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概念的科学理解和理论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理论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67(2007)06-0047-06
发展问题无疑是当今世界“第一议题”,无论是发展问题的理论解决即各种发展观念、发展理论,还是发展问题的现实解决即各种发展策略、发展模式,都呈现着这一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中,发展问题的理论解决,特别是确立一种科学的、经得起检验的发展观则显示出解决发展问题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和自觉程度。而发展问题的理论解决又必然要求对“发展”概念在理论上作出新的阐释,以便能够更好地统摄在现实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和困难问题。但就目前来看,人们通常是将“发展”作为一个现成的概念使用,很少有人对这个概念的传统理解提出异议。依笔者之见,我国学界对发展概念的传统理解恰恰是成问题的,需要我们从哲学上予以澄清。
一、能否把发展理解为宇宙的一般特征?
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发展”被表述为物质世界或宇宙的基本特征,其基本论断是:发展既是物质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于这个论断,至今很少有人提出疑问,几乎成为“不言而喻”的命题。事实上这个命题并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因而有必要重新对此作出理论上的辨析。
1850年,克劳修斯根据热传导的不可逆性,提出了热力学的第二定律:“热量总是从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不能作相反的传递而不带来其他的变化。”1865年,他又引入一个新的态函数——“熵”,以表示热学过程的不可逆性。在热力学中,“熵”是表征热力系统趋向于热力平衡的状态函数。这样,热力学第二定律又可表述为:“在孤立系统内实际发生的过程总是使整个系统的熵的数值增大。”按照这个熵增原理,孤立的系统最终命运必然是达到热力平衡状态,从而停止一切运动。1867年克劳修斯把热力学第二定律从孤立系统推广到整个宇宙,认为宇宙的能永远守恒,但宇宙的熵不断增大。宇宙的熵越是接近最大的极限状态,进一步变化的能力就越小。如果最后达到了这个状态,宇宙就进入死寂的永恒状态。这就是著名的“宇宙热寂论”。
在克劳修斯发表热力学第二定律后不久,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提出生物进化论。这个理论实际上构成了对“宇宙热寂论”的挑战:为什么在自然界生物系统能够呈现从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进化过程,而不是趋于热寂?正如美国系统论哲学家拉滋洛所说:“经典热力学和达尔文生物学确定的进化过程同经典物理学冲突;它们二者又互相冲突。经典热力学和达尔文生物学发现的单向过程并不吻合,在经典热力学中,‘时间之矢’朝下,趋向无组织状态和无序;相反,在达尔文生物学中‘时间之矢’朝上,趋向于在一定结构和功能方面的组织性的更高层次。”[1](p.24)问题在于朝上的“时间之矢”如何确定?
1948年美国数学家、信息论创始人申农提出了信息概念,认为信息是用来消除事物不确定性的东西。申农很快就发现,他用来测算不确定性的信息公式和熵的概率公式完全一样,只正负相反。为此维纳指出:“信息量是一个可以看作几率的量的对数的负数,它实质上就是负熵。”“正如一个系统中的信息量是它的组织程度的量度,一个系统的熵就是它的无组织程度的量度;这一个正好是那一个的负数。”[2](p.640)
负熵概念的提出,为解决系统进化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1969年奥地利物理学家普里高津提出了耗散结构理论。该理论把系统区分为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两类。孤立的封闭系统,其自然趋势是熵自发增大,趋向于热力学平衡。对于开放系统来说,熵(S)的变化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系统本身由于不可逆过程引起的熵的增加,即熵产生(di S)永远是正数;另一部分是系统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而向系统内部引进的熵流(de S),这一项可正可负。整个系统的熵的变化就是这两项之和,即dS=de S+di S。如果de S是负数,其绝对值又大于di S,则dS可以小于零。这表明,只要系统从外界流入的负熵流足够大,就可以抵消系统自身的熵增。当负熵流增加到一定域值,就会使系统远离平衡态,克服无序趋向,引起新的有序结构的产生。由此普里高津提出“非平衡是有序之源”的著名论断。耗散结构论很好地解释了开放系统的进化问题。1977年西德理论物理学家哈肯进一步提出了关于非平衡系统自组织理论——协同论,该理论以信息论、控制论、随机理论、突变论等现代科学理论为基础,采用统计学和动力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领域的分析类比,建立了一整套数学模型和处理方案来描述各种系统和现象中从无序向有序转变的共同规律,使非平衡理论(自组织理论)有了更广泛的适用性。
但是能否认为耗散论、协同论等系统理论证明了进化和发展是整个宇宙(整个物质世界)的一般本性呢?国内学界不少学者几乎不假思索地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但事实上,耗散论、协同论等并没有否认热力学第二定律关于系统自发熵增的结论,而仅仅是指出了开放系统的特殊规律。因此,正如孤立、封闭系统的动态趋势不适合解释整个宇宙一样,开放系统的动态趋势也不能证明整个宇宙在本质上是发展的,如果说宇宙是无限大的,那么这就等于说在宇宙中有无数个系统在进化、发展,同时也有无数个系统在退化、衰落。所以,本文认为,说宇宙在一般本性上是发展的,这个论断同“宇宙热寂论”同样是不切实的。发展一词,总是意味着从某个原始形态向更高级的存在形态的转化,只适用于描述有限的事物系统,而对于整个无限的宇宙没有意义。如果一定要把发展理解为物质世界或宇宙的一般本性,那就只有将物质世界或宇宙理解为有限的。而这样一来,唯物主义理论就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因此,从宇宙无限性的假定出发,把宇宙自然演化过程中进化和退化的辩证运动理解为宇宙的本性似乎是更为确切的。
把进化和退化的辩证运动理解为宇宙的一般本性,对于确立科学发展观来说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任何系统的进化本身都不可避免地包含着退化(热寂化)的趋势。即便是开放系统,引进负熵流也不是无条件的、无限的。20世纪70年代初,以讨论人类目前和未来的处境而闻名于世的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通过对影响经济增长的五个方面的主要因素(人口增长、粮食供应、资本投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综合分析和计算,得出了以下结论:1970年以后,人口和工业仍然维持指数增长,但迅速减少的资源将成为约束条件使工业不得不放慢速度,待工业化达到最高点后,人口和污染还会继续增长,但由于食物和医药缺乏引起死亡率上升,最后人口停止增长,这样人类在2100年到来之前崩溃。1981年,美国著名学者里夫金和霍华德发表了《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一书。这本书把物理学用来表述热力系统无序性的状态函数“熵”广泛应用于哲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各个领域,从而向不断追求经济增长的西方经济学思想提出了挑战。作者认为,尽管物理学的质量、能量转化守恒定律说明了自然界中的能量是不灭的、守恒的,只能从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高枕无忧地滥用自然的物质和能源,因为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能量只能不可逆转地沿着一个方向转化,即对人类来说,是从可利用的向不可利用的状态转化,从有效的到无效的状态转化。由于现代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人们对科学技术的崇拜和放纵,世界非再生性的能源和物质材料的耗散实际上在加速增大,两者的熵值正提高到一个十分危险的程度,如果继续照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下去,必然会导致这样一个悲剧:耗尽地球上的非再生性资源。为此,作者告诫人们:以消费为生产目的的现代工业主义,把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视为唯一目的,并通过消除人类劳动和实现生产过程各环节的自动化而增加能量的流动,致使我们的社会已进入了高熵的社会,“一场大崩溃已迫在眉睫”。
不管“增长极限论”和“熵”论有何等危言耸听的性质,但这里所包含的问题,是不能忽视的。事实上,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已经提醒我们应当从进化与退化的统一中来研究人类社会这个开放系统的发展特征。
二、“进化”与“发展”
进而言之,强调发展这个概念只能用于有限的、开放的系统,是否意味着“发展”是一切有限、开放系统的基本特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对“进化”和发展进行理论上的辨析。
发展(development)一词在西语中,原本是指某种看上去不活动的东西逐渐活动起来或某种肉眼看不见的东西逐渐显示出来的过程,其典型的例子是生物胚胎不断生长,其大小、形态和功能逐渐成熟的过程。因此“发展”一词具有“发育、展开”的含义,这个含义在17、18世纪以来近代的科学和哲学的文献中与“演化”、“进化”这样的语词在使用上的含义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根据当代著名英国社会哲学家吉登斯的考证,“进化”或“演化”(evolution)一词来自拉丁语的“evolutio”一词,由前缀“e-”(从……中出来)和词根“volatus”(“旋转”)构成,最初意思是指羊皮书籍的书页的展开。“直至十七世纪晚期,这个词才逐渐形成它的现代含义,开始指一种历经一些可以识别的阶段的有序变迁过程。”[3](p.342)在近代,这个词被用于描述生物个体的发育与物种起源和演化的过程,并产生了生物进化论,同时这个词也被用于描述地质变动中地层的生成和演变的过程。
由于进化和发展这样的概念出于对生物发育、展开、演变过程的描述,因而当这样的概念最初被用于阐释社会发展过程时总是暗含着一种生物学的隐喻,或者说包含着与生物进化过程的类比,以致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社会进化论。其中,19世纪后半叶英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斯宾塞的普遍进化论和社会生物学观点是最为典型的。深受拉马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影响的斯宾塞,从哲学的角度对“进化”概念进行了提炼,使之成为具有最高普遍性的哲学概念,他说:“进化是物质的集结,以及同时发生的运动的消散,在这个过程中,物质由于相对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进到相对确定的、凝聚的异质状态,而被保留的运动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化。”[4](p.66)从这个普遍的进化概念出发,斯宾塞认为,宇宙间万事万物无不受普遍的进化规律的支配,人类社会当然也不例外。通过与生物有机体的类比,斯宾塞提出了他的“社会有机体”的概念。在他看来,社会的分工类似于动物机体各个器官的分工,动物机体的各种器官的机能是相互配合、均衡的,而“社会有机体如同单个有机体一样,机能的均衡引起结构的均衡”[4](p.69),生物进化是通过自然选择、生存竞争来实现的,这种“适者生存”的原则经过适当的解释也可以表述为社会进化的原则。当然,斯宾塞并非没有注意到生物机体与社会有机体的区别,他提出了“超有机体”这个概念以示社会不同于生物。但尽管如此,在斯宾塞那里,“进化”始终是描述社会发展过程的核心概念。
20世纪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已使斯宾塞的那种社会生物学观念成为历史遗迹,但“进化”这个概念在许多社会科学家的社会观念中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虽然强调社会进化和生物进化有着不同的机制,但两者之间存在一些“进化的共项”(evolutionary universals),因而前者是后者的一种延伸,进化概念依然是把握社会发展的重要范畴。他说:“不论是否采用‘生物的’这个形容词,进化原理都牢固地确立下来了,可以适用于任何由生命体构成的世界……有机进化或变异、选择、调适、分化和整合这样的基础概念。如果适当地加以调整,用到某种社会和文化主题上,就是我们关注的核心。”[5](p.2)美国社会学家J·赫胥黎也称:“无论是自然进化,还是社会进化,都是自我维续、自我转变和自我超越的进程,有着时间上的方向性,因此也是不可逆转的。这一进程在其发展历程中总是日新月异,不断产生出更多的变异,更为复杂的组织,更高程度的感察能力,以及日益增长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6](p.3)在当代文化学领域,进化一词还被用于描述文化的发展,即所谓“文化进化”的过程。如斯图尔德认为:“可以把进化看做是确定反复出现的形式、过程和功能的一种旨趣……我们要么可以把文化进化看作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历史重构,要么则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方法论或途径。”[7](p.248)美国著名文化学家怀特将文化本身看成是有独特生命的发展过程,从而将文化的发展视之为进化。他在《文化的进化》一书中说:“我们可以把进化定义为以各种形式相继出现的时间顺序:一种形式从另一种形式中脱颖而出;文化从一个阶段推进到另一个阶段,时间和形式的变化一样,都是这一进程的内在因素。”[8](p.29)
就人及人类社会是生物进化的产物而言,用进化概念和进化论的话语系统来表述社会发展过程,并非没有一点道理。即便是外在的类比,也总是引导人们从其相似性上将进化、自组织、自我调适、新陈代谢、自我维持等等描述生物系统、生物机能和生物进化的概念经过适当调整用于阐释社会过程。特别是当我们尚未形成把握社会发展过程的恰如其分的独特的概念系统时,进化论的话语方式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上述学者的论点并不仅仅是将进化论的用语作社会学的应用,而是确认生物进化与社会发展有着共同的机制、相同的基本特征,因而归根到底是进化的原理支配着社会的发展过程,尽管社会进化远比生物进化要更复杂、更高级。这就不能不使我们发问,把社会发展过程放置在进化论的模式中加以考察,能否使我们更准确地把握社会发展过程?
“进化”在一般意义上是指物质形态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化过程。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进化”和“演化”概念适当地区分开来。演化仅仅是指物质形态随时间的演变过程,并不特指物质形态从低级到高级的转变,而是同时也包括物质形态的退化和消散。而“进化”则仅指物质形态随时间的“上升”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进化”仅适用于描述生物形态的演变过程。因为,判定生物是否进化的基本尺度是生物物种对生存环境的适应能力,而任何非生命物质都不存在对环境的适应问题。一般来说,生物的进化取决于生物物种的基因突变和外部自然环境的选择作用。偶然的基因突变可以逐渐改变生物物种的组织结构和体质形态,经过自然选择就会产生出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新物种。从生物进化论的一般观念看,组织结构越复杂、功能越全面的物种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也就越强大,从而在环境中存活下来的机遇也就越大。这样,漫长的进化过程提供了足够的时间,使组织结构更为复杂、生物功能越来越全面的物种产生并保存下来,从而使生物形态的演化表现为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进化过程。但总起来说,生物进化并没有创造属于自身的历史,无论是基因突变还是环境选择都属于自然因果过程,因而对进化过程的描述不包含任何有意识的自觉活动或有目的的选择活动,这构成了生物进化与社会发展的本质区别。
虽然人和人类社会是从生物的漫长进化过程中产生的,但在完成了从猿到人、从动物的自然群体向人类社会的转变之后,人类便逐渐摆脱了自然进化的模式,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社会历史。而人类之所以能够创造自己的历史,归根到底是因为人的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自觉的、自由的、富于创造性和超越性的实践活动。语言意识的产生使人类获得了在头脑中建构主观世界的能力,不管这个主观世界在一开始是如何幼稚、粗浅和虚幻,但它切切实实地在人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的活动中,在人与人的交往世界中嵌入了主观化环节,使人的活动具有主观认定的目的和意义。人类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而不仅仅是一个随时间的进化过程,就在于这种主观认定的目的和意义对人的活动起到了一种反思调节的作用,成为人的历史活动的直接根据,也就是说,人能够通过对自身活动的或近或远的历史后果的自觉意识,来调整自身的活动,进而改变自身的生存方式,使社会的发展趋向于自身的目的。这正如吉登斯所说:“人类创造自身历史的过程是在他们认识到自身历史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人类作为一种反思性的存在,是通过认识来把握时间,而不仅仅是‘度过’时间的。”[3](p.352)
人的反思性的存在以及人对自身历史的自觉意识虽然没有、也不能改变自然的因果性和规律性,但是能够改变自然因果性或规律性起作用的方式。这就使任何试图用一系列绝对的因果机制来解释社会的做法不能成立。首先,人与外部自然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活动是有别于动物本能活动的物质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人的有自觉意向的工具行为。生产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使自然的物质和能量按照人的意图和目的发挥作用,从而使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可以打破自然对象的既定形态的限制,赋予自然物以新的存在形式。这可以说是人的生产活动或生存活动所具有的自由的本质。因为人的生存方式与他的生产方式直接同一,人是怎样生存的,这既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这样,生产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就使人不再像动物那样只是通过基因突变和自然选择来改变其适应外部环境的生存方式和活动方式,而是能够通过不断深化对自然的认识、通过改变或创新自己的生产工具系统来自觉地改变自己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因此,虽然人本身的自然形态被相对地稳定在自然进化的一定阶段上,但人的活动方式或生存方式却表现出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并随着人的自觉活动的不断深化和拓展而表现出一种历史的丰富性,人类社会的历史由此成为有别于自然进化的自主活动的历史。其次,人的活动的自觉性和自由性也深刻地表现在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活动中。人是社会的存在物,生产活动本身就是社会性的活动,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即物质生产力也是通过人们的交往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力量。因此,任何类型的社会共同体,无论是原始的氏族组织还是现代国家,归根到底都是人的存在方式或人的活动的社会方式。依靠群体的力量克服个体的局限性,这在前人类社会的动物群体中已经部分地成为事实,但人不仅生活在社会中,而且意识到自己生活在社会中。通过精神的交往,人们把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交往关系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出一整套言语的或象征的语义符号系统,如习俗、道德、法律、制度等,来引导、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和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使人们彻底摆脱了动物群体那种完全凭借自然本能来维系群体生活的状态,而是获得了有意识、有目的地调适、控制、整合社会生活的能力。人们可以通过调整和变革社会的规范体系来获得新的存在方式或生活方式,因此社会的发展不再像生物进化那样取决于外在的自然选择,而是取决于自主的文化选择,尽管这种文化选择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必然受到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但没有文化选择就无所谓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发展的上述特征表明,“人类历史并没有一副进化论的‘外观’,而如果硬要将人类历史塞入这样一种‘模式’中,我们就不能准确地理解这一历史”[3](p.351)。因此,对于描述人类社会的历史过程来说,适用的概念不是“进化”,而是“发展”(也包括“进步”),而且,本人认为“发展”这样的概念仅适用于阐发人类历史过程,而不适于描述自然的演化。正如国外的某些学者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发展有别于进化之处在于它是有意识的行动。发展是社会,或至少是那些有权代表社会的人们自觉努力的结果;而进化并非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需要自觉的意识。”[9](P.139)尽管“发展”一词在最初的使用上与“进化”一词没有多大的区别,但这只能说明当时的人们尚不能清晰地分辨出生物进化过程与社会发展过程的本质区别。衡量进化的尺度,是一种自然的尺度,即能够产生出组织结构更为复杂、功能更为全面、适应环境的能力更为强大的新的物种。而衡量社会发展的尺度,则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尺度,也就是,社会的发展应当有利于人的生存价值的实现,有利于人的自主性、自由性的不断深化和拓展,这个过程只能是通过社会主体的价值选择才能行进下去的过程。为此,我们可以说,如同自然的演化最终产生了必须用“进化”来表述的生物过程一样,生物的进化最终也导致了必须用“发展”来表述的人及人类社会的历史过程。对“发展”的任何意义的考察,都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考察,这应当成为社会发展理论的基本立足点。
把发展理解为有着自觉意识和价值取向的过程,才能真正地显示出“发展”与“进化”的严格区别。进化可以被看做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自然过程,这个过程没有价值尺度,不能简单地用“好”和“坏”来加以辨识。而“发展”则不同,“发展”必然要求一种价值理想,因而不能仅仅用复杂程度、高集成度来衡量发展程度。而发展过程所具有的价值取向,意味着这种发展必然是以人为中心的,或者说是以人为根本的。
从我国的发展实践上来看,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并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这里“以人为本”恰恰体现出“发展”概念所应蕴含的价值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