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视角下的行政监督研究论文_耿琼琼

电子政务视角下的行政监督研究论文_耿琼琼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摘要:随着电子政务的全球化推行和纵深化发展,各国政府已经普遍将电子政务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电子政务,加大行政管理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这是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条件之一。本论文通过对目前我国电子政务运行下的行政监督现状进行解析,针对目前电子政务监督下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途径。提出从理念、制度和技术三方面对电子政务运行下的行政监督进行创新。

关键词:电子政务;行政监督;治理;创新

一、基本概念

电子政务,是指公共管理组织在政务活动中,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合成,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割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规范而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其应有以下内涵:一是电子政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通信与网络技术,同时要有信息基础设施和软件技术的支撑;二是电子政务以信息管理为基础,处理的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公共事务;三是电子政务要对政务的组织架构、运行方式、行政流程进行重组和再造,使其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更高效的运行。

监督,原意为监视、督促,又意为检察和督导。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我国的行政监督从性质上看属于法制监督,因此,广义的行政监督也称行政法制监督。本文阐述的即是这种广义的行政监督。

电子政务之所以在20世纪末得到迅速发展,并被视为传统政务的必然发展方向,有着特定的社会根源和时代背景。其所具有透明性、开放性、共享性、服务性和虚拟性等特征与行政监督所具有的监督主体的全民性、监督内容的广泛性、监督手段的多样性、监督过程的及时性和监督性质的法制性相吻合,便于监督主体利用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进政府改革。

二、电子政务与行政监督的内在联系

(一)行政监督是电子政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电子政务,即是政府实行高度的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管理公开、透明地展示在社会与公众面前,改变了政府权力运行的态势。加大行政管理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是强化行政监督的基本条件之一。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管理在社会与公众的监督之下,回归管理公共事务、谋求公共利益的本性,内在地就已经包含了行政监督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电子政务所具有的便利性、广泛性和交互性的特点,同时也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其成为了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所谓行政监督即是各行政监督主体通过各种监督途径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目的是为了使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正确行使行政权力,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效率。电子政务运行下,政务公开与众,拓宽了行政监督的渠道、提高了人们进行行政监督的可能性和参与的主动性,从而提高了行政监督效率。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为公众进行行政监督服务的,公众也更愿意利用网络平台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即行政监督是电子政务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电子政务提高了行政监督主体的主动自觉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知度越来越高。电子监督的方便快捷性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选择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电子政务的发展无疑是增加了自身参与政府决策、享受当家作主的可能性。政务信息的公开,也提高着公民参与行政监督的积极性。相比力不从心的传统行政监督方式,网络的力量、网民的力量让公众看到了监督行政权力、制约腐败的新道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的提高,使得公众能随时掌握有效信息,从而使得民众的行政监督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三)电子政务拓宽了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渠道

电子政务运行下,政府公务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政务信息,民众通过网络实时接收信息。在传统的行政监督机制下,监督主体进行行政监督的渠道单一,严重阻碍了监督主体进行行政监督的积极性,使得监督效率低下。随着政务信息通过网络公之于众,各监督主体也通过网络了解政府决策、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监督渠道更加多样化,包括手机APP、网络电视、主流媒体等,不再只限于信访和电话。在电子政务平台上,政务信息公开度逐渐提高。因此,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民众的监督渠道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多样化。

(四)电子政务降低了行政监督边际成本

行政监督是一件繁复的活动与过程,在监督过程中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传统的行政监督成本高效率低,而电子政务运行下的行政监督则大大的降低了行政监督的边际成本。首先,公民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利用网络技术就能随时在网上发表自己意见和看法,检举腐败等违法的行政行为。相比传统的行政监督中人们通过上访、信访等行政监督方式,电子监督过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相关成本,人们只要会上网,就能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发帖、转帖和留言,从而方便快捷的进行行政监督。其次,在政府内部,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机关内部的相互监督成本也大大降低,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不再逐级申请和批复,直接在网上通报批评和罢免。在这种条件下,节省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监督的边际成本。

三、目前我国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监督现状解析

(一)我国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监督取得的成就

1.监督主体更加广泛

在传统的行政监督机制下,监督主体受各种条件的限制,缺乏监督意识和积极性,故实际上参与监督的主体很少。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务公开的程度不断加大,监督的主体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了相应的提高。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网络的普及,更是让公众通过电子政务参与到行政监督的行列中。电子政务运行下,监督主体在种类方面不仅包括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和社会舆论等;监督主体在质量方面表现更为突出。通过运用电子政务平台,吸引了更多高学历学者的注意力,他们结合具体实际对行政行为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使得监督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2.监督途径更加多样

在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监督的途径更加多样。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与众,人人都可以通过此来了解和监督政府行政行为,在原有监督途径的基础上,新闻媒体监督和公众舆论监督等途径表现较为突出。首先,新闻媒体监督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露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报道等方式促使其得以解决的一种监督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不同新闻媒体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其次,公民的舆论监督主要指公民大众通过各种网络设备对政务信息进行监督,迅速将政府行政决策和公务行为传播开来,让更多的民众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行政监督途径不再只局限于传统的电话和信访,人们通过手机、电脑、互联网等,不限时间和地点的进行监督,增加了监督途径的多样性。

3.灵活监督效果更加显著

在电子政务运行下,政务信息公之于众。人们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实时对政府管理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随时可以在网络上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违纪违法的行政行为进行举报。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行政监督途径、提高了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增强了监督的灵活效果。相比传统的行政监督,投诉电话无人接、写信投诉无结果等现象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在网络平台上匿名表达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所有进入网站的人都能看到,实时传递出自己的监督成果。从而帮助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更及时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度越来越高、电子政务运行下灵活监督效果也更加显著。

4.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

传统的行政监督机制下,政务信息不公开,人治思想严重束缚了政府公务人员的民主思维。政府决策都只限于政府内部成员的讨论范围,很少向外界寻求意见,很少征求公众的建议。在这种决策机制下,政府的决策很难体现人民的利益要求,很难让公众接受。在电子政务运行下,监督主体数量和质量的提高,监督途径的多样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监督主体的广泛,从而使得更多的民众对政府在电子政务平台上所发布的信息给予自己的建议和意见。相对于传统的政府决策过程提高了民主度,更广泛地考虑民众真正的心声,不至于政府管理者独断专行,决策低效;电子政务运行下,更多的知识分子和学者关注电子政务平台,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更多专业的学者凭借自己所学知识对政府的相关决策给出专业性建议,从而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

5.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传统的监督机制下,“人治”思想严重阻碍了民主进程、政府决策的独断专行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条件、监督效率低下挫败了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这种条件下,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盛行。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演变,在电子政务运行中,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了监督主体参与行政监督的积极性,更广泛的监督主体和更先进的监督技术使得行政监督效果更加显著。人们实时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克服了传统行政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效果不显著,腐败行为猖獗的现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防止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使得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政府公务人员做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更多朝向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廉洁政府的建设。

(二)我国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障

随着电子政务的全球化和纵深化发展,各国政府已经普遍将电子政务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世界主要的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加强政府监管,已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建立良好的电子监督环境、提高电子监督效率还远远不够。首先,即便某些政府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务公开,仍然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便公开度不够也很少追究其责任。其次,监督主体参与行政监督的具体程序规定不详;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并未有具体的程序来指导公众在平台上发表自己的监督意见,很多都是不系统的贴吧或论坛。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利于监督信息的整合与反馈的。最后,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行政监督的主体,其监督行为未能得到严格的规范。因此,电子政务运行下,还要进一步地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保障。

2.政务公开不到位

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速度可观,但是整体发展水平还不是很乐观。政务公开应包含三个部分,即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决策公开就是要求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办事公开即是政府公务人员在办事过程中让行政监督主体了解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信息公开即运用信息、文字等形式公开政府行政行为中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危害国家安全、不侵犯国家公务人员个人隐私的内容。政务公开应当本着方便群众办事、保护群众知情权、利于群众监督等宗旨,做到决策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公开形式应多样化,公开内容应及时全面。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开的信息都是由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发布。一般情况下,他们发布的信息都不会出现任何漏洞,都是体现行政行为的正确性。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一些民众希望通过此平台看到的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则很少,决策公开滞后、办事公开范围狭窄及信息公开不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不到位,使得电子政务应有的公开性和有效性缺失。

3.电子政务监督的理论建设与普及滞后

目前网络技术的发展迅速,然后电子监督理论的建设与普及仍然滞后。首先,在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交通、电路、宽带等硬件设施齐全,电子政务监督理论体系能得到很好的建设;而在偏远山区的地方,由于受交通、电路、信号等条件的限制,其网络发展缓慢,普及度低,严重限制了电子政务监督理论的建设。其次,在我国的大部分城市中,民众接触新科技、新理论方便、快捷。加上所受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电子监督理论在城市中的普及比较迅速。从而更多的城市居民能更有效地利用网络进行行政监督。然而在大部分农村,受教育水平、知识能力等条件的限制,其电子监督平台普及很慢。包括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不会用网络,就不可能给民众普及电子监督理论知识,也就不可能充分发挥电子监督的作用。由此可见,电子监督理论建设和普及的滞后仍是电子政务运行下行政监督存在的一大问题和挑战。

4.公民非理性参与导致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在电子政务运行下,政府将政务决策、办事、信息等公开与众。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在论坛、贴吧等网络平台发表自己对政府行政行为和政府公务人员的人品做出评价。行政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和行政监督途径的多样性在创新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公民在网站发表的论述是在没有科学合理判断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做出的。因此,在电子政务平台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非理性的评价等现象逐渐增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还不是很完善,对于部分公民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没有确定的核查机关进行审核,导致更多的非理性公民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报私仇。由此引发的网络不良行为也越来越多,从而失去了电子监督原本的含义,失去了其有效性,一定程度上损坏了政府的原本形象。公民的非理性行为无疑是在破坏整个电子监督的和谐气氛和有效性,严重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5.电子监督网络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在网络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也存在着信息安全的隐患。首先,对于外部环境而言,各国之间的竞争除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还包括国家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竞争,各国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布在网络平台上,与此同时也存在通过网络技术盗取国家机密、损害国家财产等现象的存在。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防止国家机密的泄露和网络病毒的预防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其次,对于内部环境而言,国家内部网站中,大量无用信息、劣质信息和有害信息会渗透到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当中,对政府信息资源的收集、开发和利用造成干扰,影响政府信息资源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电子监督中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从而能更好地提高电子监督的效率,增强我国政府管理的效率。

四、推进电子政务视角下行政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一)电子政务视角下行政监督理念创新

1.加强电子政务理念创新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政务越来越成为创新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理念缺乏创新性,造成电子政务平台流于形式化、表面化。主要表现在公众、政府公务人员两个主体对于电子政务的认知方面。应当加强公众对于电子政务系统的创新认知,不再只是简单的知情,要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查并寻求自己所提意见的反馈。其次,政府公务人员应牢固树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网络监督。争取建成以公开、共享、参与、服务和法制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理念。

2.强化行政监督理念创新

在我国,由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社会的历史影响,人治思维根深蒂固。即使行政监督主体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部分,但很多情况下外部监督的力度远远不够,特别是外部监督主体中社会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官本位”思想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公众只是形式上具有行政监督的权利,而现实中则普遍认为自己没有权利去批评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政府职能应有“人治”向“法治”转变,公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应加以强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创新传统的行政监督理念。让人们真正意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自己有权利去参与决策的制定和社会公务的管理。在电子政务运行下,加强行政监督理念创新,加强行政网络监督意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要提高民众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众的网络规范教育,调动民众进行网络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加强政府公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变传统的行政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电子政务视角下行政监督制度创新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演变,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必不可少。需要整合现有的法律资源,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公民利用电子政务进行监督的原则、范围、内容和形式。让民众在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下进行行政监督,即是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了国家的安全。在电子监督运行下,电子政务公开范围法、电子政务公开程序法、公民参与电子监督管理法、公民参与电子监督保护法以及电子监督信息安全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当逐步的制定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行政监督体制中的各种问题,从而进一步落实电子监督的可行性。

2.实行高度的政务公开机制

在电子政务运行下,推进高度的政务公开对于电子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行高度的政务公开机制,就是要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政务公开是民主政治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众行政监督权的重要前提。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实行高度的政务公开,对电子政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拉动作用,是其发展的重要动力。首先,要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包括行政决策公开、行政职权的公开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由“人治”转向“法治”。除此之外还有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建设,以方便群众办事为主要原则,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要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的监督。包括与公民自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的公开,以及公共财物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

3.增强行政监督整体合力和效能

在电子政务运行下,创新传统的行政监督机制,有针对性的推行行政监督改革,是增强行政监督整合和效能的关键。对电子政务运行下的行政监督体制的改革要从多方面着手。首先,在网络监督条件下,要切实维护监察机关进行行政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现有的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的基础上,分工协作,克服多部门监督的弊端,实现行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其次,扎实有效地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全面规范和监督行政首长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最后,壮大专业监督人员队伍。必须注重专业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在专业型监督人员的选用上,应当挑选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感、为人公道正派的专业监督队伍,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这些专业监督队伍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督积极性,增强其行政监督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以坚定其决心和立场,增强电子监督的有效性。

(三)电子政务视角下行政监督技术创新

1.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推进电子政务

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是电子政务视角下行政监督创新的技术支持。一方面,电子政务中的Web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库技术、可视化技术、加密技术、安全技术、协同工作技术、网上办公技术、跨平台信息交换技术等,为电子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也使得行政监督更科学、客观、实效、便利。另一方面,互动式服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高级形式,也是电子政务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个重要指标。互动式服务和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的专栏式、专题式等不一样,它不以政府为中心,而是以用户为中心,针对用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因此,加快互动式服务技术建设迫在眉睫。

2.加强电子监督中信息安全保护

安全性是电子政务的基础保障。电子政务运行中公开的政务信息安全保护也是至关重要的。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置建设,运用相关技术手段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同时,电子监督中的信息安全保护更是个法律问题,政务信息的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必须靠法律的完善来保证。完善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建设,使得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向着法制化轨道前进。此外,执法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各种信息安全隐患及时加以预防和杜绝。

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行政监督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行政监督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依法行政,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社会在进步,改革在深入,但法制不健全,监督效果不显著使得反腐工作依然严峻。加强行政监督,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要求;是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是政府廉政建设的要求;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无数经验得知:有效地行政监督才能更有效地遏制腐败行为。网络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现象,其正是提高行政监督效率的必要方式。有效地掌握电子政务的本质,实现人民和政府的沟通互动,实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完美交流,从而使得行政行为合法、合理。预防贪污腐败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晓林,杨兰蓉.电子政务[M].科学出版社

[2]郭小聪.行政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齐爱民,张万洪.电子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王倩.论电子政务与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创新[J].法律与社会.2007年

[5]腾赋聘.基于电子政务的行政监督创新[J].中国四川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7年,(3)

[6]宋超.新媒体环境下当代中国网络监督的困境与出路[J].山东大学学报.2013年,(3)

[7]郑菊芳.电子政务与监督机制优化[J].考试周刊.2010年,(37)

[8]李光霞.行政权的网络监督机制探讨[J].知识经济.2013年,(3)

[9]郑娟.电子政务视域下的政府管理创新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年,(2)

作者简介:耿琼琼(1991—),女,汉,河南商水县,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社会治理。

论文作者:耿琼琼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5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标签:;  ;  ;  ;  ;  ;  ;  ;  

电子政务视角下的行政监督研究论文_耿琼琼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