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TA价值链演进、南南竞争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发展战略论文,价值链论文,竞争论文,南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4.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09]07-081210-1104
一、CAFTA价值链演进与中国经济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制度与投资政策的自由化,使得货物、服务、资本、技术和信息等产品与要素跨国流动的成本大幅下降,劳动力要素跨国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则更大;同时,信息技术革命与运输技术进步也使得全球资源配置成本降低和远距离多时空经营交易更便捷。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深入,全球生产组织方式、产业组织形式和国际分工模式发生了深刻与重大的变化,纵向垂直一体化逐渐分解而横向协调网络组织特征日趋明显,从而形成了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简称GVC):(1)企业边界从一国空间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空间;(2)产业边界从一国范围延伸到多国范围,甚至全球范围;(3)国际分工从产业间完整的产品水平分工,向产品内部部件、增值过程、生产环节、生产要素等复合分工模式发展。[1]
作为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一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是中国与世界其他经济体建设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也是目前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进展最快和最有成效的区域一体化项目。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并着手“早期收获”计划大幅度降低农产品关税;2004年11月双方正式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之货物贸易协定》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并于2005年7月20日开始执行《货物贸易协定》,启动全面降税进程;2004~2007年在中国广西南宁连续四次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博览会;目前,“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定”和“中国—东盟投资协议”的谈判正在积极进行中。在CAFTA进程中,从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框架协议》到2005年7月全面降税,前后不到3年时间,这在世界自由贸易区(FTA)建设历史中是罕见的。在中国与东盟双方都对CAFTA前景看好并积极投入下,2010年的CAFTA将成为一个人口最多、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随着CAFTA建设进程的推进,贸易与投资政策的自由化,推动着中国—东盟“10+1”国范围内的生产组织方式、产业组织形式和国际分工模式逐渐网络组织化,双方企业与产业“穿透”11国的国界,在CAFTA地域空间内寻找最优“集聚地点”进行布局,11国间的分工模式从产业间水平分工,逐渐向产品内部部件、增值过程、生产环节、生产要素等复合分工模式发展,如图1所示的CAFTA价值链(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Value Chain,简称CAFTA-VC)逐步演进生成。
根据1998~2006年中国与东盟在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L指数)演进趋势(如表1所示),即中国与东盟中间产品贸易在双边贸易演进中不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其G-L指数从1998年的0.6992上升到2006年的0.7873;中国与东盟最终产品G-L指数从1998年的0.5028上升到2006年的0.7928,表明当前CAFTA价值链演进的特点是:一方面,中国和东盟许多产业作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生产网络或价值链中的一个生产阶段、工序或价值链环节,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设的推进而不断融入全球价值链;另一方面,不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平台而直接由中国与东盟国家企业相互间进行FDI推动的产业内贸易程度不断提高。
在CAFTA机会窗口下,CAFTA价值链的演进与生成,对于CAFTA本身的命运,以及当前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对于CAFTA前景与发展来说,如果双方的国际分工合作关系停留在传统的产业水平分工和贸易合作的话,将难以进一步扩大“双赢”效应的贸易创造,从而重蹈众多“南南型”自由贸易区失败的覆辙。自1998年以来,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连续扩大,2004年超过200亿美元,2005年在中国前10名贸易逆差国中,东盟国家就占了3席(马来西亚、菲律宾与泰国)。因此,在CAFTA进程中,双方(特别是中国)必须转变目前双边之间的粗放型合作模式,通过主动推行基于CAFTA价值链的发展战略,实现生产组织、产业组织区域网络组织化协调,使中国—东盟之间的合作向精深型模式演变。
刘志彪教授(2007)认为,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尽管成功通过国际代工形式“嵌入”了“南北互补型”全球价值链,享受到了国际分工的好处,但同时也陷入了由国际大购买商或跨国公司把持的“俘获型网络”,难以实现“功能升级”和“部门间升级”。对此,刘志彪教授等认为,中国突破“俘获型网络”的有效途径是NVC→AVC→GVC:首先凭借中国庞大市场的需求效应发展国家价值链(national value chain,简称NVC),形成并掌控高端优势;然后以此进入周边国家或具有相似特征的发展中国家,进而建立起自己主导的区域价值链(area value chain,简称AVC);最后打入发达国家市场,建立起均衡型甚至自己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VC)。[2]基于此,本文认为,CAFTA-VC可以说就是AVC的具体化,CAFTAVC的演进生成,将为当前处于关键时刻的中国经济开辟出一条具体化的“NVC→CAFTA-VC→GVC”转型发展路径。
二、全球组织网络化与国家间竞争力战略态势
全球生产组织方式、产业组织形式和国际分工模式的网络组织化,打破了“国家—产业—企业”间传统的单向包含关系:(1)国家与产业间的关系纽带,从国家比较优势转向世界比较优势或国家竞争优势[3],国家比较优势并不能成为一国从事某种产业的充分条件,产业“大区域分散小区域集聚”趋势使得只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2)产业与企业间的关系模式,从国内或跨国垂直一体化模式转向“核心产业环节+资源全球外包”模式,主导企业把核心能力放在研发、营销等高附加价值产业环节,而将制造等低附加值产业环节外包给其他非主导企业;(3)在国家与企业间的关系上,由于企业为利用国家间比较优势的差异而把产业环节布局到不同“地点”以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使得国家与企业间的利益从完全兼容转变为一定程度的分离,企业竞争优势不再仅仅源于一国的比较优势,而是来自于全球范围内的比较优势差异分布。
对于国家或地区而言,其经济发展战略能否与全球生产组织方式、产业组织形式和国际分工模式网络组织化相适应,能否与上述“企业—产业—国家”新型复杂关系相匹配,成为获取国家或区域竞争优势的关键。人们注意到,在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一些传统经济发达的区域出现了产业大规模衰退,区域经济陷入低谷;而与此相反,在意大利的艾米利亚—罗马格纳、美国加州的硅谷、德国的巴登—符腾堡、法国的索非亚、印度的班加罗尔、中国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地区,产业发展欣欣向荣,造就了一批富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区域经济一直保持着增长的势头。学术界通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繁荣的研究,发现一个共同的规律:在不同产业各个价值环节在全球寻找地理空间进行动态最优布局和配置的趋势下,一国或地区能否不断创造出能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驱动要素,从而使其不断有资格成为一系列高级化产业价值环节“扎根”的“根据地”,是一国或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全球价值链这一与国家或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密切关联的全球生产、产业和国际分工网络组织,成为学术界、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因为在这种新型的“企业—产业—国家”间复杂关系下,产业成了竞争力的“舞台”,而国家与企业则成了“产业舞台”上的行动者,必须参与竞争并形成竞争优势。
全球价值链理论是基于企业、产业和国家三个层面来研究产业全球或区域网络组织化问题的理论,它深刻地解释了全球产业组织新范式下企业与国家的生产组织行为,有效地引导企业和国家持续发展战略的制定。“企业+产业+国家”是全球价值链下发展战略的基本三维构架。
关于全球价值链下的竞争力结构,Kougt(1985)认为,竞争力是国家比较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相互作用的结果:价值增值链将在哪里突破国家边界?企业应该将其资源集中在价值链的哪一增值环节?[4]基于此,刘林青、谭力文(2006)认为,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产业国家竞争力和产业(民族)企业竞争力是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的两个基本维度,而企业则是竞争力的最终载体[1]。而在全球化竞争中,金碚(1976)认为,基于竞争力的战略视角,企业可以分为本土企业、外国在本国的跨国企业、本国在外国的跨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四种类型[5]。根据以上研究成果,从产业国家竞争力和产业(民族)企业竞争力二维度出发,依据本土企业、外国在本国的跨国企业、本国在外国的跨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竞争力大小组合的差异,全球组织网络化下国家间竞争力战略态势的典型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全球组织网络化下国家间竞争力战略态势典型模式
三、双重嵌入、战略选择与二次锁定
目前,5对全球价值链的研究,主要考察的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产业国际化分工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而且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南北互补型”价值链中的升级问题,而对于经济全球化特定区域范围内由发展中国家政府间推动的、通过自由贸易区(FTA)建设形成的“南南竞争型”价值链问题,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美洲共同市场(CACM)等形式下的价值链问题,仍未引起国内外学者足够的研究注意。由于“南南竞争型”价值链研究的空缺,使得“多重嵌入”的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等核心问题,缺乏在“南北互补型”和“南南竞争型”价值链互动条件下的系统性研究,本文认为,CAFTA-VC的演进与生成,使中国获得了“双重嵌入”的区位发展优势与历史性战略发展机遇,如图3所示。
图3 GVC、CAFTA-VC与中国“双重嵌入”发展区位优势
在“南北互补型”全球价值链下,中国只能通过参与国际分工的合作,积极承接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以此“低端嵌入”全球价值链,从而间接融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全球分工体系,并寻找“攀升机会”进行逆向发展。而在CAFTA-VC下,中国可以有两种战略选择:一是仍旧奉行被动的“低端嵌入”发展战略,承接东盟国家的输出产业;二是积极主动构建符合自身利益的“CAFTA-VC”,通过选择自身相对于东盟国家的优势产业,推行“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建立起自己能主导的国家价值链。
两者利弊相权衡,本文认为,在CAFTA-VC逐渐演进与生成的背景下,中国推行“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至关重要。理由有三:首先,中国在“南北互补型”全球价值链下推行“低端嵌入”发展战略,通过国内自东向西进行梯度产业转移与承接,要比在CAFTA-VC下奉行“低端嵌入”发展战略,通过CAFTA进行国际产业梯度转移与承接有效得多,空间也大得多,而且更为务实;其次,在CAFTA-VC下大力奉行“低端嵌入”战略,将再次把中国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锁定”在国际分工的末端;最后,中国相对于东盟国家,在汽车、机械、医药等多个产业具有相对较强的“生产者”或“采购者”优势,可以作为“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的后盾和基础。
基于此,本文认为,在CAFTA-VC演进与生成的背景下,通过推行“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中国才能依托CAFTA进行跨越式发展,CAFTA对中国来说才算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从而发挥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资源价值效应。
四、CAFTA“南南竞争”价值链与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选择
与欧盟(EU)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相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基本上是一个“南南型”自由贸易区,具有传统“南南型”自由贸易区的先天不足,如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引资竞争激烈等。因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CAFTA-VC是一个较典型的“南南竞争”价值链,其演进与发展战略具有自身的独特因素。
首先,产业网络组织的“价值创造”,是CAFTA-VC演进与发展战略的前提。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比较优势存在较大的“梯度”差异,因此“南北互补型”价值链“自然”能给双方带来较多的额外好处,如何基于权力关系的大小进行“价值分配”是发展战略的核心问题。而对于“南南竞争型”价值链而言,由于发展中国家之间比较优势差异较小,以及“极端”和“中间”比较优势效应的存在[6],其首要的发展战略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有效最大化的“价值创造”,缺乏足够“价值创造”效应将使得“南南竞争型”价值链失去存在的依据[7]。当然,对于“南北互补型”价值链中的各企业和产业集群等行为主体而言,“价值创造”也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将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其次,企业“驱动力扩散”是CAFTA-VC演进与发展战略的实质。在“南北互补型”和“北北双赢型”价值链中,相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而言,发达国家主导企业往往已经具备了驱动全球价值链生成的动力,或者是研发技术、工艺优势,或者是销售渠道、品牌营销优势,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因此,Gereffi(1999)所构建的全球价值链二元动力机制框架,只是对既有动力的事后追溯与确认[8]。然而对于后发的“南南竞争型”价值链而言,企业“动力扩散”并非水到渠成,而是主导企业在追求发展与成长过程中的企业“驱动力扩散”的过程。
最后,国家政府间政策博弈作用下的“政治型”治理模式是发展的关键。由于发达国家对于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主导作用,“南北互补型”和“北北双赢型”价值链中不同的经济活动和环节,可以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企业看得见的手”和“企业与市场的握手——网络组织”的力量来协调与治理,这也是目前全球价值链治理研究中的核心内容。然而,在“南南竞争型”价值链中,政府的作用力量非常大,政府间的协调机制往往凌驾于市场、企业和网络协调机制之上,产业“区域片断化”和“地点集聚化”往往受政府间政策博弈的左右。
综上所述,根据全球价值链下发展战略“企业+产业+国家”的基本三维构架、结合“南南型”自由贸易区中发展中国家间“南南竞争”的战略独特因素、避免我国国际分工末端的“二次锁定”并基于CAFTA-VC的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框架如图4所示。
图4 基于CAFTA-VC的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
根据图4所示,基于CAFTA-VC的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主要由如下三大战略选择组成:
战略选择1:CAFTA-VC产业网络组织“价值创造”的价值结构与评价。CAFTA-VC下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产业平台定位”:选择何种产业在CAFTA内“片断化”分割,从而成为CAFTA-VC的平台载体。由于产业“片断化”的目的在于追逐不同地点更有效率的生产要素和组织制度,因此,CAFTA-VC“产业平台定位”的关键在于,CAFTA-VC下产业各个环节“价值创造”的大小,能否超过产业“生产垂直一体化”组织形式下的价值增值。其战略内容主要包括:(1)侧重于知识与能力因素,从产业环节和国家区位二维度,确定CAFTA-VC中“独立环节”价值结构决定因素、“系统整体”价值结构因素;(2)确定CAFTA-VC中“独立环节”价值与“系统整体”价值之间的关系;(3)对CAFTA-VC产业网络组织“价值创造”效率进行评价与判定;(4)甄别CAFTA-VC产业网络组织中企业的角色,确定与角色匹配的价值创造任务。[9]
战略选择2:CAFTA-VC企业价值链“动力扩散”的分解、重组与极化。尽管CAFTA-VC的演进与生成,可以通过中国与东盟政府间项目投资来部分实现,但最终企业必须成为驱动CAFTA-VC的关键动力。因此,对于CAFTA-VC演进而言,在通过产业网络组织“价值创造”效应的评价确定CAFTA-VC“产业平台”后,产业中的企业,特别是主导企业,如何在CAFTA地理空间内进行“动力扩散”,企业边界与内部结构本身如何变动,则成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根据现有的文献研究,目前关于全球价值链动力机制的研究,停留在“既定事实”层面上对既存全球价值链中的动力进行事后追溯与确认,而缺乏对企业动力(研发、技术、工艺、销售、品牌等优势)在地理空间进行“扩散”的过程和机理的深入研究。对于“企业动力扩散”而言,其具体过程、形态和机理,取决于不同的企业本质观。对此,本文认为,基于波特教授的“企业价值活动”观来探讨企业“动力扩散”过程,是一个较为合适和可行的战略选择。一方面,由价值活动构成的企业价值链本身具有较强的“空间结构”特征,可进行局部与整体分离、重组;另一方面,从全球价值链形成历程来看,企业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也是一脉相承的。基于“企业价值活动”观,本文认为,CAFTA-VC的企业“驱动力扩散”,实质就是中国或东盟企业如何打破其价值链活动空间“中国化”或“东盟化”,实现“中国—东盟一体化”,如何再对打破的价值链进行重组与优化的战略问题。基于此,中国或东盟企业价值链的分解、重组与极化的主要战略内容包括:(1)从企业属性、产业属性与国家区位三维视角界定驱动企业价值链分解的动力因素;(2)确定企业价值链分解的模式及对应的实现机制;(3)确定企业价值链重组的模式及对应的实现机制;(4)从资源型产业环节迈向知识能力型产业环节进程中,确定企业价值链“极化”的途径与策略;(5)制定基于企业价值链演化的竞争力“创造性毁灭”的引导政策。[10]
战略选择3:“南南竞争”下CAFTA-VC“国家引力”的形成与培育。在产业各环节在CAFTA内寻找地理空间进行最优布局和配置的条件下,一国能否形成“国家引力”,创造出能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驱动要素,从而使其有资格成为产业高级环节“扎根”的“根据地”,是一国经济在CAFTA-VC下“均衡发展”的关键。在CAFTA-VC中,尽管CAFTA是一个紧密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但“南南竞争”却非常激烈,出于国家利益的需要,政府往往超越市场、企业和网络组织协调的力量,对CAFTA-VC中的业务参数进行直接或间接干涉。因此,政府政策间的“竞合博弈”,是CAFTA-VC“国家引力”形成的关键。基于此,CAFTA-VC下“国家引力”形成与培育的主要战略内容包括:(1)确定政府“国家引力”政策的方式与组合模式;(2)政府“国家引力”政策激励与本土企业行为响应机制与策略;(3)政府“国家引力”政策激励与东盟国家企业行为响应机制与策略;(4)“南南竞争”下多国参与“区位共同开发”的利益分配、利益偏好、冲突博弈解决机制与激励兼容路径的选择。
五、战略选择与中国—东盟国家间均衡竞争力战略态势演进途径
在以上由“企业动力+产业平台+国家引力”三维一体化构成的均衡型网络发展战略框架中,战略选择1解决的是CAFTA-VC下均衡型网络发展的“产业平台”战略定位问题,战略选择2解决的是“企业动力扩散”问题,战略选择3解决的是“国家引力”形成与培育的问题。在“企业动力+产业平台+国家引力”三力合一的作用下,CAFTA-VC下中国—东盟国家间竞争力均衡战略态势演进与形成的途径如图5所示。
图5 均衡型网络区域发展战略下中国—东盟间竞争力均衡战略态势演进途径
首先,一方面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基本上属于“南南型”发展中国家(新加坡除外),因此中国企业和东盟企业的竞争力相对来说是较小的;另一方面,由于在演进的起点,CAFTA-VC的价值增值效应未能充分彰显,因此,中国在东盟的跨国企业以及东盟在中国的跨国企业的竞争力也相对较小。基于此,中国企业(Ⅰ)、东盟在中国的跨国企业(Ⅱ)、东盟企业(Ⅲ)和中国在东盟的跨国企业(Ⅳ)竞争力大小组合的“小+小+小+小”态势,是CAFTA-VC下中国—东盟间竞争力态势演进的起始点。
其次,竞争力态势演进的第一阶段,是产业引力和区位引力共同作用下的产业国家竞争力提升阶段,即图5中①表示的从“小(Ⅰ)+小(Ⅱ)+小(Ⅲ)+小(Ⅳ)”态势向“小(Ⅰ)+中(Ⅱ)+小(Ⅲ)+中(Ⅳ)”态势演变的途径。由于CAFTA进程中东盟和中国不可能等到各自的企业独立发展强大之后再相互间进行国际化运作,这也与CAFTA建设的初衷相背离,因此,CAFTA进程中竞争力的培育,首先需要从壮大东盟在中国的跨国企业以及中国在东盟的跨国企业的竞争力,即产业国家竞争力开始。而这一方面需要确定具有“网络价值创造”效应的产业,对其进行战略“片断化”,从而在中国—东盟区域内进行产业环节的最优布局与配置;另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政府需要开放经济,采取有效的激励政策,培育“区位引力”,从而吸引本土与对方企业在特定区域进行集聚。
再次,竞争力态势演进的第二阶段,是企业动力扩散作用下的产业(民族)企业竞争力提升阶段,即图5中②表示的从“小(Ⅰ)+中(Ⅱ)+小(Ⅲ)+中(Ⅳ)”态势向“中(Ⅰ)+中(Ⅱ),中(Ⅲ)+中(Ⅳ)”态势演变的途径。由于“小(Ⅰ)+中(Ⅱ)+小(Ⅲ)+中(Ⅳ)”战略态势下中国和东盟国际竞争力主要由对方的企业提供,对于双方而言这是一种“空心态势”的竞争力结构模式,因此,处于此位势的双方,当务之急不是进一步提升产业国家竞争力向“小(Ⅰ)+大(Ⅱ)+小(Ⅲ)+大(Ⅳ)”态势演进,以避免进一步“空心化”,而是要提高竞争力结构中的“本国成分”,即提升中国企业(Ⅰ)和东盟企业(Ⅲ)的竞争力,从而使竞争力向“中(Ⅰ)+中(Ⅱ)+中(Ⅲ)+中(Ⅳ)”态势演进。为此,中国和东盟各自的本土企业如何进行自身价值链的分解、重组和极化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最后,竞争力态势演进的第三阶段,是中国与东盟间进行“政治博弈”下竞争力“次优化”的均衡态势演进阶段,即图5中③表示的从“中(Ⅰ)+中(Ⅱ)+中(Ⅲ)+中(Ⅳ)”态势向“大(Ⅰ)+中(Ⅱ)+大(Ⅲ)+中(Ⅳ)”均衡态势演进的途径。在“中(Ⅰ)+中(Ⅱ)+中(Ⅲ)+中(Ⅳ)”竞争力态势下,一方面,“南南型”发展的创新不足条件以及避免“空心化”的顾虑,制约了中国与东盟双方对产业国家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竞争力难以向“中(Ⅰ)+大(Ⅱ)+大(Ⅲ)+中(Ⅳ)”态势演进;另一方面,此时由于中国与东盟双方获得了“平均”意义上的利益份额,双方都会倾向采取“背叛”战略行为以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在多次博弈的充分信息条件下,这种战略行为“背叛”的结果可能由于对方的“以牙还牙”策略而得不偿失,因此,双方理性的选择是在既有的产业国家竞争力状况下通过多次“政治”博弈继续提升产业(民族)企业竞争力,从而推动竞争力态势向“次优化”的“大(Ⅰ)+中(Ⅱ)+大(Ⅲ)+中(Ⅳ)”均衡态势演进。在此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南竞争”下参与“区位共同开发”的利益冲突博弈解决与激励兼容机制的选择、构建与完善是实现“次优化”的竞争力均衡态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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