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速度型经济向效益型经济的转换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论文,效益论文,机制论文,速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和选择制定“九五”规划指导思想的现实要求,再一次把速度与效益这个“老生常谈”的经济问题摆到政府决策者面前。理论界通常认为,速度是效益的基础,只有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速度,才有可能获取高效益。的确,中国经济如果不能摆脱“高速度——低效益”型的发展模式,不能把速度型经济转换到效益经济的发展轨道,将很难避免发展进程的迂回和波折。但是,对于现实的发展政策的选择来说,究竟如何实现这种转换,却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本文的研究,摒弃了速度与效益关系的抽象的论证方法,运用一种新的经济分析框架,系统地解释了速度和效益之间内在的复杂关系。我们认为,由速度型经济发展转化为效益型经济发展,必然需要一个中介机制作为媒介,这就是产业结构的转换能力,即产业结构由低级走向高级化的能力,从此认识出发,我们提出了处理速度与效益关系的发展模式以及必要的政策选择。
一、速度和效益关系的可能性组合
通常而言,速度是指国民经济总产出的递增规模,它可以用社会总产值或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递增率来表示;而效益则是国民经济系统中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较。表示效益的经济指标有许多,但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全要素生产率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和最概括的指标。该指标在测量资源转变为产品和劳务的效益方面,有其它指标无法替代的优点。它是产出增长与投入要素增长(资金投入与劳动投入的增长率的加权平均数)之间的差额。这是需要说明的第一个问题。
需要说明的第二个问题是有关速度和效益的高低的参照系问题。我们对速度和效益的高低状况的判断,是以国别经济为参照系的,而不是以一国家自身的发展进程为参照系的,为不引起混乱,如果某些地方用到自己比自己的方法来判断速度效益的高低,我们将在文中作必要的说明。
如果我们把速度和效益的关系放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的大背景里考察,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情况:速度与效益之间并没有一种必然的、确定型的关系,这两个经济变量之间是一种随机分布的关系,其典型的发展形态可以总结为四种:
形态一:高速度、高效益的发展轨迹
形态二:高速度、低效益的发展轨迹
形态三:低速度、低效益的发展轨迹
形态四:低速度、高效益的发展轨迹
见图:
二、速度和效益的转换机制
速度和效益之间如何摆布其组合形态,使之成为现实经济从速度型发展形态,转向效益型发展形态的理想模式,是近一个世纪为许多国家倾力研究和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纵观世界上已经走向效益经济发展形态轨道的发达国家,尽管这些国家其他地理位置,资源条件,技术发展水平乃至体制模式选择等方面如何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产业结构着手并确定相应的产业结构政策,通过操作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即转换机制),使经济的发展摆脱了上述因素等种种约束,达到了高速度——高效益的典型组合形态。同理,也有许多原本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南朝鲜、泰国和台湾等地正从产业结构着手成功地解决了在经济上赶超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从而也达到高速度——高效型的理想状态。可见规划产业结构在各国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上都赋于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诚然考察一个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除了国际上惯用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所达到的水平指标外,一定时期产业结构的转移能力也是其重要标志所在。事实上,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产业结构逐级演进的过程。
这里,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即指产业结构逐步由低级化走向高级化的能力。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的内在平衡,即各产业之间在生产规模上的比例关系。抽象地说,通过合理摆布产业结构,使速度在社会生产的可能边界上进行选择,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产业结构趋向高附加值化,即各产业之间依据一定的经济发展历史和逻辑序列顺向演进过程中所达到的结构高度,具体地说:首先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有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第二、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其次,产业结构中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比重逐级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占优势比重演进,最后产业结构中由制造初级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制造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产业占优势比重演进。这种产业结构高附加值化及其演进变化过程的最终结果对于一国国民经济所起的作用恰恰是高速度——高效益的高度统一。因此,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作为速度与效益之间内在转换机制是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经济规律,认识这一点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是至关重要的,同样对发达国家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国经济作为一个整体,从理论上说,它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产业结构模式,实证表明,不同的产业结构具有不同的结构效益。而不同产业结构的结构效益各异,因而可以导致经济以不同的速度增长。而不同速度的经济增长对产业结构产生不同的要求。速度——结构——效益之间的关联关系,如图所示:
这就是近几十年来,为何世界各国都在花大气力地去寻求最优的、结构效益最大的产业结构关键问题之所在。根本原因就在于结构效益高的产业结构可以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实现较快的经济增长,即各国所企盼的效益型经济形态发展的最优模式。
总之,“一个国家要获得经济发展,需要获得经济增长的高速度,非常关键的一环是要具有适宜地推动产业结构演进的能力。”
三、中国“高速度——低效益”经济形态剖析
在中国,速度型经济增长始终相伴两个现象:一是高速度已成为我们的“偶像”;二是低效益尴尬局面已成为我们经济的“常态”,先以两组数据为证:
第一,总量增长方面据中国统计资料表明:1953—1978年这一时期总量增长呈现高速度递增态,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5.9%。这一递增率高于多数发达国家,只略低于日本、巴西、南朝鲜这样一些出现过超高速增长的国家。而1979—1985年这段时期里,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9.4%,高于同期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增长速度。
第二,效益增长方面,以“全要素生产率”指标来考察,结果是除“一五”时期以外,中国经济增长的效率是很低的。1958—1979年的全要素生产率大大低于世界上许多国家,见下表:
几个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比较[(1)]单位:%
产出增产 投入要素增长 TEP TEP占产出增长比重
中国(1958-1979)9.3 9.2
0.1 1.1
西德(1960-1973)5.4 2.4
3.0 65.6
巴西(1950-1960)6.8 3.2
3.7 53.7
韩国(1960-1972)9.7 5.5
4.1 42.3
日本(1960-1973)10.96.4
4.5 41.3
美国(1960-1973)4.3 3.0
1.3 30.2
苏联(1950-1962)6.3 4.5
1.3 28.9
而1981—1985年即“六五”时期全要素生产率尽管高于1958—1979年,但TEP为0.6%,仍然低于上表所列国家TEP水平。
以上资料表明,尽管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但这都是靠长期牺牲效益所达到的速度,进一步说是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依靠高消耗来支撑的高速增长,这显然是典型的粗放式增长即速度型增长形态。
造成我国经济形态呈“高速度——低效益”格局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层次:
1、宏观经济机理的紊乱和波动。由于现存经济体制条件决定了宏观经济的扩张和收缩行为,产业结构的失衡形成了瓶颈障碍,经济决策的随意性造成战略转向的失误。中国存在着明显的周期波动。
出现经济周期波动的直接原因是:(1)投资冲动。投资冲动往往来自于政府的“赶超压力”,即盲目追求高速增长;(2)产业结构转换迟滞,经济周期波动大多为产量、产值在原有产业结构基础上扩张和收缩,没有明显的伴随产业 结构的高级化转换,相反却形成资源瓶颈、消费瓶颈和债务瓶颈;(3)周期机制的传导,形成谷底——复苏——高涨——衰退的循环链。
这种经济周期的频繁波动,必然导致衰退期国民经济运行过程的一些参量接近临界状态,出现财政赤字增加,生产资料价格剧涨,产值利税锐减;而在高涨期则出现库存增加,资金周转速率减缓,从而使全要素生产增长缓慢,抑制了整个宏观效益的提高。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经济周期的几次波动,中国也都出现过产业结构的周期变动(集中反映在农轻重结构变动上),然而这些变动大都是浅层次的变动,即部门间产值比例的变动,没有真正触动部门就业人数和固定资产比例转换的产业结构深层次变动,因而经济周期的调整产业结构作用在这里几乎显示不出来,结果,我国产业结构表现出一种强的惰性。
2、中观经济运作失态,导致产业区域结构均衡化和同构化。长期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的模式选择上侧重于发展各地区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而不是强调专业化协作,这种作法的结果使中国产业结构在各地区分布中出现产业壁垒和低层次竞争,这种产业区域分布的均衡化和同构化必然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而资源长期得不到合理配置,其直接后果只能是:(1)资源闲置和短期并存;(2)资源利用率降低和资源产出率下降;(3)封锁加剧,保护落后、资源低效配置,形成“优不胜、劣不败”定势;(4)最终以宏观经济整体效益丧失为高昂代价。
3、微观经济机制营运失态,导致产业内企业关系结构不合理。由于对企业行为长期缺乏规范性研究,致使企业不仅缺乏动力机制、压力机制和创造机制,而且不能很好利用“规模经济”使单位成本处于最优水平,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的经济效益,出现质量下降、成本上升、消耗增加、产品积压、资金利税率较低的局面。而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对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又导致企业不负任何代价的盲目投资冲动和不经济的耗费大量短缺资源,其结果只能是速度上去了,而效益却下降了。
此外,企业规模结构的反高级化,表现为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全能”企业居多,小企业所占比重上升,从而导致专业化协调功能衰竭、规模效益下降。
四、速度——效益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
依据前述观点,以中国纵向走过的经济历程和国际间模式比较为参照系,我们把速度——效益关系的现实发展模式概括为以下四种:
模式1:“高速度——高产业结构转换能力——高效益”发展模式。
很明显,这是最理想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正常情况下,高速度往往是高结构转换不可缺少的条件。具体的说就是高速度意味着国民经济在资本形成方面能力的提高,而资本能力越大,扩大再生产的投资力量就越大,以此带动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演进,形成不同的主导产业交替出现,互相取代,处于相对比较优势的产业得以更快的发展,从而带来结构效益,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
这一模式在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二战以后,特别是经济复苏阶段基本结束的1955年以后,日本经济出现了持续十多年的高速增长,成为在世界上仅次于美、苏的“经济大国”。从国民生产总值的变化来看,1960年日本在世界GNP中所占比重仅3%,当时美国为33%,前苏联为15%,到1981年日本在世界GNP中所占比重上升到9.8%,美、苏分别下降到25%和13.5%。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与日本产业结构的重心逐步从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转换是分不开的。具体地说,日本产业结构转换的主要过程是:脱农化——重、化学工业化——第三产业化依此演进。比如它的“脱农化(即第一个产业就业比重下降)进展之快,在发达国家中是很罕见的,从上世纪的七十年代至本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从84.9%下降到13.8%,下降了71.1%,与之对照,美国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在近一个世纪中从50%下降到4%,即下降了46%,几乎在同一时期,西德、法国、意大利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下降了35%、32%和36%。正如日本学者阿久津所指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如何,可以根据那个国家的产业结构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变化情况如何作出判断;而产业结构变化情况如何,则可以根据各产业部门就业人数构成和附加值生产额构成的变化情况作出判断。”[(2)]日本经济正是以此高度地把握并操作产业结构的转换机制,成功地实现了“高速度——高产业结构转换能力——高效益”的最理想的发展模式。
模式2:“高速度——低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低效益”发展模式。
由于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矛盾及复杂的干扰因素,使经济增长速度与产业结构转换并不都是按上述正常规律进行的,在一国特定的经济增长模式和经济体制模式下,往往会出现第二种发展模式,即经济增长是高速度的,而产业结构转换却是低水平的,甚至有时向不合理的方向逆转,从而导致整个经济效益水平低下。这种不正常的特点只能说明,在很大程度上,这种高速度的经济增长是靠增加投入生产要素获得的。
这一模式不幸被中国经济发展过程所充分表露,正如前述,中国经济在1953—1985年这一时期表现为高速经济增长态势,而同期以全要素生产率指标反映的经济效益却大大低于其他国家,其中重要原因就是长期忽视对产业结构转换机制运作的途径研究,致使这几十年来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低下和迟缓。
时至今日,中国就业结构中,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重远远高于50%,这表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还未接近二元经济转换为同质结构的“刘易斯转折点”。当然,必须指出,中国产业结构成长的基础同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的情况具有根本的差异,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虽然有了几十年的努力,但农业的相对落后仍然作为一种强制因素而存在。因而摆脱农业经济制约的彻底的工业化还远未能充分实现。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经济结构变动和转移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短期内还解决不了。另一方面,工业化发展过程中,过早出现反向制约的情况,即重化工业化实现程度不足,已出现了产业结构“虚高度化”等结构衰老现象。这一切均说明,我国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低下和运行失灵,造成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产业发展平衡的部分甚至全部失效,其结果必然是整个国民经济不能摆脱“高速度——低效益”的困境。
模式3:“低速度—低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低效益”发展模式。
这种发展形态往往是在现实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模式2交替出现的一种模式,是最不理想的发展模式。由于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低下和运作迟缓,阻碍产业结构由低级化向高级化演进的实现,结构效益不可能被释放出来。而每当一味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时,便把本来就不合理结构关系推向紧张和不合理的极端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想通过各种产业结构高度转换的有效手段来进行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迈进的有效措施将变为更加困难和不现实。因此在“高速度——低效益”发展模式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调整产业结构中的各种关系,遏制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增长的势头便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呈现出“低速度——低效益”的特征。
模式4:“适度速度——高产业结构转换能力——具有经济增长和发展潜力的效益——未来经济发展的更高效益”发展模式。
同样,很明显,这一模式理当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和制定“九五”规划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
不管怎么说,经济增长速度是产业结构转换的重要条件,没有一定的适度速度,产业结构的转换机制是不可能发生作用的。长时期的过低经济增长速度会使产业结构转换因循环作用的影响而受到抑制,当然现实经济中确实存在着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的情况,在目前的格局下,我们的工作重点当然是放在产业结构的调整方面。调整产业结构,意味着必须强化“瓶颈”产业的发展,以适应整个产业结构均衡和高级化的要求,一般地来看,那些“瓶颈”产业部门大都是投入大、产出小即附加值小的部门,侧重于发展这些部门,作为一种客观经济力量的结果,会暂时使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但是,从根本的决定因素来看,由于“瓶颈”产业部门的强化,产业结构间得到重新均衡的组合,产业结构转换的启动,被放慢的经济增长速度肯定会在不久的时期恢复正常,并会保持一定的增长的势头,只要有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便会刺激其产业结构转换机制的正常运行,而一但产业结构转换机制健康地运作起来,会使经济具有增长和发展潜力的效益产出,而且一旦形成速度——产业结构转换——效益的良好的循环链,便会最终带来未来经济发展的更高效益的产出。
总之,我们对速度与效益的现实选择应是模式4,这一点应该是毫无争议的。经济增长速度理当以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基础,理当以产业结构转换能力不断提高为基础。只有这样,也只能这样,才能摆脱模式2和模式3的困境,走上一条真正的中国特色意义上的速度与效益最佳组合模式轨道上去。
注释:
(1)tep=Y-ak-br即全要素生产率计算公式。资料来源:参见吴仁洪:《中国产业结构动态分析》1990年版第62页。
(2)《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3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