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价格工作,为扩大内需、优化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服务_价格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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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98年的价格工作

1998年,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国内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拓国内外市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的重大决策,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在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中,物价部门合理地制定了1998年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对贯彻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顺价销售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贯彻年初国家计委下发的《发挥价格调节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一是降低了棉花收购价格,并将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放开了棉花销售价格,促进了棉花销售,降低了纺织产品成本。二是提高了铁路货运价格和公路建设客运附加费标准,增加铁路和公路建设投入。三是对粮食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适当上浮优质水稻价格,下浮早籼稻中品质较差、不适销对路的品种价格,以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四是改革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国产石油价格与国际油价基本接轨。五是降低了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对国际及国内长途电话实行分时优惠计费。六是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不少城市还提高了供水、房租、公交车票、游览参观点门票等价格和教育、医疗、环保等收费标准。这些措施对促进扩大需求,调整结构,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在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工作中,物价部门积极参与了有关价格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了对高收入家庭供应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最低收入家庭供应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的意见。

(四)清理取消或减免了一大批收费和基金项目。制定了《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努力为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减轻农民负担,开展了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研究提出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和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方案。整顿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规范药品价格折扣行为,降低了一批药品虚高价格。

(五)以专项检查为重点,继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组织和开展了对铁路、金融、税务、劳动管理等行业,以及粮食、药品、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农村用电等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反对价格欺诈、开展行业规范标示为重点,积极推行明码标价,并开展了对铁路、路桥收费、餐饮、旅游、邮电等重点行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规范整顿工作。

(六)各级物价部门配合《价格法》的实施,积极开展了贯彻、实施《价格法》的宣传活动。在物价系统内部掀起学习《价格法》的高潮,努力提高物价部门依法治价的水平。针对部分企业进行过度价格竞争、低价倾销的行为,制定和发布了制止低价倾销的有关法规,并开展了一系列制止低价倾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工作。起草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颁发了《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价格举报工作规定》。不少地方物价部门还制定了《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并在具体调价过程中组织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肯定。许多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还成立了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提高了对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提高了对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七)国家计委和各地物价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改善价格监测预测工作,比较准确地预测了全年价格低位运行的趋势,为党中央、国务院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依据。针对今年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的新形势,及时提出了转变价格总水平调控方向,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扩大需求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各地还加强了对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工作,对于稳定下岗职工和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在长江全流域和黑龙江、嫩江流域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及抗洪抢险的过程中,灾区各级物价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维护灾区价格的稳定,为稳定灾区人民生活、保持社会安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对当前价格形势的初步认识

做好价格工作,是与正确地分析、判断经济和价格形势分不开的。1998年,我国市场价格出现了长时间、大范围的下跌。预计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下降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8%。我们认为,价格总水平下降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是国内外商品供求关系出现新变化的结果。

(一)价格总水平下降是我国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状况明显改善,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的必然反映。改革开放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发展,使市场供求平衡关系发生了重大转换。目前,我国市场供求关系已由供求失衡转向供求基本平衡。随着市场化程序的迅速提高,我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放开。在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下,由于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相当一部分商品供过于求,市场机制会自发拉动商品价格下降。近年来,农业生产连续获得好收成,国内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部分品种甚至暂时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就是近两年多价格涨幅持续回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价格运行带来很大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国际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已经开始直接影响到国内经济和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化。自1997年下半年起,东南亚、韩国和日本等国相继发生金融危机,这些国家的货币纷纷大幅贬值,使他们的出口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加之这些国家的国内需求疲软,对我国出口产品的需求减少,也抑制了我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出口受到制约,必然会进一步增加我国国内市场商品供给总量,进而加剧我国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的下滑。

(三)居民消费心理预期和消费支出结构变化,对价格总水平下降也有较大影响。在消费者成为市场主体,居民消费心理已经对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变化发挥重要作用的条件下,消费者心理预期及其消费支出结构预期的变化,将影响市场供给的实现程度和价格水平涨落变化。当前影响居民消费预期的因素有:职工下岗人数增多,使一些城镇居民预期收入下降;农产品价格下跌,乡镇企业发展速度下滑,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住房、医疗、教育、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力度的逐步加大,使居民对未来消费支出结构和预期支出心理发生一定变化,储蓄倾向上升;面对货源充裕、价格竞争日益激烈的消费品市场,消费者价格预期不断走低,“买涨不买落”的消费心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即期消费,反过来又带动了价格的进一步下滑。

(四)价格总水平下降,是我国近几年抑制通货膨胀政策取得明显效果之后的一种自然反映。从1993年到1997年,我国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68.8%。其中,不乏一些“泡沫”性的价格上涨和人为预期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虽然1998年价格水平不断下降,但目前我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仍比1992年上涨63%。从具体商品价格看,当前许多商品和服务的绝对价格仍然大大高于1993年前的水平。例如,1998年11月份的粮食零售价格仍比1992年高161%,衣着价格比1992 年上涨55%。不少生产资料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可以这样认为,目前我国市场价格总水平和具体商品价格的回落是在前几年价格上涨后各种商品生产能力扩张、市场供应充足的必然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对前几年一些商品价格不正常上涨的自然“矫正”。

价格总水平变动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反过来又对国民经济运行有影响作用。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从有利的方面看,一是有利于对企业形成市场竞争压力,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和两个根本性转变;二是有利于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尤其是在企业改革进度加速、下岗职工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情况下,价格总水平的稳定有利于稳定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定;三是有利于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这不仅对我国经济而且对世界经济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从不利的方面看,价格水平持续走低,使得许多企业的赢利水平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亏损加剧,进而影响到职工收入水平和消费信心下降,并影响到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活跃程度;农产品价格过低,必然导致农民收入减少,从而导致农业的再投入和农村市场消费明显不足,并影响到农业生产扩大和农村工业品市场的开拓;市场商品价格的不断下跌,使生产性投资风险加大,回报率降低,影响社会投资信心。

随着一般商品市场供求平衡甚至相当一部分商品供过于求情况的出现,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开始进入市场价格总体由升转降或持续平稳的阶段。如果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消费需求结构不出现较大的调整,多数商品价格出现稳定或下降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要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国民经济增长与价格总水平之间有一个大体合理的比例关系,根本的途径是要抓住当前市场价格稳定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现。

三、1999年价格走势和价格调控目标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1999年我国将继续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在宏观调控上要处理好既要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又要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既要适度扩大经济总量,又要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既要努力扩大投资需求,又要拓展和增加消费需求;既要努力扩大内需,又要积极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又要保持社会稳定。这也是1999年价格工作要把握的几个方面。

保持1999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既有有利条件,也有制约因素,而且有些制约因素比如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质量不高等,都不是短期内能够调整过来的。这些因素必然要影响到1999年的市场价格走势上来。从总体上分析判断,1999年市场价格总体走势可能呈现止落趋稳、略有回升的趋势。这主要是:1998年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扩大内需政策的效应,会在1999年进一步显现;1999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发行的财政债券有500亿元要在1999年投入使用, 并可相应扩大银行贷款规模,加上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开展灾区重建工作等,这些都有利于扩大国内市场需求,拉动投资品和消费品价格回升;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并实行顺价销售,将有利于保证粮食市场价格趋于稳定并可能出现小幅回升,粮价的稳定及回升会带动饲料和肉禽蛋价格出现恢复性上升;继续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会进一步减少水货商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促进国内相关商品价格回升;1999年是建国50周年及澳门回归祖国“双庆”之年,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繁荣活跃。当然,市场日用消费品和食品供应充裕,居民消费行为谨慎,商品供给不能完全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等因素,也抑制了价格水平的回升。

从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要求出发,1999年价格总水平调控的预期目标确定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以内,商品零售价格涨幅2%以内。1999年价格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培育和完善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扩大有效需求、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1999年价格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这是我们应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也是十五大提出的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1999年由于一系列刺激需求的政策逐渐生效,价格总水平会止跌趋稳及合理回升。199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极为重要。无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要求继续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各地区要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价格调控预期目标制定当地的控制目标。各级物价部门应继续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工作,及时地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和趋势进行监测、预测,提高监测、预测和分析的质量。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等经济手段,确保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防止突发性价格上涨。同时,要适应买方市场格局出现的需要,取消过去一些限制性价格措施,包括清理前几年治理通货膨胀时对一些主要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采取的各种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

(二)继续深化价格和收费改革。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要靠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我国价格改革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价格体系仍未完全理顺,许多价格矛盾也还未解决。一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价格的形成机制不合理,生产要素价格改革更是明显滞后。不少价格矛盾由于目前市场疲软而暂时被掩盖起来,今后一旦市场需求回升,就可能变得突出起来。应当利用当前市场供求矛盾相对缓和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价格关系,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按照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原则,加快修订中央及省级定价目录。

价格和收费改革要考虑有利于启动市场、扩大消费,促进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需要。对扩大消费可能起抑制作用的价格调整,宁可放缓一些。按照收费、基金和附加费的性质,从根本上理顺税、费、价三者之间的关系。清理、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压缩收费总量,规范收费行为,为真正减轻企业和城乡居民的负担,提高企业和居民收入,扩大市场需求创造有利条件。

(三)改善农村市场价格环境,以扩大农村市场为目标,加强农村价格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各项政策。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合理确定粮食收购价格,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和顺价销售政策。继续落实优质优价的政策,研究拉开不同粮食之间的品种、品质差价,促进粮食品种结构的优化,促使粮食生产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转换棉花价格形成机制,从1999年度起,进一步放开棉花收购价格。适当调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从1999年度起,取消烟叶收购中的各种价外补贴,提高收购价格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积极清理、取消对农民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积极推进农村“费改税”的步伐。狠刹巧立名目、擅自开口子向农民集资、收费,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加大整顿农村电价的力度,加强教育、计划生育和婚姻登记等过程中的收费检查工作,真正把农民的负担降下来。

(四)加快价格法规体系建设,改进价格管理方式。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加强价格法制建设。结合《价格法》实施一周年,在全国深入开展宣传、普及、贯彻、学习价格法律、法规活动。加紧研究、制定、颁布一批操作性强的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补充和完善明码标价、制止牟取暴利方面的法规和规章。禁止和纠正地区、部门或行业组织截留或变相截留企业定价权的行为和做法,真正使放开价格的定价权落实到生产经营企业。对现行价格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对照《价格法》,进行认真清理和完善。

(五)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整顿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为投资者和消费者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1999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以此为中心,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继续加大清费、治乱、减负的力度,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要积极开展粮食价格检查,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抓住“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两个环节,重点查处不执行粮食购销价格政策、压级压价收购粮食、低价亏本售粮等价格违法行为,巩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全国公路和车辆收费专项检查,保障公路和车辆费改税工作顺利实施。开展电信资费专项检查,规范电信行业价格秩序。开展药品重点品种价格检查,规范药品价格折扣,改善药价管理。继续开展对低价倾销行为的监督检查,把制止低价倾销作为当前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开展钢材、平板玻璃、彩色电视机、彩色显像管、食糖和其他工业品价格检查。认真受理价格举报,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继续做好常规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收费,如“米袋子”、“菜篮子”、住房、水、电、气、教育等价格和收费,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安定群众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还要加强价格社会监督、明码标价、价格举报和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

五、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做好新时期的价格工作

为了做好1999年的价格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践,脚踏实地开拓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近两年,在物价系统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通货膨胀时期价格工作“吃香”,价格下跌时价格工作“没人理”的看法。这是对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误解。《价格法》已经从法律上明确了价格工作的重要地位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价格总水平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这些都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晴雨表,市场供求是否平衡,市场发育是否完善,国民经济运行状况是否健康,都将通过价格总水平变化反映出来。没有健全的价格调控手段,也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因为如此,世界上不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把价格总水平作为经济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方法和经验都不足。随着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扩大国内需求将是今后经济工作的基本方针。价格工作如何适应这种形势变化,及时转变观念,在绝不放松对通货膨胀的警惕和控制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转到促进扩大需求和经济稳定增长,运用价格杠杆启动市场、引导消费上,既是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需要我们积极去探索。此外,如何发挥物价部门在推动企业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方面的作用,如何利用价格杠杆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如何通过价格政策促进房地产等新经济增长点形成与发展等问题,也有待于我们去深入研究,开拓工作。以住宅价格调控工作来说,既要求价格工作者熟悉住宅建设各个环节的价格问题,也要求价格工作者熟悉住宅交易和物业管理中的各项价格和收费问题,仅在住宅销售价格环节上,就涉及到住宅面积测定、中介服务和各种费、税问题等,解决其中每一个具体价格问题都需要我们掌握大量现代经济、技术知识,处理好与各方面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牢固树立市场观念,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出发,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价格工作重要,但不能用老观点、老办法去做工作,必须要用市场经济的观点来观察和解决问题。各级物价部门要逐步地从过多地搞定价、调价、查价向监测分析市场价格、调控市场价格总水平、规范价格行为转变。要认真监测分析市场供求变化以及价格对市场供求的反映状况,了解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制定价格决策之前必须做到对市场心中有数,不能违背市场运行规律盲目地、主观地制定价格政策。要把价格监管工作与培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起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场变化,放开能够形成市场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通过加强价格监管工作来推动和规范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政府定价的商品不能单纯考虑成本定价,要引入竞争机制或成本约束机制,充分开展价格决策听证。1998年,我们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电价整顿等方面,都强调粮食企业、电力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否则,就无法形成合理的价格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要把放开价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结合起来。在放开价格的同时,应该更多在注意规范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价格工作中的几个关系。在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既承担着一定的宏观调控职能,也承担着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培育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和直接调整极少数商品与服务价格的职能。这就要求价格工作者必须有全局观念,在价格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既要积极采取促进需求的价格政策,又要不放松对通货膨胀和个别商品价格暴涨的预测、预警和调控工作的关系。不能因为价格水平走低就认为市场价格不会出现大的波动,防止通货膨胀的任务不存在了。必须认识到,通货膨胀始终是威胁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对价格总水平的监测和调控工作。同时,要对个别品种、个别地区、个别时期可能出现的价格突发性波动做好防范工作,制定好预警和调控措施。二是处理好注意刺激扩大国内需求与注意抓好结构优化的关系。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既有需求不足的问题,也有结构不合理问题。需求不足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产品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因此,在发挥价格促进需求增长作用的同时,必须继续发挥价格在调整结构、促进新经济增长点成长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基础产业、第三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和传统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升级,以及推动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速资本要素流动的价格政策措施。三是处理好既要认真解决买方市场条件下的价格矛盾,也要注意解决产品结构不合理带来的市场价格问题的关系。目前我国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格局。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不存在供给不足和供给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居民消费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城镇居民的40%。在就学、求医、交通、居住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供给缺口,即使在基本食品和衣着、日用品方面,也有许多产品不能满足不同阶层、年龄、地区等各消费层次的需求。价格工作既要针对现有的买方市场,出台促进需求的措施,也要努力采取措施调整生产和供给结构,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四是处理好既要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又要保持物价队伍稳定的关系。要保持价格工作的连续性。政府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机构改革,但不能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就放松物价队伍的建设,更不能因此而影响工作。各级物价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从思想上、行动上带好头,认真抓好价格工作,努力使价格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增强法制观念,更多地采用法律手段管理和调控市场价格。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是价格主管部门还是经营者、消费者的价格行为都应依法进行。《价格法》为我们依法治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必须充分依靠和运用好《价格法》。要继续认真学好《价格法》,高度重视《价格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价格工作者不但自己要学好,还要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宣传好《价格法》,这是依法治价和提高价格工作水平的前提和基础。努力提高广大价格工作者遵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运用《价格法》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防止价格执法工作中出现个人主观随意性和滥用职权现象。

做好1999年价格工作对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要更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认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迎接建国5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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