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过桥资金”融资贷款的思考论文_华文琴

江苏省金湖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11600

摘要: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掣肘正常运转,“过桥资金”应运而生,可以有效破解续贷过程中“资金真空”难题,实践证明过桥融资在中小微企业外部融资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成为企业缓解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重要手段。过桥融资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续贷难题,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当前金融机构和企业均乐观其成,也受益匪浅。

关键词:企业融资;过桥资金;续贷服务

一、“过桥融资“和”“过桥资金”的内涵

过桥融资是指企业在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和自有流动资金较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获得商业银行的续贷,向其他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企业、个人等融入短期资金用于归还商业银行到期贷款的行为。流动资金被形象地喻为企业的血液,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点”,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甚至 “生命”。企业“资金真空”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贷款到期后暂时缺少还贷来源,影响银行收贷、续贷;二是一笔贷款还清后,续贷未批下来前,缺少生产周转资金。为缓解企业续贷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真空”难题,当地政府急企业所急,想金融所想,制定专项办法,财政部门抽出一定额度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垫付即将到期银行贷款,待银行续贷资金到位后再行归还财政“还贷资金”。这一金融创新被业内形象地称为“过桥资金”。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按照要求,“还贷资金”只用于企业还贷续贷应急的流动资金。

二、“过桥资金”产生的背景与作用

流动资金续贷是指银行和企业双方愿意继续保持战略合作前提下,为保持合作的持续性、稳定性采取的一种贷款方式。其既与传统的“贷新还旧”和为延缓不良贷款风险暴露而违规放贷具有实质性区别,又与初次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略有不同,主要是为提高办贷效率,在贷款风险预计掌控范围内,承贷主体、额度、贷款品种、用途及期限等未发生实质性重大变更情况之下采取的一种方式。由于银行在前期贷款监管过程中持续性参与和渗透到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比较了解,风险点可控制,所以在双方确定有必要继续合作前提下,申请续贷时可以适当减少重复提供附件资料等,贷前调查时有必要重点说明前期贷款使用情况和贷款以来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阐述续贷原因和必要性。贷款审批环节,针对续贷项目,贷审委员因“轻车熟路”在研究、审批时相对比较容易履行职责。实际上,续贷与初贷相比,不等于可以放松考察论证。站在风险管理的角度上讲,则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初贷、续贷之分。在此之前,企业在贷款资金被生产过程占用、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只能借高利贷过渡,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牵扯了太多精力。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影响了续贷效率,还会出现贷款逾期的风险。尤其2008年以来,金融危机从虚体经济向

实体经济渗透,出口企业订单减少、发货延期、汇率变动、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严重影响企业效益和快速发展。同样原因必然导致企业出现资金断裂问题,严重的势必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例如,山东省临沂市在改善涉农企业经营环境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2008年8月,临沂市成立“中小商业企业维护借款信用联合会”(简称临沂信联),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临沂信联是经临沂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由临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组织。该组织主要由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属非营利性、地区性的社会团体法人,面向全市商品零售业、商品批发代理业、商品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中小型企业和从事餐饮业、商品流通活动的个人吸纳会员。其主要职能是:提供信用担保基金与银行合作,为在银行有借款而又资金周转困难的会员单位归还到期贷款;协调各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资金合作,组织相互融资担保,帮助会员企业建立信用体系;对会员单位进行授信评级,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帮助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捆绑上市融资等。通过以上职能,临沂信联为会员提供“过桥资金”,组织开展会员间的资金合作,促使会员企业将主要精力由“跑银行”转移到生产经营上来,实现融资渠道多样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性发展。2009年以来,临沂市政府继2008年底出台《关于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后,又先后出台了《临沂市中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工程实施暂行办法》、《临沂市市级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临沂市中小企业贷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全力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主要内容为,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按生产型、流通型和科技型三种类型,确定一批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作为贷款“绿色通道”工程服务对象,金融机构对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二是设立临沂市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主要为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三是设立临沂市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按年度支持中小企业的方向和重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贷款进行风险补偿。四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给予奖励。同时,市财政加大对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注资,大幅提升其担保能力。“过桥资金”诞生以来,政府成立金融 办协调企业和部门落实金融信贷政策比较到位,办事效率得到提升,充分体现了高度协调能力。续贷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解决,进一步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确保企业正常持续经营和较好发展。金融机构挂账贷款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在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方面也卓有成效。可以说金融机构和企业均乐观其成,也受益匪浅。

三、“过桥资金”操作与管理

“过桥资金”是由财政部门安排设立的,专项用于向一时因资金周转不畅而不能按时还贷的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还贷资金;该资金委托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运作,进行拨付、收回和管理;采取企业申请,贷款银行推荐,财政局审核,建立会商审批制度,市财政局牵头组织金融办、经贸委、贷款行、投资公司商审后划付资金的运作模式,为企业提供还贷资金,协助企业办理续贷。《临沂市市级中小企业过桥还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也是科学可行的,但具体操作起来还存在一定难度,有的甚至值得商榷。首先,《办法》中所说的“一时因资金周转不畅而不能按时还贷”,对银行而言就是一种风险预警。资金不畅只是表象,银行必须分析清楚,是否只是一时间的周转不畅,企业是否还处在良性循环当中。只有针对良性循环的企业,才能考虑续贷。其次,在《办法》操作的过程中,企业先从财政借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而后从银行获得一笔新的贷款,归还给财政。从本质上讲,是延长了前一笔贷款的期限,但就形式而言,新贷款被用于归还财政资金,而非生产性目的。这就会出现贷款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银行放款,都会在借款合同中写明贷款用途,并对贷款资金的流向进行严格监控。因此,这是一个法律上的硬伤,有待商榷或研究对策。再次,《办法》中规定:“承贷银行发放新贷款时,必须将贷款资金存入企业在承贷银行的存款账户,该账户有投资公司、承贷银行、企业三方监管,签署监管协议,以备投资公司收回还贷资金。由于承贷银行不能履行相关义务,致使还贷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将按照企业借用额的一定倍数抽出财政性存款资金,并取消该行中小企业贷款奖励和风险补偿资格。”目的在于防范企业挪用资金。而这需要市财政局、市投资公司和银行三方密切合作,理顺流程。由于各家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不同,市投资公司需要与各家银行逐一“谈判”,制订出细化的协议和操作流程加以配套,才能使《办法》具有操作性。落实这一《办法》不仅需要基层行的认可,还要获得上级行的支持,而这需要实践考验。

四、过桥融资的案例分析

嘉峪关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程机械、保温材料、园林机械批发零售等。该企业2015年5 月向某行借用2000 万元1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5月贷款即将到期时,由于货款回笼不及时,该企业无足额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为了获得银行的续贷,该企业向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过桥资金1000 万元,用款时间为2 天,融资费用为3‰/ 天,融资成本为6 万元。该企业运用这笔过桥资金按时归还了银行到期贷款1000 万元后,银行审批通过了其续贷申请,并向该企业发放贷款1000 万元,随后企业按时足额偿还了过桥贷款,化解了企业贷款逾期的风险。据调查,企业发生过桥融资的主要原因在于回款周期与贷款周期错配,货款回款不及时导致现金流短缺。在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企业遭受市场不景气和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双重压力,而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基本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品种,企业短借长用的现象突出。此外,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要求企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货款回笼以及资金流动的实际,造成企业偿债前期的巨大资金缺口。通过银行融资的企业为了保住其诚信记录,不得不选择门槛低但利息高的非银行融资渠道获取经营和还贷资金,过桥贷款的巨额融资成本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绊脚石,直接导致企业负债成本大幅攀升、偿债能力下降。

五、过桥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掩饰企业信用风险。对企业而言,要保持与银行的良好信贷关系和获得更高的授信等级,最重要的是按期付息还贷。在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和资金紧缺的状况下,为避免贷款逾期产生不良记录,往往会不惜高息融资归还银行贷款。而过桥融资交易隐蔽性较强、借贷关系错综复杂,加上一些企业对过桥融资情况讳莫如深,造成银企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导致银行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跟踪检查时,难以充分掌握企业资金运转的真实情况,表面上企业按期归还贷款,但其真实的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被掩盖。

(二)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企业过桥贷款周期虽短,但高成本的过桥资金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财务负担和运营成本,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巨大包袱。如果企业长期依赖过桥融资,正常的生产经营利润难以支付高额利息,这将直接导致企业的负债率攀升,而企业偿债能力又不断下降,大量的利息支出,又反过来影响其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融资。同时若过桥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高息借款有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生产。

(三)掩盖信贷资产风险。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商业银行在借款人贷款到期且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下,应按规定对贷款进行降级,按要求计入不良贷款。以“过桥贷款”支持“借新还旧”,可以帮助发展前景好但是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暂时渡过难关,但对于经营状况不佳、发展前景有限的企业而言,过桥贷款仅仅是拖延了不良贷款的暴露时间,不利于商业银行准确划分资产质量的形态,造成不良贷款率失真,直接威胁到银行信贷资产安全,造成了潜在的信贷资产风险聚集。

(四)不利于区域金融稳定。企业通过过桥贷款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掩盖了部分企业经营困境状况,一旦银行将续贷资金投放给那些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将给银行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另外,由于过桥贷款经营方式简单,营销成本低,利润高,更为关键的是有银行贷款承诺,使其成为了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重要经营业务。但此类过桥贷款的风险在于,一旦银行后续贷款不能及时发放到位,企业资金链断裂,将出现债务违约、贷款逾期、企业破产等情况,影响区域金融稳定。

六、对过桥融资的几点建议

通过对临沂市过桥资金融资具体操作的研究,本人对过桥资金的融资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快设计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中长期经营类、项目类贷款品种,完善新品种的授信管理和风控制度建设,引导银行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推行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企业可以一次审批随借随还,既给企业带来了便捷,也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合理设定贷款期限,规避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匹配现象。改变小微企业贷款偿还方式,减少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比重,根据企业财务数据测算现金流时间分布,灵活确定各期偿还时间和金额,减少企业生产投资现金流与偿债现金流的错配。

(二)改进续贷管理流程,有效防范信贷风险。银行要进一步修订授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下放审批权限、提高风险容忍度,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符合政策导向、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的同时,做好无缝续贷。客户经理要在贷款到期30天前,向正常类贷款客户发出续贷业务提示,告知续贷业务流程,并及时受理企业续贷申请,提前做好续贷资料搜集、贷前调查、抵押担保条件落实及审批工作。建立续贷业务监测分析机制,加大对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做好续贷业务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

(三)加强政银企合作,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强金融政策同财政、产业、环保政策的协同配合,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立足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矛盾,充分认识政银企合作的重要性,建立政府协调引导、人民银行联系扶持、商业银行主动服务、企业持续发展“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和合作平台,实现政银企对接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工信、税务、工商、农林、担保中心等单位的合作,积极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运用银证通、银税通、助保贷等多种业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四)健全风险监测制度,完善业务监管机制。由于过桥贷款的做法较为隐蔽,监管部门难以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等常规监管方式对企业“借新还旧”贷款情况予以监管。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也难以根据机构提供的材料判断其是否向企业提供过桥贷款。因此,应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风险监测制度,完善业务监管机制,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运用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定期进行风险提示,切实做好风险防范。

行业结束语

“过桥资金”融资解决中小微企业因暂时流动资金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对临沂市过桥资金融资的做法的研究可以看出,过桥资金融资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要研究新形势下过桥资金融资的新思路、新方法。确保过桥资金融资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霞.对企业过桥融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北方金融,2017(6)

论文作者:华文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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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企业“过桥资金”融资贷款的思考论文_华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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