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辩证法理论的当代视角_形而上学论文

时效性:辩证法理论的当代视角_形而上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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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4;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9)06-0025-06

“辩证法是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思维方式”,这是我们常常挂在嘴边却少有反思的对辩证法的经典论述之一①。对于这样一个自明性论断的质疑,使得该经典论述的如下问题浮现出来:其一,“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是辩证法的特定阶段,还是其理论本性?如果是辩证法的特定阶段,那么,当代辩证法研究是否还需要一种历史视域或时间视域?如果是辩证法的理论本性,那么如何在当代哲学背景下创新这种“本性”?其二,“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是“历史主义”与逻辑的一致,还是“历史性”与逻辑的一致?如果是“历史主义”的一致,“历史主义”思维方式的“超时间性”是否窒息了逻辑的开放性?如果是“历史性”的一致,那么“历史性”所植根的“时间性”是否为辩证法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纠缠提供了新的理论视域?通过这些追问,我们可以开启一种反思辩证法理论当代视域的全新角度,这就是时间性视域中的辩证法理论及其当代创新问题。

一、非时间性:传统辩证法的存在视域及其内在困境

立足于“历史与逻辑一致”的非反思关系,辩证法研究形成了“非时间性教条”。通过对传统辩证法理论形态的历史梳理,我们发现,这种“非时间性教条”是传统辩证法理论的内在视域,正是这种内在视域决定了传统辩证法理论的诸多形态,也正是这种内在视域决定了我们的辩证法研究所存在的两个基本范式及其内在困境。

辩证法的“非时间教条”根源于传统形而上学知性化的致思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把世界看作是实体与表象、真理与意见、理性与感性等二元对立的外在结合体,形上对象是通过“净化”和否定表象、意见等感性存在实现自身的无限性和永恒性,“永恒的事物不存在于时间里,因为它不被时间所包括,它们的存在也不是由时间计量的。”② 可见,传统形而上学的对象是“非时间性”的绝对存在。

辩证法诞生于对这种“非时间性”的绝对存在的把握。苏格拉底被认为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和使用辩证法的哲学家,他提出的对话辩证法,讲究的是对话双方的同时性思辨,在揭露他者的有限性中确证自身,在不断的相互辩难中达到真理的确定性。辩证法要实现的是对形上本体的知识性把握,而这个形上本体必须是超时间的永恒性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实质上是一种空间性的思维方式,成为超时间意义上的思辨工具,苏格拉底称之为“精神的助产术”。

“精神的助产术”说明了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仍然只是一种“术”,而不是真理本身,与真理相对的只能是意见。在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还仍然是一种通过意见之间的辩难和对话从而到达真理的手段,它在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意见的逻辑”,“应该说,古希腊的辩证法中虽包含其他种类辩证法的因素,但其主体便是意见的逻辑或意见的辩证法。”③

辩证法作为“意见的逻辑”的根本困境首先被康德揭示出来。康德认为,理性离开感性经验对形上对象的知识形态的把握,不过是理性能力僭越的结果,这种僭越必然形成形上领域的幻象。当人们把形成形上对象的知识的主观原理当作了客观原理时,产生的只是非客观性的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的幻象,这些幻象恰恰表明了这些“客观原理”的非客观性,也就是作为“意见的逻辑”的辩证法无法达到形上对象的客观性把握。在这个意义上,康德哲学的最大功绩在于指出了作为“意见的逻辑”的辩证法,实际是一种“幻象的逻辑”的辩证法,并且指出“幻象的逻辑”的辩证法的根源在于“意见的逻辑”所形成的“客观原理”,脱离了以时间性为先验直观形式的感性经验,在“非时间性”的意义上进行“主观性”的思辨,当然没有客观必然性。

康德的批判既指出了辩证法作为“意见的逻辑”的内在困境在于其“非时间性”,也为辩证法的“超时间性”形态奠定了基础,这就是黑格尔的“思辨的逻辑”的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对辩证法的最大功绩在于说明了辩证法是理性思维的必然结果,“康德曾经把辩证法提得比较高——而且这方面是他的功绩中最伟大的方面之一,——因为按照普通的想法,辩证法是有随意性的,他从辩证法那里把这种随意性的假象拿掉了,并把辩证法表述为理性的必然行动。”④ 但康德只是从消极的意义上来理解这种必然性,而黑格尔则认为,这种必然性恰恰使辩证法从“意见的逻辑”和“幻象的逻辑”进展到“思辨的逻辑”。

黑格尔对传统辩证法的改造,最大的贡献在于引入了历史的思维方式,即实现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是新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单单由于这种历史观,也就为逻辑方法提供了一个出发点。”⑤ 可见,如果说“意见的逻辑”与“幻象的逻辑”都是在一种“非时间性”意义上对辩证法的理解,那么黑格尔辩证法则第一次提出了辩证法与时间的关系问题。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既不是脱离了真理确定性的“意见的逻辑”,也不是把主观原理当作客观原理的“幻象的逻辑”,而是在历史中实现自身觉解的“思辨的逻辑”。

黑格尔作为传统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革新传统形而上学,赋予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以合法性。黑格尔创造性地实现了传统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合流,而恰恰是这种合流决定了其不可能为辩证法提供真正的时间性视域。原因在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存在基础是超历史性和“非时间性”的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历史性形态是观念史,决定了辩证法的视域只能是被逻辑化了的虚假历史,历史不过是绝对理念自我完成史。“黑格尔认为,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维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历史的哲学仅仅是哲学的历史,即他自己的哲学的历史。没有‘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只有‘观念在理性中的顺序’。”⑥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际上是“历史主义”与逻辑的统一,是“超时间性”的历史观念与辩证法的统一,而“超时间性”的历史观念实质上仍是一种“非时间性”,因此,辩证法仍然没有获得真实的时间性视域。

与传统辩证法的“非时间性”的理论教条相应.我们当前的辩证法研究所存在的两个范式便获得了自身的“根据”,这就是自然主义的研究范式和认识论的研究范式。这两种研究范式的深层困境根源于传统辩证法理论的“非时间性”视域,或者说,正是因为对以上三种辩证法的形态即“意见的逻辑”、“幻象的逻辑”和“思辨的逻辑”采取了一种非反思的态度,才导致了当代辩证法研究的两种范式及其困境。

在自然主义范式看来,辩证法立足于物质本体论,就是关于自然、思维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和法则,是处理现实问题的一种外在手段。这种研究范式忽视辩证法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关系,离开辩证法的“时间性”的存在基础,导致了辩证法的实证化,使之陷入了自身所批判的知性的思维方式之中,成为可以随意套用的教条和工具,其自身的生命力被深深地遮蔽了。与自然主义范式不同,认识论范式继承了黑格尔实现的辩证法与虚假“时间性”的统一形式,实现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辩证法认识。但是,由于对“历史与逻辑的一致”采取一种非批判的态度,辩证法的视域仍然是“非时间性”和“超历史性”,并且在“非时间性”视域中窒息了自身的批判性和开放性,成为后现代主义所批判的宏大叙事的“合谋者”。

综上,拯救和创新当代辩证法理论必须以反思和批判“历史与逻辑一致”这一自明性的论断为前提,即深入反思和批判传统辩证法的“非时间性教条”,从而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挖掘真实的存在视域,拯救辩证法理论的当代生命力。

二、时间性:当代辩证法理论的崭新视域

时间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真正对时间问题提出根本变革性理解要算海德格尔引领的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转向。在海德格尔看来,对时间的理解可以分为流俗的时间观和本真的时间观。流俗的时间观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庸常的时间观,“庸常的时间领悟仅仅把握了在计数活动中呈现出来的、作为现在之前后序列的时间。”⑦ 其二是逻辑化的时间观,“时间是‘抽象的’否定性。作为‘被直观的变易’,时间是可以直接摆在面前的、业经区别的自身区别,是‘在此的’、亦即现成的概念。”⑧ 这两个特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坚持一种线性的时间观,即坚持“过去——现在——未来”这种单向度的、封闭的时间观,从而为传统形而上学提供一种稳定的、必然性的存在视域。

与流俗的时间观不同,海德格尔提出了可逆性的本真的时间观,即时间性。在此在的生存论活动中,此在通过面向死亡和绝对的虚无,跳出线性时间观的单向度和封闭性的枷锁,实现过去、现在与将来的真实关联是时间性的基本内涵。“此在则不仅而且原本决不是时间内的、出现在世界中的现成东西;毋宁说,它归根结底在其自身中便是时间性的。”⑨ 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的“时间性”概念是通过打破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基础获得的。

传统形而上学的本体论基础是实体性形而上学,实体性形而上学的最大特点就是“非时间性”,它肇始于柏拉图的理念论,由黑格尔最终完成,它的根本特征是净化和剔除感性存在的“有限性”和“杂多性”,实现本体的“永恒性”和“纯洁性”。与“非时间性”的知性形而上学不同,海德格尔从此在的时间性入手,在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澄明存在的意义问题,形而上学摆脱了实体化因素,而成为时间性的此在生存性领会。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以一种有限的形而上学实现了对传统实体性形而上学的彻底颠覆,不仅为辩证法提供了新的存在基础,即时间性的生存论的本体论基础,也为辩证法理论提供了有限性、可逆性的和开放性的时间性视域,从而为当代辩证法理论打破传统辩证法的“非时间性”,摆脱与知性形而上学内在纠缠,获得自身新的形态提供了崭新的理论平台。

时间性视域中的辩证法理论首先从一种无限的逻辑转变为一种有限的逻辑。在传统辩证法理论中,不管是“意见的逻辑”还是“思辨的逻辑”,辩证法的理论目的最终都是实现对无限的绝对真理的把握。只是对这种无限的理解二者具有重大差别。黑格尔认为,传统辩证法理论实现的是一种恶的无限,“意见的逻辑”只能坚持矛盾的对立面,无法内在超越自身的有限性,在他者中把自身建立起来,而始终停留于自身与他者的二元对立,从而达到的只能是一种恶的无限,即幻象的无限。“辩证法通常被看成一种外在的技术,通过主观的任性使确定的概念发生混乱,并给这些概念带来矛盾的假象⑩。与幻象的恶无限不同,思辨逻辑所把握到的是客观的真无限,即无限是有限内在超越和自否定的结果,无限不与有限坚持对立,而恰恰就在有限中辩证地成就自身,“在辩证法里,一般才包含有真实的超出有限,而不只是外在的超出有限”(11),辩证法就是对这种真实无限的觉解过程。

尽管黑格尔改造了意见逻辑的虚假无限性,实现了真实的无限性,但是,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辩证法在“非时间性”的形而上学的视域中,只能作为一种无限性的逻辑。而无限性的逻辑的根本困境在于:时间不仅仅是一种空间化和逻辑化的时间,时间还具有内在差异性和异质性。仅仅以一种同一性的时间观去看待辩证法,把辩证法变成同一性形而上学的内在逻辑,“‘辩证’的原本意义是‘交谈’或‘对话’。黑格尔的‘辩证’正如柏拉图一样,可以说是‘心灵与其自身的对话’”(12),而这种“与自身对话”的同一性独白必然窒息辩证法对异质性存在的表征。与“非时间性”的无限逻辑不同,时间性视域的辩证法是一种建立在此在面向死亡的绝对有限性的时间性视域上,表征的是差异性和异质性作为有限性的存在者的存在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时间性”首先为辩证法理论提供了从无限逻辑到有限逻辑的变革视域。

作为有限性的逻辑的辩证法的最大特征是开放性,在这个意义上,时间性视域为辩证法从追求同一性的肯定的辩证法走向追求非同一性的否定的辩证法提供了理论平台。在传统的时间观中,时间被逻辑化、线性化的同时,逻辑也异化了自身,辩证法的否定性必然要走向绝对的否定之否定,也就是新的肯定性,这实际上是由线性时间观中过去、现在必然走向未来所决定的。因为在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中,只有知性化的时间观才能保证形而上学实体的绝对性和永恒性,时间成为一种知性化的、封闭性的概念。与之不同,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转向,把时间变革为一种生存性的概念,或者说一种人的存在方式,时间不是脱离人的存在的实体,而是人的现实的生存境遇。在这个意义上,时间是一种开放性的理论视域。与传统的封闭性时间视域中形成的封闭的同一性辩证法不同,开放性视域中的辩证法渴望非同一性和否定性,因为人本身就是一种否定性和开放性的存在。

人的否定性在于人的有死性和对死亡的先行掌握,决定了人能够通过对死亡的先行领会,打破同一性的理性命运,把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掌握在自己手中,在面向未来的筹划中重新规划当下的生存方式和生活境遇,为自身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认为,正是人的这种本真性“时间性”存在方式,决定了人是一种可能性高于现实性,开放性高于封闭性的存在。立足于生存论基础的辩证法理论,在人的有限性的存在方式中,既获得了“时间性”的存在视域,同时也获得了自身的可能性和开放性。辩证法在这个意义上表征的就是人作为超越性和否定性的生命的自我觉解。

对辩证法的时间性视域的揭示,不仅完成了辩证法理论形态的当代变革,同时辩证法作为有限的逻辑和非同一性的逻辑也有力地回应了辩证法研究的两种范式。自然主义范式和认识论范式以“非时间性”作为视域,把辩证法理解为无限的逻辑和同一性的逻辑,结果,作为辩证思维实质的矛盾性,即有限性和否定性维度被深深地遮蔽了。与“非时间性”的知识论基础不同,“时间性”的生存论基础表征的就是人的否定性的存在方式,人的生存的“时间性”和“有限性”构成辩证法内在生命力,即矛盾性和否定性的真实的存在视域,从而把辩证法从作为“非时间性”的知识形态的形而上学中拯救出来,在一种有限性和开放性的视域中,辩证法从一种独自的逻辑转变为对话的逻辑,进而为辩证法在后形而上学时代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和理论生命力。

三、时间性视域与辩证法理论本性的当代阐释

辩证法在其诞生之时,就是作为一种对话的逻辑出现的。尽管这种对话仍然停留在意见的非确定性上,但是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启了辩证法的两个理论本性:其一,揭示他者观点的有限性和否定性维度的“批判本性”;其二,在与他者批判性交流中,打破自身独断和独白的“对话本性”。辩证法的时间性视域的提出,不仅打破了传统形而上学对辩证法理论本性的窒息和遮蔽,为辩证法理论本性的当代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视野。

“时间性”首先为辩证法批判本性的当代阐释提供理论视域。“批判是辩证法的理论本性”,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我们众所周知、耳熟能详的哲学论断。但是,在阿多诺看来,传统辩证法所谓的否定性实质上只是肯定性的中介,“早在柏拉图之时,辩证法就意味着通过否定来达到某种肯定的东西,‘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形象后来成了一个简明的术语。”(13) 在这个意义上,传统辩证法理论的批判性只是一种虚假的批判性,而这种虚假的批判性的根源在于,辩证法作为一种同一性的逻辑抽掉了自身的“时间性”维度,历史性的辩证法思维方式被非历史化,其否定的可逆性被线性时间观所窒息。线性时间观的坐标是现在,辩证法也变成了只论证现在合法性的肯定性逻辑,“人们就已被一种纯现在的偶像所迷住,他们努力剥去思想的历史向度。现在,虚构的、单向度的东西成了一切内在意义的认识基础。”(14) 结果,辩证法本来所具有的揭示对象有限性和片面性的否定性向度,被钝化为肯定性的自我论证,否定性不过是达到自我完满形式的中介,而中介的独立性显然是虚假的,“那种完全顺从纯粹性、全盘无时间性偶像的知识——与形式逻辑一致的知识——会成为同义反复”(15)。

与“非时间性”和“非历史性”对辩证法的单向度规范不同,时间性视域使辩证法获得了多向度的可能性,表现为对自身他者维度的彰显和守护,并且在与他者维度的紧张关系中拯救了辩证法的真实批判本性。时间性是对现存事物采取一种有限性和暂时性的视野,这种视野是对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把握到的无限性和永恒性存在的挑战,能够打破“非时间性”的概念对“时间性”的非概念物的单向度的“规训”,在可逆性的视域中开显出非概念物对概念的“剩余”,并通过这种“剩余”保证辩证法的他者维度,以及“辩证法是始终如一的对非同一性的意识。”(16)

实际上,马克思对辩证法的论述早已印证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与时间性的内在关联。“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7) 马克思的论证强调了两个时间性概念,一个是对现存事物从它“必然灭亡”的方面去理解,另一个是对既成的形式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显然,“必然灭亡”和“暂时性”强调的是一种有死性的和有限性的视野。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论证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以一种有死性的和有限性的视野去看待现实性的存在,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到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相反,如果我们以一种永恒性的和无限的视野去看待现实存在,就不仅不能把握住辩证法的批判本性,而且把辩证法引入了某种“神秘形式”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马克思对辩证法时间性视域的论证具有当代意义。

时间性视域的中的辩证法,一方面在与他者的紧张关系中,保持了自身不可调和的“批判本性”;另一方面,在时间性视域中,通过他者维度的引入,摆脱自身作为一种独白逻辑的宏大叙事色彩,辩证法澄明了自身“对话本性”,并以此保证了自身在现代性视域中的合法形态。

在现代性视域中阐释辩证法的对话本性,必须以拯救辩证法的他者维度为前提。现代性依靠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完成对上帝的祛魅化,建立了主体的至上地位。主体性的至上性在于,主体的感知与规范功能不仅成为认识得以可能的先验条件,而且具有世界得以可能的本体论意义。以主体性为原则的近代哲学视域中,所谓对话,只能是主体性的自我对话。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到费希特的“自我设定非我”,意识哲学的对话不过是主体的自我独白。

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要通过辩证哲学的矛盾精神破解意识哲学的独断性质。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是第一位清楚地阐释现代概念的哲学家”(18),因为他敏锐地把握到了主体性原则所导致的现代世界的分裂,并“用‘爱和生命’中表现出来的主体间性的一体化力量,来反抗以主体性中心的理性的权威”(19),试图在主体性内部击破主体性的独断性质,实现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过渡。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无疑具有反现代性特征。但是,“黑格尔的质疑主要针对的是启蒙理性的知性思维方式及与此内在相关的功利主义,他并没有放弃现代性方案的核心价值,而是要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为‘自由’与‘解放’的现代性价值提供思想支持和理论论证。”(20) 传统辩证法理论不仅没有解决现代性的根本困境,反而在与现代性的内在纠缠中弄残了自身。辩证法在“自由”与“解放”的祛魅叙事中丧失了自身的他者维度,成为现代性宏大叙事的“独自逻辑”。辩证法的当代合法性必须以放弃现代性的“无限性”的价值观,击破现代性的存在视域为前提。

分析辩证法从“非时间性”的主体性独白到时间性的主体间性对话,列维纳斯对时间概念中的他者维度的思考,对我们尤为具有启发意义。列维纳斯认为,传统哲学对时间的理解都是要么是把时间看作是外在于主体的纯客观性,要么是把时间完全纳入到自我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时间始终是在单个主体的意义上加以理解,时间的他者维度被深深地遮蔽了。与传统的理解不同,列维纳斯提出,时间表征的应该是人与他者之间的社会性。时间表征是一种有限性、暂时性的和有死性的视域,即在这种视域下人的存在不是脱离现实生活的抽象实体,而是能在面向死亡这个终极虚无中,通过经验他者之死来审视自身的有死性,并在这个对自身有死性的觉知中,实现与他者的真实对话。他者作为人的终极有死性是永远不可消除的主体的异质性,必然消解主体的独自性质,从而使主体担负起主体对他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担负起对他人的责任,终结所意味着的死亡才能用来衡量死亡的意义所及,……正是从这一关系出发,从这一对他人之死的敬重,从这一作为无限的一种关系的提问出发,时间将得到展示。”(21) 在这个意义上,时间的辩证法就是一种具有主体间性的对话辩证法,“时间的辩证法就是与他人关系的辩证法,就是一种应当用有别于孤独主体的辩证法之语汇进行研究的对话。”(22)而这种对话的辩证法通过对自身他者维度的觉解,必然能不断地对抗独白形而上学对自身的纠缠,并且在这种对抗中保持自身的他者维度的不可消除性,也能够在对他者维度的守护中,既消解了传统辩证法作为一种独白逻辑的局限性,也守护了自身在现代性视域中的合法形态。

注释:

①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黑格尔是把他的概念、范畴的自身发展和全部哲学史联系起来了。这给整个逻辑学提供了又一个新的方面。”贺麟先生在《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中提出,黑格尔用辩证法和历史观点,完成了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的统一,这是《精神现象学》的“合理内核”之一。张澄清先生在《黑格尔的历史与逻辑一致的思想》一文中提出,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是黑格尔的思辨的辩证逻辑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这一思想为马克思经典作家们所批判继承,成为其重要的原则和方法。邓晓芒先生在《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什么?》一文中也提出,“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历史唯物主义发展观是马克思继承黑格尔的重要“教益”之一。

② 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30页。

③ 王天成、曾东:《辩证法的三种形态——意见的逻辑、幻相的逻辑和思辨的逻辑》,《社会科学战线》2007年第4期。

④ 黑格尔:《逻辑学》,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8-39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页。

⑦⑨ 海德格尔:《现象学之基本问题》,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351、371页。

⑩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90页。

⑩(11)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76、176-177页。

(12) 克朗纳:《论康德与黑格尔》,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6页。

(13)(14)(15)(16) 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52-53、53、3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

(18)(19)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5、35页。

(20) 贺来:《辩证法与现代性课题》,《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5期。

(21)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4页。

(22) 列维纳斯:《从存在到存在者》,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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