严格登记,对进口商品的外汇支付也实行登记,以消除“伪装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