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金融业务运作与盈利模式构建_物流金融论文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运作及盈利模式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盈利模式论文,金融业务论文,物流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16331/j.cnki.issn1002-736x.2016.04.014

       物流金融是指在物流运营及物流服务过程中,由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伴随着物流过程发生的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主要涉及资金结算、支付、信贷、抵押、贴现、租赁、信托、保险、有价证券等综合衍生金融服务。物流金融的存在加快了中小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效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也能够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水平、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此外,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物流金融与传统的质押融资、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不同,物流金融对传统信贷流程进行重新设计,改变传统信贷过程中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企业的责权关系,从基于供应链企业的信用转变为基于商品信用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具有较强的结构化和自偿性特征。对金融机构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扩大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同时降低信贷风险。此外,物流金融协同运作过程有利于金融机构管理和处置部分不良资产、有效管理客户关系、提高对质押物的评估水平并拓展金融机构业务内容。

       一、金融机构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及盈利模式

       存货质押模式是应用比较普遍的一种金融机构主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存货质押模式下金融机构首先对出质的存货进行价值评估,出质人以经认可的质押物价值作为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按资金提供方要求将出质存货运至指定监管区,由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存货进行监管。从盈利模式来看,出质人的利润来自销售存货带来的利润和融资所产生的利息费用之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盈利来自融资利息与管理费用之差,第三方物流企业盈利来源于金融机构支付的存货监管费用。存货质押模式又分为静态质押模式和动态质押模式两种。

       (一)静态质押模式

       静态质押模式下,存货出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交付质押物所有权及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一般为货物价值的20%~30%),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接收质押物并向出质人开具证明票据,同时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凭物流企业开具的证明票据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融资。在静态质押模式下融资企业只有在偿还贷款的前提下才能赎回质押物,如果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对存货实施监管的物流企业有权按合同规定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出售。静态存货质押模式流程图如图-1所示。

      

       (二)动态质押模式

       动态质押模式和静态质押模式基本程序相似,都需要融资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出质物价值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并交付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和静态质押模式不同的是,动态质押模式下在存货质押期间,融资企业能够用其他存货换出质押物。但是,换出存货的价值应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并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审核。动态质押模式增强了业务的灵活性,有利于融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安排出质存货,加快了融资企业存货周转率和营运资金管理效率,有利于融资企业利润最大化。动态质押模式流程如图-2所示。

       例如,某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每台2000元的价格质押了1000台电脑,质押货物的价值为200万元,在存货质押期间如果电脑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可以用每台2000元的1000台电视机置换出质押的电脑。动态质押模式下换货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置换货物的价值需大于或等于质押物并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二是置换货物需经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审核通过。此外,也可以通过货物加现金的方式赎回质押存货,根据上例,800台单价2000元的电视机加上40万元现金即可置换出质押物电脑。动态质押模式增加了融资企业经营的灵活性,特别适用于生产多种产品且市场需求状况不稳定的企业。

      

       图-2 动态质押模式流程

       二、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及盈利模式

       存货质押业务模式由于灵活性不强(特别是静态存货质押模式),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已经无法适应物流金融市场需求。现代物流企业开始从风险控制角度研究物流金融,并通过实践探索和业务模式的创新,增强了自身在物流金融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扩大了服务范围,拓宽了服务深度,使物流金融从金融机构主导转向物流企业主导。和存货质押模式相比,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改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货质押的主体地位,第三方物流企业逐渐在价值评估、存货监管、运输控制及应收账款管理等多个环节发挥主导作用,盈利模式也由金融机构主导的存货质押模式转变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质押模式。根据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流程中的作用方式不同,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模式主要有保兑仓模式和物流保理模式。

       (一)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物流金融模式近几年在我国物流贸易中应用比较广泛。保兑仓模式主要采用先发货后付款的业务模式,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供应链下游企业的资金压力。在保兑仓模式下,如果供应商承诺回购经销商无法售出的商品,则供应商可以凭购销合同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承兑汇票,并转移商品提货权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安排商品的运输、仓储和质押。经销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按照保证金数额从物流企业处有限提货。如果经销商不能按期足额还款,则供应商有责任回购商品并补交剩余款项。在保兑仓模式中,为了控制存货及交易风险,上游供应商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货物进行严格的监管。

      

       图-3 保兑仓模式主要运作流程

       从盈利模式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通过保兑仓业务模式,不仅扩大了客户范围,获得可观的服务费收入,而且会带来汇票贴现收入,同时掌握货物的提货权降低了业务风险。对于上游供应商企业来说,保兑仓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下游经销商企业的销售能力,同时增加了双方的销售额,有利于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缓解供应商存货积压问题,促进双方获得更多的营业利润。对买方(经销商)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了购买货物的信贷支持,买方(经销商)就可以增加采购量以取得规模优势,从而能够获得供应商给予的优惠价格,降低产品成本。对于销售受季节影响较大的产品,通过保兑仓模式,买方可以控制货物的采购周期,在销售淡季批量采购以压低采购成本,并在旺季销售。如此,不仅获得了差价收入还保证了销售旺季的货源供应,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保兑仓业务模式不仅能够获得货物储存和管理等相关服务费,还能获得货物价值评估、质押监管等中介服务费用。

       (二)物流保理模式

       物流保理业务模式的参与主体一般有三个:物流企业、保理商和供应商。物流保理业务模式的具体业务流程如下。首先,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供应商的销售订单为其提供物流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管、监管等服务,同时物流企业与供应商建立物流服务合同关系,享有对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债权。在此过程中,物流服务会产生相关单证和费用。其次,物流企业将其对购货方的应收账款打包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对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按应收账款额度和还款时间为物流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最后,保理商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购货方催收账款,购货商在规定期限内向保理商缴纳所有余额。

      

       图-4 物流保理模式流程

       在物流保理模式下,供应商在货物尚在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的情况下就能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服务同时进行。从物流金融业务发展趋势来看,第三方物流企业不断加大上下游企业供应链管理参与力度,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的了解不断加深,因此,在对买卖双方的信用评估方面较金融机构更具优势,能够有效降低评估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由于买卖双方可能进行串通给金融机构信用评估带来更大风险,很可能导致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买卖双方比较了解且对运输货物拥有控制权,这就显著降低了买卖双方串通的风险。即使物流企业无法收回货款并滞留货物,凭借其对供应链上下游及商品市场的了解,且这些物流企业往往与行业内供应商和销售商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因此货物变现、保值也比较容易,从而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的风险。

       三、物流金融业务实施对策及风险防范措施

       无论是传统的存货质押模式还是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新模式,其有效实施都需要金融机构及物流企业认真分析业务运作及盈利模式中的关键环节,积极寻找有利于促进参与各方利润最大化的实施对策及风险管理策略。物流金融盈利模式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控制风险,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重视风险转移、风险损失管理并建立风险损失的补偿机制。

       第一,加强对质押物的检查、评估、验收管理。金融机构及物流企业在接受委托时,应组织经验丰富的存货鉴定及评估专家,根据存货的具体特征采取相应的抽样方法及评估技术。在接受委托对存货进行监管时,应分派专门人员全程监督并检查质押物的种类、规格、品质、数量等是否与协议条款一致,确保相关指标准确无误以有效规避货差风险。

       第二,加强质押物损失管理。对影响质押物价值的风险因素做好评估并对监管过程中可能的损毁做好预测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最大限度减少质押物毁损带来的损失。要制定完善的存货保管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质押物实施检查,确保质押物储存状态良好。此外,还要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抽样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毁损或存在其他影响质押物价值的不利因素。

       第三,采取风险转移策略。第三方物流企业可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将部分质押物在外包给其他仓库进行监管,从而转移部分仓储风险。此外,对于比较贵重的存货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对于无法转移的风险应制定严格风险控制措施(特别是针对突发状况),以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第四,加强监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严控道德风险。在招聘和选用监管人员时不仅考查其胜任能力还应重点关注其诚信及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加强监管人员的道德培训及教育工作,对于尽职尽责的员工应在公司内部表彰给予奖励,以营造讲诚信、讲道德的内部氛围。同时,将可归责于监管人员的质押物损失要求监管人员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并依据公司制度对监管人员进行一定的处罚,从而将监管人员道德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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