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长于管叔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公论文,管叔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周公与管叔为同母兄弟,然二人孰兄孰弟,文献记载却有不同。本来,这应该不是很重要的问题,但殷商的王位继承中有兄终弟及的现象,不少人遂以为殷商的王位继承为兄终弟及制。他们在讨论周公“摄政称王”等问题时,进而又往往同周公和管叔二人的兄弟关系联系起来(注:这种情况现亦有之。有的学者认为周公在武王群弟中最长,而此前通行商的“兄终弟及”制,所以武王的主要辅佐者只能依次由周公担任;武王死后,周公摄行政当国,管叔等又把执行父死子继的周公误解为欲行兄终弟及制。(骆承烈:《周公行三辨》,《东岳论丛》1983年第4期)有人认为管叔长于周公,而从这个角度来解说周公非以“兄终弟及”之法而得天子位说:“周公得天子位,完全是依仗自己在周王室的权位谋篡的结果。之所以如此,才遭到管叔及群弟的诽谤和攻击,才有所谓‘三监之乱’。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管叔及群弟的‘流言’为‘公将不利于孺子’,而不说不利于管叔。如果当时的‘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尚未确立,王位的继承既可‘兄终弟及’,又可‘父死子继’的话,管叔年长周公,那么武王死后,管叔完全有资格承大统袭天子位,群弟也完全有理由以‘公将不利于管叔’为借口而谤周公,用不着把侄儿辈的成王抬出来,作为攻击周公的炮弹。”(启良:《周公事迹新说》,《江汉论坛》1991年第5期)又有人说:“管叔鲜……为周公旦之兄,当武王一死,管叔鲜在周王室中辈份最高,但却是周公旦为相,辅助武王之子成王当政。他心怀不服,便种下了叛周的祸根。”(何光岳:《管国的来源和迁徙》,《管子学刊》1991年第4期)人们对周公管叔的兄弟关系和周初的继承制度看法都有不同,因而各逞其说,愈显纷纭。)。仅从这一点,首先辨明周公与管叔谁为兄长也有必要。
对这个问题,清代学者的著述如梁玉绳的《史记志疑》、焦循的《孟子正义》等都曾有所论及,通过排比历来的说法,梁玉绳认为管叔长于周公(注:《史记志疑》卷一九《管蔡世家》。),而焦循则未置可否(注:《孟子正义》卷九,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93~294页。)。当代学者也有人进行了考察,有人提出了在武王母弟中周公最长的看法(注:骆承烈:《周公行三辨》,《东岳论丛》1983年第4期。),但由于缺乏过硬的证据,遂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注:据骆承烈先生告,他曾亲见有人与之商榷之文,该文不同意周公行三说。)。顾颉刚先生亦曾留意这个问题,但他的看法也同焦循一样,他只是说汉代以前“对于周公与管叔的兄弟关系自有两说”(注:顾颉刚:《“三监”人物及其疆地》(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一),《文史》第22辑。),至于两说中哪一说正确,顾先生亦没有继续进行考究。后来,有人在叙述古代“管国的来源和迁徙”时,全部因袭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的论述,从而认为“古来诸家争论的结果,还是……管叔鲜为周公旦之兄,乃周文王第三子”(注:何光岳:《管国的来源和迁徙》,《管子学刊》1991年第4期。)。
笔者的看法是:周公在同母兄弟中仅次于武王而排行第三,周公长于管叔。
诚如焦循、顾颉刚所认为的那样,汉代以前关于周公与管叔的兄弟关系,确实存在两种不同的说法。
关于管叔长于周公的说法,主要见于《孟子·公孙丑下》、《荀子·儒效》、《韩诗外传》卷八、《史记·管蔡世家》、《淮南子·泰族训》等文献。而《列女传》卷一《母仪传·周室三母》、《白虎通义·诛伐篇》、《邓析子·无厚篇》、褚少孙补《史记·三王世家》引公户满意语、《吕氏春秋·开春篇》引高诱注、《孟子·公孙丑下》引赵岐注、《后汉书·樊儵传》、《淮南子·齐俗训》及《汜论训》,等文献则相反,都以周公为兄,管叔为弟。人们不仅对周公和管叔孰兄孰弟存有两说,就是对周公的其他几位兄弟的排行顺序说法亦不尽一致。如《列女传》与《白虎通义》都认为周公长于管叔,但成、霍两叔的先后却有不同,而《白虎通义》以成叔长于霍叔与《史记》相同,可能这种说法是对的,因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言文王诸子,《史记·管蔡世家》言武王封昆弟,皆成叔先于霍叔。又如蔡叔,《淮南子·泰族训》、《淮南子·齐俗训》、《吕氏春秋·察微篇》高诱注并以蔡叔为周公兄。《淮南子》成于众手,书中讥评儒家,托言黄老,重在阐述道理,而于许多史实并未细致核实。该书于周公兄弟的次序便忽此忽彼,其言实未可信据。高诱曾注《淮南子》、《吕氏春秋》,亦尝注《孟子》,然面对其中的不同记载,他对周公兄弟次序亦无定准。如他注《淮南子·汜论训》云“管叔,周公兄也”,而注《吕氏春秋·开春篇》却云“管叔,周公弟”,所以他的说法也靠不住。既然《史记》、《列女传》、《白虎通义》同以蔡叔为周公弟而排行第五,则此种说法可能不误。至于史籍对武王幼弟季载有不同称谓,则正如梁玉绳《史记志疑》所说:“‘冉’当作‘冃’与‘耼’同,经史相承讹从冉,故老耼亦讹为‘聃’。《白虎通义》作‘南季载’,音同通借。”
关于文王诸子,《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之言曰:“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杜注:“十六国,皆文王子也。”但依《史记》、《列女传》、《白虎通义》等,毛、郜、雍、滕、毕、原、丰、郇八国都不是武王同母之弟。按,周公同母兄弟十人应是没问题的,除《史记》、《列女传》、《白虎通义》外,山东嘉祥东汉武氏墓群石刻上又刻有“文王十子”画像(注:山东嘉祥东汉武氏墓群石刻中有三幅“周公辅成王”的画像,分别位于祠内左右室第八石第三层和东、西两阙。“文王十子”画像在前石室第七石第二层,图中除示周文王、其妻太姒图像外,其诸子自左向右排列,每人上方各有署名题榜。现画像上半部与题榜已大部剥落,残缺不全。)。而且《左传》定公四年曰“武王之母弟八人”,加上武王兄伯邑考及武王本人,恰为十人。《诗·大雅·思齐》孔颖达疏引皇甫谧云:“文王娶太姒,生伯邑考、武王发,次管叔鲜,次蔡叔度,次郕叔武,次霍叔处,次周公旦,次曹叔振铎,次康叔封,次聃叔季载。”此与《左传》富辰之说有所区别。除去武王异母弟,则富辰之言文王之昭的次第是:管、蔡、郕、霍、鲁、卫、聃、曹。皇甫谧则把曹提到了卫、聃之前。我们推想,皇甫谧可能是依据了富辰之说,而又鉴于《史记·管蔡世家》明言“康叔封、冉季载皆少”,遂对富辰所言次序进行了一点更动。
但富辰之言也不是武王众弟的长幼次第。孔颖达就说:“富辰言曹在卫、聃下,不以长幼为次,则其弟(第)无明文以正之。”(注:《诗经·大雅·思齐》孔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阮刻本,第516页。)全祖望《经史问答》亦申辩说:“富辰之言,似是错举,非有先后。如谓实有先后,则毕公在‘十乱’之中,毛叔亦奉牧野明水之役,而均少于康叔、聃季,万不可信。况如富辰之序,是管、蔡、郕、霍皆周公兄,皋鼬之盟,鲁、卫均在,但闻蔡争长于卫,何以不闻争长于鲁?是又了然者。”(注:转引自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九《管蔡世家》。)所以,我们也同意顾颉刚先生所说,此乃“富辰随口发言,《左传》作者随笔挥写,本不足以定其长幼之序”(注:顾颉刚:《“三监”人物及其疆地》(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一),《文史》第22辑。)。
看来,除了周公和管叔孰兄孰弟之外,《史记》和《白虎通义》的排序是正确的。那么,到底周公与管叔二人谁排行在前呢?前已提到,笔者同意周公为兄的说法,今试分析如次:
从我们前列的第一类文献看,较早说到管叔为兄、周公为弟的,是战国时期的大儒孟子和荀子,而后则是西汉时的韩婴和司马迁。除此之外,文献中便是少见到相同说法。韩婴、司马迁之说是受了孟、荀的影响也未可知。
韩婴在汉文帝时为博士,他不仅创立《韩诗》一派,亦曾以《易》授人。然而他的《韩诗外传》并非如《汉书·儒林传》所言“推诗人之意而作”,其性质直如刘向的《新序》、《说苑》,乃首先根据个人的观点和需要,剪裁前代经、史、子书中的材料,以叙述故事,最后才引用《诗经》中相应的语句,从而点明、论证个人观点。在先秦子书中,《孟子》、《荀子》也都引《诗》以论证自己的观点,尤以《荀子》最为典型,只不过它们往往首先直接论述个人见解,然后再引《诗》以证其见解的正确。《韩诗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经部·诗类二·韩诗外传提要》引王世贞语。)的方法与《孟子》、《荀子》相似,而且“其中引荀卿《非十二子》一篇删去了子思、孟子二条,惟存十子”(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六《经部·诗类二·韩诗外传提要》。),是则《孟子》、《荀子》亦在韩婴剪裁资料之列。
司马迁对儒学有较深造诣,虽然班固说他“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注:《汉书·司马迁传》。),但他对先秦的几位儒学大师却是十分推崇的。在《史记》中,除《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外,他还撰有《孟子荀卿列传》,对孟子“润色”“夫子之业”以及荀子讥“鄙儒小拘”、“序列著数万言”的功绩加以推尊和表彰。说不定《史记》关于文王诸子排序的资料本与《白虎通义》等同源,只是他鉴于孟、荀皆谓管叔为兄、周公为弟,遂颠倒其序而遵从了孟、荀。然而,《孟子》、《荀子》言周公为管叔弟亦未必足恃。古来论孟、荀者,强调二人之异较多,而持论平实者亦复不少。清人曾言:“(荀)况之著书,主于明周、孔之教,崇孔而劝学。其中最为口实者,莫过于《非十二子》及《性恶》两篇。王应麟《困学纪闻》据《韩诗外传》所引卿但非十子,而无子思、孟子,以今本为其徒李斯等所增。不知子思、孟子后来论定为圣贤耳,其在当时,固已卿之曹偶,是犹朱(熹)、陆(九渊)之相非,不足讶也。至其以性为恶,以善为伪,诚未免于理未融。然卿恐人恃性善之说,任自然而废学,因言性不可恃,当勉力于先王之教。”(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九一《子部·儒家类一·荀子提要》。)观《荀子》书中议孟子之言,可信此论不差。“(荀)卿之学源出孔门”(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九一《子部·儒家类一·荀子提要》。),孔子崇拜周公,但《论语》中四次谈到周公却无一言其身世;既然,孟子明言“周公,弟也;管叔,兄也”,荀子议周公杀管叔事,他便很自然地称其为“以弟诛兄”了。
但孟子对周公的身世似乎并不了解。《孟子·公孙丑下》曰:
陈贾……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曰:“古圣人也。”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曰:“然。”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
考管、蔡监殷,本为武王之命,而非出于周公。孟子以使管叔监殷者乃是周公,其实不当。继此,他又言周公为管叔弟,其不合实际的可能性自然也是存在的。
当然,以上我们认为“管叔长于周公”说源于《孟子》仅仅是一种推测。顾颉刚先生曾谓司马迁此说也许出自《世本》(注:顾颉刚:《“三监”人物及其疆地》(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一),《文史》第22辑。),但《世本》已佚,后人辑本亦多残缺,顾先生此言也无从验证。《孟子》毕竟是现知最早主此说的文献,但东汉末年的赵岐较早注解了《孟子》一书,他也不同意孟子此处的说法而与之相反。赵岐之为人“廉直疾恶”(注:《后汉书》卷六四《赵岐传》。),这种性情也会在其著述中有所体现,他注《孟子》而与《孟子》不同,必有其个人认为的确凿依据。
在我们前列的第二类文献中,《邓析子》成书最早,然人们认为今本乃后人的伪托。不过,主周公行三说的,西汉时的材料也有不少。《列女传》、《淮南子》如此,《白虎通义》所引的《诗传》当也如此。到东汉时,几乎就众口一辞了。除了前列各例,山东嘉祥武氏祠汉画像石也明以周公行三而排在管叔之前(注:武氏祠前石室第七石二层左面“文王十子”像虽有剥落,但个别尚能辨清。左边一男一女坐于几上,中有题榜“文王”二字,其右为文王十子。左起第一人榜题“伯邑考”,第三人榜题“周公旦”,第五人榜题“蔡叔度”,第八人榜题“霍叔处”,第九人榜题“康叔封”,第十、十一人榜题二行“乳母、冉季载”。(见骆承烈、朱锡禄《武氏墓群石刻》,曲阜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国古代史研究室自印,1979年。据《说明》,该书定稿于武氏祠)由可辨清的部分可推知其排序与《白虎通义》一致。)。魏晋以后,人们都基本信从了周公行三说,仅焦循《孟子正义》所引就有以下各例:
《魏志》毋丘俭《讨司马师表》:“《春秋》之义,大义灭亲,故周公诛弟。”
嵇康《管蔡论》:“按记管、蔡流言,叛戾东都,周公征讨,诛凶逆,顽恶显著,流名千里;且明父圣兄,曾不鉴凶愚于幼稚,觉无良之子弟,而乃使理乱殷之弊民。……文王列而显之,发、旦二圣,举而任之。……三圣未为不明,则圣不佑恶而任顽凶,不容于时世,则管、蔡无取私于父兄。”(焦循曰:此论正本《孟子》发之,而以文、武、周公为管、蔡之父兄,与赵氏(岐)同。)
《傅子·通志篇》:“管叔、蔡叔,弟也。为恶,周公诛之。”《举贤篇》:“周公诛弟而典型立。”
李商隐《杂记》:“周公去弟。”
清代学者毛奇龄也看出《孟子》以周公为弟似有不当,他在所著《四书剩言》中说:“予尝以此质之仲兄及张南氏,亦云此事有可疑者三:周公称公,而管叔以下皆称叔,一;周公先封周,又封鲁,而管叔并无畿内之封,二;周制立宗法,以嫡弟之长者为大宗,周公、管、蔡皆嫡弟,而周公为大宗,称鲁宗国,三。”他从而以为赵岐之注“非无据也”。后人谓“奇龄说经,好立异议”,而“颠舛乖谬”亦有不少(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二三《经部·礼类存目一·丧礼吾说篇提要》。)。又谓“奇龄说经,善考证而喜辨论,故诠释义理,往往反覆推衍,以典籍助其驳诘,支离蔓衍,不顾其实。至于考核事实,征引训诂,则偏僻者固多,而精核者亦复不少”(注:《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六《经部·四书类二·四书剩言提要》。)。此说周公、管叔亦是如此。毛氏以“周公称公,而管叔以下皆称叔”就与个别文献所载两不相安,如:《逸周书·度邑》:“叔旦泣涕于常(裳),悲不能对。”又:“叔旦恐,泣涕共(拱)手。”《史记·管蔡世家》:“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旦于鲁而相周,为周公。”《楚辞·无问》:“列击纣躬,叔旦不嘉。”《逸周书》、《楚辞》和《史记》皆有周公称“叔旦”处,显然,毛氏所言非是。至于他以鲁国的特殊地位而疑周公之长,虽然不无一定道理,但却有欠谨严,因为管叔死后可能没有后人继其封(注:《史记·管蔡世家》:“管叔鲜作乱诛死,无后。”但《广韵》说“管姓,管叔之后”,《通志》也说“管叔鲜子孙以国为氏”,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为其说不可信。《国语·齐语》韦昭注引《世本》云:“管氏,出自周穆王,管严仲之子敬仲夷吾相齐,世任齐国。”《左传》僖公十一年正义引《世族谱》同。)。当然,依我们看,鲁为宗国,事实上与周公行三有一定关系。
不过,毛奇龄以周公之封疑其长于管叔还是他的“精核”之处。根据我们的看法,管叔行四,他有兄伯邑考、武王发和周公旦三人。伯邑考早死。(注:《礼记·檀弓上》记子服伯子曰:“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史记·管蔡世家》亦曰“文王舍伯邑考而以发为太子”。《史记》沿用的是《檀弓》之说,而《檀弓》言“舍伯邑考”乃“舍伯邑考子”之省文。我们以为“未必文王有意废立”、《檀弓》所说“乃子服伯子附会之言”的说法(梁玉绳《史记志疑》引)是对的。《史记·殷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云伯邑考在文王时为质于殷,“纣烹为羹”。《逸周书·世俘》说武王克殷后在殷都祭“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邑考”,《史记·管蔡世家》谈到武王之立时,亦说“伯邑考既已前卒矣”,后又说“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伯邑考早死无后当无多大问题。依当时之宗法观念,伯邑考如果有子继封,则梁玉绳所谓其“微弱久灭失传”,并且连司马迁都见不到任何记载的可能是极小的。)。按照“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的“古之道”(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文王死后,继位的便是武王发,他以次子而取得嫡长的地位。又,《礼记大传》有“公子宗道”之说,郑玄注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如果郑玄的解说没什么问题,则周公“以太王所居周地为其采邑”(注:《史记·鲁周公世家》集解引“谯周曰”。),而称周公,以及“周公之子就封于鲁,次子留相王室,代为周公”(注:《史记·鲁周公世家》索隐。),可能都属于这种情况。周公始食采于周时,管叔尚未为乱而死。《诗经·鲁颂·閟宫》称:“后稷之外,实维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可见,在周人心目中,岐山之阳的太王所居周地,对于周族的兴盛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而可以说,情况即使不如郑玄所说,周公长于管叔也容易理解。
实际上,文献的记载中已经隐含着我们所讨论问题的答案。首先比较重要的资料见于《逸周书·度邑解》:
王曰:“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我惟显服,及德之方明。”叔旦泣涕于常(裳),悲不能对。……王曰:“旦,汝维朕达弟,予有使汝,汝播食不遑暇食,矧其有乃室。今维天使予,维二神授朕灵期。予未致于休,予近怀于朕室。汝维幼子,大有知。……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令(命),用建庶建。”叔旦恐,泣涕共(拱)手。
顾颉刚先生认为:“这段文字是说武王受到二神的指示,知道自己的死期(‘灵期’)将到,顾念国家[‘乃室’(侯国)和‘朕室’(王国)]初造,愿意‘兄弟相后’把王位传给有德有智的叔旦,并说这事可以当面决定,不须占卜;可是叔旦只有泣涕沾裳,拱手不肯接受。从这个记载看,见得周公是最有资格继承王位的。”(注: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二),《文史》第23辑。)当时的继承制度已是父子相传,顾先生此后的论述也同意这一点。但当时武王之子成王“尚幼”(注:关于成王在武王死时尚幼的说法,学界很多人提出异议。我们认为“《古尚书》说”所说当时成王年十三的说法是对的,“古尚书”可能即指孔壁古文,其中所言是较为可靠的。“《古尚书》说”关于成王在武王去世时年十三说后人屡有征引。对此,笔者将另文探讨,此不赘述。),而周朝大邦新造,内忧外患尚多,政权亟需稳固。用周武王的话说就是“德之方明”、“未致于休”。这就需要一个“才干和威望兼全的人担负起领导的责任”(注: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二),《文史》第23辑。),因此,武王最初打算采取变通措施,与周公二人“兄弟相后”,把王位传给周公。这样,顾先生所说周公“最有资格继承王位”,其原因只是他“有德有智”。我们也认为除了成王外周公最有资格继武王而统天下,同时也承认周公“有德有智”是其原因之一,但我们认为周公在众兄弟中排行仅次于武王是更为直接的原因。从原文看,武王欲使周公为君,对周公说“汝维幼子”,显然是周公相对于武王而幼;按照父子相继的传统,武王、周公“相后”乃继文王,则周公继位便是“庶”。但周公为武王“达弟”,在众兄弟中仅次于武王,武王“未致于休”而“灵期”将至,是“周公继文、武之业,天意已明,不必更即命于筮、龟”(注:庄述祖《尚书记》,转引自《文史》第23辑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文。)。这就是说,周公既为武王之次,而且“大有知”,周公继武王之位似成自然之势。
较早的文献除了《逸周书》外,《左传》中也能为我们提供周公长于管叔的信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之言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杜预本马融之说,谓“二叔”指“夏、殷之叔世”,王引之《经义述闻》及李贻德《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已辨其误。杨伯峻先生亦以杜注为非,认为:“二叔,管叔、蔡叔也。”杨说甚是。“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意为周公伤两位弟弟之不终。说“二叔”是因为管、蔡二人的名中皆有“叔”字也能讲通,而实际上这里的“叔”应作为“弟”来理解。试看以下诸例: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
《左传》定公四年:“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
《左传》定公四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耼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
《左传》定公四年的问题是卫国的子鱼以是否“尚年”进行讨论的,“三者皆叔”是说鲁、卫、晋的始封之君为弟,如周公、康叔是武王之弟,唐叔为成王之弟。“文、武、成、康之伯犹多”应为“文、武、成、康之子伯犹多”的省文,也正如《左传》成公十六年“潘之党”为潘之子党,《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申鲜虞之傅挚”为申鲜虞之子傅挚,并省去“子”字一样。这句话既不是说四王本人兄长尚多(注:有人确实是这样理解的,认为“文、武、成、康之伯犹多”意思是说文、武、成、康四王有很多兄长,并称它“对于西周嫡长制说无疑是难以逾越的障碍”(王恩田:《再论西周的一继一及制》,台湾《大陆杂志》第84卷第3期)。沈玉成的《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1年版)也译此为“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哥哥还很多”,非是。),也不是说四王之子年长于三叔者尚多,而是说四王之子年长者尚多,我们不可拘泥地加以理解(注:如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就说“此谓四王之子年长于三叔者尚多”,并说“周公有管叔”,“唐叔虞应有庶兄”等。实际上,这里的“伯”显然不是严格对于“三叔”而言,因为周公、康叔为文王子,唐叔为武王子,其中并无成、康二王之子,但这里却是文、武、成、康四者并言的。)。与前述“三者皆叔”道理一样,“五叔无官”是说武王同母弟八人之中,除去周公、康叔、耼季,其他五位弟弟无官。这就是说,《左传》定公四年中的“伯”即“兄”,而“叔”则是“弟”。同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少皞氏有四叔”,其意即少皞氏有四弟。那么,《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之言“周公吊二叔之不咸”,实则是我们所说周公长于管叔的一个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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