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超市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征论文,超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综合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笔者认为,目前在国内市场上构建的“保险超市”至少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经营主体多元化。既然叫“超市”,就不应该只卖一家公司、一个品牌的货,否则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专卖店”,而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超市”。因此,“保险超市”的经营主体应该是包含多家保险公司在内的一个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保险公司到“超市”里来“摆摊供货”,从而达到良性竞争、规范发展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拥有更广阔的选择空间和余地,从而买到称心如意的保险产品。
其二,组织体系灵活化。从大的原则上讲,“保险超市”作为一个金融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理应纳入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总体建设规划和布局之中,依靠政府的统一建设和培育扶持来发展壮大。但是,在具体的组织体系上,“保险超市”的组织体系却可以完全采取灵活的方式来增强经营活力,不仅可以由工商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牵头,也可以由专业代理公司来设立,甚至可以依靠当地的保险行业协会来牵头组织和建设。
其三,业务品种全面化。从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已经建成的“保险超市”来看,许多地方都存在着财产保险一枝独秀的场面,寿险产品几乎就快被打入“冷宫”了。为什么,原因是目前的保险法规规定:专业代理公司可以和多家财险公司合作,但只能和一家寿险公司建立委托代理公司,因而导致寿险品种十分匮乏,对众多的个体消费者来说,自然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其四,服务范围综合化。在当前保险产品差异性较小的前提下,保险竞争的关键取决保险公司的服务,保险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更是一种服务消费,因此,“保险超市”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商品交易市场,而更应该突出保险服务的理念。除了销售各类保险商品、收取续期保费,“保险超市”还应提供保全服务、理赔支付、保险咨询、客户回访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服务,甚至可以销售一些由保险公司和银行、邮政部门共同合作的金融商品,如银行保险联名信用卡、保险储蓄卡、保险明信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