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论文_杨辉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论文_杨辉

前言:我国的一些建筑工程在建筑质量与建筑物使用年限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这给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现如今,加强对于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的新举措。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

(1)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包括很多种,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以及对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施工管理人的综合素质、道德素质的高低等。企业的领导者就是整个企业建设和发展的核心,综合能力和素质都比较高的领导者,就一定会非常重视施工的质量问题、质量规划、质量检查及技术指导能力。除此外,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技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

(2)材料因素。建筑工程材料的选用,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作业中,有一部分建筑物资的采购人员和承包商为了贪图一己之利,对于工程技术的规定不管不顾,使用不合标准的原材料,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3)环境因素。在具体的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水文、气象或者工程地质等环境因素影响建筑质量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存在这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的管理环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的人文环境影响,和劳动组合、劳动工具的劳动环境影响。这些外部的大环境在也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工程的质量问题。

(4)方法因素。建筑施工中的方法因素有:工艺流程、技术方案、组织措施、检测手段等。一些技术人员不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没有严格执行建筑物的设计计划,或者没有一定的施工标准,这些方法因素也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在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对于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主要是由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个体系构成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系,保障了建筑工程的监督效率,虽然这两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不能满足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新要求。

(2)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

对于建筑质量的行为需要不断规范加强;转变现阶段施工单位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实现集约化、科学化的管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工序交接验收不严格、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登记、工程监督验收不按规定实施,甚至有些建筑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及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维护;在工程抢期方面,追时间轻质量,导致施工质量缺陷。此外,建筑工程中,监理不能认识自身的职责,导致岗不到位,不能有效完成监理权力,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参差不齐。

(3)质量监督内容局限性大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比较窄,主要局限在工程的施工阶段,通过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对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仅起到监督作用,缺少对建筑的准备和建筑验收阶段,全面的监督管理。

(4)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低

当前,施工质量监督机构内人员素质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虽然近年来监督机构人员、设备以及理论和经验等均发生了变化,但监督机构内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缺少现场管理经验等,导致其处理问题能力较差,设备的滞后则影响了对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因而会直接削弱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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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探讨

建筑工程质量,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中现存的问题,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

(1)加强对设计单位和设计者的审查

在工程的建设阶段中,设计部分占有重要的作用,设计的合理性决定着建筑产品的质量。通过调查分析工程事故,可以看到大约40%的工程事故的罪魁祸首都是设计。因此要严格审查设计者和设计单位的资格,对于设计的方案还要加强审核,确保其具有安全性以及防火性。

(2)加强对工程监督注册的检查与工程施工的检查

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之前,要先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招标成功以后,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在进行施工检查时,确认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所制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有没有得到落实,更要对其施工现状是否按照当初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监督,施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过关,工程的监理单位有没有尽到监理职责等。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看其是否达到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出具方是否具有专业资格等。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资料的检查和建筑工程的竣工报告等。

(3)明确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在建筑企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手续办理之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将工程质量的监督整体规划进行告知,对监督的方法手段及具体的施工要求进行明确,使工程相关人员了解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要求,使其有规范可依据。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建筑业的管理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上,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能够高效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施工水平的重要标准,在该体系中应将基本法律作为最高法律准则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和条例则是构成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规范标准类则应由相关专业协会、学会制定,因此应结合不同专业特点来限定各类技术活动。

(5)重视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在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过程当中,要改变传统的监督手段,不再对工程建设与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而要从建筑工程整体结构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建筑工程的功能合理性进行监督,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科学性进行专业分析,利用抽查的形式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利用专业的建筑质量检查仪器,以科学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

(6)政府要加强监管工程质量

国家颁布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体制的改革得到深化,实现了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的有法可依和依法执监。现在工程监理实施很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生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要予以重视,深化其监督机构改革,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建立一个工程质量监管的新模式。

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核心就是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好坏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相关部门一定要注意监督管理工程,确保其工程质量,这不但是经济和建设问题,同时也是民生问题。

参考文献

[1]邹文龙,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对策, 中国城市经济,2011(10).

[2]周涛.熊亮,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中华建设,2012,03.

[3]宁晓字.有关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分析及管理[J].民营科技,2012年第3期.

论文作者:杨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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