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机蔬菜生产标准_有机蔬菜论文

香港有机蔬菜生产标准_有机蔬菜论文

香港有机蔬菜生产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蔬菜生产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笔者有幸从香港三和果菜有限公司黄华亭先生处获得香港有机资源认证公司确定的《有机生产标准》1份,现简介如下,供参考。

香港有机蔬菜价格2008年3月16日,番茄每千克40元,西瓜90元,菠菜、菜心、青菜为40元,萝卜30元,洋香瓜每个450元人民币,但要达到有机食品的标准,尚需按照香港对有机蔬菜的生产加工要求去做。

一、转型期要求

转型期不少于18个月,以提交申请书日起计算。农地转型期完结后所种蔬菜产品,可作为有机食品出售。按土地的残毒含量和周围的环境质量可延长转型期。如无残毒物,并有资料证明,可申请缩短转型期。转型期生产的农产品,可标“转型产品”,不得标“有机产品”出售。

二、分流生产记录

常规、转型和有机生产区域,从生产、收割、贮藏、运输、加工、包装到零售的全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区分和记录,以便追踪核实。要有地主、技术员和监督员的足够资讯,以便验证,防止有机区域被禁用物污染,与有机和非有机同品种的混杂。

三、缓行区(又称隔离区)

有机和非有机生产地域必须有不少于2米的隔离区,缓行区蔬菜也必须按有机技术要求操作,但产品不能按有机食品出售。

四、种子选择

用于有机蔬菜耕作的种子和器官,必须是经有机认证的。允许施用化学物料处理种子,但要记录物料的来源、用量和保留单据。多年生种苗必须按标准种植12个月以上,产品才能标“有机产品”出售。禁止使用任何经基因工程制造出来的种子和种植物料。

五、轮作

一年生作物必须实行轮作倒茬,如果能证明其生产多样化和经生态、生物技术处理,可获免轮作,如经常往田间施用EM菌和CM菌液的。

六、土壤养分

有机粪肥施入田间土壤中,通过有益微生物活动来提高和保持土壤肥力的营养循环来生产蔬菜。直接投入肥料只能是补充,如硫酸钾和铜营养等。

1.适量施肥,防止某种养分过剩,污染环境和食品,引起伤根染病。

2.肥料的养分比例、施用量及施用方法应对作物的正常生产和生态环境无害。

3.应有一定的休耕期,让土地恢复肥力与活力。

4.用有益微生物和动植物残体为主要肥源材料。

5.非化学合成的矿物肥、有机肥、绿草肥和豆类固氮植物等只可做辅肥。

6.可施天然矿物营养和有机质肥,如风化煤、赛众28等。

7.有机质肥中加入有益微生物(如EM菌、CM菌等),平衡和保护有机肥中营养,固定吸收空气中的氮和二氧化碳,分解土壤和有机肥中的多种营养。

8.准许和适量施用的肥料。豆饼、花生饼、蹄甲、角粉、骨粉(疯牛症区料禁用),木材及木灰,鱼制品,海藻产品,植物制剂,毛羽粉,蛋壳,有机场地生长的植物残体,绿肥和堆肥,畜禽排泄物堆肥,可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品,农副产品加工后的副产品(如食品、酿造、榨油等),厨余堆肥,昆虫产生的腐殖质,蚯蚓粪,动物排泄物,珍珠岩、蛭石、矿物沸石、泥炭土、熟石灰、天然石灰石和石膏,镁岩及硫酸镁,矿物钾及硫酸钾、钾石盐、钾盐镁矾,天然磷酸盐粉、二氧化碳(非化学合成)、纸制品(不含油墨),有益生物制剂。证明欠缺该元素,无天然品代替,可适量用的物料有硼砂、钙镁土壤改良剂、微量元素,炉渣炉灰。

9.禁止施用含基因改造的生物及其衍生物肥料。

10.禁止使用的物料。禁施未经堆沤的排泄物,如牛、鸡、羊、兔粪等,堆肥中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如下指标(毫克/千克):砷≤10,镉≤1,铬≤100,铜≤300,水银≤1,镍≤50,铅≤100,硒≤1.5,锌≤600。堆肥腐熟度,碳氮比25:1,耗氧≤0.4克,二氧化碳释放量≤2克。禁止使用的物料有人工合成的红绿肥、尿素、人粪尿、污水厂污泥、化学合成的氨化物、氯化物、硝化物。

11.酸碱度调整为5.5~8.5,有机物>20%。

12.防止水土流失和大水漫灌,土壤水分含量25%~35%。

七、病虫草害防治

1.种植树篱、防风林,设置巢居和生态缓行区,保护天敌。

2.选择抗病虫害品种。

3.选择抗病虫害农资,如铜、硅、草木灰等。

4.选择物理、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如手工、光、电、声、热、色等。

5.使用覆盖物和网,只限于用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制成的产品。

6.准许使用的物料。苏云氏金杆菌,核型多角体病毒,有益微生物制剂,性诱杀剂,天敌,醋,苦楝,除虫菊(不含增效醚),鱼藤植物及其天然提取物,如植物诱导剂、植物油,硫磺,轻矿物油,熟石灰,食用小苏打,波尔多液,硅藻土,铜盐(亩限用600克),动植物产品,蜜、奶、糖(不包括烟草),二氧化碳(不可用作土壤处理),蜂蛾、色粘板等。

7.禁止焚烧秸秆杂草,既浪费碳氢物有机资源,又污染环境,避免用蒸汽消毒杀虫,用后要有记录。

8.禁止用化学合成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生长调节剂和含基因改造生物及衍生物产物。

八、环境防范

1.含有塑胶的物料禁止在有机农田焚烧处理。

2.意外用过基因改造物污染土地生产的蔬菜,必须尽快连根清除,其所产农产品禁止按有机食品出售,清除污染作物后1年才能再生产有机食品。

3.怀疑有机基地污染,水土要采集样本化验,对其是否污染进行认证。

4.重金属和其他污染超出安全标准,应认证可耕范围来处理。

九、农器具操作使用

1.在非有机质地块用过的用具,须去污清洗,才可在有机作物田生产应用。

2.机器操作避免油烟液体、燃料或润滑油等化学物质污染环境和作物。

3.重型机械在不影响土壤团粒结构的前提下才能使用。

十、灌水

1.不过度开发和耗费水源。

2.使用没污染的地面水和地下水灌溉。

联系电话:0351-7075565

标签:;  ;  ;  ;  

香港有机蔬菜生产标准_有机蔬菜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