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巨野县供电公司 2749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电力企业也进行了不断地改革与深化。在电力企业改革后,我国对于用电监察工作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标准以及要求。但是,用电监察工作作为电力企业管理中较为专业且复杂的工作,在不断改进的同时,依旧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技术操作水平低、宣传工作不到位等等。鉴于此,本文结合实践经验,对电力企业改革之后的用电监察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几点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改革;用电监察;问题;措施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10年之前,我国供电企业职工人员几乎将近210万人,向全国销售的电量约18900亿千瓦时。近年来,随着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每年的用电需求仍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所以,为了保证供电安全,电力监察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在进行电力监察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故此,本文从个人经验出发,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与结合调查实践,对电力企业改革之后用电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为之提出针对性地解决措施。
1.用电监察的涵义
用电监察作为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指的是供电企业用电监察人员对电力用户的电力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以及对供电企业内部的供电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在用电监察工作中,旨在落实电力的相关法律法律,维护用电秩序以及用电安全。在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中,只有加强用电监察,才能够有效地打击窃电行为,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的供电、用电环境。
2.电力企业改革后用电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
电力企业改革后,我国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用电方面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用电安全性、用电节约性以及用电策略都直接影响用电监察工作的实施。所以,电力企业改革后,要求用电监察工作人员既要落实供电企业中的各项管理方针,又要处理以上三项策略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应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技术方面
近年来,各项电力技术与科学技术不断完善以及共同发展,电力系统大都实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尤其是自动化设备以及智能化设备在电力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所以同样要求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够对当前设备进行准确的操作,从而确保自身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监察水平[2]。
电力安装方面
改革后,客户对于电力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电力企业在收到用户的电路安装申报后,用电监察需要配合电路安装以及电路接通人员做好安全用电的服务工作,并且对安装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用户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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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面
调查表明,电力企业安全用电宣传工作不到位成为了一项非常突出的问题。调查发现,许多用户仍然存在窃电行为,而监察人员对此并没有进行有意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一行为的发生。
3.解决用电监察工作问题的措施
(1)提高用电监察工作的服务理念
用电监察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服务于企业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一项服务于人民的工作,而且服务的面积较为广泛,所以用电监察工作对于社会进步以及提高用电企业的经济效益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因此,用电监察人员必须培养先进的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在弘扬用电企业文化的同时,做好“以客户为主,以安全为主”的用电监察服务[3]。
(2)提高内部安全供电监察工作
大量的实例表明,电力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对用户的供电质量。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内部的供电监察工作才能为外部的用电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所以,在电力企业管理中,既要通过内部教育与培训来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又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方式来提高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目的在于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提升日常用电监察工作的效率[4],确保用户对于安全用电的重视。
(3)突出用电监察工作的重难点
如上文所述,用电监察工作服务的内容以及范围都比较广泛,但是只有抓住重点与要点,才能突出用电监察工作的效率。结合笔者实践经验表明,在用电监察工作中,应当将重点放在电力设施的维护以及窃电行为的控制上。通过加强对各输电线路、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可以提高企业的服务效率。而通过反窃电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障用户的用电安全。
结束语
随着各项生产力的发展,安全用电对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电力企业在不断的改革与深化后,用电监察工作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不仅是在技术操作与用电安装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在宣传方面也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应从内部以及外部环境进行不断地改进与完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用电服务。总来来说,本文对于电力企业监察工作的改进有比较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田爱青,李玉海.电力企业改革后用电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03(05):192.
[2]李治国,李敏.关于用电监察面临的问题及反窃电措施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8(21):142.
[3]刘东刚.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5(13):44.
[4]朱维涛.供电企业要依法行使用电检查权[J].云南电业,1997,01(12).
论文作者:郭本朋,徐鲁军,赵建新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4
标签:监察工作论文; 电力论文; 企业改革论文; 企业论文; 人员论文; 电力企业论文; 用户论文; 《电力设备》2016年第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