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鲁生平新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鲁生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张鲁生平的史传,较详细地记载了其任督义司马袭杀张修至归降曹操一段,而对于其生卒年及其他事件却没有明确地说明。研究者多根据史传结合道书的记载对张鲁的生平进行研究,由于材料的选取和理解的不同,研究者在三张与张修的问题的研究上,意见分歧较大;对张鲁卒年的研究虽然达成较为一致的意见,但所依照的资料却不十分可靠。本文结合新发现的史料对张鲁的生平进行新的考证,并依此考证进行合理的推断,提出新的假说。
一、三张与张修
张陵、张衡、张鲁父子三人递传五斗米道,史书有载。《三国志·张鲁传》曰:
祖父陵,客蜀,学道鹄鸣山中,造作道书以惑百姓,从受道者出五斗米,故世号米贼。陵死,子衡行其道。衡死,鲁复行之。益州牧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鲁遂袭修杀之,夺其众。焉死,子璋代立,以鲁不顺,尽杀鲁母家室。鲁遂据汉中,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其来学道者,初皆名“鬼卒”。受本道已信,号“祭酒”。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皆教以诚信不欺诈,有病自首其过,大都与黄巾相似。诸祭酒皆作义舍,如今之亭传。又置义米肉,县于义舍,行路者量腹取足;若过多,鬼道辄病之。犯法者,三原,然后乃行刑。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民夷便乐之。雄据巴、汉垂三十年①。
后世称张陵、张衡、张鲁为三师,分别称“天师”、“嗣师”、“系师”。嗣者,大子,即嫡长子。系者,世系,承系。即使仅从三师的名称来看,三师的传承也是没有疑义的。虽然史书肯定了张陵传子张衡,衡又传子张鲁的传承,但其中又出现了张修一人,而张鲁是袭杀张修夺其众,才成为五斗米道的领袖。为《三国志》作注的裴松之又引《典略》曰:
熹平中,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修。骆曜教民缅匿法,角为太平道,修为五斗米道。太平道者,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得病或日浅而愈者,则云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则为不信道。修法略与角同,加施静室,使病者处其中思过。又使人为奸令祭酒,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习,号为奸令。为鬼吏,主为病者请祷。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着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为常,故号曰五斗米师。实无益于治病,但为淫妄,然小人昏愚,竞共事之。后角被诛,修亦亡。及鲁在汉中,因其民信行修业,遂增饰之。教使作义舍,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隐,有小过者,当治道百步,则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杀;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②。
文中称张修亡后,张鲁因为当地民众信奉张修的五斗米道,于是继承其法,并有所增益。由于当地民众均信奉五斗米道,寄居在此地的流民于是“不敢不奉”。从上述内容看来,在张陵、张衡与张鲁祖孙之间多出一个张修,张修亦是五斗米道的领袖,那么张修与三张是什么关系值得讨论。
这当中有两个关键的问题,需要有合理的解释。第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张衡的问题。史籍记载张陵“造作道书以惑百姓,从受道者出五斗米”,可知张陵是五斗米道的初创者,而后面直接提到的是张修的事迹,称“汉中有张修……”,接着是张鲁的事迹,袭杀张修并其众,增饰修法,并“雄据巴、汉垂三十年”。其中除了简单提到陵传衡、衡传鲁外,完全没有记载张衡的任何事迹,这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第二个值得注意的是,张鲁袭杀张修后能“夺其众”,这说明张鲁与张修所率的五斗米教众之间是具有一定的联系。也就是说信奉张修的信徒在张修被杀后,能够直接跟随杀害张修的人,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二、张陵、张衡、张修事迹年份考
我们从张陵、张衡、张修事迹的年份中来探讨上述提出的张衡为何事迹全无的问题。我们首先来看张陵的事迹的年份。
《后汉书·刘焉传》曰:
鲁字公祺。初,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故谓之“米贼”③。
张陵于“顺帝时客于蜀”,即126-144年张陵始到蜀地。关于张陵的卒年,李膺《益州记》(或称《蜀记》)有记载。称:
张陵入鹄鸣山,自称天师。汉熹平末为蟒蛇所嗡,子衡奔出,寻尸无所,畏负清议之讥,乃假设权方,以表灵化之迹,生縻鹄足,置石崖顶。到光和元年(178),遣使告曰:“正月七日,天师升玄都。”米民之山僚,遂因妄传。”④
中国古代与神仙有关的传说,往往跟杀蛇斩蛟有关。但为蛇所噏却不多,因为能把人吞吃的蛇世上是不多的,此处亦可能是一个附会之神话,亦或是《益州记》撰者的贬低之辞。但从文中所述的内容看,张陵于熹平七年(178)卒,却是《益州记》撰者与张陵信徒所公认的,只不过一方认为其为蛇所噏,一认为其是升天,故此处卒年可作重要的参考。这里要说明一下,虽然文中称“到光和元年(178),遣使告曰‘正月七日,天师升玄都。’”而本书仍称其是熹平七年(178)卒,是因为熹平年号用至178年的三月,而张陵是178年正月卒,故仍属熹平年间,而告知教众“天师升玄都”之事当在178年三月之后。
张修在史书中共有三处主要事迹。一是前引《典略》称“光和中……汉中有张修”,光和亦是灵帝年号,为178—184年,光和中,即181年前后。
二是《后汉书·孝灵帝纪》中载:“中平元年……秋七月,巴郡妖巫张修反,寇郡县。”中平元年为184年,李贤注此条时,引《灵帝纪》云:
刘艾《纪曰》:时巴郡巫人张修疗病,愈者雇以米五斗,号为五斗米师⑤。
也就是说张修先是于光和中以五斗米道教民众,被称为五斗米师。184年二月张角先起事,七月张修见时机成熟,于是在汉中起事响应。《典略》称“熹平中,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修。”也就是熹平中(约175年左右),张角和张修尚未引起注意,被注意到的是骆曜其人,而到光和中(约181年前后),张角、张修才引起世人注意。
三即是“鲁遂袭修杀之,夺其众。”据《华阳国志》卷二称,“鲁母有少容,往来焉家。初平中,以鲁为督义司马,住汉中,断谷道。”⑥《后汉书·刘焉传》称:“沛人张鲁,母有姿色,兼挟鬼道,往来焉家,遂任鲁以为督义司马,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掩杀汉中太守苏固,断绝斜谷,杀使者。鲁既得汉中,遂复杀张修而并其众。”⑦也就是说张修被杀约在初平中,即190-193年间。
从上面张陵与张修事迹的时间我们可以看到,在178年左右张陵卒后,代张陵而掌五斗米道教权的是张修。张修于181年左右引起世人的注意,于184年起事,后被刘焉收为别部司马,于190年后,被张鲁袭杀。这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张衡到哪里去了呢?
关于张衡的卒年,正史未载,但道书中有记载。《云笈七签》卷二十八引《二十四治》曰:
第一,阳平治……嗣师,天师子也,讳衡,字灵真。为人广智,志节高亮,隐习仙业。汉孝灵帝征为郎中,不就。以光和二年正月十五日己巳,于山升仙,立治碑一双在门,名曰嗣师治也⑧。
《犹龙传》曰:
嗣师,天师子,讳衡,字灵真,隐习先业,以光和二年正月十五日,于阳平化升天⑨。
唐杜光庭《墉城集仙录》中所记年月俱同,唯其日期不同,其中称:
(孙夫人)子衡字灵真,继志修炼,世号嗣师,以灵帝光和二年岁在己未正月二十三日于阳平化白日升天⑩。
从上面的记述来看,所有道书对张衡卒年的记载都是相同的,张衡的卒年可以确定为光和二年(179)。也就是说在张陵去世的第二年,张衡即去世了。前面引文中有“鲁母有少容,往来焉家。”此时张衡当已卒,不然鲁母当不会以姿色“往来焉家”。《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亦云:
焉徙治成都,既痛其子,又感袄灾,兴平元年,痈疽发背而卒。州大吏赵韪等贪璋温仁,共上璋为益州刺史,诏书因以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璋,字季玉,既袭焉位,而张鲁稍骄恣,不承顺璋,璋杀鲁母及弟,遂为雠敌。
刘焉于兴平元年(194)卒。刘璋得袭其位,该年杀张鲁的母亲及弟弟,文中没有提到张衡,则可以旁证张衡此时已卒。
张陵在世时,信徒当然以张陵马首是瞻,而张陵死后,张衡在一年后亦去世。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张衡事迹全无的问题。
三、张鲁生卒年考
张衡死时张鲁约为几岁呢?这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张鲁此时如果成年,则其教权理应由其接任,而实际上来看,其教权由张修接任,则张鲁此时的年龄亦是一个值得考证的问题。
张鲁的生卒年史籍无载,这需要从张鲁的事迹中推出大概。张鲁的事迹,《后汉书》与《三国志》中记载较详细,但唯独没有记载张鲁的生卒年。关于张鲁的卒年众说纷纭,而研究主要围绕道书的各种记载展开。
陶弘景《真诰》卷四《运象篇》自注曰:
按张系师为镇南将军,建安二十一年亡,葬邺东。后四十四年,至魏甘露四年,遇水棺开,见尸如生,出着床上,因举尘尾覆面,大笑咤,又亡,仍更殡葬。其外书事边,略如此(11)。
此记载张鲁先是建安二十一年(216)卒,而后又于甘露四年(259)复活,又卒。持张鲁于216年卒的人,大多以此条为据,但大多数人只引这段文字的一半,至“建安二十一年亡”就结束了。而从后面的文字看,人死后于44年后又复活,则与神话近似,仅以此条为据,不是非常稳妥。而张鲁卒于建安二十一年,即216年,似乎只有这一证据。且陶弘景亦云此为“外书事边”,故此条不能用做确证。
《犹龙传》则称:
系师鲁,字公期,嗣师子也,大魏特节镇南将军,梁、益二州刺史。后隐修遗训,以正始六年八月亦于阳平化升天(12)。
《犹龙传》认为张鲁卒年为三国魏齐王曹芳正始六年(245),但《犹龙传》较为晚出,此处说法仅可作参考。《三洞珠囊》卷七称张鲁于“吴大帝孙权太元二年(252)立八品游治”(13),则其卒年当于其后,同书又称张衡于建安三年(198)立八品配治,这明显与张衡死于194年张鲁母及其弟被刘璋杀害前的史实不符,故《三洞珠囊》的提法也只能仅作参考而已。
上面两家关于张鲁卒年的说法,由于都不是确证,所以很难形成统一的观点。不过笔者却发现了一个大家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大道家令戒》曰:
既得我国之光,赤子不伤,身重金累紫,得寿遐亡,七子五侯,为国之光。将相掾属,侯封不少,银铜数千,父死子系,弟亡兄荣(14)。
其中“七子五侯”一句,大多数学者都注意到了,但几乎都认为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认为《三国志·张鲁传》所记为“封鲁五子及阎圃等皆为列侯”,时张鲁有五子,这里说七子,于史无据。但关于张鲁子嗣的问题,别处亦有记载,晋裴启《语林》为记录晋人语言的笔记。裴启与谢安同时,谢安为宰相时,裴为“青年才俊”,其生活的年代上距张鲁降魏约160余年,距张鲁子孙生活的年代约百余年。《语林》主要记述了当时知名人士的言语,在隋代已经亡佚,现刊本是从唐宋类书中所辑录出来的。其中曰:
魏张鲁有十子,时人语曰:“张氏十龙,儒雅温恭。”(15)(载《小学绀珠》七)
从上述“七子”、“十子”来看,张鲁应该不会卒于降魏的第二年,降魏时,张鲁有五子,又《张鲁传》称:“(曹操)为子彭祖取鲁女。”则此时张鲁至少有一女。《大道家令戒》称“七子五侯”,到了晋代,时人云:“魏张鲁有十子”。则张鲁最终应该有十个儿子(16)。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张鲁在降魏后应该在都城生活了较长的时间,并又生了五个儿子。如果以上推论成立,则《真诰》所言张鲁卒于“建安二十一年(216)”的说法应该是错误的,我们则要以其他资料的说法为主要参考。
《太平御览》引《魏志》的一条佚文,曰:
张广,字嗣宗,鲁第二子也。鲁雅为魏武所宠,诸子未胜缨,并遣中使拜授官爵。《南郑城碑》曰:“位尊上将,体极人臣。五子十室,荣并爵均,童年婴稚,抱拜王人,命婚帝族,或尚或嫔。”(17)
此条内容也可证明,《魏书》所说张鲁的内容仅是述及了张鲁初降魏时的情况。此文中有“命婚帝族,或尚或嫔”一语。男娶公主称“尚”,女嫁与帝王为“嫔”。据此可知鲁子尚有取帝王之女的事。而魏书只记曹操子彭祖娶张鲁女之事,并未记张鲁子娶曹操女之事,可知魏书所记,仅是张鲁初降魏时的情况。又《南郑城碑》中有“五子十室”一句。按“室”字有多种意思,但与“子”并列的,该“室”字应作“室女”来讲。室女本指未嫁之女,此处张鲁诸子女均年幼,故以“室”代称其女。则张鲁此时应有五个儿子,十个女儿。此处同时提到张鲁有五子十女,与后面的“或尚或嫔”相呼应。
张鲁降魏时,所有的儿子均未“胜缨”,古人年二十行冠礼,即“胜缨”。此处言“未胜缨”也就是都未成年。而其中有的还是“童年婴稚,抱拜王人”,则张鲁此时年纪应该不大。不过张鲁于“初平中(190-193)”被益州牧刘焉拜为“督义司马”,并与“别部司马张修将兵击汉中太守苏固”之时,应该已经成年。其于190年左右获授“督义司马”并袭杀张修至215年降魏约25年。则张鲁于215年降魏时至少应该45岁左右,如果张鲁于正始六年(245)卒,则其约为75岁,而上推张鲁生年则约为汉灵帝建宁年间(168-172)。
又,陶弘景《真诰》卷四《运象篇》自注曰:“按张系师为镇南将军,建安二十一年(215)亡,葬邺东。后四十四年,至魏甘露四年(259),……又亡。”或是一种神化张鲁的说法,也可能是以讹传讹的说法。张鲁十子被时人称为“儒雅温恭”,则张鲁降曹后行事低调可见一斑。我们的假设是张鲁降曹后第二年起即隐居不出,时人不见其面,以为其卒,而甘露四年(259)其实是张鲁真正的卒年,时人听闻其卒,以为复活再卒,故有上述的以讹传讹之说。如此的话,则张鲁实是卒于甘露四年(259),则其约活了89岁左右。
四、张鲁生平新论
综合上文所论,我们有如下推断:
张陵于公元178年卒,其后一年,张衡亦卒,由于此时张鲁尚不足十岁,年纪尚小不足以掌教权,故教权被张陵的另一徒弟张修获得。但是张鲁作为教权的正式传人,他的存在必定是张修掌教的一个威胁。反过来说,张修掌教权就是对张鲁母子造成威胁,而张鲁母子也感受到了这种威胁,于是张鲁母才会“往来焉家”。张鲁母往来焉家应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自己和少子寻求庇护,二是想借助刘焉的势力寻机夺回教权。第一个目的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有了靠山才能与张修抗衡。第二个目的则需要等待机会,而这个等待是较为漫长的,因为要等张鲁成年才有可能有夺回教权的行动。
十余年后,机会终于来了,张鲁被任为“督义司马”,与被任为“别部司马”的张修一同出兵。关于“别部司马”的官职,《后汉书》中记载,为将军的属官,将军麾下分五军,由校尉统领,校尉下设司马一人,如果不设校尉,也可以由司马直接领军。不是将军直属的军队,其司马称“别部司马”,司马领军一般由数百至上千人。《三国志·吴书十》中记载:
(陈武)子修有武风,年十九,权召见奖厉,拜别部司马,授兵五百人。
(陈表)子敖年十七,拜别部司马,授兵四百人。
董袭字元代,会稽馀姚人,长八尺,武力过人。孙策入郡,袭迎于高迁亭,策见而伟之,到署门下贼曹。时山阴宿贼黄龙罗、周勃聚党数千人,策自出讨,袭身斩罗、勃首,还拜别部司马,授兵数千,迁扬武都尉。
从上可知别部司马是武职,可领兵,兵员据能力和功勋可多可少,最少领有四百,多可达数千。《三国志·吴书一》注引“山阳公载记曰”:“(董卓)留别部司马刘靖将步骑四千屯安定,以为声势。”可知别部司马也可单独领军,兵力可达四千。“督义司马”之官职名在《后汉书》、《三国志》中,除此处外,他处均不载。“督义司马”应该与司马同职。可能是两司马领军出征,为确定领导权,故刘焉临时授以“督义”两字。《华阳国志》卷二曰:“扶风苏固为汉中太守,鲁遣其党张修攻固。”(18)从中可知,在这次出征中,张鲁的“督义司马”职位应该高于张修的“别部司马”。在击败苏固的同时,张鲁袭杀了张修,并接收了张修的教众。以史籍的记载来看,张鲁袭杀张修后,似乎是实现了教权的平稳过渡,并没有出现五斗米教分裂的情况,我们可以作以下推断:
张修在接过五斗米教的总教权后,威望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才能号召教众于184年响应张角而起事。但起事失败后,被刘焉收编,这时无论是五斗米道在蜀地的声望,还是张修的威望应该都有所下降。而张鲁此时则在一天天成长,那么利用张修失败的余绪,加上五斗米教众希望有另一位英明的领袖带领他们重振五斗米教的愿望,张鲁的机会就来了。张鲁是张陵、张衡的子孙,是正宗的教权传人,虽然当年由于年纪小,没有继承教权,但成年后让其重掌教权的呼声,应该在五斗米教的内部被一部分或是大部分教众所响应。所以当张鲁袭杀张修后,大多数教众可能并不认为这是一场教权被夺的事件,可能还会认为这是教权又回到正宗传人的手中,所以张鲁才能“夺其众”,并带领这支队伍据有汉中近三十年。
在撰史者看来,张鲁是“袭杀”张修,在五斗米教众看来,这是一场关于总教权争夺的内部斗争,而最终教权回到了正宗传人的手中,对五斗米教众来说,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并且张鲁带领他们雄据汉中达二十多年,应该说对当时的五斗米教徒来说,这是一个最为光辉的时刻,他们的选择是完全正确的。
而后曹操伐汉中,张鲁降魏。由于曹操对道教力量的政策是“在利用道教力量的同时,曹操更苦心营构控制道教的网络,对道教领袖人物外示优宠,内行软禁,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并在必要时杀桀骜不驯的道士。”(19)对于与曹操结成儿女新家的张鲁来说,更能清楚地了解曹操对待方士的政策,故而张鲁自降魏第二年起便不再以天师道的领袖自居,并开始隐居的生活。降魏时,张鲁有五子,而至张鲁卒,张鲁共有十子,则张鲁隐居有较长的时间。时人称“张氏十龙,儒雅温恭”,可知张鲁不但自己隐居起来,还教育其子均要低调行事,故而世人对其子才有“儒雅温恭”的评价。最终张鲁卒于正始六年(245),年七十五;或卒于甘露四年(259),年八十九。
注释:
①《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册第263页。
②《三国志》注,裴松之引《典略》,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册第264页。
③《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九册,第2435页。
④转引自卿希泰主编:《中国道教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卷,第182页。
⑤《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二册,第349页。
⑥《华阳国志》卷二《汉中志》,上海涵芬楼四部丛刊本,第一册,卷二第三叶。
⑦《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袁术吕布列传第六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9册第2435页。
⑧[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册第633-634页。
⑨《犹龙传》卷五,《道藏》第18册第25页。
⑩《道藏》第18册第195页。
(11)陶弘景:《真诰》卷四,《道藏》第20册第514页。
(12)《犹龙传》卷五,《道藏》第18册第25页。
(13)《道藏》第25册第334页。
(14)《道藏》第18册第237页。
(15)[晋]裴启著,周楞伽辑注:《裴启语林》,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15页。
(16)《大家道令戒》“七子”之“七”,或是“十”字之误,因到《大家道令戒》的年代张鲁年事已高,当无可能再添子嗣了。
(17)《太平御览》卷五一八《宗亲部》八《子》,上海涵芬楼四部丛刊本,第七十七册,卷五一八第三叶。
(18)《华阳国志》卷二《汉中志》,上海涵芬楼四部丛刊本,第一册,卷二第三叶。
(19)李刚:《曹操与道教》,《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4期,第5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