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浙中城市群的系统论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系统论论文,城市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浙江所规划的浙中城市群是按照“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树、资源共享、生态共保、优势共创”的要求,达到综合实力更加雄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文化支撑更加强劲、人民生活更加安康目的的组团式的城市群。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城际关系,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城乡关系,是一种结构有序、功能互补、具有统一基础的复杂系统。本文试图以系统论为理论基础,为构建浙中城市群提供新的视角,以排除一些错误的观点和模糊的认识,并以此指导实践,为更好、更快地构建浙中城市群提供理论支持,也为其他城市群的构建提供参考。
视角之一: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构建浙中城市群的出发点
若干事物按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即系统的组成成分)和组分的总和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这种质只能在系统整体中表现出来。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原理,又称非加和性原理或非还原性原理,这是全部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
整体突现性,即整体具有部分或部分和没有的性质,或高层次具有低层次没有的性质,是系统的最重要的特性。所谓用系统的观点看问题,中心之点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只要是系统,就有整体突现性,不同系统具有不同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特性既包括定性方面,即系统质,又包括定量方面,即系统量。
系统量是系统在整体上表现出来的量,它们在组分层次上是完全不能理解的,甚至不可能被发现,例如,单个物质分子无温度、压强可言,一旦聚集成热力学系统,便产生了温度、压强等系统量,用它们可以描述热力系统的整体质,即宏观物理性质。系统的整体质只能用相关的系统量来描述。
如果整体与部分之间存在某种可比较的同质特性,如个人智慧和集体智慧、个人力量与集体力量等,则非加和原理可用公式W≠∑Pi表示,其中W代表整体,Pi代表部分。马克思曾说过:“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单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力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如举重物、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3卷第362页),这很形象地说明了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
组团式城市群是大中小城市与区域基面(乡村)之间“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等级镶嵌体系,体现出以城乡互动、区域一体为特征的高级演替形态。组团式城市群是城市、城市带和一般城市群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城市群的功能远远超出相同规模的多个孤立城市的功能之和。例如,日本东海道带状城市群只占全国20%的土地面积,却集中了全国52%的人口、70%的工业生产总值、65%的商业人员和72%的年销售量。从宏观上看,城市群的功能有可能取代传统城市中心的功能。这在发达国家的城市群区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注: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5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城乡区域系统与城市化研究·三、从集聚到反哺——组团式城市群的全新功能,出版:科学出版社)。
组团式概念提示我们,组团式城市群,不是几个城市的简单相加,而是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在组团式城市群中,不同的城市互相支持,营造一种创新、创业的环境,使得不同层面的产业链、知识链等复合成一个立体的具有较强生命力的社会经济存在,从而产生很强的资源吸附、配置、整合和增值的能力。每个城市的发展都必须与外部发生经济联系,组团式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实际就是各城市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的过程。一个内部经济发展协调的城市群可以使地理位置、生产要素和产业结构不同的各等级城市承担不同的经济功能,在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实现单个城市无法达到的规模、集聚和联动效益。
构建浙中城市群的目的也就在于此。这就可以对目前还普遍存在于一些人士特别是县市的人士中的模糊认识作出清楚的理论解释。这些人士认为,建设大金华是金华市区的需要,是金华市区倚靠行政优势,占用县市资源的一个做法,是金华市区做大做强的需要。更有甚者,认为发展城市群,共建大金华的核心不是“激活”,而是“统死”(本文称之为“统死论”)是抑制各县市的发展(本文称之为“抑制论”)。从系统论的整体突现原理可以看出,在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单独一个城市无论是与外界合作还是竞争,都显得势单力薄。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提高竞争力,使合作更有分量,从而使整个浙中城市群获得更快的发展。所以构建浙中城市群并不仅仅是为了金华市区,而是各县市的共同需要,达到各县市单独个体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视角之二:系统的多元性原理——构建浙中城市群的立足点
系统论原理告诉我们,系统是多元的,是多样性与差异性的统一。因为只有存在有差别的多个事物,才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出现整合成一个系统的要求。系统的组分或者是子系统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是系统“生命力”的重要源泉。
系统的多元性原理为构建组团式浙中城市群提供了理论依据。
浙中城市群的规划,充分体现了系统的多元性。其体现的最为充分的是“多核心”——实现多核心组团式城市群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战略(注:贾永亮,绘就“大金华”发展蓝图,金华日报2004年3月15)。
“多核心”、“多中心”、“组团式”等等,都体现了系统的多元性。这既有理论的探讨,也是客观存在。
美国地理学者C.D.哈里斯和E.L.乌尔曼在研究不同类型城市的地域结构后发现,大城市除原有的中心外,还有支配一定地域的其他中心存在。他们认为,越是大城市其核心就越多,越专门化。行业区位、地价房租、集聚利益和扩散效益是导致城市地域结构分异的主要因素。他们于1945年提出了城市地域结构的多核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城市是由若干的不连续的地域所组成,这些地域分别围绕不同的核心而形成和发展。
1981年,穆勒在研究了日益郊区化的大都市地区后,提出郊区小城市是一种新因素,代表了郊区范围内的主要核心。他的大都市地域结构模式由四部分组成:(1)衰落的中心城市;(2)内郊区;(3)外郊区;(4)城市边缘区。在大都市地区,除衰落中的中心城市外,在外郊区正在形成若干小城市,它们依据自然环境、区域交通网络、经济活动的内部区域化,形成各自特定的城市地域,再由这些特定的城市地域组合成大都市地区。这亦称多中心城市模式(注:顾朝林、甄峰、张京祥,集聚与扩散——城市空间结构新论,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
在世界各国城市建设的实践中,不乏采用多中心结构规划新城的。如1971年莫斯科新总图,就采用多中心规划体系。这个总图把莫斯科公路环内800平方公里的城市用地,从结构上分为8个规划片次结构。其中,克里姆林宫及红场所在片为核心,其它7片环绕在它周围。每一个规划片分成2-5个由25-40万人口组成的规划区(注:李其荣编著:《世界城市史话》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2月)。
多中心并不仅仅表现在一个城市,还表现在一个区域。就整个中国区域来说,率先发展起来的几个大型和特大型城市正以前所未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孕育着中国未来城市“集团”的雏形,这就是以上海、广州、北京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以及大北京城市群。
本文把单中心的区域系统称之为“单中心系统”,多中心(多核心、组团式)的区域系统称之为“多中心系统”,多中心系统与单中心系统一样,具有系统的一般特征,但多中心系统也呈现出与单中心系统所不同的特征:
一是多极性。单中心系统是单极的,只有一个中心;多中心系统是多极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心。这也是一个客观存在,如当今世界,就是由美国的单极向多极发展的。
二是分离性。在单中心系统中,其中心多具有重叠性,其行政中心在某一点,其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等与其重叠。而多中心系统中,其中心点是分离的。即行政中心在某一点,而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在另一点。具体到浙中城市群,其行政中心在金华市区,而浙中城市群小商品产业区的中心在义乌,现代五金机械工业基地、产品与原材料交流中心在永康。
三是重叠性。在单中心系统中,产业功能区的子系统空间范围多是在子系统区域内的,如农业产区的空间就在农业区域内,工业产区的空间就在工业产区范围内。而在多中心系统中,其空间范围越出其子系统范围,与其他子系统范围乃至与大系统范围重叠。如义乌的浙中城市群小商品产业区的中心超出了义乌行政子系统的空间范围,因为这个中心的紧密层是以金华全市的各县市为紧密层的,与浙中城市群的行政中心的空间范围是重叠的。“义乌是全金华的义乌”就是这一特征的形象表述,各县市纷纷提出“接轨义乌”战略则体现了这一说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还有,义乌这一中心与永康的现代五金机械工业基地、产品与原材料交流中心的空间范围也是重叠的。这一特征,既为“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树、资源共享、生态共保、优势共创”提供了依据,也为区域系统的行政、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视角之三:系统的最优化观点——构建浙中城市群的着力点
系统论的任务,不仅在于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的还在于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系统的目的在于调整系统结构和各要素关系,使系统达到优化目标。
最优化观点就是指在分析、处理和建设系统时,要不断地对系统进行最优化,以便取得系统的最优功能和最佳效益。最优化观点一般应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系统最优化
任何系统的运动,既包含质变运动形态,也包含量变运动形态,并且这两种运动形态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渗透。如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又包含着新质因素的量变。所以,不仅要对系统进行科学的定性分析和决策,还要对系统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并且把两者结合起来交替进行,使系统最优化。
(2)坚持系统整体的最优化
从系统的整体观点来看,虽然整体是由局部组成的,但局部的最优之和,不一定能达到整体最优。有时候不得不牺牲局部来确保整体最优。另外,一般来讲,复杂系统是多目标的,各目标之间存在相互依存关系,各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最优,而其中一个目标可能达到最优。如果我们一定要追求一个目标的最优,又可能会影响整体最优,也会给其他目标带来损失,所以,我们应对这个目标加以抑制,以便保证系统整体功能和效益的最优化。
(3)不间断地寻求系统最优化
在寻求系统最优化的同时,要遵循系统的动态观点。系统发展具有阶段性。就系统发展一个阶段看,系统的最优化就是系统在本阶段状态下的最优化。这说明系统最优化是相对的,有一定条件的。任何阶段性的最优化成果都是系统发展过程中的一次具体优化。就系统发展的全过程来看,系统的最优化是要寻求系统最优化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寻求系统每个发展阶段的一次次最优化总和。因为系统最优化过程同物质的运动过程一样,是在不间断地运动变化的,新的系统不断替代旧系统,新的最优化不断出现。所以,我们在最优化的同时,要遵循系统的动态观点。
根据系统的最优化观点,在构建浙中城市群的进程中,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对浙中城市群的整个系统进行较为准确的定量和定性分析,以便更深入地认识浙中城市群系统。包括系统内部已有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系统外部环境的有利因素、制约因素等。笔者认为,目前存在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对构建城市群的认识尚不到位,“统死论”和“抑制论”有较大的市场,因而造成了行动的不一致,县市包括乡镇在规划行事之时,各自为政,致力于把自己的地盘做大做强,没有把自己融入城市群中。从而导致大而全、小而全,以致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商城、体育馆、汽车城、会展中心等竞相上马。
二是坚持浙中城市群系统的整体最优化。就目前而言,要针对观念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构建浙中城市群的认识。浙中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已于去年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明确提出在发展浙中城市群的过程中要采用“促进城市群分工协作,壮大中心城市发展,实现多核心组团式城市群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战略”。但对具体的规划条文,在互联网上也未能找到。因此要对发展浙中城市群,建设大金华的含义作进一步的宣传和解释,让大家认识到,构建浙中城市群是为了获得包括各县市在内的整个城市群更大、更快的发展的“新质”。这也正是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原理所阐述的,只有若干事物按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才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和所没有的新质,这种新质只能在系统整体中表现出来。构建浙中城市群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追求具有正效应的“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突现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真正根据浙中城市群的规划,在大金华的发展构架中,科学分工、紧密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优势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不间断地寻求浙中城市群的最优化。本文在系统多元性原理中对浙中城市群的多中心进行了分析。浙中城市群多中心系统的多极性、分离性和重叠性,要求进行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要摒弃过去行政区经济的观念,行政中心并不一定是经济中心,行政中心所在地的经济并不一定要强于非行政中心地区的经济,正如上海的经济强于北京,并不影响北京是中国的行政中心、中国的首都地位一样。因此,在构建浙中城市群的进程中,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充分借鉴国外城市群发展的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城市群发展的规律。要以体制创新来解决多个行政主体共建城市群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经济区域内的各级政府要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顺应市场,积极引导,不能人为阻隔流动。总之,我们在最优化时要遵循系统的动态观点,使观念、管理机制和体制适合浙中城市群多中心系统发展模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