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资本化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_国企论文

劳动力资本化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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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20世纪50、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劳动力资本化的制度变化趋势。作为人的劳动能力也能带来剩余收益的价值运动过程,内在规定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与非劳动力生产投入要素具有同等资本的属性。劳动力的市场运动,不仅要遵循一般商品经济所有权规律即等价交换规律的要求,而且应当遵循资本商品经济所有权规律即剩余占有规律的要求。这就是在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安排中,不仅要有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权的实现机制,而且应有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的合约位置,以股权的形式并入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据此参与企业的剩余收益控制和索取。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实现二重化:一是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让渡的价值实现——获得工资,二是劳动力资本商品的所在权合约的价值实现——获取剩余收益。劳动者把剩余收益再资本化,用来对自身素质的集约式扩大再生产投资,由此增值的劳动力资本商品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通过市场交换,得到相应报酬。

劳动力资本化的微观制度,就是承认劳动力具有资本属性的企业职工持股制和利润分享制,它们逐渐替代原本局限于劳动力商品性质的单一企业雇佣制和支薪制。

劳动力始终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中的一个能动要素,但其商品化、并进一步到资本化,则同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推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的变革有关。

随着工业经济时代发展,科学技术作为重要的生产力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并最终成为第一生产力,具体反映在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和以“电子化和信息化”为标志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时期中,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上。据科学家的研究,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20世纪70 年代至90年代为70%—80%,在21世纪初信息高速公路联网后将提高到90%。众所周知,科学技术发展离不开劳动者的知识与其才能的创新发挥,尽管科学技术发展也需物质货币资本的推动。这就使得智力型劳动者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劳动(包括技术、管理、营销等)对于企业赢利和发展的重要性,比较物质货币资本而言,有了显著提高。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智力型劳动者的知识才能已成为高科技企业中的主要资产,超过物质货币资本作用,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经济学家们发现,现代高科技公司的资本中,估计有70%是智力型劳动力资本。以著名的微软公司的市场为例,其市场结构约有90%是由专利、软件和雇员的聪明才智组成,远远超过了实物即有形资产的价值。这表明,知识资本创造的财富在一些领域里已经开始遥遥领先于有形资本创造的财富。在21世纪,这种公司法人资本构成格局必将更为普遍。因此,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现代企业的法人产权制度中,合约对智力型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并分予相对等的剩余收益,即把劳动力资本化,是现代生产力推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变革的必然趋势。

在现代企业中,把资本家拥有的支配物质资源的货币资本所有权与劳动者拥有的包含体力和智力在内的劳动力所有权共同组成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分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也是为了解决在第三次科技和工业革命中,现代企业如何激发企业职工的创造精神和责任感的问题。

随着第三次科技和工业革命的发展,现代经济一方面仍保持物质货币资本作为社会财富生产的主要手段和企业剩余控制权、索取权的主要依据的状况;另一方面又提升了智力劳动即知识在社会财富生产中的主导地位,但智力劳动者的创造精神和责任感的激发仍局限于劳动力商品的范围内,显然存在不够充分的问题。现代激励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认为,在第三次科技和工业革命的时代,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创造精神和增强企业员工责任感的有效方法,是把企业职工的劳动力所有权纳入企业的法人所有权,并与企业的经营利润挂钩。20世纪50年代中期,路易斯·凯尔索及其追随者提出“二元经济学”。该经济学理论认为,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任何人不仅可以通过他们的劳动获得收入,而且还必须通过资本来获得收入。据此,他们提出,人类社会需要一种既能促进经济增长,又能鼓励社会公平竞争的制度。这种制度必须具有一种使任何人都能获得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的结构,从而激发职工的创造精神和责任感,消除在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下而产生的企业内在动力真空现象。为此,他们专门设计了职工持股计划即ESOP,通过职工向银行借款、公司担保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使职工拥有资本所有权,职工用未来的劳动增值这种资本所有权即创造的利润分期偿还借款,从而通过资本所有权泛化即包含劳动力资本化在内的全要素资本化,激发职工的创造精神和责任感。20世纪80年代中期,马丁·威茨曼提出“分享经济”,在实践上也同样是依据时代变化的新特征和新要求,针对经济的衰退,为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通过实行劳方和资方分享企业利润,达到调动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

二、

劳动力资本化不是对劳动力商品的否定,而是劳动力商品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劳动力商品促使货币转化为资本,私人资本雇佣劳动的古典企业制度得以建立,商品经济成为整个社会普遍的、典型的经济形式,社会资源才能发挥出全部潜力。而劳动力资本化则促进智力成为资本,与货币资本合并构成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过渡,使得社会经济可以少受非劳动力资源限制,而呈规模收益递增的持续发展。劳动力资本化对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具有根本性的制度作用。

(一)劳动力资本化是走向知识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根本性制度内容。

1979年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路程,经历了从行政性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到进行经济性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两大阶段。其基本内容,是把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本,交给企业,在内在的增殖动力和外在的竞争压力下进行市场经营,以期达到保值和增殖的目的。按照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经营的改革思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实践证明,的确起到了使一部分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大部分国有企业盈利增多的效果。但是,这一侧重于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经营的改革,很少改变传统的国有资本雇佣智力劳动的企业制度,从而使得该类国有企业中劳动者的归属感不强,创造精神不能被充分地激发出来。这种状况对于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是不利的,因为它会、事实上也已经导致该类国有企业欠缺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从这一角度看,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在跨入21世纪门槛后,必须伴随着国有资产企业法人资本化,同时并举国有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化。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采用股本的形式,通过职工持股会,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参与国有企业法人产权组织和治理,并依劳动力股本承担企业经营的有限责任,享有劳动力股本等比的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所有权与国有资产权在现代企业即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权中的结合,把国有企业构成为自主劳动者与国有投资者等多元投资者的联合利益体,真正确立起国有企业中的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和企业财产的产权主体地位,以“名符其实”的国有企业主人翁姿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企业的技术、产品、营销、管理创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尽心竭力。

站在知识经济时代来临的角度看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比起已全面开展的国有资产的法人资本化改革,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化改革,是更为根本性的制度内容,必将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进入全部生产要素全面资本化改革的全新阶段。进而引发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制度的历史性、全局性、结构性的变迁。

(二)劳动力资本化是缩小现代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根本性制度条件。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止,在理论上,否定国有企业中职工劳动力是商品,甚至是资本;在实践中,国有企业中职工只能按劳分配,仅有的一点奖金,也被当作按劳分配的补充形式。此种分配制度,造成国有企业中职工的劳动能力和贡献相脱节,劳动者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缺乏,企业经营效率难以提高。特别是受到“三资企业”高薪引诱,国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纷纷“跳槽”,给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乃至致命的冲击。人们常常叹息国有企业职工收入不如“三资企业”员工、“下海”经商人、弄理发刀的个体理发师、甚至卖鸡蛋的老太婆的收入,抱怨我国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实际上,在这些比较现象中的收入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具有不可比性。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基本部分是他们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工资,而经商人、个体户、私人企业主的收入中,除了有他们的劳动收入外,还有他们的经营风险收入、投入资本收入等。由此分析扩大到事业单位、乃至整个社会,我们就可清楚看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很大程度上是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不平等”结果。因此,想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分配制度的原则,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可行的制度化条件,就是把劳动者的劳动力商品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资本化,既能实现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分配,又能得到劳动力资本收益分配。劳动者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的制度化变革,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增强国有企业中职工的收入保障,保持社会稳定,也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劳动力资本化为已来临的知识经济实施按知识分配,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劳动力资本化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向规模收益递增的集约化经营的根本性制度保证

从世界范围来看,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知识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创新来实现。以P.M.罗默为主要代表的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专业知识、创新技术和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的内生变量。它们不仅能形成自身递增的收益,而且能使资本和劳动等要素投入产生收益递增,从而使整个经济的规模收益递增。我国已经明确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转移,把全部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所占含量,促进整个经济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走出一条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经济效益的国民经济发展路子。对于国有企业发展模式来说,技术创新是核心,劳动力资本化则是制度保证。因为,技术创新需要劳动者的智力投入,而劳动者的智力也需要开发,这就要求劳动者扩大追加教育和培训投资。如果劳动者的收入仍然局限于工业经济早期的劳动力使用权价值即工资,只够满足熟练劳动的教育和培训投资,那显然是不相适应的。实施劳动力资本化,从企业利润中分割一部分给劳动者,用于扩大追加教育和培训投资,以利劳动者积累知识与提高技术水平,无疑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增加了后劲。把劳动者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到企业的实际生产中去,将会有助于降低单位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取得更多的赢利。由此说来,劳动力资本化是保证劳动者增收与企业增利的双赢制度。比尔·盖茨领导的微软公司和杨致远领导的雅虎公司就是通过劳动力资本化即对公司的智力劳动者实施“分股”和“分利”,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不断更新产品,推动公司至今始终占居计算机软件行业和电子商务网络领域的领先地位,就是两个范例。

三、

劳动力资本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需要立法、政策、企业、市场等制度的系统改革,其中,重点是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职工持股制和分享制的制度安排。

第一,职工持股制实施的典型企业组织制度是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我国一部分小型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实行职工持股制,但那是“以资带劳”的持股制,与本文所讲的“按劳折股”的持股制还是有区别的。为此,我国必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按照《公司法》要求,对一批大中型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并视需要和可能,同步进行职工持股制改革。

第二,职工持股制的资金来源,一是职工个人,二是公司或工会。职工个人用自己过去劳动所得收入的一部分积蓄或今后劳动所得收入的一部分扣留,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公司直接拿出一部分利润给职工个人,用于购买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或向银行借款,给职工个人融通资金,职工今后用创利来偿还借款本息,即“债转股”。工会划转历年积累的公益金,替职工个人换取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等等。

第三,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的比例多少,原则上应视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创造精神和激发职工的责任感的大小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而定。一般来说,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的比例应不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0%。

第四,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的种类,属于一种身份股,只能由职工本人行使。为使职工长期持股,与公司同舟共济,职工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股份的转让或上市交易要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另外,职工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股份中,除了现股外,还应有一部分期股。特别是对于本公司的中高层主管,设置期股,有利于防止他们的短期行为,引导他们为本公司长远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职工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股份由公司内部设立职工持股会统一管理。公司内部职工可自愿加入而成为其会员,通过持股会对公司重大问题行使股东权,一股一票,按股分红和承担有限责任。至于每个职工可以持本公司多少股票或股份,可以得到多少分红,主要取决于每个职工对企业发展的贡献度,具体可以根据每个职工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来进行,从而反映每个职工资本化的智力型劳动力的市场价值量的大小。

围绕现代企业职工持股制和利润分享制的制度安排,国家应在立法、政策和市场等层面上进行配套的制度安排,为劳动力资本化创造可行的外部制度环境。

一是在法律上明确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劳动者对其个人所有的劳动力,可以作为商品让渡,获取劳动力商品价值,也可以作为资本投资,与非劳动力资本共享利润。《劳动法》要确认职工是其自身所有劳动力的投资主体和收益主体;《公司法》中应有专门的职工持股制和利润分享制条款;《专利法》要对职工知识、技术创新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二是政策上给予支持与鼓励,如公司用留利分配给职工购买本公司股票或股份,以及职工动用储蓄购买本公司股票或股份及其分得的利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

三是建立和健全劳动力资本商品市场,规范资本化劳动力的市场评估、中介和仲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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