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社会习俗演变的现代意蕴_中国习俗论文

民初社会习俗演变的现代意蕴_中国习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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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革,由此带动了社会文化和社会风尚的变化。这一时期社会风俗的变革主要包括对封建传统陋习的改造和西方近代文明生活习俗的接纳与引进,其内容涉及到传统社会的各个层面。社会近代化的内在要求,特别是西方文明生活习俗的影响,是近代社会风俗沿革的内在动因。这一要求使得民初社会风俗的演进较之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深刻,现代意味逐渐增浓,并不断得以强化。

一、民初社会风俗的主要变化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革除封建社会各种弊习陋俗的法令,改革与民主制度不相适应的旧文化、旧风俗的潮流,蔚然兴起。

(一)纪年、服饰与发式

正朔服色,向来被视为国家根本之所系,是传统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斗争和文化冲突的外在表现,它的更新是社会制度和风尚转变的显著标志。

1.纪年改革。中国传统社会历来采用帝王年号纪年,一直沿用到清末的宣统。民国建立之后即宣布,“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1],不仅否定了中国自古以来以帝王为转移的纪年方式,体现了民主共和的精神,而且与国际通行历法相一致。但在同时,依据国民的风俗习惯,民国初年出版的历书仍然采用阴阳合历,并保留农时二十四节气,以满足社会生产的需要。

2.服饰。民初,服饰等级观念被破除,所有象征封建特权及民族压迫的衣冠饰物,均被抛弃,“民国光复,世界共和,宫廷内外,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补服、礼服、翎顶朝珠,一概束之高阁”[2]。人们在选择衣饰时,不再重视体现身份的贵贱,而是以美观、新奇作为取舍标准,更加注重仪容风度及个人情趣,着装古板单调、等级森严的局面,被千变万化、生动活泼的景象所取代,表现出多样性和多变性的特点。

3.剪发辫。男人剃发留辫是满族统治者入主中原时强迫汉人接受的一种发式,束缚身躯,桎梏自由,不仅是奴隶的象征,也被西方国家视为野蛮与落后的标志。民国政府成立之后,各地人民或出于自发,或遵照政府命令,纷纷剪去辫子以示与满清政府及专制制度决裂。除政治因素外,长辫不利于近代社会生活,也是导致剪辫运动的重要原因。因此,剪辫成为国人改变外在形象的重要举动,也是近代社会生活习俗变迁的最显著标志。

清除发辫,并不是为了束发于顶,即清王朝的覆灭并不意味汉王朝的重建,而是共和民国的诞生,短发的普及,顺应了世界范围内的短发潮流。辫子的去留在当时成为衡量政治态度的标准,不剪发不能算革命;同时也是衡量时尚的尺度,不剪发不能算作时髦。由于男子剪辫成为风尚,许多城市里的青年女性,尤其是女学生,也竞相把辫子剪为短发,为民初剪辫热增添了许多光彩。

(二)礼节与礼俗

1.礼节、称谓。辛亥革命之后,礼节、称谓的改变是各种社会风尚演化中的重要方面。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的名义发布了《令内务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厅呼文》的命令,明令废除清朝的叩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式礼节,代之以鞠躬、脱帽、握手之礼;称呼也由过去的大人、老爷,一律改为先生、君;书信落款中的“顿首”、“再拜”及带有封建等级色彩的称谓,均被新式名词所代替。民国初年通常的文明仪式为:脱帽、鞠躬、握手、鼓掌、洋式名片。以此表明人格平等的观念已经成为一种不言而喻的意识,资产阶级平等思想已经开始渗入社会生活的细枝末节。

2.婚丧礼俗。旧式婚姻制度讲求包办、买卖、门当户对,且礼节繁琐,耗钱费时。民初,社会风俗大开,婚姻自主成为时尚,男、女青年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文明结婚、新式婚礼,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采用,在形式和精神上逐渐西方化,更加体现了自由婚姻、法律婚姻的色彩。民初,婚姻礼俗的变迁已深入到广大城乡,具有了一定地域和社会阶层上的普遍性。

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俗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而且在仪式上也极为繁琐、奢靡、耗时。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新丧礼,各地虽并无定制,但基本上都具有摒弃传统巫术、风水术和佛道超度等迷信内容的共性,这是传统丧葬习俗的根本转变。其基本特征为:无等级之别、力行节俭、礼仪形式更加简便、黑纱缠臂为服。不但去掉了迷信色彩,而且还体现了纪念亡者、寄托哀思的现代丧葬意识,是社会生活观念趋于文明、科学、合理的具体表现。

3.女性地位的变化。临时政府明令禁止女性缠足,革除束缚女性身体自由的恶习;在恋爱、婚姻方面,女性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由女方提出的离婚与改嫁也被社会认可;在就业、求学、社交方面,妇女也有了初步的自由;报刊、文章的内容和观念意识上也反映出重视女性的新风;出现了以女性视角研究妇女的趋向,女性学、妇女问题研究逐步产生。女性言教育、言体育,投身社会,参加生产。另在辛亥革命后十余年的时间里,还出现了女子军队、女代议员,女工劳动的使用也大大增加,这一切均体现出女性地位的提高。

(三)饮食住行

1.饮食。辛亥革命之后,西式饮食在中国社会开始有了一定的市场。西餐之所以呈现流行态势,主要是因为这种饮食形式代表了一种新鲜、时髦的风尚。伴随西餐和洋酒,西方的饮料,如啤酒、咖啡、汽水等也逐步流行,一些较新式、较高级的饮食方式逐渐世俗化。这种饮食时尚,不仅流行于大中城市,而且由城市而农村、由沿海而内地,以至于一些边远县城也开始流行西餐,从而引起了中国传统饮食习俗的较大变化。

2.住房结构。人们住房的心理变迁,主要表现在一些较大城市建筑风貌的改观上,其特点是西式建筑日益增多。社会中上层人士居住的花园洋房、西式公寓鳞次栉比;中下层人士居住的弄堂房子的外观、结构也逐步洋化和现代化。许多中小城镇也出现了以砖瓦、水泥、玻璃、金属等材料筑成的平房或楼房。这些建筑较中国传统民居结构坚固、合理,采光好,当时被人们冠以“洋”、“新式”、“西式”等名称。只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辛亥革命后的新式房屋多集中在大城市,拥有者也多是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商人和富有者。

3.交通工具。主要特征表现为:较为新式的近现代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火车、轮船、长途汽车,在各大、中城市和重要城镇问的长距离交通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肩舆(轿子)、轿车(木轮牛车和马车)等传统短途交通工具逐渐被淘汰,而代之以电车、改良后的人力车、汽车,自行车更是成为便利的新式交通工具。这一切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总之,民初社会风尚的变革已经成为一股时代性的社会潮流,可以说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显示了民初年间社会习俗的新变化、新气象。

二、民初社会风俗演化的基本特征

社会风俗一旦形成,就会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也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和发展性。因此,一定的社会习俗既是前代旧俗的延续和发展,又是当代新俗的展示和表现。民初社会风俗的演化正显著体现了这一特征。

(一)由旧到新的过渡性

民初的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都经历着由传统向现代的重要转变,传统农业社会的风俗逐渐为近代工业文明所取代。这一时期,一方面古老的传统习俗凭借陈旧的历史积淀顽固地滞留在历史的舞台上,另一方面新的社会习俗迅速攻城略地。因而在民初的社会风俗演化过程中,呈现出新风与旧俗的激烈冲突与并行杂糅。

以服饰为例,在西装革履渐兴于城镇、中山装与新式旗袍亦备受青睐的同时,长袍马褂等传统服饰依然盛行于城乡,“有剪了头发穿长衫戴洋帽的,也有秃着头穿洋装的”,所谓“西装东装,汉装满装,应有尽有,庞杂至不可言状”[3]。这一时期什么服装都拿来穿,以致出现了“中国人外国装,外国人中国装”,“男子装饰像女,女子装饰像男”,平民模仿官僚,官僚穿起民服,“妓女效女学生,女学生似妓女”[4]的怪现象。这种不伦不类、令人眼花缭乱的服饰混乱现象,反映出人们从等级严格的封建服饰制度下解放出来之后,尽情喧泄自己长期压抑的审美情趣,力图通过服饰上的多样性和时髦性,来表现自己的独立人格。

在社交礼仪方面,在鞠躬、握手、互递名片等新式礼仪日渐流行的同时,跪拜、作揖等旧式礼节亦未退出历史舞台,大人、老爷等旧式称谓依然在守旧人士和下层民众中盛行。即使是在同一社会阶层中,也往往是新旧礼仪并用于不同场合。就婚丧礼仪而言,旧式婚礼、文明婚礼与新旧参用式婚礼并举,旧式丧仪仍然在城乡社会居于主导地位。另外,男子蓄辫、女子缠足两大陋习依然在许多地区存在。

民初社会风俗转型时期新旧并存的杂糅特征,反映出民初中西、新旧文化正处于一种既排斥又妥协的状态之中,体现了旧事物阻滞新事物成长的沉重历史惰性以及新生事物艰难成长过程中的阵痛。

(二)中西合璧的多样性

风俗习惯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因而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社会风俗亦呈现出不同的风情,但彼此之间又可以通过交流、融会而相互影响。中国文化自古以来就有极强的包容性,因此在欧风美雨的影响之下,民初的社会风俗逐步向着综合性、多元性演变,呈现出中西合璧、迎新纳异的特点。

以服饰而论,在中国传统服装与西式服饰并存融合的基础上,中式服饰中的西方因素在不断地增加。享有“国服”之称的中山装就是中西服饰文化和审美趣味相互融会贯通的产物,在外形设计上鲜明地体现出中西合璧的特色。它一方面采用西式服装的结构和工艺,结合人体比例、曲线和活动规律进行裁制,轮廓鲜明、造型挺括、潇洒干练,弥补了中装宽袍大袖、体型不明、活动不便的缺陷,反映出服饰文化的时代性。但另一方面,它又浸润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体现出服饰文化的民族性,具有鲜明的东方特色。立领加小翻领的封闭式领型,纽扣等距排列,均衡左右,上下、左右对称的四个口袋,庄重、实用,体现出中庸、和谐的传统文化精神,反映出凝练、对称、含蓄和追求完美的国人审美心理。

以婚礼而言,民初影响日著的文明婚礼,引入了宣读婚约、交换戒指、行鞠躬礼、主持人和证婚人致词、唱文明结婚歌等西方礼仪,具有西式婚礼隆重、热烈、简约的特点,同时也保留了新人谒见双方主婚人和全体亲属的旧礼俗,体现出强烈的中华民族传统特色。

中西风俗文化的日益融合,代表了民国初期社会风俗现代转型的潮流所向。伴随着这一潮流的日渐演进,国人的生活空间日趋扩大,生活方式日益丰富,精神风貌为之一新。

(三)城市乡村、沿海内地的不平衡性

中国的城市和沿海地区,是西方资本主义入侵较早、影响也较为深刻的地域,其经济实力和文化程度也较强、较高,因而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生活风气的转变过程中成为社会先导。而在传统势力影响较大的农村,尤其是穷乡僻壤的内地,基本上还是处于固步自封、自给自足的氛围之中,表现出移风易俗的迟滞性。因而民初社会风俗的演变呈现出城市与乡村、沿海与内地的不同步与不平衡。

就地域而言,东部沿海城市的近代化步伐较快,社会风俗变革也较为迅速,广大内地、特别是农村,由于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缓慢,文化教育落后,近代文明之风难以施加影响。就内容而言,生活习俗,如衣食住行、娱乐方式变化较快,由辫子到短发,由小脚到天足,从长袍马褂到西服革履,由轿子到小汽车等等,呈现出崭新的精神风貌。但是,宗法社会结构、心意风俗等则变化甚微。就社会阶层而言,即使是在同一区域,依然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为不同阶层和不同年龄的群体对于新风旧俗态度上的差异:新式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和青少年改变旧传统、接受新风尚的速度较快,封建遗老、地主乡绅和老年人则固守封建旧俗,排斥新时尚。

一般而言,任何时代的风俗都会有新、旧之别,传统风俗与新兴风俗始终处于一种嬗变的状态,社会的兴革、事物的新陈代谢是一个复杂的扬弃和汲取的过程。但是民国风俗的新、旧反差较之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要醒目、突出,这一方面反映了革故鼎新潮流所向的威力和民初社会异乎往古的变迁,同时也表明,民国处于中古到现代这一过渡时期所具有的承前启后的显著特征。

三、民初社会风俗演变的社会效应

“随着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会发生变革”[5]。社会风俗的演变是政治、经济、文化变革的产物,反过来又会对政治、经济、文化的变革产生强有力的反作用。因此,民初的社会风习改革之举,对于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具有不可以等闲视之的意义。

(一)主体意识和人性价值的确认

民国初年社会风俗的革故鼎新集中体现出对于人的尊重,近代文明对传统风俗的冲击、民主风尚对封建习俗的否定,这一切均极大地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冲决了旧式习俗罗网的知识分子积极投身于社会改革或革命,推动了政治变革和社会进步。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人们的个性受到君权、神权、族权、夫权的严重压抑,毫无人格可言。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等等,反映出以封建小生产方式为基础的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要求。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以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性原则为依据,颁布了一系列革除“旧染污俗”的政令,以推进社会风俗的改良,其目的就是为了捣碎束缚人们个性发展的封建锁链,重新认识人的价值,提高人的地位和尊严,用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去替代那些相沿成习的非人道的、戕害人性的陋俗恶习。就其本质而言,旧染污俗是对人性的压抑,而人道和人本则体现了个人生存平等的权利以及对人的生存价值的尊重。尽管民国初期社会风习的改革并没有最终完成对人性的解放,但它毕竟是久旱之后洒下的第一场甘霖。

民国初年,主体意识和人的价值的确认,使得以个人为主体、人格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新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在政府的倡导之下,各种以人道主义、解放人权为宗旨的社会团体纷纷成立,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自己、认识他人。与此相对应,国人对于政治生活亦发生着浓厚兴趣,极大地改变了封建社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平民百姓对于政治无权过问的现象,更多的人开始对于国事、政事发生兴趣,集会、结社、选举等成为国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崇洋倾向和消费观念的转变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自给自足、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国,由此决定了消费品的匮乏,加之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和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得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一直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档次上。辛亥革命之后,帝制覆灭、共和告成,人们在政治和思想上获得解放,在接受西方文化和西方生活方式上更有胆量和信心。人们相信,西方的社会生活是依据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理性原则构筑起来的完美、理想的生活模式,代表着社会的进步方向,而中国传统的生活习俗已经不合时宜。因此,民国初年很快掀起学习西方化的潮流,出现了崇洋求新、注重消费娱乐的社会新风。

在服饰上,洋装开始盛行。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巨子,多由海外归来,草冠革履,呢服羽衣,已成惯常,喜用外货,亦无足异。无如政界中人,互相效法,以为非此不能侧身新人物之列”,“其少有优裕者亦必备样服数套,以示维新”,“洋布、洋伞、洋鞋、呢帽之类的洋货,在上层人物的身上以及他们的阶层中,一天天增多了”[6]。致使1912年夏天出现了抢购洋草帽的狂热风潮,竟比买公债券、认国民捐踊跃万倍[7]。甚至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短服用呢也,完全欧式”[8]。尤其是青少年喜着西装,女子亦间有剪发衣洋装者。

除了服饰方面,许多人在饮食上也受到崇洋风气的影响,开始追求时髦、新鲜、西化。在住房及交通工具的使用上也逐渐洋化,从而大大改变了国人生存空间狭小、生活节奏缓慢、信息不灵通的局面。在生活用品方面,声光电化、新式器具日益成为城市平民甚至农民们的日常必需品。人们不仅乐于使用洋货,而且出现了喜新厌旧的社会风气,奢华享乐的生活方式诱惑、刺激着人们的感观和欲望,两千年封建社会不曾有过的“消费意识”渐渐植入中国平民的大脑皮层。

同时,崇洋风气、消费意识的出现,又反过来刺激了消费市场和娱乐内容的丰富与发展。民国新贵们用物斯宏,溺情于声色赌博,宫室车马服用筵宴之类,实过王侯而不以为泰;在民间,则以住洋房、坐汽车、穿西服、吃大餐、逛赌场、吸鸦片,抢购精美洋货,甚至出洋旅游休假为时尚。不仅崇洋之风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而且消费水平也具有很大的超前性。

崇洋倾向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表明人们从封建思想与文化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之后,对于新时尚与审美情趣的积极追求以及对于西方近代物质文明的向往。与封建社会文化相比,它的历史功绩在于开启了国人对于丰富生活内容的认知,对于多元的高水平生活水准的追求,使国人在传统的“安贫乐道”、“发家致富,光宗耀祖”的人生追求之外,发现了新的生活目标与生活乐趣。

(三)重商思想与拜金主义深入人心

民初崇洋风气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一方面为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则促使社会上出现了奢侈浮华的风气及纵欲享乐的消费思想,由此导致重商思想与拜金主义深入人心。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具有轻商、抑商的社会心理和风俗习惯,民国建立之后,依据西方资产阶级注重经济效益和实际功效的功利主义思想,对于传统的重农抑商的传统习俗进行了坚决的涤荡。特设实业部,取消开办企业的种种限制,商业被视为国计民生之根本,工商业的发展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空间。在此舆论倡导下,各种商号、店铺如雨后春笋,商业骤兴,从而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生产力的发展。

价值观念是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价值观念的变更必然导致社会习俗的改变。中国传统文化的职业观一向是重道轻器、重义轻利,崇尚儒理,鄙薄实学,四民的次序为士、农、工、商。然而,民初对于商业的重视与推崇,使得学生选择学业,首先考虑其实用价值以及个人利益所在。在这种氛围之下,许多大中城市皆出现人争经商、群趋从商的特点,导致许多人背井离乡,来到繁华都市,寻求从商谋生的职业。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弃农弃学,争相商务的风尚。

在重商风气的影响之下,中国官方、民间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并取得成效,这又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商品观念的普及,使得重商习俗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深入人心。由于商业地位的提高,传统的士农工商的价值评定标准被打破,商人的社会地位也超出农、工,与士并列。

民初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传统农本思想发生根本动摇,它一方面否定了人的奴性,破坏了封建社会温情脉脉的封建宗法伦理关系,但在另一方面,又过分突出个人,代之以赤裸裸的金钱、利害关系。

仕途观念的瓦解、商人地位的迅速提高,加之国人消费欲望的超前,使得金钱取代了传统的封建等级观念,成为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尺度和标准。人人皆以攫取金钱为首策,拜金主义开始蔓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开始泛滥。这是两千年来封建统治下黜奢崇俭思想和风俗的反动,同时也导致奢靡、攀比、放浪等社会风气的形成,致使鸦片、赌博、妓女等社会陋习难以谫除。

四、结语

民国初期是我国历史上社会风尚大变革的时期,它为民国时期风俗的全面革故鼎新作了铺垫。我国风俗史上的古代与现代之划分,正是以此为分水岭的。这一时期社会风俗的演进,使得国人一度把握住了国家进步、发展、走向富足繁荣的重要命脉,也一度树立起了自由、民主、自主自立的现代观念,促使社会面貌为之一新,逐步趋向现代与文明,也使得国人在思想和行为上开始真正跨入现代的行列。此后,我国风俗的现代意味才逐渐增浓,并不断得到强化。

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民国初年的资产阶级风俗变革运动不可能对恶风陋俗的社会根源形成深刻的认识,他们所进行的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为目的的不成熟革命,没有也不可能触动产生这些恶习的社会根源。因此,民初社会风气和风俗习惯的改变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许多社会弊病没有铲除,而其未竟全功的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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