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IT产业发展的启示_科技论文

深圳IT产业发展的启示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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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电子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在深圳的迅猛发展,改变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引起全国甚至是国际上的关注。人们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IT产业发展奇迹中,看到的不仅仅是深圳未来发展的希望,也看到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和策略选择,深圳模式的魅力又一次展现在世人面前。

一、迅速崛起的IT产业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IT产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都是惊人的。人们还很难想像深圳能够用10年时间,就从昔日高科技盲点城市,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并在发展中呈现出如下显著特征:

1.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电子信息产业总量增长迅速,发展后劲十足。199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实现产值655.18亿元,是1992年的13.85倍,年均增长55%。1998 年电子信息产品产值达到602.12 亿元, 是1992年的15.48倍,年均增长57.87%, 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91.9%。目前,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仍保持着旺盛的增长势头,预计全市200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将突破1000 亿元, 电子信息产品产值将达到840亿元。

2.已经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群。 经过10余年的发展,深圳市高新技术已形成计算机硬件及软件、通信、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生物技术、新材料及新能源、机电一体化、激光等七大产业群。其中,作为高新技术产业龙头的电子信息产业(包括计算机硬件及软件、通信、 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产业群聚效应更是突出。 1992至1998年,计算机硬件及软件产品产值年均增长53.88%, 通信产品产值年均增长68.26%,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产品产值年均增长32.68%, 1998年上述三类产品产值分别达到324.46亿、211.04亿和27.06亿元。深圳已成为我国计算机开发和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拥有计算机及相关企业1500多家。1998年,深圳市共生产高档微型计算机45.5万台、硬盘驱动器784万台、硬盘磁头5342万台、激光拾音头2647万台、 打印机594万台、程控交换机905万线,无线、综合结入网设备450万线。 据统计,1997年深圳市主要电子信息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微型计算机和程控交换机分别占全国市场25%和36%,打印机、计算机硬盘、电脑显示器等均居全国首位。以深圳为龙头,珠江三角洲一带已成为亚洲最大的计算机生产基地。

3.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已是IT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来源。在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除引进国外技术外,国内科研成果产业化已成为重要的技术来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十多项“863 ”成果在深圳实现了商品化和产业化,十多项进入商品化、产业化准备阶段。目前已有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的科研教学机构在深圳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基地,几个国家级的技术开发和中试中心也已在深圳运行和筹建,为深圳IT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技术资源。

4.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所占比重迅速上升。由于充分利用了国内甚至是国外的先进技术实施产业化发展,深圳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3.93%, 已经形成了一批生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电子信息企业,为企业扩张海外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深圳市以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成就,连续在我国“科教兴市”评比中获取总分第一的桂冠。

5.IT等高科技企业初步实现了规模经营。1998年,在深圳129 家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企业工业产值超亿元的有51家,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40.8%,其中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基本上是IT产品的企业有15家,超20亿元的有7家,超80亿元的有2家。说明深圳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二、市场化是深圳IT产业快速成长的不竭之源

1.先行一步的体制优势使深圳成为我国IT产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对接点。深圳特殊的区位优势和机制优势使其对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的厂商的吸引力突出出来:一是深圳处于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和台湾、香港、中国大陆电子信息制造业密集区和新兴电子信息消费市场的重要枢纽点上,与香港联为一体的转口贸易十分活跃和便捷;二是毗邻香港这个国际信息和金融中心,国际市场信息传递快捷高效,融资功能强大;三是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深圳在市场化进程中先行一步,对于技术变化迅速、风险大、收益高的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有着明显的机制和政策上的优势;四是深圳在80年代出口加工业发展中所积累起来的熟练劳动力、管理经验、市场网络、技术开发和经营人才等资源,对IT产品生产企业设立和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十分有利。上述优势,无论是对于期望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优势发展加工贸易或通过合资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还是对于急于获取国际市场和技术信息,在高起点上追赶国际潮流,实现产业化发展的国内厂商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国内外一大批电子通讯产品生产厂商、国内的科研院所和国家有关部委纷纷在深圳设立企业,后来著名的一大批高科技电子信息企业如长城国际(深圳)公司(1984年,合资)、科健股份公司(1984年,内资)、华为通信股份公司(1994年,内资)、长城计算机股份公司(1987年,合资)、联想电脑公司(1989年,内资)、中兴通讯股份公司(1993年,内资)等,都是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成立的。到90年代初期,以外商投资和国内相对先进的企业为主体发展起来的深圳电子和通讯工业,在委托加工和装配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了以计算机和通讯设备为主的电子信息业。

2.知识资本化和企业民营化为深圳IT产业市场化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先行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使得深圳形成了比全国其它地方更适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土壤”。从表面上来看,深圳IT产业领域的小企业基本上以合资、私营、股份制为主体,而大企业除了合资企业外,主要是国有企业。但这些国有企业与传统的国有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了赛格集团公司这样的由国家投资政府直接干预的企业外,大多数国有控股或参股的IT企业基本上是在国家没有直接投资或很少投资,主要靠集资或贷款发展起来的。这样的企业具有更多的民营性质,也在事实上拥有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自主权。其中的许多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内部职工持股、技术入股等形式较早进行了知识资本化、资本人格化的尝试,知识的价值有了一个实现的渠道。即使是一些合资企业,实际上也是一些土生土长的内地青年企业家办起来的,本质上还是民营企业,只不过它是以不同的投资方式组合而成的。譬如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外开设一家公司,然后回来再办一家公司,就组成一家合资企业。这样做的目的除了要享受特区优惠政策之外,还在于规避私营经济法律界限,获得寻租收益。民营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天然联系在深圳表现得十分突出,这既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又是一种普遍的趋势。

深圳IT产业甚至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市场化为基础,出现的知识资本化、企业民营化,使得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满了生机活力。这样的企业具有明显的市场反应灵敏、技术创新欲望强烈、产业化推进迅速的特征。由于这些企业的存在,使得国家863 高科技计划的一系列成果在深圳实现了产业化。同时,深圳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也存在于企业之中,深圳500多家技术开发机构中的92%建在企业, 技术开发人员的90%以上集中在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1998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为18.68亿元,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经费的72.5%, 一些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度比重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高科技公司研究开发的投入水平。深圳市的专利申请绝大多数来自企业,是全国第一个以企业专利为主要构成的城市。

三、有效的政府干预是IT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1.制定新的市场规则,为IT等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深圳市政府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出现的问题,吸取实践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并参照国外的有关做法,及时地制定出新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保护高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中各方的正当权益。在知识产权交易、知识或科技成果参与企业分配方面,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入股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奖励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技术入股已经成为深圳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之一。依据有关规定,政府允许技术创新参与生产成果分配,允许科技创新成果占有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企业股权。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实施条例》等。这些政策和法规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的市场规则,建立起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高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2.率先进行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完善市场化发展环境。(1)为了沟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生产之间的信息, 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更加规范化,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建立了技术生产促进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无形资产评估中心、技术经纪行、专利代理服务网、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审判庭等机构。这些机构与各级人才市场、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起,共同组成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交易、中介、咨询、评估、仲裁和审判相互配套的市场服务体系。(2 )在解决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短缺问题方面,深圳市政府重点建立符合市场规律要求的人才机制,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大市场,积极地组织企业到内地及国外举办各种人才招聘活动,形成了人才自由流动、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这种新的制度对国内大多数地区仍在传统体制束缚下的各类人才产生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大批的科技人才来到深圳寻求发展,大大减轻了深圳科技人才短缺的压力。

3.运用可支配的物质资源和政府的特殊无形资产,有效实施直接干预。(1)在资金方面,政府没有大规模地参与高新技术方面的投资, 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进行投入。政府不断增加财政拨款的科技三项经费(即新产品试验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充分发挥其对科研项目的支持作用和对企业自筹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通过组建的深圳高新技术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从而引导银行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贷款规模。财政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注入资金1亿元,到2000年将达到4亿元。市里每年拨出5000万元作为科技专项贷款,并实行优惠利率,每年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达10多个。此外,政府还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利用证券市场筹集社会资金。同时,政府为外资在深圳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惠和方便,积极扩大外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现在外资已经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投资来源之一。为了从根本上满足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需求,同时,有效地防范投资风险,深圳市政府率先进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的探索。目前,将组建以“准基金形式”运作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并在香港设立科技投资基金。此外,还积极寻求在深圳证券市场开辟为高新技术企业筹资的二板市场。(2 )在引进大批科技人才到深圳创业的同时,市政府对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人才从住房、户口、调工调干等方面给予优惠,规定凡是在高新技术企业任职两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科技人员由人事和劳动部门给予入户指标。尽量消除企业在住房、用工、家属、出国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政府从长远考虑,积极着力深圳自身对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能力。一方面加大对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教育水平。另一方面颁布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通过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在深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联合培养高层的高新技术人才。(3 )在高新技术成果获取和创新方面,政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个人到深圳来,以创办企业或技术入股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同时,促成深圳的企业与国内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进一步通过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积极推动和参与内地著名的大公司和科研机构在深圳共同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如,已经建立的有中国科技开发院、深圳清华研究院、深圳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以北大和香港科技大学为主体的深港科技中心,以及联想、长城、方正等公司在深圳的研究开发机构。此外,深圳市政府与国家外贸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合作,将于今年10月联合举办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并定为每年举办一次。这些举措都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建起可靠的技术创新基础。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

1.增强基础创新能力,建立长期竞争优势。自身缺乏基础创新能力是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先天不足,随着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层次的提高,基础创新能力作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要支持性因素的地位将日益突出。为了强化基础创新能力,在加强现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同时,必须继续利用深圳特有的区位优势和体制优势,面向全球技术开发市场,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开发资源。其中包括:(1 )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与保税区、筹划中的“一河两岸高科技园区”结合起来,建设面向全球开放的IT产业园区。可以考虑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发展与保税区和规划中的“一河两岸高科技园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2)充分利用中国庞大的市场预期和深圳在中国IT 产业发展上的优势地位,制定明确的支持跨国公司在特区建立研发中心和国际分销中心的政策,形成IT企业新的快速扩张平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深圳市在技术开发,特别是实用技术开发应用上,已经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开发更高档次的技术方面对跨国公司的吸引力不如上海和北京等地,需要深圳制定更为明确的支持跨国公司在特区建立研发中心和国际分销中心的政策,并在人才支持方面提供力度更大的优惠,形成新的扩张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拓展企业市场扩张的空间。包括:(1 )树立新的财富观念,有效促进“学习型”企业的发展。高科技企业中唯一重要的是人才。科技人才主动性创造性越大,掌握的新知识新技术越前沿,那么它成为主流化和占领最大的市场份额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虽然企业所冒的风险会越大,但是它所获得的可能性和利益也是最大的。因此,企业如何创造一个更加适宜于科技人才和企业家生存和发展,发挥其最大的力量,这是高科技企业的活力和生命力之所在。(2 )深港合作,强化有效的吸引国际人才政策。如何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产权将具主体地位的趋势的需要,在科技成果转让、企业家价值评价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采取配套措施形成有利于知识资本化、资本人格化的机制,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到深圳,或是香港,在港深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仍是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加强深圳与香港间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在人才、信息、国际市场开拓方面的合作,可以产生支持香港繁荣稳定与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双重效果。如果深港在这些方面能够有更大的突破,可能会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产生全局性的影响。(3 )突破知识资本的股份比例和范围的限制,依市场规律由企业自主决定。深圳市高科技发展的初期,有的合资企业能使技术入股放大到60%,这个限度甚至要比政府目前规定的20%~30%的水平还超前,可见技术知识产权在高科技企业中的重要地位早已为人们所认识,特别是初创时期的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更要靠技术和合作的精神。但现有的技术入股比例并不是依供求关系由投资者和技术持有人决定的,而是由政府规定,这就很难反应技术或资本的稀缺性和供求关系。同时专利之外的知识资本,包括非专利型技术、管理和经营技术不能入股,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市场扩张对专门技术和人才的利用。所以,按市场规律办事,就要突破知识资本的股份比例和范围限制,真正由投资者和技术持有人按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

3.弥补资本市场的功能性缺陷,促进高新技术的快速转化和高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资本市场的功能性缺陷,最集中表现就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不足。民营高科技小企业在主流化过程中,更有创新的冲动。民营高科技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市场导向的,技术占先往往是竞争优势所在,且是企业家充分发挥其才能的场所。但是,虽然这些企业技术和市场都已经成熟,开发能力也具备,内在地具有高成长性,处于急剧扩张中,却又面临高风险和不充分的市场条件,特别是像高科技企业在发展的初期往往是由几个人联合搞起来,资金也是从一些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缺乏必要的资本,银行没有信用担保,社会融资不具备条件,严重地限制了这些小企业迅速扩张的能力。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建立必要的风险担保和风险投资机制,为民营科技企业保驾护航,需要实现三个突破:一是风险投资上的突破;二是“二板市场”上的突破;三是信贷支持上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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