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设与管理_社会管理论文

社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设与管理_社会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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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是一项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跨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这一新生事物的产生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愿望,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内在的需求,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感染力。十年的实践过程和经验充分证明: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是依靠科技引导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是改善人的生存环境;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工程;是深化社会变革,大胆进行政策试验的改革区;是探求新型的发展模式,使我国城乡早日进入小康社会的有益尝试;是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地。

一、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建设

建立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通过一靠改革,二靠科技,三靠群众参与,探索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过程中,既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这是建设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基本目标

依靠科技进步进行改革实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探索建立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不断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促使整个社会沿着文明、公正、稳定与和谐的方向健康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使我国城镇尽快达到小康水平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八五”期间国家级实验区已发展到22个。“九五”末期将发展到60个。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均将建立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实验区建设,虽然不拘泥于数量限制,但要坚持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成功一个,保证建区质量。

(二)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主要特点

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是通过政策性试验,探索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与社会共同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是政府领导下的社会及公众行为。它虽然也要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但应更注重自然界的承载能力和资源拥有量的极限性。它强调要在自然承受力允许的范围内发展,有延续发展的潜力和恢复自然环境的建设行为,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追求的是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同经济效益的一致性,而不是象经济技术开发区那样,以追求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为目标。实验区十分强调一个区域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能力建设,而不仅仅看一时的经济增长幅度。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产出从硬件上看是科技含量较高、附有时代气息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从软件上看是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人的素质、社会秩序、人的生活质量的整体提高。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作为更高层次的改革产物将为我国跨世纪的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这是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不同于其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方。

(三)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九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社会发展包容的领域多,工作面广。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要有所侧重,把握几个重点领域,有所突破。“九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有以下五项:

1.积极慎重地推进实验区的发展

在做好国家实验区发展的同时,加强地方的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工作。应建立多种类型、不同自然社会条件的实验区,使实验区更具普遍意义。发展过程中广泛宣传可持续发展思想,把实验区的选点工作作为重要环节认真抓好。

2.科技引导,促进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

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引导实验区逐步实现经济、资源、环境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其重点是:

——促进实验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实验区的管理水平。

——结合实验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建立若干项新技术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如:“生态农业示范区”、“清洁生产企业”、“绿色食品工厂”、“最少排放工程”、“无泄漏企业”、“生态建设工程”、“洁净能源示范工程”等。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水、住宅建设、社区安全技防设施、灾害防御、城镇科学规划与现代管理技术软件等方面,用成熟、适用的科学技术加以引导。

——围绕提高生活质量和人的健康水平,开展新技术应用的示范工作。如:建设新型科学化、产业化的小康型住宅,提倡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等,促进住宅、娱乐、健康等产业的发展。围绕人口控制、优生优育、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手段现代化、避孕新药具的推广等领域,选择适当的实验区进行示范。

——实行科技兴市(县、镇),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应用,逐步建设实验区资源节约型的工业生产体系,提高资源的再生与综合利用能力。各实验区应努力做到:科技含量不高的项目不上,污染严重的项目不上,耗能大、耗材多的项目不上。在发展中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改革传统农业耕作制度和经营方式,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业生产。调整农产品结构,推广良种,使用低残毒农药,扩大“绿色产品”生产面积,扩大生态农业示范,探讨乡镇企业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高的途径,发挥科技对小城镇建设及农业的引导作用。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高人的素质。

积极创造公众了解科学、参与科普的社会氛围。开展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的科普活动,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促进人们科学地认识自然与社会,使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及相应的科技知识广泛地渗透到群众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之中。

3.推动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综合配套改革

“九五”期间,积极按照国家改革的要求和有关政策,重点推进四个领域的改革:

——建立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开发城市、农村综合教育改革试验;

——试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推动社会治安保障体系的建立;

——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4.全面实施各实验区规划,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

逐步实行实验区工作的评比与检查制度,促进各实验区认真实施工作计划。围绕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城镇建设、灾害防御等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各实验区应以人口规划为基础,合理配置基础教育、卫生保健、文化体育、养老抚幼等设施,完善商业网点和休闲娱乐场所。“九五”期间,要在住宅建设、水电供应、邮电通讯、道路交通、生活服务、社区文体设施、联防保安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促进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5.推动实验区精神文明建设

树立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发展、物质生活丰富不等于社会文明进步意识。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抓好精神文明的建设,提高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实验区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及社会风气明显高于同类地区。

二、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管理及要求

(一)建立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规模及类型

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规模一般分为三种:一是中小城市或大城市的区,百万人口左右;二是建制县,50~100万人口规模;三是农村建制镇(集镇、城关镇),人口5~10万人。实验区的类型可以多一些,鼓励多种类型,百花齐放。可以是地级市或农村的乡镇,也可以是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参与开展这一工作,也希望广大中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参与这一工作;“九五”期间,随着中央工作重点的西移,国家实验区将侧重向中西部地区发展。

(二)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基本条件

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的社会发展工作基础,基本具备建立实验区所需要的支撑条件;

——实验区所在地政府充分重视建区工作,并已建立了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和综合协调实验区工作;

——有明确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对建区工作的思路比较明确;

——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的实验区开展工作在一年以上;

——实验区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可以对较大地区范围的社会发展和区域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其实验具有推广价值。

地方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与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地方实验区由省有关部门组织推行,国家实验区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组织推动。

各地开展实验区工作,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要树立正确的建区指导思想,真正使本实验区既考虑当前的发展的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使本区域切实确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而不是以国家实验区的名义要钱、要项目。

(2)通过开展实验区工作的过程,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发动起来,群众参与的机制基本形成,实验区中的社会力量能够配合政府一致行动。

(3)实验区的规划反映当地人民群众愿望,具有一定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思路已经确定,领导组织机构落实,上级政府态度明朗。

(三)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申报审批程序

1.建立省级实验区的审批程序

(1)由实验区申报单位向省主管部门提出建立省级实验区的申请报告,提出建区理由和总体规划;

(2)由省实验区主管部门(通常为省科委)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概况、总体规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建议;

(3)省主管部门组织省级专家进行规划论证和实地考察;

(4)由省实验区主管部门根据论证结论和考察结果进行评审,下达批复文件,并报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办公室;

(5)由省主管部门颁匾。

2.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申报办法

由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科委、计委、体改委推荐,向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1)《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申报书》;

(2)申请列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可行性报告;

(3)实验区规划;

(4)实验区上级政府支持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

3.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审批

(1)审查申报材料。由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地区的基本条件、总体规划等进行审查;

(2)实地考察。由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实验区,向领导小组提出考察报告;

(3)审批。由协调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考察报告及申报单位的汇报进行审批;

(4)由领导小组下达批复文件并授牌。

(四)国家对实验区的资金支持和项目扶植

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有一项基本原则:即“自力更生”。将实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建立在立足本地区的经济实力之上。这一条不仅过去如此,将来也不会改变。我们不主张采用“免税”的方式来支持发展,这既不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不利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根本方针的落实。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真正的活力在于依靠改革,依靠科技,依靠社会公众参与,依靠发挥地方的优势,充分挖掘发展潜力。国家通过科技的指导,帮助实验区进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并通过实施符合《中国21世纪议程》要求的示范工程项目,率先进行针对性很强的社会实践,为探索新的发展方式转化最新的科研成果先行一步。如果说实验区享受优惠政策,就是让实验区优先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和示范。

收稿日期:199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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