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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在不同制度下有共同的特征,但它并不能取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生产之间的本质差距。这一差距体现在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在经济中的定位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使用价值是手段,价值及其增殖才是直接的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直接目的则是使用价值,之所以重视资产的价值增殖,是因为它是物质财富以不断增大的规模再生产的必要手段。
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扩大利用外资问题上,有些人认为:既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应从过去的实物形态管理转变为价值形态管理,从过去从事生产经营转变为从事资本经营。依据这种说法,似乎把国有企业卖掉,国家财产并没有损失,只是从实物形态转为价值形态;把国有企业卖给境外资本,同样获得了原来国有资产的价值,可以用来投入更有利的事业;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要纠缠于哪一类生产,而应把资产经营的重点集中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上。
这里涉及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即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在目的上的根本区别问题。当然,既然实行市场经济,要利用市场,必须重视价值形态,重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否则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就无从发挥。
但是应当看到,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不同制度下有共同的特征,但它并不能取消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生产之间的本质差距。这一差距具体就体现在价值与实物形态在经济中的定位上。
社会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价值和价值增值,即剩余价值。
实物形态在资本家眼里是不重要的,不是直接目的,不过价值必须以实在的使用价值为物质承担者,所以它也不得不重视实物形态。口号“顾客是上帝”,似乎人和使用价值是至高无上的,实际上真正的上帝不是顾客及其需要,而是顾客口袋中的钱,它的直接目的是千方百计把顾客口袋中的钱吸引出来。社会主义则根本不同。社会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就是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当然要把实物形态放在首位。譬如,为了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的吃穿需要,国家一再强调大大增加农业的投入,实行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尽管它们的比较效益要比一般加工工业低。又譬如,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为了国家的政治、经济上的独立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就是说国有经济必须始终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石油加工、冶金、交通运输和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业等重要行业中必须占有绝对支配地位。不重视从实物形态上考虑问题行吗?再譬如,在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重大的经济结构的调整极端重要,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原材料工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制约整个经济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瓶颈,不重视实物形态,不加大在这些具体部门的投资力度,只着眼于价值和资产增值程度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行吗?显然是不行的,那会在经济工作上出现很大失误。
当然,这绝不意味社会主义不重视价值形态。有人如果这样认为,那是一种误解。列宁在制定新经济政策时就强调国有企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必须盈利。我国在整个经济建设过程中也同样很重视国有资产的增值的,毛主席就提出了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著名论断。道理很清楚,盈利说明产出大于投入,在正常情况下代表着财富绝对量的增加。如果不讲盈利,那就谈不到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这还有什么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呢?
所以,问题不在于社会主义要不要重视价值形态,要不要重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获取盈利。这是起码的经济常识。问题在于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如何摆。哪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哪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哪个是手段,哪个是目的?这是区分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界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使用价值是手段,价值及其增值才是直接的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直接目的则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增值。我们之所以也非常重视资产的保值增值,那是因为它是物质财富以不断增大的规模再生产的必要的手段,弄清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在不同制度下的不同地位,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上就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
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也说明社会主义并没有忽视盈利不断增大的重要性。相反,1987年以后虽然一些人一再强调发展市场经济,重视价值增值,但实际上全社会的资金利润率却在逐年下降。例如,1978年虽然刚从“文革”的破坏中走出来,资金利润率还达到15.5%,1984年则下降为14.9%,1988年为10.4%,1989年为7.2%,1990年为3.2%,1991年为2.9%,1992年为2.7%,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所以,问题在于怎样才能真正做到盈利率的不断提高。很清楚,没有国民经济各部门在实物形态上的合比例地协调发展,就不可能达到全社会资金利润率的提高。
抹煞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区别,只重价值形态,贬斥实物形态的消极影响,在利用外资问题有着明显的表现。例如南方某省提出在吸引外资上实行“两让两得”,即让市场、让股权,得资金、得技术;有的提出“三让三得”,即再加上让利益,得效益。这种在重视资本经营和价值形态的名目下,并没有真正去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提高效益,而是在利用外资的幌子下,搞国有财产的私有化。该省一个地级市在资产经营的名义下,出售了30亿元的市属企业。出卖企业所得的“货币价值形态”是否真的用到另外项目的扩大再生产上了呢?不是。主要是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货币价值形态”成了实行私有化的方便手段。
再看看另一个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的例子。这个市的一个全国驰名的企业集团,共有18亿元资产,年产值达30亿元,效益在全省也是领先的。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市政府在省里的支持下把60%的股权让给香港一家电器公司,这个公司总资产才4亿港元。真正的小鱼吃大鱼!出让股权的结果是否像省里所说的得了资金、技术和效益了呢?没有。该公司只付了2亿元就获得了这个18亿资产的企业集团的控股权。新技术也没有得到,相反,新来的董事长决定引进香港的压缩机,比该集团原来使用的日本压缩机质量差。这个决定遭到集团全体职工一致反对,拒绝安装。结果技术、效益都没有了,劳资关系极度紧张,生产严重下滑。
也许令人难以理解,该市为什么要把一个效益这样好的企业卖给外商呢?他们自己说得很明白,就是“明晰产权”“割断与政府的脐带”。这就是说,借外资的力量把国家挤出去,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宁让境外资本家拿去,也不让国家得利益,自己和本地只要能分得一小块利益就满足了。这是一种什么思想!?
再说让股权得资金究竟是谁得了。他们要建立的企业模式叫做“贴身经营”。即要经营者与所有者贴得最近,统一起来。如何实现这一点呢?办法是在出售企业国有资产时按3∶4∶3的比例出售,即卖给经营者三,卖给管理层的成员四,卖给厂内职工三。但是经营者不就一个人吗?获得资产的30%,管理层也不过几十个人,获得资产的40%,上千的工人则只能获得30%。这不仅是一般的私有化,而是直接培植私人资本家,把千百工人群众重新沦为雇佣劳动者的地位。
“中策现象”也是应当引起注意的。“中策”在国内成行业地收购国有企业,收购时要求必须占有50%以上的股权,达到控制目的。它本身不是产业资本,收购了我们的效益好的国有企业不是直接经营,而是经过“包装”,然后到境外股票市场上市,凭着这些企业国内市场上的良好声誉,溢价发行,赚取高利。例如仅收购橡胶轮胎骨干企业在纽约股票市场上市一项就赚得利润一千多万美元。然后又运用这些钱再继续收购其他国有企业。现在已控制的行业除轮胎外,还有啤酒生产,还在向造纸工业、医药工业进军。它收购的橡胶轮胎企业主要是生产摩托车轮胎的,已控制了近80%的资产。如果国外的跨国公司购得达到这个行业控股的股票数额,进入中国直接经营,我国的摩托车生产将直接受到国际垄断资本的支配。对“中策现象”,我国理论界有一些人鼓吹这种收购方式,认为是吸引外资的一种“新途径”,是一种好的资本经营方式。这种说法是值得注意的。
在引进外资方面,上述的一些不当做法,都是搬用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错位的理论为依据的。因此,二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正确定位是一个必须搞清楚的重大理论问题。这个问题看起来是一个抽象理论问题,但它对实际工作的影响是直接而广泛的。它不仅在利用外资问题上有影响,还影响着我们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