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几个问题——纪念毛泽东为学习雷锋题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文,学习雷锋论文,纪念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为学习雷锋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36年来,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公而忘私的高尚品格,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又红又专的成长道路,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了极其伟大的作用。时至今日,一切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仍然把雷锋作为精神文明的楷模,把雷锋精神发扬得如何,作为衡量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的重要尺度。这充分证明,人民呼唤雷锋,人民呼唤精神文明建设。
但是,由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作祟,学雷锋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遇到很大阻力。方励之、刘宾雁之流说什么“雷锋是工具论的典型”,“雷锋的观念是陈腐的”,“学习雷锋的活动对社会进步是个阻碍”,等等。这些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人们的批驳。
值得注意的是,前些时候,有一本被炒得炎热的书竟公然诋毁精神文明建设,其立论之乖谬,说法之荒唐,达到了前所未闻的程度。这本书便是《交锋》。为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很有必要把该书散布的论点认真地剖析一下。
一、两个文明是一回事吗?
《交锋》的作者说:“经济作为一种文明,决不仅仅只有物质的价值,它也包含着深深的精神方面的含义。所以,物质的文明和精神的文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说到底,不是两件事,是一件事。……倘若我们不能透彻地理解这件事,就有可能让潜伏的‘左’的思潮酿成大气候。”如此说来,经济建设亦即精神文明建设,在集中力量从事经济建设的同时,再要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纯属多此一举,非徒无益,抑且有害。难怪《交锋》要对1996年10月中共中央为专门讨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召开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及会后掀起的精神文明建设高潮,肆意加以冷嘲热讽,说什么“在1996年和1997年相交的这个冬季,我们国家的确度过了一个‘精神文明的冬季’”了。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难道是一回事吗?否。人类社会除了物质力量以外,还存在着精神力量,这是与自然界不同的。物质力量的积极成果,就是物质文明;精神力量的积极成果,就是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各有自身的不同内容和特点。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是建设物质文明。”他又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正因为两个文明建设各有自身的内容和特点,所以,邓小平总是反复强调两个文明建设都要搞好,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并且严厉地批评了这些年来实际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如果二者“不是两件事,是一件事”,那么,还有什么两手抓的问题?一只手就足够了!如果只搞经济,不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别是不要“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等等,大家一切向钱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交锋》的观点同邓小平的一贯主张是针锋相对的。这对于口口声声以宣传邓小平理论相标榜的《交锋》作者来说,岂不是极大的讽刺?
既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是一回事,精神文明有它的相对独立性,我们就不能够简单地把精神文明看作是物质文明的派生物和附属品。那种认为只要物质条件好了,精神文明自然而然地就会好起来,而物质条件差,精神文明就不可能搞好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尽管生产力水平很高,科学技术也很发达,但大多数人精神却很空虚,整个社会的风气有许多很腐朽的东西。前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在他所著的《大失控与大混乱》里曾就目前困扰着美国的主要问题或难题开了一个清单,其中有低质量的中等教育,日益恶化的社会基础设施和普遍的城市衰败现象,贪婪的富有阶级,日益加深的种族和贫困问题,广泛的犯罪和暴力行为,大规模毒品文化的流行,社会上绝望情绪的内部滋生,过度的性自由,通过视觉媒体大规模地传播道德败坏的世风,日益弥漫的精神空虚感等。这难道不是物质条件好了,精神领域却痼疾丛生的适例吗?相反,当年从井冈山到延安,我们的物质条件很差,在革命队伍中形成了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建国初期,我们的物质条件也不怎么好,但由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风气是健康的。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怀抱崇高理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捍卫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处处表现良好的献身精神和组织纪律性。青少年的这种风气和整个社会的风气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受到全国人民和各国人士的赞许。由此可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两件事而不是一件事,它们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相互替代。
应当看到,这些年来,我们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生产增长较快,这是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也毋庸讳言,精神文明的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泛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等的发展势头还没有遏制住,解放后绝迹已久的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也在死灰复燃。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忧心忡忡。因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专门召开全会讨论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并且通过了决议;宣传部门广为介绍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人间正气。人民群众为之精神一振,认为这是合时宜、得人心之举。令人惊诧的是,《交锋》作者总是和群众拧着劲儿,群众担心的事,他们一点也不着急;群众高兴的事,他们却感到不能容忍,必去之而后快。
二、是“干扰”还是促进?
《交锋》作者断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说到底,不是两件事,是一件事。正是由于这个道理,我们才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能受到任何事情的干扰。”他们的意思很清楚:精神文明纯粹是干扰经济建设的消极力量。在他们看来,经济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本身已经圆满自足,除此以外的任何事情,包括精神文明在内,不仅不必要,而且是干扰。按照这种观点,经济简直成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怪物。这当然是同经济运动和社会发展的本来面目大相径庭的。
经济本身是圆满自足的封闭体系吗?否。经济是基础,经济中的生产力是各种社会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但是它本身不是万能的。它在发展中的许多重大问题特别是其中那些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不是它本身所能解决的。这些问题需要经济之外的条件特别是需要通过政治才能解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经济是搞不好的。因此,我们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决不能搞“单打一”。江泽民总书记说得好:“如果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可以忽视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认为经济搞上去了,其他事业就会自然而然地上去,那就不对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符合实际的,都是片面和有害的。”这段话深刻地阐述了经济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关系,难道不是对《交锋》所宣传的抓经济“唯一”论的有力批判吗?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对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说,它不但不是干扰的力量,而且恰恰是排除各种干扰的力量。
社会主义文明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它旗帜鲜明,是非分明,使人们清楚地懂得应该提倡什么,坚持什么,抵制什么,反对什么。它通过种种渠道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起着导向的作用。这样,我们就会坚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的原则,而不会听信那种不问姓“社”姓“资”和姓“公”姓“私”的蛊惑人心的奇谈怪论,国有资产就不会在“私有化”的鼓噪和操作中大量流失,经济建设就能够持续、快速、健康地得到发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把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同那种临时应付眼前事变的思想活动根本不同,体现了理想和现实、长远目标和当前任务的辩证统一,使人们能够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这样,我们在经济建设中才不致只顾一时一地的利益,以邻为壑,搞地方保护主义,甚至保护犯罪;才不致财迷心窍,做那些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蠢事;才不致片面追求虚假的所谓“政绩”,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求得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才能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各方面得到协调发展,奔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它反对和批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弘扬和普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崇高精神。这样,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人创造出来的,也只有通过人才能发挥作用。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社会主义才有巨大的凝聚力,才能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如果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就会走弯路,就会遭受破坏。《交锋》作者以唯有他们才重视经济建设的面孔出现,但是,按照他们的那一套去做,将会给经济建设带来确确实实的干扰,甚至造成破坏性的严重后果。我们从此类谬论影响所及的地方不是已经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了吗?
三、能够否定道德吗?
《交锋》作者提出了这样的逻辑:最重要的是“正式的”和“有形的”制度,而不是“非正式”和“无形的”制度,道德属于“非正式”和“无形的”制度,因此,道德是最不重要的。该书说:“依靠利害得失还是依靠道德观念来驱动人们的行为,这是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之间的一个区别。”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该书作者是赞成“西方文化”而反对“东方文化”的。该书援引国外新闻媒体的评论说:“中国国内的舆论宣传不仅没有‘自由化’,而是‘向左转’,其中最突出的证明是,几乎所有的报刊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一场社会主义道德复苏运动。”于是,纪念长征胜利60周年,宣传孔繁森、李国安、李素丽、徐虎等模范人物,……统统被高度讥讽为“道德复苏运动”,据说这“有可能让潜伏的‘左’的思潮酿成大气候”。
这种高论无以名之,只能名之曰“缺德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它虽然不像法律那样具有强制性,但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训练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从而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所以,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便是“有道德”,即有共产主义道德。邓小平指出:“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坚持用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指导整个工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请问《交锋》作者,你们身为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却公然宣传“缺德论”,学着境外某些敌对势力的口吻,用“道德复苏运动”来嘲弄和讥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道德建设,难道不觉得太过份了吗?为什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竟会如此触痛你们的神经呢?这里只有一个解释:你们戴着“西化”的眼镜,凡是不符合现代西方模式的东西在你们看来统统不合“逻辑”。但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这是社会主义的逻辑。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决不能违反这个逻辑。
《交锋》作者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对立起来,说什么:“在法律都可以当作儿戏的情况下,道德的感召又能有多少力量呢?”我们说,依法治国,这当然是至关紧要而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个重要决策。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是要人去遵守和执行的。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不仅要立法,而且要自觉守法,认真执法,严格监督。这一切又丝毫离不开人的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培养。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需要依靠法制。法制愈健全,依法办事愈严格,愈能促进全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道德通过信念、习惯和传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能够起到任何法律制度所无法起到的作用。在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固然需要道德;在法律制度健全的情况下,同样需要道德。怎么能够扬此抑彼,强调一个而否定另一个呢?
《交锋》作者表面上似乎重视法制建设,实际上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拿法律“当作儿戏”的人当中,恰恰有他们自己。他们说:“当改革的进程渐与宪法的某些条文发生冲突,以至‘违宪’之事越来越多的时候,并不能用宪法来约束改革,而只能用修正宪法的办法为改革打开道路。”这种说法使人大惑不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权利。如果不仅允许违宪,而且鼓励违宪,宪法岂不成了一张废纸?这同“文化大革命”中的“根本大法,根本无用”,又有什么区别?即使是深化改革确实需要对宪法作某些修改,那也必须经过庄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决不允许先斩后奏,否则就压根儿没有依法治国可言。何况有些人所谓的“改革”实际上是改向,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如果让他们在“改革”的名义下任意违宪,进而“修正”宪法,后果将不堪设想。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综观《交锋》全书,不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真的,要法制建设则是假的,其实要的只是资本主义化。这就是该书说的抓精神文明建设就会让“左”的思潮“酿成大气候”的实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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