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完成率:“普及九”新阶段的核心指标_毛入学率论文

义务教育完成率:“普九”新阶段的核心指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完成率论文,义务教育论文,新阶段论文,指标论文,核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社会、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中,为了适当反映发展进程,人们需要在不同时期修改或采用不同的指标。以经济发展来说,我国以前主要采用工农业总产值这一指标,现在则主要用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近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提出了绿色GDP的指标。

衡量教育普及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也是如此。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进,人们不断提出新的衡量指标。例如从小学毛入学率、小学净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到小学学生保留率、初中学生保留率、小学升学率,以及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小学和初中毕业率和按时毕业率等。

一、义务教育阶段事业统计的常用指标

表1列举了反映义务教育阶段情况最常用的6个指标自1990年以来十多年分年度的变动情况,除小学和初中学生保留率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外,其他都来自历年《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或《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为更好地观察表1所列指标的变动,我们将其演示为图1。

表1 1990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的6个重要统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

小学毛入学率小学净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

小学升学率

小学学生保留率

初中学生保留率

1990111.0 96.30 66.7

74.671.42 82.81

1991109.5 96.80 69.7

77.7

1992109.4 97.20 71.8

79.7

1993107.3 97.70 73.8

81.8

1994108.7 98.40 73.8

86.6

1995106.6 98.50 78.4

90.8

1996105.7 98.80 82.4

92.6

1997104.9 98.90 87.1

93.788.5

1998104.3 98.90 87.3

94.390.50 90.49

1999104.3 99.10 88.6

94.492.48 89.95

2000104.6 99.10 88.6

94.994.5

90.1

2001104.5 99.05 88.7

95.595.3

89.0

2002107.5 98.58 90.0

97.098.8

89.6

2003107.2 98.66 92.7

97.9

图1 1990年以来义务教育阶段6个重要统计指标变动图示

单位:%

从图1可以看出,这些指标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向100%靠拢,除小学毛入学率(超过100%)外,到2003年各项指标都在90%以上,而极限都是100%——这些指标在反映“普九”进展的同时,也因其接近100%的极限而越来越不灵敏。其中小学净入学率多年维持在99%左右,近年小学学生保留率接近99%,小学升学率接近98%。虽然全国分地区的情况还会有些差异,但由于总体上接近极限以及这些指标的特性,决定了它们在反映差异上的灵敏度大大下降。

下面我们对这些指标作一简要讨论。

1.小学毛入学率。这是最早使用的指标,用于反映教育普及初期的状况。它的意义是小学在校学生总数与小学校内外学龄人口的比例,以百分比表示,公式如下:

小学毛入学率=小学在校学生总数÷小学校内外学龄人口×100%

1992年该指标为109.4%,之前还有一段时期更高。这表示,小学在校学生总数中有一部分是超出小学学龄的儿童,但并不表示小学学龄儿童都包括在小学在校学生总数中。某种意义上说该超出部分是效率不高的表现,但在普及的初期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按时上学和毕业的情况都有可能出现。近年该指标有所下降,如2000年为104.6%,但有时还会反弹到107%左右。十多年里小学毛入学率都很稳定,均在100%以上,也就是说,小学毛入学率这一指标已经不能反映该阶段教育的进展了。

2.小学净入学率。与小学毛入学率相比,小学净入学率限制其小学在校学生总数为小学学龄人口部分,公式表示如下:

小学净入学率=小学在校学龄人口÷小学校内外学龄人口×100%

1992年以来该指标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以前按7-11周岁统一计算),[1]1992年该指标为97.20%,1994年提高到98%以上,1999年进一步提高到99%以上,并且至今一直保持在这样的水平。从该指标的定义(公式表示)可见,它以100%为极限,而实际上总存在因某些特殊原因(如疾病等)不能上学的情况,因此98%、99%已是小学净入学率的很高水平,也就是说,该指标反映出小学适龄儿童几乎都进入了小学。

理论上讲,随小学净入学率提高到近乎100%,小学毛入学率应该相应下降而接近100%(当然应在100%以上),但如果有一部分不能按时完成小学学业而成为小学学龄外在校儿童,则小学毛入学率还会高于100%较多。

与小学毛入学率类似,小学净入学率也已多年逼近极限而不能有效反映该阶段教育的最终结果和效率。

3.初中毛入学率。初中毛入学率的计算公式与小学毛入学率类似,只是将“小学”换成“初中”,这里略去。

1992年初中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1996年提高到80%以上,2002年迈上了90%的台阶。可以想象再用几年时间初中毛入学率就可能接近或超过100%。这表示初中已得到较好地普及,至少表示教育机构已提供足够容量以适应初中教育学龄人口的入学需要。

4.小学升学率。我国的义务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从小学到初中有小学升学率指标,也称小学毕业升学率。特别要注意的是这里只考虑小学毕业生数(而不包括非毕业部分),用公式表示如下:

小学升学率=初中阶段招生数÷小学毕业生数×100%

其中初中阶段招生数包括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从学生人数看职业初中占总数通常不到5%)。该指标1993年起超过80%,1995年起超过90%,2003年已达到98%,所以这一指标也很难再描述义务教育的进展状况。

该指标的“相对性”比较强,也就是说该指标较高不一定就是普及水平高,因为还涉及到小学毕业(率)情况。讨论该指标也提示我们,单项指标往往不能反映全面情况,讨论小学升学率还必须同时考虑小学入学率、小学毕业率等。

5.小学学生保留率。我国小学和初中学制有“五四”制也有“六三”制,而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推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因办学条件的限制,相当一部分小学只提供五年教育(初中是三年制而形成“五三”学制),为了反映从小学一年级到五年级(这是多种学制都共有的部分)的巩固情况而提出该指标,也称小学学生五年保留率或巩固率。该指标用公式表示如下:

小学学生保留率=小学五年级学生数÷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学生数×100%

该指标自1990年起超过70%,1998年超过90%,2002年已达到98%。该指标由于受适龄人口数量波动、留级(重读)等情况的影响而不很精确。从“理论上”该指标不应该超过100%,但受重读等影响就有可能在某些年份超过100%,这就降低了该指标的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说,小学学生保留率(和下面的初中学生保留率)的提出是受小学和初中多种学制的影响。由于多种学制的存在而不能统一计算小学毕业率(小学毕业生数对相应小学招生数的比例)和初中毕业率,从而提出相应的保留率指标。

6.初中学生保留率。类似于小学学生(五年)保留率,初中阶段就是初中学生(三年)保留率或巩固率,类似的计算公式不再给出。我国初中有很小比例的职业初中,其他均为普通初中,初中学生保留率只对普通初中而言,即普通初中三年级学年初学生数对该年级入初中一年级学生数的比例。

初中学生保留率是初中三年级学年初学生数与相应的初中一年级学生数之比,由于“五四”制与“六三”制并存,因此这里的初中一年级有可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第六年或第七年,保留到八年级或九年级。这表明该指标比小学学生保留率更难精确统计。初中学生保留率在1990年将近达到83%,远超过同期小学学生保留率11个百分点,这应结合同期小学升学率不到75%来考虑,即当时小学升学率较低而初中学生保留率较高。近年的初中学生保留率则在90%上下一个百分点徘徊,低于同期小学学生保留率近10个百分点,除了结合同期小学升学率达到97%考虑,即小学升学率较高而初中学生保留率提高不多,也反映出普及初中阶段教育的现状和进一步推进的难度。

还有其他一些指标也反映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情况,如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该类指标未进入年鉴)。根据每年的教育事业统计公报,小学辍学率已连续多年不到1%,初中辍学率也在2%到3%之间。这类指标的极限是0,从这些指标的情况来看也由于其接近极限而降低了区分度。

在此期间,为了准确反映义务教育的进展情况,学者们做了不少努力,相应提出了一些指标,如按时毕业率,“指应届毕业生人数占该届毕业生入学时学生总数的百分比”。[2]以小学按时毕业率为例,就是要跟踪从小学招生、一年级起,每年都正常升级,按学制在五年或六年时间里完成学业而毕业的学生数量,计算出与对应小学招生数量的比例,即小学按时毕业率。以类似的算法还可以计算初中按时毕业率。该指标确实是反映效率的好指标,但对统计的要求很高,现有教育事业统计还不能适应,也难以在全国范围推广。

还有多项以“完成率”为题的研究,如“初等教育学业完成率以15周岁人口为测算基数”等等[3]。但每年要精确统计15周岁人口是很困难的,而且以年龄统计学生也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各地学生的年龄还有较大的不同。

从以上的讨论还可以看到,目前仍缺少反映和衡量“普九”九年全过程的指标,尤其是由于存在“五四”和“六三”学制,小学和初中部分的分界是交叉的,因此不能统计各部分的毕业率,涉及两部分的统计也很困难。而对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要求将“普九”的九年全过程统一衡量,这在提出“普九”二十年后的今天,更显得必要和迫切。

当然,建立这样的指标需要一定的基础。譬如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8%以上是一切其他指标的前提。如果小学净入学率很低,那么小学升学率、小学学生保留率等的意义就比较小了。同样地,新指标也要建立在足够高的小学净入学率基础上(如98%以上)。上面关于小学净入学率的讨论表明,这样的条件已经具备。再如,“普九”就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但一段时间内有的地区施行小学五年和初中三年的八年义务教育。统计表明2000年以前六年制小学的比例不到70%,另有少量(不到5%)的四年制初中,可见八年义务教育占有一定比例。但2000年以来,六年制小学的比例提高很快,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分别达到77%、88%和93%。再加上一部分的五四学制,九年义务教育的九年学习期限要求基本达到。这也为提出衡量九年全程的新指标提供了可靠基础。

同时,对新指标的计算要求尽可能简单,并能在现行教育事业统计指标框架和条件下实现。

二、“普九”新阶段事业统计的核心指标——义务教育完成率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现在使用的义务教育事业统计若干统计指标已不能继续有效反映新的进展,这本身亦表明我国的义务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为了继续推进普及水平的提高,有必要提出能够反映义务教育进展的新指标,这也有利于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上面的讨论还揭示出需要有反映义务教育九年全程的指标,因为在多种学制并存的情况下不能统一计算小学毕业率和初中毕业率,相应的保留率也显得比较笼统。另一方面随着“普九”的初步实现,人们的注意力必然会更多地集中到质量和效率上来,不会仅仅满足于净入学率和毛入学率,因为那只反映了进入学校的情况,是某种意义上的投入,人们更希望反映相应的产出,例如有多少学生能达到毕业,特别是初中毕业的程度,以及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整体比例。这就是本文要提出的“义务教育完成率”。

义务教育完成率是指义务教育阶段结束时的初中毕业生数与对应九年前的小学招生数之比,以百分比表示,用公式表达如下:

义务教育完成率=初中毕业生数÷九年前小学招生数×100%

选取义务教育完成率作为衡量“普九”的新的核心指标,其意义和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九年义务教育是一个整体,只有达到毕业水平的初中学生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符合质量标准的“普九”。“义务教育完成率”这一指标不仅填补了九年全程指标的空白,也反映一定的质量意义。但该指标还不能区分超龄、留级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前面所讨论各项指标都接近极限后一个阶段的有效衡量指标。随着“普九”进程的推进,以后还可能会推出新的指标。

2.义务教育完成率也要以小学净入学率接近极限的100%为基础。从上面的讨论看,我们已经具备了这样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以后不必进行小学净入学率统计,相反只有在近乎100%的小学净入学率基础上,义务教育完成率才有确定的意义。这就是说,以义务教育完成率为核心,需要有一个指标系列——小学净入学率就是其中之一。

3.从上面的公式和指标定义看,该指标选取义务教育阶段两端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小学招生数作为依据,因此与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划分年限无关,不受现存“六三”和“五四”学制的影响,但还是会受到“五三”学制的影响。而从“普九”要求来说,发展趋势是要提升到九年制义务教育。从2001年以来的统计看,小学招生和毕业生中六年制的比例迅速上升,2003年已近93%(另有一部分“五四”学制),可见“五三”学制已经比较少。

4.从上面的计算公式看,义务教育完成率指标简单明了,具有完全的确定性,数据易于采集,便于计算、分析和比较。同时,目前的教育事业统计框架完全能够满足需要,如《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及《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等都提供了计算该指标的小学招生数和初中毕业生数。

以前也有以义务教育完成率为题的研究,计算时要利用到小学学生按时毕业率、小学毕业升学率、初中学生按时毕业率等,[4]在有“五四”和“六三”学制的情况下,计算更是繁复,精确程度也难以保证。

鉴于以上讨论,我们认为这里提出的“义务教育完成率”可以完整而有效地反映义务教育阶段的整个过程,能从量和质两方面真实反映“普九”进程的推进——从比较普遍的意义上说,“普九”进程的推进也就是该指标逐步提高的过程。它不受现行“六三”、“五四”学制的影响,易于数据采集和统计,也便于各地区的比较。因此我们建议将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衡量“普九”进程的核心指标,在进一步探讨、论证后,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等重要出版物,定期向国内外和公众反映我国和各地区“普九”的最新状况。

三、义务教育完成率的实际应用举例

1.从义务教育完成率看我国“普九”最近十年的进展

这里用前文定义的义务教育完成率来讨论我国最近十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展情况。依据各年《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和《中国教育50年状况》提供的小学招生数和初中毕业生数,计算出1994~2003年历年的全国义务教育完成率,如表2,其中初中毕业生包括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

为便于理解和把握,将表2中的学生数量变动用图2来反映。

表2:1994~2003年全国义务教育四项指标统计

学年九年前小学招生(万人) 初中毕业生(万人) 义务教育完成率(%) 小学招生(万人)

1994(1985年小学招生)2298.17 1166.40 50.752537.03

1995(1986年小学招生)2258.23 1244.34 55.102531.82

1996(1987年小学招生)2094.57 1297.80 61.962524.66

1997(1988年小学招生)2123.28 1463.31 68.922462.04

1998(1989年小学招生)2151.54 1603.10 74.512201.38

1999(1990年小学招生)2063.97 1613.94 78.192029.53

2000(1991年小学招生)2072.74 1633.45 78.811946.47

2001(1992年小学招生)2183.20 1731.50 79.311944.21

2002(1993年小学招生)2353.48 1903.69 80.891952.80

2003(1994年小学招生)2537.03 2018.46 79.561829.39

图2 计算义务教育完成率的初中毕业生数、九年前小学招生数变动图示

单位:万人

由表2和图2可见,这十年对应的“九年前小学招生”在1985-1990的6年间呈先降后升再降的向下波动状态,总趋势是招生逐年减少,从1985年的2300万减少到1990年的2060万,这对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十分有利。1992年以后小学招生数逐年提高且增长很快,3年后的1994年与之相比增加460万,超过前6年降幅的一倍,1994年招生达到2537万人,为这一时期的峰值。这十年的“初中毕业生”逐年递增,从1994年的1166万增加到2003年的2018万,几乎翻了一番;义务教育完成率从1994年的51%提高到了现在的80%左右。可见现时用义务教育完成率来衡量“普九”进展比较灵敏和有效。

义务教育完成率从十年前的51%提高到这两年的80%左右,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也是“普九”取得重大进展的明显标志。其建立在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8%及以上水平的基础之上,更具有决定性意义。

2000年以前对应的小学招生数量平稳,使得义务教育完成率不断提高,而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稳定在80%左右难有提高的原因就在于适龄人口增多导致的小学招生数量增加较猛。这也说明义务教育完成率这一指标能够对义务教育的进展情况做出恰当的反映。

展望今后三到五年,“九年前小学招生”还将保持在高位的2500万人左右,因此义务教育完成率的进一步提高会受到一定限制;但若干年后相应的初中学龄人口数将大幅减少并很快跌进2000万人以内(见表2最右一列),那时将是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的大好时机,很有可能一举突破90%大关,实现“普九”的新一轮重大进展。

2.从义务教育完成率看各地区“普九”的进展与差异

我们再用义务教育完成率来讨论各地区的情况。表3反映的是1994年与2003年两年全国各地区的义务教育完成率情况及比较,其中广东包括海南、四川包括重庆。

值得注意的是,前一部分“从义务教育完成率看我国‘普九’最近十年的进展”是全国合计层面上的讨论,因而不受人口流动的影响。而在分地区讨论时,人口流动的影响就会显现——人口流动可能导致小学招生和初中毕业时的统计在不同地区,从而会影响当地的义务教育完成率。还有,对于这样的地区比较,一个地区的小学净入学率就可能离98%以上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八年制所占比例的影响也会变大又很难排除。由于种种原因,这样的比较不可能很精确,这是特别需要提醒的。我们考察了各地区连续十年的进展情况,发现义务教育完成率在总体提高的同时有的地区波动较大,因此下面以1994年与2003年两年(两个时点)的比较可能是不全面的,也可能不很准确,但应该能作出基本反映。我们也注意到由于有9年的时间跨度,统计数据的可靠性也可能下降,而这正是以后必须加以重视和改进的,统计数据应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由表3可见,这十年各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提高的百分点几乎都达到两位数,提高只有一位数的5个地区中,北京和上海在1994年就已接近90%,2003年则已达到95%和98%。辽宁提高了9.9个百分点,只有山西和吉林两地区幅度较小。提高幅度在4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福建(提高45个百分点)和新疆(提高41个百分点),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等7个地区的提高都在30个百分点以上。

表3 1994年与2003年各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比较

1994年

2003年

1994年与2003年

九年前

九年前 比较

(1985年)

义务教育(1994年)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

小学招生初中毕业生 完成率 小学招生

初中毕业生完成率提高百分点

合计2298.171166.40 50.752537.03 2018.46 79.56 28.81

北京13.51 11.90

88.0718.63

17.76

95.33 7.26

天津12.7

9.4574.3715.29

13.93

91.06 16.69

河北113.45 58.96

51.9 159.10 137.86 86.65 34.69

山西54.86 35.28

64.3265.00

46.14

70.99 6.67

内蒙古 45.68 24.96

54.6546.42

32.53

70.08 15.43

辽宁71.75 49.62

69.1575.04

59.32

79.05 9.90

吉林48.2

35.80

74.2649.91

38.96

78.06 3.80

黑龙江 73.60 42.24

57.4068.67

55.07

80.19 22.79

上海14.99 13.49

89.9818.67

18.24

97.68 7.71

江苏105.85 74.96

70.82126.03 103.03 81.75 10.93

浙江67.78 49.98

73.7472.71

68.50

94.2

20.47

安徽130.37 61.61

47.26122.66 104.82 85.45 38.19

福建63.22 28.93

45.7665.31

59.39

90.94 45.18

江西104.16 48.44

46.5184.36

68.66

81.40 34.89

山东167.67 101.42 60.49206.15 181.56 88.07 27.58

河南174.24 90.40

51.88220.01 189.08 85.94 34.06

湖北120.74 54.24

44.93125.39 92.77

73.99 29.06

湖南119.19 56.59

47.48131.95 109.25 82.80 35.32

广东124.35 69.85

56.18170.97 140.22 82.01 25.84

广西105.52 38.17

36.18117.34 76.01

64.78 28.60

四川190.40 77.52

40.72196.05 150.12 76.57 35.86

贵州103.01 25.24

24.5194.81

51.38

54.20 29.69

云南103.58 30.60

29.5486.78

56.52

65.13 35.59

西藏4.38

0.4911.076.381.5624.45 13.38

陕西59.93 29.75

49.6582.89

62.83

75.80 26.15

甘肃46.16 20.62

44.6651.40

36.85

71.69 27.03

青海9.60

4.8950.918.115.8171.64 20.73

宁夏11.79 6.6156.0510.93

8.3176.01 19.96

新疆37.47 14.39

38.3940.07

31.98

79.82 41.43

1994年与2003年的“九年前小学招生”相比,有的地区人数增加有的则减少,有的地区变动幅度很大,反映各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人口数量各不相同。另外,小学招生与初中毕业时在不同地区,对一地的义务教育完成率也会有较大影响,因此义务教育完成率只是一个“视角”,我们希望它是更全面更有效的视角,但这里只就义务教育完成率这一视角进行讨论。

由表4可见,这十年义务教育完成率的变动主要是有一大批地区跨入了75%以上的行列。1994年只有北京和上海两地超过75%,而2003年达到75%以上的地区已有20个,占全部的2/3强。

表4 1994~2003年十年间各地区义务教育完成率变动情况

(括号内为2003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单位:%)

1994年2003年

75%及以下75%~90%

90%以上

80%以上北京(95)、上海(98)

70%~80% 吉林(78)、江苏(82)

天津(91)、浙江(94)

60%~70%

山西(71)辽宁(79)、山东(88)

陕西(76)、宁夏(76)、黑龙江(80)、

50%~60%

内蒙古(70)、青海(72)

广东(82)、河北(86)、河南(86)

40%~50%

甘肃(72)、湖北(74)四川(77)、江西(81)、湖南(83)、安徽(85)

福建(91)

30%~40%

广西(65)、云南(65)新疆(80)

30%及以下

西藏(24)、贵州(54)

但到2003年还有9个地区的义务教育完成率不到75%。其中山西的进步较小(可能是由于其小学招生数增长快等原因),十年提高不到7个百分点,2003年还只有71%,是义务教育完成率较低进步较小的省份之一。

西藏、贵州的义务教育完成率还在60%以下,广西、云南在65%左右。这些地区的起点较低,在这十年中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然而就提高全国的义务教育完成率而言,必须重点关注这些地区。其中广西、云南、贵州三地每年的小学招生都在300万左右,占到全国小学招生总数的12%~14%。如果它们也能像新疆、福建那样尽快跨入先进行列,那么对我国“普九”的贡献将是巨大的。其实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广西、云南、贵州三地的义务教育完成率已经超过十年前的新疆和福建,完全有希望在更短时间里取得超越。

这里需再次指出的是,对分地区比较来说,八年制比例会有较大影响,也可能影响到上面的讨论。但正如前文提到的,近年八年制比例在明显下降,可以期望以后的义务教育完成率能更准确反映各地的实际情况。

四、用义务教育完成率反映“普九”进程的相关建议

鉴于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一定水平,我们应尽快将义务教育年限统一为九年制义务教育。少部分地区“五三”学制的八年义务教育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过渡到九年义务教育。

同时,从总体上看这些年来义务教育完成率有较大提高,但也反映出“普九”在各地进展尚不平衡,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以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和超过85%(属较高标准)来衡量,全国29个地区(海南包括在广东、重庆包括在四川)只有9个地区符合这一条件,约占三分之一,超过90%的只有5个地区。可见实现较高质量“普九”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据此,我们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方面,从上面实际运用义务教育完成率的情况看,该指标在现阶段具有很强的区分意义,可以在进一步研究后将其作为“普九”的核心指标,列入教育事业统计年鉴等并作为近期特别关注的指标;另一方面,在“普九”重点突破、资金运用等方面可以参照该指标,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有步骤地加强。

2003年义务教育完成率最低的四个地区依次为:西藏(24.5%)、贵州(54.2%)、广西(64.8%)和云南(65.1%),均在我国的西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差、教育经费不足,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其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以使我国人口的文化素质全面得到提高。

我们认为,以义务教育完成率作为核心的“普九”新阶段衡量指标体系,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需要,可实际用于省级的监测,宜在年鉴等正式出版物上公开。为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希望能组织这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当然,随着义务教育的不断推进,以后必然还会因为更高的要求而提出相应的指标,特别是在反映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效率方面。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朱佳生教授的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标签:;  ;  ;  ;  ;  ;  

义务教育完成率:“普及九”新阶段的核心指标_毛入学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